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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辛五 识阴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终  二  中间十境  三 结害嘱护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区宇  二 终破显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蹑前行阴尽相  二 状示识阴区宇  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扰动,同分生机,倏然隳裂,沉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
  

此通明识阴,始终之相。彼善男子:即是行阴已尽之人,或始终不起狂解,或妄念便能觉知,常住圆定,故仍称修三摩地;此中望行阴为终修,望识阴为始修也。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即行阴生灭性也;诸世间一切有为之法,无非流变生灭故。幽清扰动,同分生机者:观幽隐轻清,扰动之根元,即十二类生。同分生机,即同生基也。

基:表生之处;机:明动之始;其意则一而已。倏然隳裂,沉细纲纽者:倏然即忽然也。隳坏裂破,沉细纲纽,沉是深沉,细即微细,纲为网上之大纲,纽为衣中之纽扣;此状生机之纲纽,为网衣之枢要也。功夫至此,忽然隳裂,沉细纲纽,则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即中有身,众生由此,能数数取著于诸趣,而受生也。且受生,所以酬答宿业,而酬业之深潜脉络,即是行阴,为生灭根元也。感应悬绝者:感应即因果也,而言悬绝者,以行阴既尽,深潜脉络已断,因亡果丧,不复受生,故云悬绝。
  
子二 状示识阴区宇
  

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已有精色。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于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轮转生死,昏如长夜,将大明悟。言将者,谓才有明悟之前兆耳。故下以喻显之。前三阴尽,如鸡初、二、三鸣,未色见精。今行阴既尽,如鸡最后啼鸣;瞻顾性天,亦若东方已有精明之色,但未大明白,以其尚为识阴所覆故。工夫至此,行阴已尽,识阴已现时也。 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四句,指掌疏约前四阴尽相言之。以受尽故虚,无领纳故;想尽故静,离分别故;行尽故无复驰逸,绝迁流故。内之六性,既已湛然明净,况夫色阴先尽,而外之六尘,岂更昏扰乎?如是则内根外境,同归湛明之一体也。既唯一体,内外相尽,故曰:入无所入。 

《正脉》云:亦即渐次中,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时也。内外湛明:言根尘化为一味,湛明之境。入无所入者:谓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尽根尘,更何所入?
  
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者:至此根尘既销,纲纽自破,则第八识,从此显现。环师谓:受命元由,即是识阴,然亦即是类生别相;所谓各命由绪,显异前之总相而见,故曰深达也。 

十方世界,十二种类,众生投胎,受命根本元由,若知此是无明幻力所起,离于依他起性,则识阴自可顿超。其奈行人至此,观此受命元由,执此为本元真心,故曰观由执元,遂致识阴终不可破。虽不可破,而行阴已尽,果报不牵,故曰诸类不召,则尽十二类,皆不能牵引受生矣。唯见十方世界,同一识性,同是唯识,一体变现,更无别法之可得,故曰已获其同。此即已得六销,犹未亡一。精色不沉,发现幽秘者:谓识精元明,常得现前,如初见性天,已有精明之色,不复更沉。虽未大明,然已东方发白,显现幽暗隐秘之处,言其具见暗中之物也。即是行尽识现,如脱外衣,方见最内贴体汗衫,此则名为识阴,未破之区宇。
  
癸二 终破显露妄源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群召,谓群生果报,皆能牵召受生,故曰群召。已获其同者:行阴已破,诸类不召,识阴现前,故观十方唯识,一体变现,更无别法,是谓已获同中,同即一体也。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者:即于同中,加功用行,销镕磨炼,六根门头,合之则一,开之则六。以六根为一根用,以眼能见,耳、鼻、舌、身、意皆能见,名合成就;以一根为六根用,以眼不独见色,而能闻、嗅、尝、触、觉、知,名为开成就;一根如是,根根合开皆然。见闻通邻,互用清净者:《正脉》云:不唯情界脱缠,亦以情器交彻也。见闻者:略举六根之二;通邻者:其结已解,其体不隔也;互用者:体既无隔,用可互通也;谓眼家,作耳家佛事等。以其回脱浮尘、胜义,二种根结,无障无碍,故曰清净。此即情界脱缠。 

