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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达真堪布

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品关联)分二:一、广说理证;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庚一(遮破所立)分二:一、观察作业而破;二、观察作者而破。

    辛二、观察作者而破。

    在上一讲中,我们主要是对去进行观察,接下来是对去者、作者进行观察。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对方认为,如果没有去者——能去之人,去法——去的行为就不可得。若是没有去者,就没有去法,因为去法是去者的一种行为,若是没有去者,肯定没有去者去的行为。但是有去者,因为世间人都能看见。比如张三在路上往某一个地方去,人们都能看见。因为有去者,那么肯定就有去法,否则,若是没有去法(去的行为),怎么能有去者呢?对方的意思是,因为有去者,所以就有去法。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去法不成立,既然没有去法,哪里来的去者?去者是与去法相观待而安立的,若是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犹如没有左边就没有右边一样。对方说有去者,所以应该有去法。但是我们现在看,去者不成立。为什么呢?在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以正量观察的时候,去法不可得,去法不成立。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若是没有去之行为也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去者必须要观待去法才能成立,去法不成立、不存在,去者也就不成立、不存在。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对方还有疑惑:倘若没有去法,则“不具去法的张三在去”之说就不可能成立。如同不具手杖,则不能称其为“持杖者”一样,手上有手杖,才可以成为“持杖者”。同样,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既然有去者的说法成立,所以去法也应该成立。

    在前面,对方认为有去者,世间人都见了去者,所以应该有去法。我们可以说,没有去法,所以就没有去者,既然没有去者,所以就没有去法。此处,对方仍然认为,世间人都说有去者,这种说法在世间也确实成立;既然这种说法能成立,既然有去者,肯定也应该有去法。我们可以通过三方面再进行观察:是去者去,是不去者去,还是去者与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去?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这里“去者”和“不去者”也可以分别解释为已去者、未去者。已去者去的行为已经结束了,他不能成为去者;未去者还没有发生去的行为,所以也不是去者;除了已去和未去,没有第三种去者。

    在麦彭仁波切所著的《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中这样解释:首先,作为去者则不会去;其次,不去者就更不能去,因为他没有去法(去的行为);第三,除了去者和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怎么会去呢?去者和不去者二者是相违的,要么就是去者,要么就是不去者,不存在第三去者。

    现在主要是观察去者。为什么说去者则不会去?我们可以这样观察:“去”的行为仅此一次,此行为究竟与去者相关联,还是与“去”的意义相关联,还是与二者同时相关联?

    如果承许第一种情况,即此行为与去者相关联,这里有很大的过失。去者要先成立,若是去者不成立,怎么能说跟去者相关联呢?去者不成立,就不能说与去者相关联。比如说空中莲花(虚空中长出来的莲花)不存在,所以不能有空中莲花的颜色;若是空中莲花存在,就可以有空中莲花的颜色。但是没有空中莲花的颜色,因为没有空中莲花。同样的道理,先要成立去者,不然怎么说去者和去法相关联呢?此外,若是去者,他肯定有去的行为,若再加上还有一个去之行为和他相关联,那就是一个去者有两个去法。如果有两个去法,就要有两个去者,这也是个过失。

    在《中论释》中认为,若去之行为与作者相关联,则没有去法,没有去法的单独去者显然是不存在的。

    如果承许第二种情况,即此行为与“去”的意义相关联。这个“去”的意义指去法,也就是和去法自己相关联。去法只有一个,怎么还能说他自己和自己相关联呢?这是第一个过失。此外,若与“去”的意义相关联,去者与去的行为已经分离,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了。离开去的行为就不是去者,这个去者就是没有行为的去者。如果没有行为的去者,也可以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这是第二个过失。此外,若与“去”的意义相关联,就有两个去法了。有两个去法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必须有两个去者。这都是不成立的,在上一讲中也讲过这些过患。

    如果承许第三种情况,去之行为既和去者相关联,也和“去”的意义相关联,这样去之行为就变成两个,因为存在两次去法,就会导致有两个作者等等的过失。

    这三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所以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主要遮破的是“有去者所以有去法”。尽管世间人都看见、都知道有去者,这是亲眼所见,亲身感受的。但这是在世俗谛上,不是在胜义谛上,这是假立,不是实有。现在在抉择胜义谛,这时如果存在的话,就要经得起观察。胜义谛有胜义谛的观察量、正量,通过这些观察量、正量进行观察而成立的,才叫成立。如果经不起观察,在胜义谛的正量面前不存在的话,实际上就是不存在的。

    没有去法就不能有去者,因为去者观待去法而安立,其实以这个逻辑也就完全可以遮破对方的观点了,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既然去法(去的行为)不存在,哪来的去者?所以对方所利用的这个依据是不可靠的,这就可以遮破了。但是因为对方还对这个观点持之不放,所以我们再次仔细进行了观察。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如果没有去法,没有去的行为,怎么会安立去者?所以没有能去的这个众生。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如果说有“去者去”,这仅仅是在名言上有,实际上是不成立的。

    下面我们再换个角度进行观察,去法和去者是一体,还是多体。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若去和去者是一体,那么去者本身就是去的,去者的存在肯定就有去法的存在,因此不必再去了。若是再去的话,那就是无穷无尽的去,所以这个去者不能去。即所谓“去者不去故,没有去者去。”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若去和去者是异(多)体,去者本身有去,然后还有一个去法,那就成为两个去法了。因为去者若是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若是有两个去法,那么也同样得有两个去者。

    前面反复对“去者去”进行遮破,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去者去”只是一个这样的名称或这样一个说法而已,如果对其进行观察,实际上他是不存在的。

    庚二、遮破能立。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如果对方又提出:张三要往某个地方去,刚才是一个停顿的状态。如果张三在舍弃停顿之后,有出发的行为,则去法也就应该存在。如果去法不存在,则出发也不可能存在。张三要出发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张三正在出发,所以应该有去法。就像“如果乌龟没有毛,则不可能用其毛制成衣服”的说法一样,若是没有去法(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出发;既然出发是存在的,所以应该存在去法。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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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发”的行为存在,则应该经得起以三时加以观察,但事实并非如此,它经不起观察,所以它不存在。

    “已去中无发”:在去的行为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则不存在出发。因为出发是现时之法,已去是过去之法,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已去”是已经过去了,去的行为已经结束了,它哪有出发?

