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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之道

孝道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之道

孝道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之道


“百善孝为先”,传统的孝道文化数千年来一直影响着整个华夏民族。中国人把孝视为:人立身之本、家庭和睦之本、国家安康之本,同时也是人类延续之本。孝,乃百行之基,众善之初也,立德树人,孝道是根本。孝不分老少、富贵贫贱,是人人可行可做的。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维系社会和谐发展的纽带。 



一、中国孝文化的历史发展


“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权制度向父权制度过渡的时期,由于血缘关系的明确和私有制的产生,为了感恩父母及长辈的生育抚养,表达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孝”的观念。

“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中,“孝”字的上部是个老人,弯腰弓背,而孝字的下部是个孩子,伸出双手,托着老人,作服侍状,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称之为孝。《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是“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就是在物质上奉养父母。孝最初仅限于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善事父母。

从西周开始孝道走向理论化。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诗经·蓼莪(lù é)》中有“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报。”《蓼莪(lù é)》悼念父母恩德,抒发失去父母的孤苦和未能终养父母的遗憾,沉痛悲怆,凄恻动人,清人方玉润称为“千古孝思绝作”。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人们对自然、神鬼的认识趋于理性化,人们对先祖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家庭形态的确立,使得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

孔子从人性出发,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善事父母这一核心内涵,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深刻内容。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可他又将“孝”作为“仁”之本,可见其对“孝”的推崇。孔子十分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提倡在父母跟前尽孝,强调“父母在,不远游。”孔子说:“今之孝子,是谓能养。天下犬马,皆能有所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如果只是供养父母,动物也能做到;对父母不是发自内心的尊敬,不是同动物一样吗?当然,人之行孝,不能离开敬。孔子认为孝养父母,没有一定的形式,但皆要出自敬爱之心。孔子完成了孝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伦理向家庭伦理的转化。

曾子将孔子的观点发扬光大,从理性的高度认为“孝”是人类道德之源,并把“孝”的内容个体化。他说“孝子之亲,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孟子对孔子、曾子的“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孟子把孔子、曾子所提倡的人们对于自己父母的爱推及他人,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明显带有博爱思想。

经历代儒家大师的不断完善“孝”观念已经系统化、理论化。其主要成果是《孝经》,其以孝为纲,历陈“五等之孝”。它的产生标志着“孝”文化的形成。此后儒家文化中的孝悌居于整个封建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和首位,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思想工具。

到了汉代“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汉武帝开始,在进朝廷开设“举孝”科目,选拔任用“善事父母”的孝子到朝廷做官。汉代皇帝巡幸各地,常有表彰孝悌的事情。《孝经》一书在汉代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后汉时天下诵读《孝经》,以《孝经》进行教化,统治阶级以“孝治天下”为指导思想。

清代的康熙、乾隆等也极力提倡孝道,他们经常举行“千叟宴”,颁诏“旌表百岁”,昭示其尊老敬贤的教化。

因此,“孝道”文化一脉相承,代代相传,体现了人性本能的至善情怀。



二、中国孝文化的文字记载


有关“孝”的内容,在各种文献中皆有记载,体现了“孝”文化的悠久深远。

《尚书》言“奉先思孝”。《尔雅》“善事父母曰孝”《说文解字》“老部”有“孝善事父母者。”都把赡养父母作为孝原始而基本的涵义。“孝”从而成为中国古代子女善待父母长辈的伦理道德行为的称谓。孔子将孝视为“仁”的根本,“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论语·为政》中,孔子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而赋予“孝”以崇敬父母的内容,以便与一般的动物照料区别开来。

曾子《大孝》言“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这样孝就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是尊敬父母,这是其他道德要求的基础,是最难做到的,所以谓之“大孝”;次一层次是不做一切伤害和侮辱父母的事情,因为只求不辱,故为次孝;最低层次是对父母尽经济上的赡养责任;因为赡养父母是人的一种本性,故为下孝。

《论语·里仁》“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的年纪,不可不知道并且常常记在心里。一方面为他们的长寿而高兴,一方面又为他们的衰老而恐惧。

《论语·里仁》“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古人讲父母老了,怕没人照应,而不远游,即使要远游,子女必须有个安顿的方法,这是孝子之道。

《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殁,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礼记.祭义》)《孝经》“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出自《汉·韩婴·韩诗外传》。春秋时孔子偕徒外游,忽闻道旁有哭声,停而趋前询其故,哭者曰:“我少时好学,曾游学各国,归时双亲已故。为人子者,昔日应侍奉父母时而我不在,犹如‘树欲静而风不止’;今我欲供养父母而亲不在。逝者已矣,其情难忘,故感悲而哭。”借树欲静,而风不休不止吹之为喻。实叹人子欲孝敬双亲时,其父母皆已亡故。表达的就是“尽孝要及时,莫留人生恨。”

“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中庸》)。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为父母、为家庭取得荣誉,延续父母、家庭及家族的生命。唐代孟郊《游子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有谁敢说,子女像小草那样微弱的孝心,能够报答得了像春晖普泽的慈母恩情呢?”