下则情器交彻。十方世界,此器世界;及与身心,此有情世界也。外器内根,全是自己心光,世界身心,荡然不复更有,故云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即前所谓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是也。至此一念不生,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之相灭,故云名识阴尽。按耳圆通,此当寂灭现前。

《指掌疏》云:前于空所空灭时,宛尔有个能灭心,即是第八本识,然此乃是对生言灭,灭非真灭,正是识阴,今于识阴尽处,对生言灭之灭,亦复俱灭,故是寂灭现前时也。 

是人则能超越命浊:此经命浊,以一性六用,同异相织为体,如前命浊文云:汝等见闻,元无异性一性也,众尘隔越,无状异生六用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异失准,相织妄成,名为命浊。今以合开成就,一六俱亡,无复相织,故能超越。至此反观识阴之所由来,莫非幻妄,非有谓之罔;非无谓之象;体性空寂,故名虚无;迷背真性,名为颠倒;元无别法,惟此妄想,以为识阴之根本耳。但能达妄本空,则妄想尚无,识阴何有?故曰识阴虚妄,本如来藏也。初具示始终竟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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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中间十执 分十  癸初 因所因执 至十 定性辟支  癸初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示识阴十种邪执,第一因所因执也。先教以当知,以示警觉之意。是修圆通之善男子,穷诸行空者;谓研穷行阴,而至于空,即行阴已尽。于识还元者:指行尽识现,如前云: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是也。于八识反本还元矣!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性,而于识阴,寂灭之性,精妙未圆。《指掌疏》云:寂即常德,离生死故;灭即净德,灭烦恼故;精即我德,有真体故;妙即乐德,具神用故。总为一涅槃,盖必透过识阴,始得圆满也。

《宝镜疏》云:而于识阴,寂灭之性,虽已现前,但其真精妙明,尚未发光,犹为识阴所覆,未能圆照于法界也。《正脉疏》云:所言寂灭者,即圆通中解结,末后之灭结也。不带纤毫生灭曰精,惟余一味寂常曰妙,始是纯真性体。此而未圆,正明识阴未破,尚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
  
子二 谬解成咎
  
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吻,能入圆元。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正脉疏》云:能令下,先举起执之由。大凡起执,必睹大定中,殊胜之象,以发端耳。 首二句:能令自己之身,六根隔碍销镕,合六根为一根之用,开一根为六根之用,蹑前销六入一之境。次三句:亦与十方,十二类生,通一见闻觉知,此为群心,通同吻合之境。觉知既已通同吻合,能入圆元。圆元:即识阴也。圆表诸类遍含,元表万化托始。其言能入者,意明四阴荡尽,归宿于此而已。 

下方是所起法执。若于所归:即是能入圆元;由不达即是识阴,遂妄立真常,堪可依住,因即依也,以为极果,生殊胜之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者:本非可依,而谬执能依之心,所依之境,故曰因所因执。

《正脉》云:识乃无明幻影,罔象虚无,毕竟无实,如人梦见依归得托之地,妄生庆幸,岂有真实哉?  下明所堕同类,娑毗迦罗,此云黄发外道,师事梵天,以我为能归,以冥谛为所归,前云非色非空,拘舍黎等,昧为冥谛;然计此非只一人,前后异出耳。成其伴侣者,即同类也。迷佛菩提,亡失知见者:迷了佛果菩提无得之真道,亡失自己因地知见之妙心矣。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识阴十相,此居其首,故名第一。前能令此身,根隔合开,遂立此识有所得之心;亦与诸类,觉知通吻,遂执此识成所归之果。殊不知,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今以心有所得,果有所归,如人梦见拾得金宝,归于家中,所得所归,皆非真实也。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宝镜疏》云:向者,行尽识现,根隔合开,圆通将近;今立能立所,则违而远矣。向者,于涅槃性天,将大明悟;今则背之,而入生死路矣。向者,觉心欲发,堪为佛子,今则反生外道,断佛种矣,可不悲哉!后皆仿此。初因所因执竟。
  
癸二 能非能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二,能非能执也,准前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若于所归者:蹑前章也。但前章,有乍现胜相之文,已将识阴,为所归之果。今仍蹑所归二字,前但执为归托之处,此则览为自体,是其差别也。览为自体者:即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识体无边,不见有身故,即以识心为自体也;遂谓尽虚空界,十二种类,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