    “未去中无发”:如果去的行为发生在未来,也不存在出发,因为时间相违的缘故。这也是二者在时间上的不同。若是有出发的话,应该是去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既然去的行为还没有发生,它就不能有出发。

    “去时中无发”:对现在的去时而言,也不存在出发。前面已经讲过,要么是已去,要么是未去,没有“正在去”,既然“正在去”不存在,所以“正在去”中不能有出发。即使有“正在去”,它也不能有出发,因为出发是去的行为的一个初始、起点,而“正在去”是去的行为已经发生。如果正在去还有出发的话,就意味着“正在去”就是还没有去,那么就永远没有去的时候了。

    我们常说“现在出发了”,当不进行观察的时候,它是存在的,但是一进行观察的时候,就没有出发。已去中没有出发,未去中没有出发,除了已去和未去,哪有正去?即使正去存在,也不能有出发。因此,所谓“出发”就是一个概念。

    一切缘法都是如此,进行观察时,所谓净和不净、好和坏等都是一个概念而已,其实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我们在前面讲过,去者也是如此,若不去仔细观察,去者是存在的,一进行观察,“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去者也不存在。此处观察出发也是如此,它也不存在,也不能成立。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去无去时去,未去何有发?

    对方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有已经趋入、正在趋入以及尚未趋入三种道路之说的缘故。

    如果去者成立,则张三正在坐的时候应该另外有出发。但在出发者没有出发或者说是出发之前,也即张三停留的时候,又能在哪条道上出发呢?因为在那条道上,既没有正在趋入的去时,也没有在道上已去。

    如果对方又认为:既然如此,那么在未去的道上应该有出发吧?

    在“未去”中,去的行为尚未产生,所以也没有出发,那么出发又何在呢?正如人在停留而并没有在道上去。

    因此,只有去的行为已经生起才能称其为“出发”,直至出发尚未生起之前,正在去的概念也不存在,如同已去以及停驻时的情况一样。

    这些逻辑在前面都已经讲过,此处不再重复。

    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

    对方认为:因为“已去”、“未去”以及“去时”这三种情形是必定存在的,所以,如果没有去,就不合理。

    如果以正量加以观察,“已去”、“未去”以及“去时”都不存在出发,无论在任何时候,所有情况的出发都了不可得或者不存在。

    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下面是遮破住法。

    对方又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对的住法存在的缘故。无论何法,只要存在对治之法,该法就必定存在。如同光明与黑暗,此岸与彼岸相对而成立一样。

    如果对住法进行观察,并不成立。

    在去者中则不能成立住。去者正在去,他不是住。他住的时候不是去者,他是去者的时候不是住。

    在不去者中也没有住。不去者没有去的行为,所以他也不住。一般说来,没有去法也不能称之为“住”。

    远离去者和不去者,何有第三能住者?绝对不可能。

    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对方认为:在去者中应该是成立住的。去者在往某处的中途住下了,停止这个去的行为后住下来了,这就是住。

    如果离开了去法,则不能称其为去者,但如果有去法,住者又不能成立,所谓“去者正在住”的说法不符合逻辑。

    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

    此偈颂是遮破返回。去者往某个地方去,中途返回,这里有“回”。既然去的行为当中有返回的时候,如果返回成立,则应该也有去法。

    以三时对返回进行观察,正在去的过程中不成立返回,已去和未去当中也不成立返回。因此返回也是不存在的。

    所有去发回,皆同于去义。

    去、出发、返回这三者的遮破方式都完全与前面那个去相同。比如,我们可以用“住者则不去,不住亦不去,离住不住者,何有第三去?”“住中无有发,未住亦无发,住时更无发,何处当有发?”以及“住时无有回,住未住无回”等推理方式,只需将词句稍微进行改变,即可建立我们的观点。

    我们通过同一个观察或推理方式,就可以遮破去、出发和返回。比如前面讲过的,已去不是去,未去不是去,没有正在去;出发也是一样,已去不是出发,未去不是出发,没有正在出发;回也是一样,已去不回,未去不回,正在去没有回。

    这是遮破能立,对方通过这些建立自己的观点,但是一进行观察,这些都是不成立的。

    今天主要是观察去者,并对出发、住、返回几个能立进行遮破。对方认为,因为有出发,所以应该有去法;因为有住法,去者住下来了或者没有去住,所以应该有去法,否则就应该没有住;因为有返回,所以就有去法。因为发、住、回三者成立,这是能立,所以就有去法。通过对出发、住、返回这三个法进行观察,这些都是不成立的,所以去法也不存在。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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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品关联)分二:一、广说理证;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庚三(以观察之理遮破)分二:一、观作者之一异而破;二、观行为之一异而破。

    辛一、观察作者之一异而破。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

    如果对方提出:虽说对三种道路等进行观察,都没有去法,但是,士夫的脚迈步的行为是现量所见的。所以,去者与去法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若通过三时的角度来观察,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没有正在去,去法、去者好像都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些人脚在迈步的行为,在道路上来来去去,这是现量所见,所以去者和去法还是存在的。

