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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的詮釋與流傳

(5)严土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言法性土,本无所严,既无所严,安有实法?故呼当机而告之曰:若菩萨作如是言:我当广修六度,庄严佛土,则是以功自居,我、法全在,是不名菩萨。
  
文殊般若经云:为一切众生,发大庄严,而心不见庄严之相。菩萨如是,岂肯自言其功哉。若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四相未除,即凡夫之见,其谁名菩萨耶!
 
 ‘何以故’下,谓法性土既无可严,何以如来常说,菩萨应修万行,庄严佛土?乃释曰:如来说庄严佛土者,乃就佛事门中,不舍一法说,虽然庄严不着能所之相,果能不着,即真如界内,不染一尘也,故曰即非庄严。
  
是名庄严者,以定慧宝,庄严自性佛土。非严而严,严而非严,心常清净,不着诸相。着则有染,即非庄严;不着,则自性清净庄严,是名庄严。
(5)严土无法竟。

  
(6)达我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前云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此则结归;有生可度,有土可严,皆不名菩萨。若菩萨能通达诸法性空,本来无我,亦复无法,我、法既无,并空亦遣,则三执全消,三德洞显,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文中无我、法者,即是无我相,无法相,加一无字,其理自明。真是二字,翻前即非,此乃佛语照应之妙。本科分示因果无法竟,合前大科。一、正明菩提无法竟。

二、直显般若本体,分二
  (一)审示 (二)直显

  (一)审示,分三
  1、约知见圆明 2、约色相言说 3、约众生非生

  1、约知见圆明,分三
  (1)示佛见圆见 (2)示佛知圆知 (3)示实福非福

  (1)示佛见圆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断第十五种,诸佛不见诸法疑。上云:菩萨不见众生可度,不见佛土可严,恐疑如果如是,则成佛时,亦应不见一切法,则如来五眼,将何所用耶?为遣此疑,故一一举问须菩提,如来有五种眼不,以审当机见解如何,并非如来平日,不知自己,曾具几眼,还要向当机口角边,觅消息讨下落也。五眼通收十界,如来五眼圆具,菩萨惟具前四,二乘但具前三,天趣具二,鬼神有业报五通,亦得具二,其余四趣众生,只具肉眼,又则肉眼通十界,天眼通六界,慧眼通四界,法眼通二界,佛眼惟佛界。偈曰: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肉眼四大所成,胜义根清净四大所成,依肉而住,发为能见,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墙壁障碍之外,乃至隔纸则不能见,故曰碍非通。天眼能观障外之色,故曰通非碍,慧眼观空,如二乘,能观真谛我空之理,故曰了知空。法眼能观俗谛诸法,了知诸法之相,得法无碍辩,故曰惟观俗。佛眼犹如千日,照种种异法差别之相,一一同是平等般若实相,如依器见金,见众器差别之相,同是一金平等之相,故曰照异还同,圆明普照十方法界之内,无处而不含容。又佛所具前之四眼,名虽是同,其功用一一超胜,故皆名佛眼。
 
 此处如来历问五眼,良有深意,无非欲将平等实相般若本体,和盘托出。当机能具顶门只眼,澈底洞见,故一一答曰有。如来既有肉眼,则不异凡夫,凡夫亦有肉眼,何尝非佛,是明生佛平等。如来既有天眼,不异诸天,诸天亦有天眼,何尝非佛,是明佛天平等。如来既有慧眼,不异小乘,小乘亦具慧眼,与佛何殊,是名小大平等,佛为大圣故。如来既具法眼,不异菩萨,菩萨亦具法眼,与佛无异,是名因果平等。菩萨因人,如来果人故。如来既具佛眼,不异诸佛,诸佛亦具佛眼,与佛平等,是名佛佛道同。此中不惟佛与佛同,在凡同凡,在圣同圣,斯为直显般若本体,平等一如,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也。(1)示佛见圆见竟。

  (2)示佛知圆知

  ‘须菩提!于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前明佛能见之眼,此明佛所见生心。世界无边,众生类广,生心不一,故逐一举问,先举恒河沙,以问空生。如来说是沙不?答曰如来说是沙。再举一恒河中沙,一沙一河,而论恒河之数,曰有如是沙等以显恒河之多,再举众恒河中沙,一沙一界,而论世界之数,曰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答曰甚多。
  