生殊胜解者,将必以我为能生彼,而彼非能生我,故曰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即色界顶天,乃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大自在天是也。竺法兰云: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罗天,以为天尊。今云现无边身者:谓大自在天,自计于身中,能现无边众生之身;而此识阴行人,计我生彼十二类生,与彼计同,故云成其伴侣。不信别有因果,自应迷佛所证菩提之果觉,妄计彼天为胜,自应亡失正知正见之因心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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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者:因见识阴,能摄能生,遂立为能为因心,十方众生,皆我流出,遂谓成就能事之果。违远圆通者:则失因地心;背涅槃城者:则亡果地证也。生大慢天,即大自在天,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又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今行人谬计,既同于彼,成彼种类,故曰我遍圆种也。

《正脉》问:此计识为自体,流出一切,何异佛说,万法唯识?答:佛说万法唯识,缘生如幻,生即无生;此计实生,安得一辙?又唯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生他法,宛尔颠倒,何疑之有!二能非能执竟。
  
癸三 常非常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三,常非常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者:此与上科差别也。上科于所归识元,览为自体。此科于所归识元,为我所归依处。自疑我之身心,从彼流出。不仅彼能生我,即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况空中所有一切耶?即于都起,所宣流地者:地即处也,然识阴即为虚空等,所都起处,为身心等,所宣流处也。 

作真常身,无生灭解者:于彼所归识阴,始终不见生灭,故即作真常之身,无有生灭解也。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识阴,由真如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名和合识,非是不生不灭,要必破和合识,灭相续心,方为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不亦惑乎?此正不了真如为不生灭性,亦兼不了识阴犹属微细生灭,故曰既惑不生,犹迷生灭。且真妄双迷,安心住著,故曰沉迷。

反生胜解者:是以识阴,而作常住解;我及万物,皆是非常;故曰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即欲界顶,魔王天。涅槃经迦旃延说: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作。《楞伽经》涂灰外道说:计自在天,为万物因。今以识阴,为身心从彼流出,及虚空万物,皆其生起,正与此天相似,故曰成其伴侣。然既惑不生灭性,则必迷佛果菩提之道,亦迷生灭识阴,则必亡失,正知正见,而堕邪知邪见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立因依心者:计识能生我身心为因,又计是我归依之处为依。成妄计果者:谓以生灭识阴,作真常身,成就妄计之果。亡失本修,自与圆通相违远,流入外道,正与涅槃,相反背矣。此与上科,同一识阴,而所执则异。前执我圆,能生万物;此执彼圆,生我身心;故曰倒圆种。三常非常执竟。
  
癸四 知无知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四,知无知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遍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皆有知也。 十方草木,本属无情,以异解故,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互为轮转,无所拣择,有情无情,而遍皆有知也。《正脉》问:此与佛说,山河化为无上知觉,有何简别?答:今详内所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
  
今以无情有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谬计无情有知,实本无知,故曰知无知执。婆吒、霰尼二外道名;婆吒,名义集云:跋阇,此云避去,善见律云:初为牧童,毗舍离王,未登位时,共同游戏,童为王蹋,泣诉父母。父母曰:汝应避去,因此立名。霰尼或云先尼,此翻有军,立名之意未详。执一切觉者:二外道执一切有情无情,皆有知觉,此计遍知,竟同于彼,故曰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是名第四,计圆遍一切有知为因心,成虚无谬误之果,则违远圆通之因地心,迷背涅槃之果地觉,生倒知种;以无情无知为有知,谓倒知种。问:世有依草附木,以显灵异,讵非有知耶?答:是能依能附之精灵有知,非彼无情之草木有知也。四知无知执竟。
  
癸五 生无生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五生无生执,准上可知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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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环师谓:识阴尽者,消磨六门,诸根互用,今识阴未尽,则才得随顺而已。 若于圆满无碍,融通不隔,六根互用之中,观中一字,足见互用之妙,含而未发也。已得随顺者:虽然互用之妙,含而未发而已;得随心顺意,略无隔碍而已。即便于此,圆融化理,妄生计度,一切诸法,莫不由此四大发生。于是求火之光明,乐水之清净,爱风之周流,观尘之成就,尘即地大,以地大能成就诸事故。各各崇事:崇即尊崇,事即供事,或尊供于火,或尊供于水等,各随所见,而偏执也。为欲增进其圆化之妙,以此群尘,发作本因者,群尘即指四大,如前云: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诸相,以此为发生造作本因。