    既然你方还是不放弃自己的观点,那么我们就再问一问:若去者和去法都存在的话,二者是以一体的方式存在,还是以他体的方式存在?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去法即是去者,去者的自性和去法的自性是一体,去者即是去法,这也“不然”,也是不成立、不合理的。

    “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去法和去者异(多)体,去法不是去者,去者也不是去法,这样两个自性的他法也是不合理的。

    去法和去者以一体的方式存在是不合理的,二者以多体的方式存在也是不合理的,除此之外,也没有以其他方式存在的情况。如果这样的两个法存在的话,要么以一体的方式存在,即二者是一个自性,要么以多体的方式存在,即二者是两个自性,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情况,因为这二者是相违的,中间不能有第三种情况。

    无论二者是以一体的方式还是以多体的方式存在,都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

    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作者及作业,是事则为一。

    “作者”也就是去者,是正在做去的动作的人。“作业”是作者正在做的动作,跨越、踩踏等这些动作。作业组成了去法;作者在做去的动作,有去的行为,所以他成为了去者。作者和作业成为一体了,也就是去者和去法成为一体了。

    去者和去法若成为一体,还有很大的过失:其一,有去者的时候必须要有去法(去之行为),那么这个去者永远要去,不能有不去的时候。因为去法和他是一体的,他成为一体的自性,也是实有的,所以不能有变化,否则就不是实有的了。一体真实存在,任何时候都要这样,那么这个去者不能有不去的时候,要永远去,有他的存在就有去法(去的行为)的存在。其二,若没有去法这个作业、动作,没有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去者。去者不去的时候,这个去者也不能有,同时也要消灭。为什么?因为去者和去法是一体的,这样的自性是实有的。可见,有去者,必须要有去法。没有去法的时候,不能有去者,这是不合理的。

    若谓于去法,有异于去者,离去者有去,离去有去者。

    若二者是多体,去者不是去法,去法不是去者,那么,去者离开去法而单独存在,或者去法离开去者而单独存在,都是不合理的。

    第一,“离去者有去”,即没有去者,单独有去法。若是这样,这个去法就成为无因。若去法(去的行为)是自然产生或无因产生的,则要么永远存在,要么永远不存在。如果不通过去者,也可以有去的行为,那么应该处处都有去的行为,或者处处都不能有去的行为。因为什么?他不依赖于去者,自己就可以有这样的去法(去的行为),这是不合理的。

    第二,“离去有去者”,离开去法(去之行为),也可以有去者。如果他没有进行去之行为还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柱子可以成为去者,宝瓶也可以成为去者,这也是不合理的。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异法,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

    这是总结。

    “去去者是二”:“去”是去法,指行为;“去者”指人或众生,进行这个行为的这个法。

    “若于一异法,二门俱不成”:若是二者以一体形式存在,不成立;若以多体的方式存在,也是不成立。

    “云何当有成?”若是去者和去法存在,就有这两种可能存在的形式,不会有其他第三种情况。所以,“去者和去法存在”的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去者和去法都不存在。

    辛二(观行为之一异而破)分二:一、观察二者而破;二、观察各种能作所作而破。

    壬一、观察二者而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如果对方又认为:如同世间人都共称“张三在走路”、“说者在说话”、“作者在做事”,那么,“去者在去”“来者在来”的说法又怎么会有过失呢?确实世间都有这种说法,所以没有过失。既然没有过失,就应该有去法和去者存在。

    现在又站在另一个角度进行观察:

    “因去知去者”:若世人了知去者,必须要依去法(去的行为)。若是没有去法,没有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去者。要成立去者,就要靠去法、去的行为。

    “不能用是去”:世人要表明去者,必须要靠去法,但是不能以该去法来表明去者,也不能以该去法称之为去者。为什么?其原因如下。

    “先无有去法”:因为在没有去者之前,没有去法。如果在有去者之前,先有去法的存在,然后世人以这去法来了知去者,这样也行。要成立去者的话,必须要靠去法,要有去的行为。没有去的行为,怎么能成为去者呢?若没有去的行为而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先有去法,然后才可以成立去者。但是先没有去法,那么怎么来了知去者呢?

    “故无去者去”:既然没有去法,所以就没有去者,更没有去者去。

    即使在前面没有去者的时候先有去法,这个去法不是去者所作的去法,和去者没有关系,也不会成为这个去者成立的因素。在没有去者之前没有去法,既然没有去法,哪有去者?所以世人就不能以此去法了知去者,也不能以此去法成立去者。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不是去者的去,而是用另外一个去法来让世人了知去者,以彼去法成立这个去者。

    “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去者本身就有去法,再用另外一个去法来成立这个去者或让众生了知这个去者,这样就有两个去法了。若是有两个去法,必须得有两个去者。但是没有两个去者,所以不能有两个去法。

    可见,无论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多体,“去者去”的观点都不成立。

    若是一体,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这个观点是不合理的。

    若是多体,在去者之前有去法还是没有去法?若是之前有去法,这不是去者所作的去法,和去者没有关系。若是之前没有去法,这个去者就不能成立。如果用另外一个他体的去法让人了知去者或成立去者,则一个去者中就有两个去法了。因为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若承许“去者”就有去法了,然后还要拿另一个去法来为他成立去法或让人了知这个去者,这样就有两个去法。若有两个去法,必须要有两个去者。两个去者是不可得的,所以两个去法也是不成立的。

    壬二、观察各种能作所作而破。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以去法来决定去者,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去。对此进行观察,已去、未去、正在去当中都不能成立去法。

    “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假设有一个没有去法的去者,即以去法不决定去者,也同样没有去。通过对已去、未去、正去三个方面进行观察,都不成立。

    前面讲过,已去无有去,未去无有去,正在去也无有去,因为没有正在去。若非要说正在去有去,那么兔角也要有颜色了。可见,都是不成立的,无论是决定有去者还是不决定去者都一样没有去。