‘佛告’下,‘尔所’二字,作如许解,谓如许界中,所有国土,一切众生,有若干种心,如来一一尽知是妄;何以故知其是妄,如来说诸心,皆非离相无住真心,是假名为心耳。
  
‘所以者何’,征释上文。所以如来说,生心非真,是妄者何也?乃是佛智鉴知,一切众生,生灭妄心,三际迁流,念念不住,全无实体。过去已过去,现在无住处,未来尚未来。古德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处妄缘无,妄缘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昔日初祖达磨,于少林面壁。二祖慧可,断臂求法。磨问:‘断臂何为?’可曰:‘求大师与我安心。’磨伸手曰:‘将心来与汝安。’可即时回光返照,心无心相。答曰:‘觅心了不可得。’磨曰:‘与汝安心竟。’可于言下大悟,绍继祖位。果能人人悟心不可得,即得离相无住真心矣。
  
传灯录云:德山禅师,着金刚经青龙疏钞一百卷,闻人说南方盛传禅宗,不立语言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谓为魔子魔孙,待我去教化他。遂将青龙疏钞一百卷,担起离蜀,来至南方。途中肚饥,向婆子买油滋点心。婆子指担云:‘这个是什么?’答曰:‘青龙疏钞。’又问讲何经。答讲金刚经。婆曰:‘吾有一问,经中有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未审上座点那个心?道得点心供养,道不得请别处去。’山无对,心中窃思,南方婆子,尚且如是,其僧安可轻视。遂往龙潭参信禅师。

信预知其来,嘱知客僧,明日周金刚(俗姓周人呼他周金刚)来山求见,与说外出。晚间引至相见。会晤后,送出方丈,吹灭纸灯,忽然大悟。乃曰:‘穷诸玄辩,若一毫置于太虚;竭世枢机,似一滴投于巨海。’竟将疏钞举火焚之。(2)示佛知圆知竟。

  (3)示实福非福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此断第十六种,无心布施无福疑。上言三心皆不可得,又无生可度,无土可严,一切佛境界,亦应无得,则菩萨所修福德因缘,岂不亦同虚幻耶?恐有此疑。故以无住之福,其福甚多以破之。承上言,我说三心皆不可得,在汝之意,以为云何?设有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满三千界宝施为缘,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当机云: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以是因缘,即以不可得心之因,界宝布施之缘;既心不住心,则施亦无住,福感无漏,故曰甚多。他译甚多下,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译略之。
 
 心印疏云:或问心既不可得,则修福亦不可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岂不闻乎,犀因玩月纹生角,象被雷惊花入牙。盖月非有意于犀,而犀玩之生纹;雷非有心于象,而象惊之起花。以是类推,如雷长芭蕉,磁石吸铁,皆无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尔,理何不然,是知不可得心,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复何疑哉!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如来就当机所答,而印定实福非福,故呼其名而告之曰若福德有实,是住相布施,成有漏因,福有终尽,其福则寡,故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是离相布施,成无漏因,福等虚空,其福乃多,故如来说得福德多。此正如来佛眼圆见,佛心悉知,一切众生,事行理行,得福多寡之不同;以显实相本体,由来平等,无住乃证故。1、约知见圆明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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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色相言说,分三
  (1)示即色非色 (2)示即相离相 (3)示即说非说

  (1)示即色非色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断第十七种,实无何有身相疑。上云实无有法,佛得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恐疑一切无有,如来何以犹有身相?故此举问,以释其疑。前云:不可以身相见如来,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何以此处复问色身诸相,岂不重之又重也?当知前者,说身说相,初无具足之言,乃指应化身;今身相皆以具足称者,是指实报身。由菩萨因中万行庄严,果上万德圆满,具足,即圆满微妙之相。
  
问:色身与下诸相,有何差别?答:色身是报身之总相;而诸相,乃报身之别相。报身名卢舍那,此译净满,修行菩萨,惑净智满,先得根本智,成自受用报身;次得后得智,成他受用报身。若有住着,亦碍法身,故约此以明无住本体。
 
 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具足者,证最高大身,有无量胜妙之色,故曰色身。问其可以具足见不?即审其心有住无住。答云不应。以住则成碍,不见法身。‘何以故’下,释云:如来说具足色身者,乃万行所感之果报身也。报化非真佛,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法身本不离色身,亦不即色身,故曰是名具足色身。以此观之,如来具足色身,尚属有为;况九界之色身乎?倘若住着色身,即属有为,而非一尘不染,无为之般若本体矣。(1)示即色非色竟。

  (2)示即相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如来复问:可以具足诸相见不者,无微不至也。不独色身具足,即非具足,是名具足。即诸相无不皆然,具足诸相者,准华严相海品云:略云如来有九十八种大人相,广明有十华藏世界海,微尘数大人相。一一身分,众宝妙相,以为庄严。所谓相相无边,无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诸相。即非是名,准上可知。相而无相,无相而相,见而无见,无见而见者也。(2)示即相离相竟。

