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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四大魅力,光芒四射

佛教的四大魅力,光芒四射


   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固有门类相比,佛教究竟有哪一些特殊魅力吸引了广大中国人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在学术上很冒险,容易得罪很多传统的文化派别。但我还是想从存在方式上,谈谈个人的一些粗浅看法。

  佛教的第一特殊魅力,在于对世间人生的集中关注、深入剖析。

  其他学说,也会关注到人生,但往往不集中,不深入,没说几句就“滑牙”了,或转移到别的他们认为更重要的问题上去了。它们始终认为,人生问题只有支撑着别的问题才有价值,没有单独研究的意义。

  唯有佛教,决不转移,永远聚焦于人间的生、老、病、死,探究着摆脱人生苦难的道路。

  乍一看,那些被转移了的问题辽阔而宏大,关及王道社稷、铁血征战、家族荣辱、名节气韵,但细细想去,那只是历史的片面,时空的截面,人生的浮面,极有可能酿造他人和自身的痛苦,而且升沉无常,转瞬即逝。佛教看破这一切,因此把这些问题轻轻搁置,让它们慢慢冷却,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导到与每一个人始终相关的人生和生命的课题上来。

  正因为如此,即便是一代鸿儒听到经诵梵呗也会陷入沉思,即便是兵卒纤夫听到晨钟暮鼓也会怦然心动,即便是皇室贵胄遇到古寺名刹也会焚香敬礼。佛教触及了他们的共同难题,而且是他们谁也没有真正解决的共同难题。这便是它产生吸引力的第一原因。

  佛教的第二特殊魅力,在于立论的痛快和透彻。

  人生和生命课题如此之大,如果泛泛谈去不知要缠绕多少思辨弯路,陷入多少话语泥淖。而佛教则干净利落,如水银泻地,爽然决然,没有丝毫混浊。一上来便断言,人生就是苦。产生苦的原因,就是贪欲。产生贪欲的原因,就是无明无知。要灭除苦,就应该觉悟:万物并无实体,因缘聚散而已,一切都在变化,生死因果相续,连“我”也是一种幻觉,因此不可在虚妄中执着。由此确立“无我”、“无常”的观念,抱持“慈、悲、喜、舍”之心,就能引领众生一起摆脱轮回,进入无限,达到涅槃。

  佛教的第三特殊魅力,在于切实的参与规则。

  一听就明白,我是在说戒律。佛教戒律不少,有的还很严格,照理会阻嚇人们参与,但事实恰恰相反,戒律增加了佛教的吸引力。

  佛教的戒律步步艰难,却步步明确。初一看,与佛学的最高境界未必对应,但只要行动在前,也就可以让修习者慢慢收拾心情,由受戒而入定,再由入定而一空心头污浊,逐渐萌发智慧。到这时,最高境界的纯净彼岸就有可能在眼前隐约了。佛教所说的“戒、定、慧”,就表述了这个程序。

  如果说多数受戒的信众未必能够抵达最高境界,那么,他们也已经行进在这个修炼的程序中了,前后左右都有同门师友的身影,自然会产生一种集体归属感。

  这本是它的优越之处,但到了中国化时期,有的宗派过于依凭悟性不尚苦修,轻视戒律教规,固然也帮助不少高人完成了精神腾跃,却也为更多未必能真正开悟的信众打开了过度的方便之门。与此相应,在唐代特别流行的净土宗也显得“易行”。这种势头积累到后来,已出现了禅风虚浮的严重后果。这也从反面说明,对佛教而言,持戒修行还是重要的,不能过于聪明、过于写意、过于心急。

  由此我想到了弘一法师。他从一个才华横溢的现代文化人进入佛门,照理最容易选择禅宗或净土宗,但他最终却选择了戒律森严的南山律宗。我想,这是他在决意违避现代文化人过于聪明、过于写意、过于心急的毛病。这种选择使他真正成为一代高僧。

  当然,历来一直有很多人只是为了追求安心、自在、放松而亲近佛门,本来就不存在修行的自律,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佛教的第四特殊魅力,在于强大而感人的弘法团队。

  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广大民众对于佛教的认识,往往是通过一批批和尚、法师、la ma、活佛的举止言行、服饰礼仪获得的。一代代下来,僧侣们的袈裟佛号,成了人们感知佛教的主要信号。他们的德行善举,也成了人们读解信仰的直接范本。佛教从释迦牟尼开始就表现出人格化的明显特征,而到了遍布四方的僧侣,更是以无数人格形象普及了佛教理念。

  在僧伽这么一个团体之内,又规定了一系列和谐原则,例如所谓“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的“六和”;再加上一些自我检讨制度和征问投筹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互相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加了整体合力。

  这样的僧伽团队,即便放到人世间所有的精神文化组合中,也显得特别强大而持久,又由于它的主体行为是劝善救难,更以一种感人的形象深受民众欢迎。

  佛教的以上四大特殊魅力,针对着中华传统文化在存在方式上的种种乏力,成为它终于溶入中华文化的理由。余秋雨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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