    所谓“三去”有不同的解释。可以指三个道路,已去的道路上不能去,未去的道路上不能去,没有正在去的道路,所以正在去的道路上也就不能去了。“三去”也可以指已去、未去、正在去三法。“三去”也可以指行为、道路、作者这三法。这些前面已经都观察过了,都不合理,都不成立,都能同样进行遮破。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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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就是以去法决定去者或不决定去者,都“不用三”,通过三方面进行观察:其一,已去道路、未去道路、正去道路上都不能去。其二,已去者不能去,未去者不能去,正去者不存在,所以也不能去。其三,已去不是去,未去不是去,去时不存在,也不是去。

    “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去”是去法,“所去处”是道路。所以,去者、去法、去的道路都不存在。比如,去法不可得,从这里往那里是去,从中心往寺院大殿是去,往近处去,往远处去,往好的地方去,往不好的地方去等等都不存在,都不可得,没有去。

    己二、以理摄义。

    无论是去法、去者、所去的道路三者,都无法存在。因此,由一处前往另一处、正在去等法,都不成立。

    本品主要是对去进行观察,进行遮破。现在我们了知,去不可得。经过观察,“去”确实不存在,无实有。此处《观去来品》虽然没有遮破来法,但是如果去不存在了,来也就不存在了。没有去也就没有来,来和去只是方向不同而已,从那里到这里是来,从经堂到中心是来。若以观察量来观察,来也和去一样是不可得、不存在,一样能抉择其空性,无实有,没有实质性。其实,来去是相观待而立的。去不可得,来也就不存在了;来不可得,去也就不存在了。

    没有来,也没有去,所谓轮回实际上也是如此,也不是事实存在,从另一个道转生到这个道来,从这个道往另一个道里去,都不存在。所以,轮回也不存在,也不是实有。来去是假象,轮回也同样是假象。来去包括轮回,轮回也不离来去。若是来去不存在,轮回也就不存在;若是来去不是实有,轮回也不是实有。

    我讲过,你真正了解轮回、明白轮回的真相的时候,它并不可怕。它也是因缘和合的现象而已,也是显而无自性的,不是实质存在的,这就是轮回。为什么说轮回无始无终呢?若是有实实在在的轮回,就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始终。若是有实实在在的始终,就不能是无始无终,必须是有始有终。那为什么还要说无始无终呢?这个始和终不是事实存在,始里面有终,终里面有始,轮回最终也就是一念,它根本不存在。若它不是一念,不是当下,而是有过程,那就必须要有始和终。若它有实实在在的过程,必须有开始、中途和结尾。

    我们经常讲父和子、鸡和蛋,说不清楚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也说不清楚是先有父还是先有子。若是先有父亲,那父亲是怎么来的?若是先有儿子,那儿子是怎么来的?科学家们到现在没有真正弄明白宇宙的原始,他们肯定弄不明白。宇宙就是佛陀所讲的轮回,无始无终,你找不到它的开始,也找不到它的结束。所以我们经常讲,个人的轮回有结束的时候,但是整体的轮回没有结束的时候,所以轮回没有开始的时候,也没有结束的时候,它是无始无终的,最终就是一念。因为它在一刹那中生灭,生的同时灭,灭的同时生,没有前后。若是有前后,就不是一念;若是有前后,就不是无始无终了。

    来去不可得,轮回也就不可得了。没有实实在在的来去,也没有实实在在的轮回。破来去的同时,也在破轮回,轮回也不是实有,也不离空性,就是大空性。它最终只有一念,一念是没有前后,我们经常讲“当下就是”,一念就是“当下”。轮回最终只有当下,没有别的。所谓“从这一道转去那一道”、“从那一道转来这一道”,这些都是以分别心假立的。

    有实宗始终放不下“有来有去”这个观点,他们认为“确实有啊,是现量见到的啊。”同样,我现在讲“轮回也不存在,轮回也是一念,也是当下,没有轮回”,大家就不明白了,“怎么没有啊?从这转到那,从那转到这,这不叫轮回吗?”若是不仔细观察,轮回像是事实存在,来去也似事实存在。但是,这是在世俗谛上存在,在名言上存在,在眼、耳、鼻、舌、身的面前事实存在。

    我们遮破去来,若是你真正懂得和证悟了这样的一个真相,才是真正懂得了轮回,才是懂了轮回的事实真相,这很重要。为什么要遮破去来呢?在前面讲了,佛在经中,尤其在《般若经》中讲了很多真理。龙树菩萨通过各种理证进行了遮破,抉择了佛的究竟密意,也是在抉择佛、如来。佛在《金刚经》中讲:“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不来不去,不去不来,就是如来。此外,《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法去来不可见故,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阴去来不可见者,是名般若波罗蜜。’”不可来,不可去,这就是般若波罗蜜。

    以龙树菩萨的这些理证遮破来或去,都非常容易。若你是位智者,这两天进行了这么多的观察,就应该已经彻底明白了:原来来去是种假象,只是个名称而已。事实上确实不存在来去,诸法确实是不来也不去。

    龙树菩萨是站在各种角度,以各种方法进行遮破的。也许有些人觉得这里很多逻辑都是重复的,其实不是,而是站的角度不一样。为什么?因为众生的根基和意乐各种各样、五花八门,所以只有站在各种角度,以各种方式进行观察,才能真正让众生了知诸法的究竟实相——不来亦不去,来不可得,去不可得,都是空的。

    那是不是没有来去?在胜义谛上没有来去,但是在世俗谛上可以有来去。世俗谛上的来去是什么?那是无常的、变化的,是不可靠的,是虚假的。若是能够明白这些道理,就达到目的了。“哦!原来来去、轮回都是假象,是不可靠的,是无常的,是刹那变化的。”这样,很多烦恼、畏惧自然就会消失。如果你明白了,自然就不烦恼、不痛苦了。现在我们之所以烦恼痛苦,就是不明真相。所以我经常跟大家讲:如果真心想解脱,就要研究佛理,要明白真相啊!