  (3)示即说非说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断第十八种,无身何以说法疑。上云:如来身相,即非身相,恐疑身相既不可得见,而岂说法亦不可得闻耶?故明无法可说,以破之。‘汝勿谓’与‘莫作是念’,皆诫止之词。如来度生,随机说法,皆是无缘而应,本不曾作念,我当说何法。故诫之曰:汝不可说,如来有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然无念何能有说呢?如空谷本不作念应声,自然有声斯应。况如来不思议业智,岂待作念而说耶!又诫曰:莫作是念者,不独不可说,即念亦不可起也。
  
‘何以故’,征释曰: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了解如来所说之义故,当知佛所说法,因机施教,如谷应声,原无实法。若说如来实有说法,即同谤佛。
  
‘须菩提’下,伸其正义,谓说法者,实无有法可说,是名说法;设若有法可说,即着法相。
 
 宗通云:如来不可以身相见,亦不可离身相见;非身而身,是为法身。佛法不可以言说显,亦不可离言说显;无说而说,是为妙说。前谓无有定法,如来可说;法无定法,犹带法在;说无定说,犹带说在。不能无说,焉可无身;既已无身,将谁说法?至此一法也无,尚有何于身相,尚有何于言说耶!
  
昔须菩提尊者,岩中宴坐,空中雨花。尊者云:‘雨花是谁?’答曰:‘我是天帝。’又云:‘雨花何为?’答曰:‘供养尊者,善说般若。’尊者云:‘我于般若,未尝说一字。’天曰:‘如是,尊者无说,我乃无闻,无说无闻,是真般若。’

  维摩经云:维摩诘问文殊:‘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文殊曰:‘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维摩默然。如维摩诘,是真入不二法门,真所谓无说而说也。本经发起序中,如来亦以无言说法,说一卷无字金刚经,即无法可说,是名说法。2、约色相言说竟。

  3、约众生非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慧命者,慧以德言,命约寿说,即长老之异名。须菩提,证大阿罗汉果,解空第一,已得空慧,与般若真空妙慧相应,以慧为命,不惟我空慧,乃是三空慧,以此智慧,能续法身慧命故。
  
尔时慧命须菩提,闻说佛不可以相见,法不可以声求,二者甚深之义,恐末法众生,难以信解。故问可会有众生,于未来世之中,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如是般若大法,末世不无生信之人,自有一类大乘根器众生,能生信心。此等众生,已达离相无住,本无我法,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故曰彼非众生,然解虽已圆,修证未极,故曰非不众生,即现前非不是众生也。
  
何以故,此等众生,还名众生,如来说实非凡夫众生,是名菩萨众生。而能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唐长庆二年,长安兴善寺,灵幽法师暴亡,见二使引见阎王。王问在世习何业?对曰常持金刚经。阎王合掌赐坐,命幽朗诵一遍。王曰:‘念此经中,而少一章,如贯花之线,中有不续。真本在濠州钟离寺,石碑上,可往查对,遍告人间;师寿合终,今加寿十年,归劝世人,受持此经。’幽既还魂,奏闻其事,奉敕遣使,往濠州查看,果有此六十二字,遂命增入。秦译本无,今据魏译本增补。(一)审示竟。

  (二)直显,分二
  1、呈悟蒙证 2、正显本体

  1、呈悟蒙证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此断第十九种,无法如何修证疑。上云无有定法,名为菩提;实无有法,而得菩提,恐疑既无有一法可得,岂佛果亦是无得耶?故须菩提白言世尊,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观此‘耶’字,虽似有疑,却是呈悟。故佛言如是如是。以空生既悟般若本体,无得之旨,故重言如是以证之。1、呈悟蒙证竟。

  2、正显本体,分二
  (1)自性平等 (2)诸相平等

  (1)自性平等,分四
  A、亲证无法 B、直示平等 C、转释平等 D、引事显胜

  A、亲证无法

  ‘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佛以自证菩提,以显般若无得之旨,故呼当机之名,而告之曰:我于无上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无上正等正觉。‘少法’者,对多法言,但非无有三明六通,五眼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诸法可得。乃至少法亦无所得,若有少法可得,是名法缚,则是妄未尽,而理未圆,不名无上菩提。
  
问:如来因中劝修万行,果上而成万德,名得菩提,何谓无有少法可得?答:楞严经中云:譬如演若达多,晨朝以镜照面,爱镜中头,眉目可见,嗔责己头,不见面目,怖头已失,无状狂走。忽然狂歇,头非外得。喻众生无上菩提,迷时本无失,悟时亦无得。佛证菩提,亦复如是,安有少法可得。
  
