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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如居士:太上感应篇浅释之五种视恶

明如居士:太上感应篇浅释之五种视恶

太上感应篇浅释之五种视恶


明如居士



    在佛教经论中,把那些会导致人们痛苦的心念称为烦恼。烦恼又分为“见烦恼”和“非见烦恼”两类。见烦恼,实际上就是《感应篇》中所说的“视恶”,分为五种:我见、边见、邪见、见取见和戒禁取见;非见烦恼,就是指“贪、嗔、痴、慢、疑”这些情绪。见烦恼和非见烦恼二者,见烦恼是根本,因为非见烦恼是见烦恼引发的,只要心中有见烦恼,遇到与见烦恼相应的境,非见烦恼必然就会呈现出来。所以,恶见(或者说视恶),是一切恶言与恶行的源头。下面观察五种恶见,以便我们对其有充分的认识,认识之后就着重对治它们。

      一、我见。也称为身见,是指主要依靠身体以及身体内的觉受、想像以及认知等而产生的“我执”。这种“我执”产生后,就会觉得“身心”的组合上面有一个“常、一、自在”的“我”。当用“离一多因”等中观正理对这个“我”进行观察时就会知道,“我”在真实中是不存在的,“我”只不过是内心的“意”制造的错觉。

      以万法唯心所现的真理来观察,自己的身心与外在的一切人事物,平等地都是自心的变现,上面并无“我”和“非我”存在。但是,我们内心细微的心念却认为有一个真实的“我”存在,同时与这个“我”相对的“非我”——外境,也真实不虚地存在。认为内在有一个“我”存在、外在有“非我”存在,实际上就是一种自欺,因为“我”和“非我”并不存在。  

      佛经里面说,众生的一切痛苦与罪恶都是这个视恶产生的。为了呵护这个本不存在的“我”,就生起无量贪嗔痴,造下无量恶业,因此就感受无量的痛苦。

      知道这个道理后就要发愿将“我执”放弃掉而不再自欺,代之以如实觉照,身心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如实地去了知,在身心之上不再添加一个“我”,因为“我”纯属子虚乌有。

      二、边见。狭义地讲,边见是依靠“我见”而衍生出来的两种妄见,也即执著于“我”死后的断灭或常存。有者执著我的身体死亡之后,“我”还会恒常不灭地存在下去;有者执著人死如灯灭,身体死亡后,“我”就彻底断灭了。以万法唯心所现的真理来观察,真相中连“我”都不存在,那么我的断灭或常存都只能是毫无道理的妄上加妄。如同石女本来不能生小孩,说石女的孩子漂亮亦或丑陋也就毫无意义。虽然如此,但从对众生造成的伤害而言,认为“我”在死后常存要比断灭好些,因为一旦认为死后“我”就断灭了,活着时就会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什么坏事都敢做,以此将来必定堕入旁生、饿鬼与地狱中,感受痛苦。

      广义地来说,边见可以理解为心在一切对境之上增益的四边。四边分为根本四边与支分四边。根本四边是指“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之所以称其为根本,因为这四边可以含摄一切边,是内心的根本执著。支分四边,是指在“有边”之上,又增益的边,如在一个东西之上增益“美、丑、不美不丑、亦美亦丑”、“善、恶、不善不恶、亦善亦恶”等。一切边见,实际上都是自欺,因为这些“边”在对境之上根本就不存在,只是心中的分别心制造的错觉而已。所以,了知这个真理之后就要去掉边见,充分尊重事实,境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再随自己的主观意愿增益四边。

      三、邪见。是指内心执持与因果完全相悖的见解,认为因果根本不存在、是迷信与谬误,作恶根本不会有恶报,行善也不会有善报,人之所以受苦或得乐,完全是出于偶然;现在的勤奋也不一定有用,现在懒惰也不一定不好,成功与失败都是偶然和运气。
      内心一旦有了这样的邪见,就会无恶不作,行为放肆,没有原则,遇到合自己心意的事情,必然会生起贪欲心;遇到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情,必然会生起嗔恨心。