    有的人想“我可以走捷径,直接修大圆满、大手印就OK了”。不可能一步登天。无论修大手印还是修大圆满,首先必须得有空性的见解。密宗里有生起次第、圆满次第,这些也都不离空性见解。如果没有空性见解,你修生起次第、修圆满次第,观本尊,统统就是儿戏!现在,不仅是小孩儿,很多大人整天也在玩游戏,沉浸其中,胜了、负了……有意义吗?这是小孩儿玩的东西,大人不应该玩儿;那都是几岁小孩子的境界,你不应该这样。如果没有空性见解,即使你观本尊观得再清楚,也和玩游戏一样,对你的解脱、成就没有任何帮助。在有空性见解的基础上,才有真正的生起次第、圆满次第。很多人一听“气脉明点”,就觉得很深奥,就愿意搞这些东西。别人一问:“你在修什么?”“我在修气脉明点。”其实根本不明白它的含义,只知道名称。修气脉明点也是一样,也要有空性见解的基础。

    为什么说“修密法要有显宗的基础”?就是指要有空性见解。大空性的见解主要是在显宗里讲的,显密的差别就在于此。显宗强调的是空分,主要讲的是大空性;密宗强调的是明分,主要讲的是大光明。其实这二者是一体的,有空性的见解,才有光明的境界。若没有这些见解和境界而去修生起次第、圆满次第,修气脉明点,在一般情况下,如同玩游戏一样,没有任何意义;若是修不好的话,都是很危险的。生起次第修不好的话,也许你直接会变成魔鬼;气脉明点修不好的话,特别容易发疯,也许你直接就变成疯子。修大圆满法也是如此,立断指的就是空性见解,顿超也有观光圈里面的本尊等,如果没有立断法的基础,没有空性见解的基础,你搞这些也是没有任何的意义,也如同玩儿戏一样。“现在我在修顿超法呢!”整天在外边瞧着太阳,这就完了。若是有空性见解,有立断法的基础还行,如果没有基础,这就完了。所以不要修偏,空性见解是最重要的。

    前面讲不生不灭,这里讲不来不去,很重要啊!破四边、八边才可以真正证悟空性,若不破这些边,你怎么能证悟空性呢?其实空性和中观都是一个意思。不堕落任何一个边,这叫中观;不堕落任何一个戏论边,这叫空性。

    “如来”指佛,佛也是空性,也就是大空性。“波罗蜜”也是不来不去。你真正证悟空性了,心才能够在一切境相中如如不动。因为你从心里知道,一切这些显现都是自然规律,都是自自然然的,绝对不用去做什么,也没有必要去改造什么。让它自自然然发生,来了去了,聚了散了,好了坏了,生了死了……很自然。如果明白了这些,你的心就不动了,否则就会动心,不可能不动心。若看不破,能放得下吗?若没有放下,心能不动吗?没有放下本身就是动心。没有放下,这叫动心;心态放下了,这叫不动心,这叫如如不动。知道一切都是自自然然的,心里一点都不迷惑,这叫了了分明。你觉悟了、成就了以后,不是变成了塑像那样的东西。吃喝拉撒、行住坐卧一样有,但那当中是了了分明、如如不动的,这叫觉悟,这是成就。我们有一句法语:放下了,不要放弃一个人,不要放弃一件事。因为事事都是好事,人人都是好人,处处都是好处。

    想解脱就要了知这些,想解脱就要证悟空性,没有其他的选择。“密宗里不是有很多捷径的路吗?”若是你没有证悟空性的智慧,它没有捷径的路;若是你有证悟空性智慧的基础,也许就有很多捷径的路。所谓的如来藏、本尊指的都是大空性,否则就跟外道讲的“自在天”和“神我”等没有什么区别了。我们也讲“如来藏”、“一真法界”、“本尊”、“如来”,也讲“如来或佛能给予一切”,也讲“自性能显现一切”,讲“一切功德都具备于我们的自性、如来藏中”等。我们所讲的这些指什么?指大空性。而外道就没有讲这个,若是外道也讲大空性,我们就没法遮破了。若是他说:“神我、天主指的是大空性。”那么现在我也可以换个叫法,叫“天主”,但是这个“天主”指的是空性——万法的自性。我要成就,要回归自性,必须要和“天主”融为一体。虽然没有称呼“佛”,但只是叫法和名称不一样而已,意义是同一个。

    我们学修上师瑜伽时,最后你和上师可以融为一体。这时“上师”指的是自性、法身佛。法身佛指的是自性,也就是大空性。真正的佛指法身佛,上师也是佛,上师指法身上师。你和他可以融为一体,和他融为一体是回归自性,因为上师指自性。若不是空性,他处另外有个上师,你不可能和他融为一体,无法融入。没有这样的上师。上师本性也是空性,从本性的角度来看,他就是法身佛,你和他可以融为一体。你们要懂得上师瑜伽的意义,否则就成外道法了。外道也有这种说法:到天主那里,和天主融为一体;到神我那里,和神我融为一体,他们也称之为解脱。而我们指空性,佛讲过,佛也是指空性,真正的佛是法身佛。上师也是佛,也是指法身上师,你和他可以融为一体,也就是回归自性。因为他指自性。万法一心,都是一个自性,因为都是空性。这很重要,是内道还是外道,就看这个。你证悟空性了,一切都指空性,那就是内道,也就是佛道;若不是指空性,而是有其他的主宰或者造物主,有其他的皈依处,那就是外道了。