坛经云:妙性本空,无有一法可得。既无一法可得,宁有菩提可证耶?我佛无得无证,无名可名,是以强名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A、亲证无得竟。

  B、直示平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法’,即是众生真性,般若实相本体是也。此体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楞严云:众生本元真如,与诸如来,成佛真体,无二无别。故曰平等。
  
凡夫不见真性,妄识分别,自生高下;谓迷时为凡则下,悟后成圣则高。不知此性能为迷悟所依,不为迷悟所变,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本无高下。
  
黄檗禅师云:若观佛作清净光明解脱之相,观众生作垢浊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历恒河沙劫,终不能得阿耨菩提。又云: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我彼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云: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亲疏,自他分别遣,高下执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
  
心印疏云:平等二字,乃诸佛出世本怀,亦此经之教眼也。若夫序文,着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而乞,此明如来行平等之事也。至于次第乞已,还至本处,收衣钵,洗足而坐,此显如来证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问答发挥,皆如来说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无法,辗转推详,皆显此平等之体也,自此之后,虽有多文,无非显此平等之义也。即当机前来,涕泪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复呈,菩提无得,正悟入此平等之体也。故知‘是法平等’一句,乃如来画龙点睛,只要诸人向破壁飞腾而去耳。读是经者,亦不可不着眼也。B、直示平等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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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转释平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转释,既然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何以现见生佛判然?凡夫未离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觉;二乘不修善法,偏于真谛,不得正等;菩萨真俗等观,修证未满,不得无上。果能离我人等四相,则异凡夫之不觉,名为正觉;能修一切善法,则异二乘之偏枯,名为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圆满,则异菩萨之有上,名为无上。故曰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显正明以彰菩萨真俗平等修因证果之相。
  
以无我等四相,即上文应无所住,不住于相故。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以无我等,而修善法,正终日无住,终日生心;虽修善法,能离四相,正终日生心,终日无住。真俗圆融,空有无碍,平等平等,故即得无上菩提。
  
‘须菩提’下,恐着善法之见,故曰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以离相之修,修即无修,但为断妄复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C、转释平等竟。

  D、引事显胜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断二十种,所说无记非因疑。上言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恐疑须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说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属无记法,岂得为菩提因耶?当知偈虽文字无记法,而能诠具观照般若,离相无住之用;诠显实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故持说福德,超胜宝施。是以举大千界中七宝,聚如须弥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当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宝施福德比较,宝施百分,不及持说一分,即便百千万亿分,乃至种种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
 
 问:经功何以如是超胜?答:佛所说法,皆从佛心无漏善性中流出,离言说相,故持说能为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离相可证菩提,即文字无记性,离相亦得证菩提,岂宝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诸相平等,分五
  A、约生佛以显平等 B、离空有以显平等 C、无去来以显平等 D、非一多以显平等 E、即诸见以显平等

  A、约生佛以显平等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断二十一种,平等云何度生疑。上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云何如来却度众生?为断此疑,故诫须菩提曰:汝勿谓如来有作是念,我当度众生此诫其不可作是说也,‘莫作是念’句,并诫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释云: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以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个个具有如来智慧德相。如来虽说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风不凉,人人自凉。亦不住相,不见有能度之我,及所度众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谓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此乃反释。以佛与众生,原是一体,绝无能所,若见众生为所度,如来为能度,则能所炽然,即同凡夫见解,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不空矣,岂得称为如来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来说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无我,何以如来又说,我为法王,于法自在,岂不是我耶?盖如来说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体性空寂,无我而我,我而无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义,以为如来,亦同凡夫之有我。
  
‘须菩提’下三句,恐人一闻如来说我,不同凡夫,又认佛与凡夫有隔。故并举凡夫而扫之。‘凡夫者’三字,是举;如来说‘即非凡夫’,是扫。随举随扫,令泯圣凡之见,不容分别,则圣凡平等矣。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说,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迹,谓如来本来无我,但凡夫执之为我,故说无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无我,不但无我,且无凡夫,何处更有众生可度?至此发明实无众生灭度者,详尽无余矣。A、约生佛以显平等竟。

  B、离空有以显平等,分三
  (A)离有见 (B)离空见 (C)较福胜

  (A)离有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此断二十二种,以相比知真佛疑。上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平等一如之义。后又云:不可以色身诸相见如来,恐人执前疑后,执后疑前,故复问须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前依正离相科中,已问斯义,而前云见如来不,此云观如来不;见之与观,不无少异;见属现量,观属比量。法身如来,不但离于声色,亦且远于知见,将何从而观之!须菩提大权示现,为不达法身离相之众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并非须菩提前后自语相违。前既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此乃云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实为众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得观如来者,则世间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岂不即是如来耶?意谓法身离相,未可以着相而见。前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若不离相,安见法身?
  