一切所作,皆属无常,惟此常住,故立常住解,以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并谬计能生圣果,一切圣凡因果,莫不由之而生;实则不能生,故曰生无生执。 

诸迦叶波,别姓也,如优楼频螺迦叶等,婆罗门总姓,共有十八,迦叶其一也,乃指一类,事四大之外道。勤劳其心,役使其身,供事于火,尊崇于水,事风崇土,可以例知。以此崇事,求出生死,以求真常之果,成其伴侣。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宁有实果?故曰迷佛菩提。崇事无情,立常住解,故曰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五,计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正脉》云:计著:邪惑也。崇事:邪业也。迷心者:迷己一真灵觉之心;从物者:从四大无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计因也;妄冀果者:非果望果也。 

认无情之物为真因,故曰违远圆通;将有漏之果为实证,故曰背涅槃城。生颠化种者:谓生颠倒化理之种类,佛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是心为能造,而一切为所造,此是生物之正理。今既颠倒化理,故堕外道种类。五生无生执竟。
  
癸六 归无归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六归无归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圆明,即是识阴,见前四阴皆尽,露出识阴,圆遍湛明,犹如止水。,而不知仍是罔象,虚无妄想,即便计此,圆明中虚无体性,为究竟地。非灭群化者:非即毁也,要毁灭群尘所化,一切身土,即欲灰身灭土,纤尘不立。以永灭依,为所归依者:以永灭群化所依之空,为所归之处,常处虚空,永为依托,更不前进。岂知乃是虚无不实之境,非是实有可归之处也。以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以此为托之处,实无可归托也。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者:《正脉》云:无想天,略举非非想,以该四空,非取四禅无想也。诸舜若多,总举趣空天众,为同类也。既以断灭为果,自应迷佛菩提,以虚无为因,自应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为因,成就空亡之果,谓纵使修到非非想天,八万劫终是落空亡。违远圆通,以不生不灭为因地心;背涅槃城,以不生不灭为果地觉也。现在既以断灭居心,将来必堕断灭之种。《正脉》问:此与后二何别?答:弃有取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空,彼圣性种断惑取空也。六归无归执竟。
  
癸七 贪非贪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空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七贪非贪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正脉》云:圆常亦识阴区宇。历观上来,于此一境,称圆元、圆融、圆明、圆常,义各有表。元表诸法统归,融表万化含蓄,明表彻体虚朗,常表究竟坚牢。各与本文关涉,细寻可见。由彼观见,前四阴尽灭,而识阴现前,识体精明,湛不摇动,而妄计为圆满常住也。又见识为一身之主,有欲坚固此身,令得常住,同于识精圆明,长不倾逝。倾逝即死也,即所谓长生不死也。不知此身,终是无常生灭,妄生贪著。以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谓妄生贪著长生,而实非可贪也。诸阿斯陀,此云无比,即长寿仙也。言诸者,以仙非一人,凡求长命者,成其伴侣。不知更求真常之果,故曰迷佛菩提;但知坚固幻妄之躯,故曰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执著命元者:执著识阴,为受命之根元也。立固妄因者:立坚固幻妄之色身,以圆常识阴为因心。趣长劳果者:趣向长恋尘劳之果报,而不求出离之道也。亡失本修,故曰违远圆通;不出生死,故曰背涅槃城。生妄延种者:谓不达自性真实常住,存想固形,妄冀延长寿命,以成长寿仙之种类也。七贪非贪执竟。
  
癸八 真无真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八真无真执,准上可知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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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谬解成咎  