    《观去来品》讲解圆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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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三(观六情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在《般若经》中以“眼以眼空”等诠释了无有十二处的道理。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一共讲了十二处。为什么说“眼以眼空”呢?眼根自性是空的,不是在它上面另一种法空。十二处等一切法都是自性空,这是佛在《般若经》中讲的。

    戊二、品关联。

    《中观根本慧论》的顶礼句里讲了远离八边的大空性。在顶礼句里直接讲的内容是给佛做顶礼,但是间接也讲了此论典的四法。它的内容主要是远离八边的大空性。在此处,也在抉择大空性。

    二十七品抉择的都是佛《般若经》的内容,也都在抉择它前面的顶礼句里讲的远离八边的大空性,所以每一品都跟《般若经》相关联,也跟这部论典的内容相关联。

    佛在经中既有讲十二处的时候,也有讲六处的时候。在这里主要是六处,也就是六根。有部和经部等认为,佛在经中讲了十二处,也讲了六处,所以这都应该是事实存在的,否则,佛也不可能在经中如此仔细地阐述。

    戊二(品关联)分三:一、破承许根为见者;二、破承许我或识为见者;三、以此理亦可破斥其他立宗。

    己一、破承许根为见者。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尘。

    眼耳鼻舌身意叫六情,也叫六根。对方认为:《俱舍论》里记载了见、闻、嗅、觉、触乃至意识之间的眼等六根,以及它们的所行处——色境等六境,一共讲了十二处。所以,十二处应当存在。

    有部和经部之间的观点还有不同之处。有部认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直接接触色境等六尘;而经部认为,不是六根直接与六尘接触,主要是眼耳鼻舌身识这六识通过六根接触六境。

    以下是对对方这一观点的遮破。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首先观察这个见。眼根见色法,它是不是自见?眼根的自性是不是见?自见就是自性见。若是眼根为见者的话,眼根的自性应该是见。如同火与暖热以及水与湿润一样,若它的自性不是见,它就不能为见者。

    若是自己能见自己,则是自己对自己进行作用,佛在经里讲了很多过患,比如轻健者不能自骑,锋锐的刀不能自割。所谓“轻健者”,比如现在跳高似的,他跳得再高,也不能骑自己的肩头;手上拿的剑再锋锐,也不能自己割断自己。拿这两个比喻来说明没有自见,自己不能对自己进行作用。

    而且,若自己见是自性,那么眼根的存在就有见的存在,则它不用对境——色法就能见,就有见的行为,为什么?因为这个见之行为就是其自性。

    如果眼根是见者,眼根自性就要成为见。若是眼根自性没有成为见,那就不能说眼根是见者。为什么?因为若承许“眼根见色法”是实有,在究竟胜义谛上存在,则它就不能是观待。若是个观待的话,那就不是实有,就不是在胜义谛上存在。

    在《中观四百论》里讲:“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所以这个自性见是不成立的,自己见自己是不成立的。若是自性见,就是自己见自己。自性见不成立,眼根的自性不是见,那它就没有见法,则它就不能见其他的如蓝色等色法,为什么?因为它不具见之行为(见法),它不能成为见者。

    “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既然它的自性不具备见,它就没有见之行为,所以它不是见者,它没有见法。见法就指见之行为,它离开见法(见之行为),就不能见他法。

    我们可以用前面的逻辑来分析,“见他法”是不可成立的。若见他法,见过去的还是见未来的?“已见无有见,未见亦无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过去的你见不了,它已经过去了,它不存在;未来的更不能见,因为它没有产生,它也不存在;现在的本体即不存在。可见,根本无法为它安立见之行为。既然它没有见之行为,怎么成为见者呢?若它没有见法也可以成为见者的话,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见者了。

    对方认为“它的自性不是见,但是它能见他法”,这是互相矛盾的。

    火喻则不能,成于眼见法。去未去去时,已总答是事。

    对方又进行狡辩:虽然不能见自己,但可以见他法,二者并不相违。犹如火虽然不能燃烧自己,却能燃烧其他的木柴一样。同样,眼根不能自见,它自性不是见,但是它能见其他法,比如说能看见蓝色、红色等色法。

    我们先来遮破这个比喻。“火没有自己燃烧自己,但是它可以燃烧其他法”,这是不成立的。它怎么能燃烧他法呢?“燃者则不燃,未燃者不燃,离燃未燃者,无第三燃者”,或者“已燃无有燃,未燃亦不燃,离已燃未燃,燃时亦无燃”,这都是前面已经用过的逻辑。燃者用不着再来燃烧,它已经燃烧了;未燃烧的也不能令它燃烧,它的自性是不燃烧的,你对它也没办法;没有第三种情况。此外,已经燃烧的不用再燃烧,它已经燃烧了;未燃烧的也不由火来燃烧,它还没发生,是个无为法,无法令它燃烧,如同虚空不能燃烧一般,对它没有办法;仔细一观察,没有正在燃烧的。可见,不燃烧自己而可以燃烧他法,这是不成立的。

    这个火的比喻与其所表达的义是一样的,在此处都不能成立。“已见无有见,未见亦不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与前面同一个道理。

    这个逻辑我们在前面抉择去法时已经讲过了,所以说“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则不名为见。而言见能见,是事则不然。

    若对自他毫许未见,它没有见法,没有见的行为,如同柱子一样,则不能成为见。因此,“以存在自性的眼睛看见色法”的彼等说法,又岂能合理呢?