清末徐熙《劝孝歌》“对待父母如奴汉,交朋接友如祖先;父母吃穿不备办,照看儿女心太偏;父母有病不挂念,反说老病难保全;父母故后不伤惨,还说年老理当然。”句句浅显而实在,触动人心。

这些有关“孝”的诗文,串成一串“孝”的珍珠,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映照着芸芸众生的心灵。几千年来,“孝”文化浸润着华夏儿女的道德情操,成为人类品行中修身、立家的根本。



三、中国古代孝文化的故事


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它都指引着我国人民的思想和价值取向,让我们从中得到学习和思考。元代人郭居敬编撰《二十四孝》概述了我国古代二十四位著名孝子的孝行故事,如亲尝汤药、戏彩娱亲、怀橘遗亲、百里负米、鹿乳奉亲等,情节生动,文字简炼,内容多是宣传我国劳动人民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和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孝悌,流传甚广。然而古代和现代有很大差距,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让我们追捧和学习,有些故事带有神话、夸张的成分,如“埋儿奉母”甚至违背人伦,所以,我们要懂得从中筛选,知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常言道,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儿才知父母恩。读《二十四孝》感触良多,每一个故事看后都会有莫名的感动。在现代社会,我们不能要求大家都按照前人的模式去行孝,但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是每一个人的立人根本,汲取古代孝亲事例的营养,才能谱写当代社会孝亲的新篇章。



二十四孝之——百里负米


四、传承孝文化的意义


中国传统孝道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最基本的,“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尤其是当今社会面临以下问题,“孝道”文化的教育和传承显得更为重要。


(一)今天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工作的需要,造成了子女与父母的分离分居,对父母的孝显得很重要。现代社会,虽然交通便利,往来方便,但由于工作的需要,子女与父母长期离居是一种普遍现象。当子女不能在父母面前尽孝时,就只能用物质(金钱)来弥补,但我们要认识到——这种尽孝是最低层次的。

在《论语·为政》中,孔子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而赋予“孝”以崇敬父母的内容,以便与一般的动物照料区别开来。曾子的《大孝》“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与孔子之论述如出一辙,“大孝尊亲”是最高层次的“孝”,就是尊敬父母,守望父母,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与帮助;“其下能养”是最低层次的“孝”,即只能给予物质关爱。所以,“常回家看看”才是最好的“孝”。

(二)“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教育世人,感恩要及时,莫留人生恨。清末徐熙《劝孝歌》中写到“对待父母如奴汉,交朋接友如祖先。父母吃穿不备办,照看儿女心太偏。父母有病不挂念,反说老病难保全。父母故后不伤惨,还说年老理当然。”父母健在,没有尽孝不知羞愧;父母去世,大操大办以显排场。交朋结友敬若上宾,对待父母如待佣人。此等现象,环顾左右,偶尔有之。所以,趁父母健在,尽心尽孝,才能不留遗憾,才是为人的根本。

(三)“母以子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社会方能万家和睦、和谐发展。儿女是父母的骄傲,儿女成才以报父母是本分。在当下的社会,有的子女不孝父母、不敬老人,敬爱亲情荡然无存;有的人只顾自己享乐,忘记父母亲情,违法犯罪,最后身陷囹圄,连累父母、给父母带来耻辱和悲痛,成了不孝之子。此等人连父母都不孝,何以爱及他人、利于社会呢?我们在呼唤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回归时,儒家以“仁爱”、“孝悌”为核心的理想人格修养是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所以,为人子女,给父母带来荣耀,不给父母带来痛苦,就是真正的孝。

综上所述,中华“孝道”文化源远流长,从古至今,孝道是立德树人的根本之道。“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以孝治天下”是传承的“孝”文化的核心所在。时代呼唤正面而积极的孝道,抛弃了它,我们就丧失了精神世界的宽广,丧失了容纳百川、关爱大众的胸怀,丧失了自我充盈和完善的价值。每一个人都践行“孝道”,做孝子,从对个体母亲的孝上升到对祖国母亲的孝,那就会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万邦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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