转轮圣王,即金轮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银铜铁四种轮王。金轮王王四大部洲,银轮王王三洲除北洲,铜轮王王东南二洲,铁轮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轮王所以称圣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诸国,无敢违命。设有违者,圣王乘轮宝先往,不待干戈,自然宾服。
 
 此王具足七宝:一金轮宝,名胜自在。王若出世,海水减浅,海边现出轮王道路,王乘此宝,一日可以游行四天下。又有云:此宝乘之,可以游行虚空,以今飞机,可以证知实有其事。二白象宝,其力勇健,善能作战,古来多用象兵。三马宝,名勇疾风,所往诸处,其行如风。四神珠宝,即如意宝,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宝。五主藏臣宝,名大财,随王游行,王欲布施,需用财宝,向取之时,只要有土处,掘之便得财宝。六女宝,名净妙德,不由胞胎受生,乃属化生。七主兵臣宝,亦云将军宝,名离垢眼,善识兵法,名闻四洲。轮王有此七宝,故得王四洲国土,具足千子,其身金色,亦有三十二相,不过比佛之相,稍不明显。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者,即解如来所说离相之义,法身不可相见,故云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尔时世尊,为破众生着相之心,而说偈言。若一切众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为能见我者;以四辩八音之声,而求我者,此皆寻言取相,非正知见。纵有所修,必蹈邪径,邪者偏邪,偏于有边,故曰是人行邪道,道即径也。色声为外尘之法,见求乃内心之执,法执未破,安得亲见离相法身,故曰不能见如来。此佛为离常见,令人不滞于有也。

  华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见佛。

  肇法师云:诸相焕目而非形,八音盈耳而非声。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法身清净,犹若虚空,无有染碍,不落一切尘境。(A)离有见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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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离空见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断二十三种,福果非关福相疑。上云:不应以三十二观如来,如来是福果,三十二相,是积福所成之相,既云不应以相观佛,则福果非关福相矣,恐人不滞有见,而落空见,以一切相皆不取,而成断灭。故呼须菩提而告之曰:汝若因闻色见声求,是行邪道,便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是又执无之过;譬如出囿入网,解脱良难,执药成病,缠绵更甚。古德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莫起空见如芥子许。故诫之曰: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而得菩提。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如来出过诫劝,因上文正宗以来,屡言无相,无得,无说无法,破相之谈,可谓极矣。当知佛以众生着相,故教以离相之法,并佛相亦离,则十界之相俱离,若执空为是,必至断灭因果,堕一阐提。故如来于此,叮咛至再,为离断见,令人不落于空也。佛恐须菩提,一向解空第一,闻此破相之谈,遂起执空之念,故曰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必至拨无因果,说诸法断灭,所以不惜唇舌,复诫劝之曰:莫作是念。
  
‘何以故’下,征释正义,良以发菩提心者,非但不应取法,亦不应取非法;双离空有,方归中道,故于法不说断灭相。佛之教人离相,以有相之常见当离,而空相之断见亦当离,何尝教人断灭相耶!  华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诸佛说空法,为治于有故,若复着于空,诸佛所不化。此经前来,如来皆谈妙有,非有非空,故即有以说空;此后至正宗分止,皆说真空不空,故即空而显有;则不滞空有,双离断常,岂非中道实相,平等般若本体乎。(B)离空见竟。

  (C)较福胜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此较量无我福胜,若发心菩萨,以恒河沙世界七宝,持用布施,所得福德,可谓多矣。若心有所著,乃为住相布施,则成有漏之福,感报人天,不到彼岸。若复有人,虽不能以沙界七宝布施,但能知一切法无我,其福自胜。知一切法无我者,知人无我,则破我执;知法无我,则破法执;二执既破,即证无生法忍。于三界内外,不见有少法生灭之相。即修行六度,亦不住人法之相,一体空寂,湛然平等,忍可于心,故曰得成于忍。
  
此菩萨胜前菩萨者。以前之菩萨,宝施有漏。此之菩萨,法忍为真。即前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为得无漏福德,故胜。
  