    见不能有见,非见亦不见。

    “见不能有见”:既然已经具有见法,就不能再有见。若是“见者见”,就存在两个见法:其一,要成为见者,必须要有个见法;其二,见者的见,还另外有一个见。若有两个见法,就必须有两个见者,又成为两个见者了。

    “非见亦不见”:若是这个见者没有见法,他就不能见,因为已经远离见的行为的缘故,犹如指尖一般。他离开了见的行为,就不能称为见者。

    此处,我们也可以运用应成派特有的应成因进行推理。应成派用自己特有的逻辑,遮破对方观点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必须连续用三个逻辑,才能彻底遮破对方的观点。

    汇集相违应成因。要让对方明白,他前后的观点、说法是有矛盾的、相违的。有部和经部等认为:眼根不能自见,即它自身不具备见法,但是它可以见到他法,如色法等。这时要让他明白,他们自己的这种说法是前后矛盾的。为什么?自性不具备见,它不是自见;但是它有他见的能力,能见到他法。这二者是矛盾的、相违的。

    若它的自性不具备见法,就没有见法了,它就不是见者。这个见法不能假立,否则它就不是事实的了。若是有这样的一个能见的话,必须它自己的自性是见,才可以成为见者。若它的自性具备见,就可以成为见者;若它的自性不具备见,就不能成为见者。它自性具备见法,这是不成立的,不符合教证、理证。对方自己也不承许这个观点。

    但是对方又认为:它能见他法。既然它已经离开了见法,根本没有见的行为,怎么能成为见者呢?怎么能见他法呢?它必须要有见的行为,也就是见法,才可以成为见者。因为它的自性远离了见法,它自性没有见法,它就不是见者,所以它不能见他法。

    你们既承许“不是自见”,又认为“它能见他法”,这二者相互矛盾,是相违的。这个推理方式就是汇集相违应成因。这时,若是对方比较聪明,根基比较好,也许仅用这一个推理就可以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对方还会继续进行狡辩。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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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相同应成因。对方以火为喻来成立自己的观点,即火不能燃烧自己,却可以燃烧他法。我们对此进行遮破,对于火而言,“燃者则不燃,未燃者不燃,离燃未燃者,无第三燃者”,或者“已燃无有燃,未燃亦不燃,离已燃未燃,燃时亦无燃”,已去的你燃不了,未生的你燃不了,没有正在燃的。同样,见也是如此,二者相同,“见者则不见,不见者不见,离见不见者,无第三见者”,“已见无有见,未见亦不见,离已见未见,见时亦无见”,已过去的你见不了,未生的你见不了,也没有正在见。

    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也许他宗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观点,还会狡辩。他宗认为,虽然眼根的自性不是见,它不能自己见自己,但是它可以见他法。前面我们也用了一个比喻,若眼睛不是自见也能成为见者,那么柱子也可以成为见者,因为远离见法,远离见的行为也可以成为见者了。他宗认为,柱子和眼根不一样:第一、眼睛能看见这些色法,但柱子不能看见这些色法,这是一种缘起的规则,因此你不能那样进行遮破。尽管你们所说的也对,好像我也无法反驳,但是你们也不能这样遮破,你们也不能诽谤这样的缘起规则。这是自然规律,这是缘起规则,我也没办法。第二、眼睛有见他法的能力,柱子没有见他法的能力,所以不能把它们二者联系在一起。眼睛有看见色法的能力,柱子没有这个能力,这是有能力和没有能力的差别。第三,眼睛能看见这些色法,那是我们现量所见;柱子不能看见色法,不能看见他法,这也是现量所见。不仅是我,世间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亲自见到的。

    现在我们再用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这个逻辑来遮破。第一,你说眼睛可以看见这些色法,柱子看不见这些色法,这都是在名言上,都是以分别心假立的。现在是在抉择胜义谛。抉择胜义谛的时候,这些都是不存在的。若对这些法进行观察,它没有经得起这些观察量的观察,根本不是以智慧能够成立的。第二,你们所说的二者在能力上的差别也是如此。在世俗谛上有这样的差别,但是在胜义谛上是没有差别的。若以胜义谛来观察,二者都是一样。第三,你们所说的现量所见也是如此。现量所见这都是名言量,不是胜义量。在眼耳鼻舌身意前面存在,那不等于存在。在菩萨入根本慧定的时候及以佛的智慧进行观察,这些都是虚假的,不是事实存在的。你们这些都是名言谛、世俗谛,在这里起不到作用,在这里都一样可以遮破。因为这都是名言法,都是世俗谛、名言谛,都经不起观察量的观察,我以这些胜义谛观察量一观察,统统都是不成立的。这就是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

    通过汇集相违应成因、是非相同应成因和能立等同所立应成因进行推理,他宗的观点都不成立。

    己二、破承许我或识为见者。

    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见者”就是我或眼识。用前面遮破见的方式,就可以将承许我或者眼识为见者的观点也一并遮破。第一个“见”主要针对眼根,第二个“见”则是针对眼识,但也都是一样的。

    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离开见,见者不能成立;不离开见,见者也不能成立。因为没有见者的原因,哪里有见法和所见的法呢?