      这类人根本不知道“凡是自己所见的一切,都是自己过去的心念创造的”。他们对痛苦之境,怨天尤人而不认账,认为是外界强加给自己的;他们对快乐之境,心存侥幸而生骄慢,认为是自己运气好。他们也不肯努力地向心体下订单,不肯为自己的目标付出努力,总为自己的付出能否得到回报而担心与犹豫,总想着有没有什么捷径可以投机取巧、一蹴而就。

      所以,不明白因果的奥秘,就会虽然想得到安乐,毁灭安乐之因像毁灭仇人一样,虽然不想得到痛苦,但却在拼命地累积痛苦之因,所作所为背离明德安乐之道。正如《入行论》所云:“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众生不欲苦,反行痛苦因。”

      心中执持邪见,实际上是在自欺,因为真相不是这样的。凡是迎面来的,都是自作自受,都是自己应该面对与承担的;凡是努力,必有无欺的结果,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在每一个当下付出真诚的努力,这就是佛教讲的“随缘”。万事随缘,心无增减,这就是去除邪见之后的心态;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都会拉近自己与目标的距离,对此深信不疑,这也是去除邪见之后的心态。

      四、见取见。是指对自己心中所执持的错误见解产生“这个见解最殊胜”的观点。例如,心中执持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见解,不仅如此,还执著这个见解是最高的最殊胜的最合理的见解,其它与之不同的见解都是错误的,内心根本不愿意去听闻或接受。又如,不少人执著“人死如灯灭”的见解,于是只要一听说“人死后还有来世”,就认为是迷信。又如,有人执著“及时行乐”的见解,一看到别人在辛苦工作,就嘲笑别人是傻子。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凡夫的“见取见”是很严重的,都认为自己心中所执持的观点与见解是正确,是最殊胜的,只要与自己心中执持的见解不同的,都一概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这也是一种形式视恶,要彻底放弃。

      五、戒禁取见。是指执著某种错误的戒律或错误的禁忌很殊胜。如果一个戒律或禁忌是正确的,那么执著其殊胜,就不会产生危害;如果是错误的,就会危害自己与他人。

      例如,在印度有些宗派里面,认为金鸡独立的姿势最殊胜,保持这个姿势就能解脱,于是自己就一直保持这种姿势,这叫“戒取见”。在有些落后的边远地带或部落,经常存有一些禁忌,他们认为这些禁忌很殊胜,不能违背。于是一见到违背这些禁忌的人或事,就很反感。又如,有人认为不能听到乌鸦叫,有人认为女人不能拜祭祖先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受自己所成长与生活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形成一些不正确的禁忌或习俗,这些禁忌或习俗虽然毫无道理,但我们内心却认为不可逾越。例如,认为过年一定要放鞭炮,不放鞭炮这一年都会不顺,放了之后一年就会顺利;车牌、电话号码中不能有“4”这个数字,有这个数字就不吉祥,因为“4”与“死”同音故;有“8”这个数字就很吉祥,因为“8”与“发”同音故。

      错误的戒律与禁忌实际上也是视恶的一种表现,因为这些戒律和禁忌不符合真理,一旦执著,不仅不会给人带来安乐,反而会造成很多痛苦,因此要放弃这种形式视恶。

      以上是佛经对视恶的归纳。其中,第一种我见与第二种边见是与空性相违背的视恶,严格说来,我见已经包含在边见之中,边见已经包含一切违背空性的恶见,但由于在边见之中,我见对人危害最大,所以就单独列出了;第三种邪见是与因果相背离的恶见;第四种“见取见”与第五种“戒禁取见”,实际上是两种强化错误思想和行为的见,前者强化的是错误的思想,后者强化的是自己错误的行为习惯或语言习惯。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 著)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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