‘何以故’下,征释福胜所以。意谓何以故,此菩萨福胜于前?以诸菩萨不受有漏福报也。‘以’因也,诸助语词。有漏之福,终有穷尽。永嘉禅师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犹如仰箭射虚空。福尽必堕,是以不受。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尊者,不了不受福德之义,故复问佛:云何菩萨不受福德?佛告之曰:须菩提,若菩萨受福德,即是心有贪着,乃成有漏因果,不成菩提。故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方成无漏;是不贪着之故,说不受福德。B、离空有以显平等竟。

  C、无去来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此断二十四种,化身出现受福疑。上云:菩萨不受福德,又云不可色见声求,何以如来受九界众生供养恭敬,现身说法耶?故以法身无相而破曰: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前所说,如来者,即诸法一如之义。如者,如如不动,动既不动,安有去来坐卧之相。故征释云:何以故,如来无有去来坐卧之相?如来者,法身理体,周遍十方;既然周遍,则来无可来,去无可去,故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问:如来入城乞食则去,归到祇园则来,何得云无去来?答:云驶而见月运,月本不曾有运;舟行而见岸移,岸亦何尝有移。乃随众生机见耳!
  
金刚解义云:如来二字之义,而示以真佛无相也。盖真如法身,本无去来。其来也,心净见佛,非是佛来;其去也,心垢不见,亦非佛去。譬如水清月现,月本非来;水浊月隐,月亦非去。可知人心有清浊,佛本无去来。其去来者,应现化身也;无去来者,真性法身也。C、无去来以显平等竟。

  D、非一多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断二十五种,法身应身一异疑。上云:法身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恐人执着应身,随机应现,示有去来,而生一异之见。故举世界微尘,非一非异以破之。问须菩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之为微尘。在汝之意,以为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耶?不多耶?须菩提就事答言:甚多,世尊!此处亦有他本,无‘须菩提言’四字,有者居多,故今从多数也。

  

‘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何以故’者,征起释成。谓何以故,我说甚多;我不执实有故,随顺世谛而说多耳,若是微尘众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  ‘所以者何’,乃重征更释。所以不说者是何之故,佛说微尘众,本无自性,乃是碎世界之所成,非实有体,故曰即非微尘众;不过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微尘众。
  
世界可碎为尘,微尘可合成界,则世界微尘,皆无自性,皆非实有;而众生无有般若妙智,处处执着。闻世界着世界,闻微尘着微尘;计世界为一,计微尘为多。界既可碎之为尘,则一非定一;尘既可合之成界,则多非定多。多非定多,则即多是一;一非定一,则即一是多。一多交互,一多无碍,此性何尝不平等也。
  
刊定记云:言世界者,喻法身也;言微尘者,喻应身也。世界一也,微尘异也。碎界作尘,尘无异性,合尘为界,界无一性。故弥勒偈曰: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异即多也。
  
昔秦跋陀禅师,问生公曰:‘作么生说色空义?’生曰:‘众微聚曰色,众微无自性曰空。’师曰:‘众微未聚,唤作甚么?’生罔对。师曰:‘汝只说得果上色空,不曾说因中色空。’问:‘如何是因中色空?’师曰:‘一微空故众微空,众微空故一微空;一微空中无众微,众微空中无一微。’于此透得,方信平等法界,非一非异。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上明微尘非多,此明世界非一。复称世尊云: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本是微尘积聚所成。聚则界有,碎则界空;亦无自性,非实有体,故曰即非世界。不待碎后方空,即现在之时,性常自空,非真实有。犹如梦境,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凡夫处长夜大梦之中,迷执实有世界,若至悟后,了知世界性空。永嘉禅师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又不独觉后方空,即在迷位之中,一切世界,未始不空?故曰即非世界。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碍真空,故曰是名世界。
  
‘何以故’下,征释世界非实。何故我云,如来说即非世界,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一合相,指真性言。真性遍满十方,惟一无二。真性乃是整个,合而不分,本非有相,强名曰相,能为一切诸法所依之体。非由假合而成,无始以来,常住不变,为诸法中实。非虚非幻,而世界安得而比之。世界是假合,聚尘所成故;世界有变迁,劫尽则坏故;世界是虚幻,乃非实有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真性耳,岂有是理耶!
 