    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近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对方认为:识通过根取境,根、境、识三个法聚在一起叫触,然后就有苦、乐这些感受,有这些受就有爱存在,然后就是取、有、生、老死等十二种法。十二种法,前前是因,后后是果,这样就形成轮回了。

    因为没有见的行为,所以也就没有见者。没有见者就没有识,没有识就没有触,没有触就没有受,没有受也就没有爱。“四法”是识、触、受、爱。若没有这四法,就没有近取等诸缘。“等”包括有、生、老死等。这些是十二缘起法,对方认为,轮回是通过十二缘起形成的。但是十二缘起都不存在,都不是实有,因此轮回也就不存在了。

    对方认为,这些识通过根取这些境的时候,根、境、识三个法聚在一起,这叫触。就触就会有乐、苦等这些感受,有受就有爱,就产生各种贪欲,之后就是取、有、生、老死等,共十二种法,前前是因,后后是果,就形成轮回了。现在一进行观察,既然见和见者,能见所见都不存在了,眼识没有通过眼根取境,取这个色境;同样,耳识没有通过耳根取音声、声音,其他都以此类推,没有通过六根近取六境,没有六识,识不存在了,那么触也就不存在了。没有触,乐受、苦受等这些受也就没有了。没有受就没有爱(贪欲)。这样观察,都是不存在的。

    己三、以此理亦可破斥其他立宗。

    耳鼻舌身意,声及闻者等,当知如是义,皆同于上说。

    在前面对“眼”进行了观察,对于同属于六根之中的“耳、鼻、舌、身、意”都可以如是观察。眼识或眼根见色法是不合理、不可得的。同样,耳识通过耳根取音声这个境,也是不成立、不合理的。以此类推,其余都是一样。六识通过六根取六境,这种显现都是名言上的,都是假立,不是实有,不是真实。

    没有识,没有触,没有受,没有爱,也没有取,没有有,没有生,没有老,没有死。无论是十二缘起的形成,还是轮回的这个过程,都是不存在的,也不是实有的。在前面讲过,其实轮回也是假立的,不是真实的,所以不必恐惧,不要害怕。如果你真正懂得了轮回的事实真相,它也是如幻如梦的,就如同看电影一样,如同你昨天晚上做的梦境一样。

    但是现在对我们来说,轮回实实在在的存在,我们也非常害怕轮回流转,因为没有放下。我们执着轮回,所以轮回就会伤害我们,所以是痛苦的;如果你不执着它的话,它不是痛苦。无论是轮回还是一切这些显现,如果你不去执着它,它就不会伤害你,它就不会束缚你。谁在束缚你?是自己的分别、执着在束缚你,伤害你。其实是你自己在伤害你自己。

    就是一个念。一切的一切都是显而无自性的,你自己不能从中迷惑。若是你失去了自性,就迷惑了。迷惑了,你才会不知所措;若是不迷惑的话,你能这样吗?你不知所措,就会痛苦。自性是觉悟的、不迷惑的,若是你不失去自性,不迷惑的话,一切都很自然,你根本就不必烦恼,不必痛苦。

    想学佛,就应该要懂得怎样去学佛;想修行,就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修行。在这一切的显现当中保持觉悟的心态,不要迷惑。不迷惑就不烦恼了,不迷惑就不痛苦了。什么叫轮回,什么叫涅槃?什么叫众生,什么叫佛?一个是迷,一个是觉。迷了就是轮回,觉了就是涅槃;迷了就是众生,觉了就是佛。在哪里迷,在哪里觉?就在一切显现当中。

    其实诸法的自性本来就是这样的,没有必要进行观察,也没有必要进行抉择。这些观察和抉择都是为了我们。我们从中迷惑了,迷失自性,现在为了让我们觉悟,让我们从中清醒,佛菩萨真是用心良苦啊!诸法的实相和真理,它本来就是这样的,还用这样进行抉择吗?还用这样进行观察吗?就是为了我们这些众生。什么叫佛菩萨救度众生呢?这就是,这是佛在救度众生啊!佛在《般若经》中讲了那么多,龙树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里通过各种逻辑,站在各不相同的角度里进行抉择,这叫救度众生,是让我们明白真相,让我们明白真理。

    《无言说经》中云:“内外地界无二义,如来智慧能觉了,彼无二相及不二,一相无相如是知。”《佛母经》中云:“眼不见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离故,眼色离;乃至菩提离故,意法离等。”佛在《般若经》中又讲了:“眼不能见色,意不知诸法,此是无上谛,世间不能了。”“谛”指真;“无上谛”指无上的真理,没有比这个还真的,但是“世间不能了”。“世间”可以指这些迷惑的人,他们因为迷惑了,所以见不到。“世间”也可以指我们的眼耳鼻舌身识,它们只能见到这些假相,见不到诸法的究竟实相——空性,所以“世间不能了”。

    我们这些世人不能总是以自己的观点进行观察,不能总是以自己的想法判断诸缘法。因为“世间不能了”,太有限了。以后应该以一个超越的心态,应该以一个超越的智慧去看人、看事、看一切,才能看懂,才能看明白,之前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不明白,所以你烦恼、痛苦。

    六根里面有六识,六根把从色声香等法中得到的消息传递给六识,六识收集眼耳鼻舌身识六根的信息,这些消息都是不可靠的,你千万不要相信它们。为什么信佛呢?这些消息都是不可靠的。虽然现在的科学家、哲学家们也借助了一些特殊的工具进行研究,但最终还是靠眼耳鼻舌身识,即通过眼睛看,通过意识去观察、去猜测,所以这都是不可靠的。只有知道来自眼耳等六根识的消息都是不可靠的,才能真正信佛,之前是不可能的。

    现在都说“我信佛”,其实还仍然是在相信自己,尤其是遇到一些关键事情的时候,还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你说“信佛”,都是假的。如果你信佛,任何时候都应该相信佛的智慧,相信佛所传来的消息,不能相信这些根识的消息,这才是真正的信佛。但是,我们还是经常相信自己的六识,这样一观察,我们现在根本谈不上信佛。没有证悟空性的人,他就没有真正信佛。没有证悟空性,就没有真正信佛。有些人今天信心很足,学得也很精进,一到明天就不行了,要么有这个事,要么有那个事,就跑了,甚至信心也退了,精进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人根本没有信佛,也没有学佛。

    有部和经部虽然也很有智慧,但是他们也没办法,还是靠自己的这些见闻觉知,还是不行。为什么他们被称为有实宗呢?他们没有办法。

    《观六情品》讲解圆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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