 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者,此仍是须菩提语。谓如来说,真性平等一相,为一合相;真性如虚空,本来无相可得,故曰即非一合相;无名勉强安名,故曰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此佛见须菩提所言不错,乃顺其语而告之曰:真性虽为一合相,即是不可说,以其离言说相故,非语言之所能及故;‘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者。以凡夫之人,不明真性之理,本来离相,妄生贪着。
  
‘一合相’,又释,谓世界若执为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以世界之一相,乃和合多数之尘相所成,故如来说一合相。世界既可碎为多尘,则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云即非一合相,不过是名一合相而已。‘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以其无有自性故。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而昧一多平等之理,故执世界为一合相。
  
又以世界之一相,喻真性;微尘之多相,喻烦恼。众生迷真起妄,妄有八万四千尘劳烦恼,如碎世界为微尘,烦恼虽多,究竟妄无自性,非实有体。若烦恼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烦恼。何以故?佛说烦恼全体即真,故即非烦恼,但是假名无实,名曰烦恼。如微尘无自性,非实有体,若微尘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征释云何以故,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真性亦复如是。以真性不离烦恼,故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不离微尘,故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以真性是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不能随缘而成八万四千尘劳烦恼。今既从真起妄,如来说真性,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是实有,即是一合相,以一界合多尘所成之相,不可再碎为尘;今既碎界成尘,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佛谓须菩提,言真性者,即是不可说。若言真显妄,则成二妄。但凡夫之人,不明真性,贪着事相,故说有真性耳。如佛告须菩提言:一合相者,即是不可定说,是一是合,但凡夫贪着其事耳。此段言尘界非多非一,正显真妄非一非多,与法应非一非多,一多平等也。D、非一多以显平等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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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即诸见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此断二十六种,贪着实有我见疑。上云:凡夫之人,贪着其事;恐疑实有我见,故以非有非无破之。谓须菩提曰: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在汝之意,以为云何?是人还能解我所说之义不?空生深悟平等实相,般若本体,我即无我。无我说我,故答曰: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诸见平等之义。
 
 问:前说我等四相,此说四见,是同是异?答:相者,法所现也;见者,心所取也。执相是粗,执见是细。粗执易除,细执难破。如来示有我等四见,执着既离,此乃不见而见,非同凡夫虚妄分别之见也。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此征释正义,何以故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世尊,如来说我等四见,即非我等四见,以四见无有自体可得故。为对治众生执着之心,假立名言,而说我等四见。故曰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经中前言离我相,此云离我见,其理已是深一层。诸见俱离,则平等之本体斯显。
  
上来显自性平等之后,再显诸相平等,首明生佛平等,则圣凡无二;次空有平等,则不属断常;三法应平等,则无有去来;四一多平等,则尘界性空;五诸见平等,则药病双祛。以归无住真义,般若本体。二、直显般若本体竟。

(Ⅱ)通结始终心要,分三
  (一)直指知见 (二)持说福胜 (三)正示观法

  (一)直指知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结正宗分中,从始至终,所说心要之法。经初,空生请问: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则答曰: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至此结归则曰:应如是知见,如是信解,是即首尾照应。
  
佛谓须菩提:若有真正发菩提心之人,于我前来所说一切法,应当如是知见信解。一切法,乃通指上文,住心无住,降心离相,发心无法之法。如汝问我:云何应住?我则教汝: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汝今应如是知。如汝问我:云何降伏其心?我则教汝:一切众生,悉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汝应如是见。如汝问我: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则教汝: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汝应如是信解。虽然我如是说,汝能如是知见信解,还要不生法相,始得与般若相应。法相即住心无住,降心离相,发心无法之法相。果能法相不生,则知为真知,见为真见,信解亦为真信解。诸相销亡,一心无寄,般若玄旨,妙极于斯矣。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来随机演说,如谷应声。如来心中,原无法相。前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一)直指知见竟。

  (二)持说福胜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此断二十七种,持经功德取相疑。上云: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法相,则持经功德,宁非取相耶?故说此以破之。佛谓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此云无数)世界七宝,持用布施,此指住相布施之人,非指无住行施菩萨;若无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无可比较。以住相布施,乃为有漏;若更有发菩提心之男女,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而能受持读诵以自利,为人演说以利他,二利繁兴,其法施之福,乃是无漏,自然胜彼宝施之有漏矣。(二)持说福胜竟。

  (三)正示观法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征释福胜所以。先示说法之轨则,再示观法之功能。全经结局于此。正如来至极悲心,于法会告圆之际,特征起释成,仍以三种般若而结归之。为人演说,是文字般若;不取于相,是观照般若;如如不动,是实相般若。
  
征问:云何为人演说,而能福胜无量宝施?释曰:不取于相,虽依文字般若而说,不取名字相,言说相,心缘相,能演出文中所诠之观照妙智,实相妙理,智与理冥,理得智显。
  
不取于相,即观照工夫。观照功深,而能离相。不取我相,法相,非法相;照见我空,法空,空空。三执全消,三空顿证。
  
如如不动,即实相本体。此体本是一心真如之理,一如一切如,无法不如,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若心取相则动,则不如如;不取于相,则如如不动矣。
  
末世发菩提心众生,果能如是为人演说,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其福胜彼无量宝施。
  
‘何以故’者,重征以何之故,定要不取于相。意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复示以真空观智,照破一切诸法之妄相,方见般若实相之本体。
  
‘一切’者,切字去声,包括之词。即举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三界一切有为生灭之法,悉皆虚妄,不是真实。乃由众生遍计所执,执为实有。此乃情有理无,以般若智照照之,内之身心,外之世界,如梦境,如幻事,如水泡,如影像,如朝露,如电光,一一不实无常,无可爱乐。迷时非有似有,悟时有即非有。
  
如梦者,梦中境界,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不可得。永嘉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又不待醒后方无,正当梦时,何尝实有?因众生梦想颠倒,妄执为实,梦可爱境,心生爱恋;梦可畏境,心生畏惧。即心随妄境转也。
  
现前身境亦复如是,本非实有。由众生处在长夜迷梦之中,曾不觉悟,迷执为实,妄起憎爱之惑,而造取舍之业,枉受生死之苦!
 
 问:梦境非实,人所皆知,现前身心世界,日间所见之境,何得谓为梦境耶?答:子但知一夕之梦为梦,而不知一生之梦,为大梦。诸葛武侯曰:大梦谁先觉?即指一生之梦也。更不知历劫之梦,为迷梦,自有无明不觉以来,即在梦中。生相无明未破,其梦尚未大觉,佛直破生住异灭,四种梦心,方称大觉。子不知人生是梦,即在梦中未觉,故不信一切皆为梦境。
 
 如幻者,有为诸法,悉皆如幻。犹如幻师,以幻术力,现出种种幻事。如咒土生瓜,符水化鱼等,举体虚妄,现前似有,孩儿认以为真,大人知其是妄。现前身境,亦复如是。迷者执为实有,悟者乃觉真空。
 
 如泡者,泡即水泡,乍起乍灭,而不久停。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故有,全无实体。如露者,露即朝露,须臾之间,见日即晞。如电者,电即电光,生时即灭,倏忽便无。一切有为诸法,亦复如是,悉皆无常不实,自当于此诸法看得空,方能用功着得力。梦等六喻,即是入真空之微妙观门。以此观照妙智,能入实相妙理,方得般若本体。故如来最后垂嘱云:应作如是观。‘应’者当也;‘如是’,即六种譬喻;‘观’,即妙智。舍此妙智,安契如如不动之理,而证法身真境,直到涅槃彼岸也。
  
又复当知,于一切有为法中,而起六种妙观,但观虚妄生灭之相,即见如如不动实相。并不必拨万有,而觅真空。如庞居士云:‘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又百丈云:‘但离妄缘,即如如佛。’果能如是,方堪入廛垂手,教化众生,为如来使,行如来事矣。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Ⅲ、流通分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亦即经家叙意,结集经藏之时,必叙大法之始终,始则如是我闻等,六种成就;终则佛说是经已,一会欢然。此乃结经之常仪也。
 
 佛说,即我佛妙观察智,观察众生机宜,能信般若大教,故着衣持钵,入城乞食,还归饭食,洗足安坐。先已无言说法,说出无字金刚,以为本经之发起。后被当机觑破,赞叹启请。再说这卷文字般若,既有文字,必落言说,故云佛说。
  
此经所说,不出降心住心,观照之功;如如不动,实相之理;为众断疑生信,从始至终,重一信字。初当机闻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乃问曰:‘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否?’佛则诫曰:‘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一念生净信者。’迨后当机既悟妙理,乃生净信。则曰:‘世尊!若复有人,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佛又举喻较量,乃曰: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无量亿劫恒沙身施。
  
正宗将毕,如来结云: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即为人演说,亦须不取于相,方尽金刚妙理,方契实相般若,如如不动之本体。至此经义已尽,不须再说。故曰佛说是经已。
  
长老须菩提,解见在前,即诸四众弟子,一切世间,三善道众生,闻佛所说之教,能解教中之理,故皆大欢喜,即法喜充满也。信受奉行者,既深解实相之理,则疑断信生,受持无失,蹑解起行,奉为指南,力行不倦。闻佛所说,即闻慧;皆大欢喜,即思慧;信受奉行,即修慧;闻思修三慧具足,何难疾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经中所云:一切诸佛,皆从此经出,良有以也。今者讲演已竟,法会已周,请各从闻思修,速证无上菩提,是所望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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