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观命:即观受命元由,乃是识阴,与诸类通觉,故曰互通。是知一切身命,咸以识阴为本,一切尘劳,悉与命元有关;于是却留住世间尘劳,祗恐其销尽,则我之身命,无所依托。且行尽识现,一切圆融变化,莫不随心自在。便于此际,正却留尘劳之相。尘劳以贪欲为本,即于此际,现坐莲华宫,取其庄严美丽,微妙香洁。广化七珍,多增宝媛者:七珍即七宝,媛是美女也。使七宝罗列于华宫,俾美女横陈于左右,穷奢极欲,恣纵其心,以为妙乐。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妄执业识,命元为真常,而实非真常。吒枳迦罗,即天魔之异名,吒枳此云结缚,迦罗此云我所作,此魔自谓三界结缚,惟我所作,以能变化欲境,结缚众生故。今却留尘劳,略同彼计,故云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不知更有无上菩提,亡失正知正见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发邪思因者:谓发邪思纵欲,以为因心。立炽尘果者:谓立炽盛尘劳,以为果觉也。违远圆通,本修之因心;背涅槃城,寂灭之果觉也。不断欲而修禅,必落魔道,故曰天魔种。八真无真执竟。
  
癸九 定性声闻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九定性声闻,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惟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要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于命明中者:谓识阴显露,已能通达,各命由绪,了然明白也。便知此中,识阴遍含,漏无漏种子,为一切凡圣所依。由是分别精粗者:分析辨别,而圣位则精,谓变易精微故;凡位则粗,谓分段粗显故。疏决真伪者:疏通决择,而圣道则真,谓修证真实故;外道则伪,谓断常伪妄故。因果相酬者:世出世间,皆是依因感果,自相酬答。而欲易粗为精,舍伪从真,故惟求感应。感即是修,应即是证,惟求真修实证,速出三界也。
  
背清净道者:谓背弃一乘实相,清净之道,以双离二边垢故。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者:蹑解惟求感应之事。苦、集,是世间因果。灭、道,是出世间因果。见世间苦谛苦果,皆由集谛烦恼苦因所招;见出世间灭谛乐果,皆由道谛乐因所感。厌苦断集,慕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者:居灭谛涅槃之乐,则心满意足,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了,更不求进大乘之道,中止化城,不求宝所,得少为足。生胜解者:于菩萨所修大乘,不生一念好乐之心,是人则堕,定性声闻。定性:即不发回小向大之心,钝阿罗汉是也。诸无闻僧者:四禅无闻比丘,及增上慢者,略同此计,故曰成其伴侣。沉空滞寂,故迷佛果,菩提之道,灰身泯智,是以亡失大乘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圆精应心者:圆满易粗为精,求应之因心,成就沉空趣寂,定性之小果。不得圆通之因心,故曰违远。莫获涅槃之极果,故称迷背。生缠空种:谓永缠于空,而无超脱之志。九定性声闻竟。
  
癸十 定性辟支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十定性辟支,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六根互用曰圆融,诸尘不染曰清净,照见命元曰觉明。发研深妙者:发心研究有二种:一独觉,寂居观化,无师自悟。二缘觉,观察因缘,悟明无性,此二人俱得深妙之悟,即以悟境,立为涅槃,以为归息之处。

不知更求真如不动,寂灭场地,及性海圆融,缘起无碍,故云而不前进。以是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入定性辟支,辟支梵语,具含缘、独二觉义。定性,以不复前进,亦即不回心者,成其同伴等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者:迷了佛果,无上菩提之道,此宝所也;亡失本修,正知正见之心,此因心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十,圆觉吻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圆遍诸类,觉知通吻,此是识阴境界,即以悟境为因心,成湛明果。寂静名湛,成独觉,得自然慧之果;洞彻曰明,成缘觉,究竟无生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者:谓圆通依不生灭为因地心,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今乃依识阴悟境,即立涅槃,得少为足,中止化城,故曰违远,曰背。生觉圆明,不化圆种者:觉,即独觉、缘觉,生此二种果位;圆明即悟证之境。独觉无师自悟,缘觉缘生无性,遂计其理圆,其智明,即认为涅槃真境;而不能融化透过,所悟所执,空净圆影,依然为一定性种耳。

问:识阴十境,前八是外道、天、仙、魔王,错修妄本,贪恋尘劳,不出三界,枉受生死,判属为魔,固其宜矣;而声闻、缘觉、断惑证真,已出三界,而了生死,何亦判属魔境,令人不敢修习;倘遇钝根,有失接引,岂慈悲心者之所为耶?答:准《华严经》,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皆为魔业。况此经乃修楞严大定,圆满无上菩提,声闻、缘觉,得少为足,中止化城,非魔业而何哉?二中间十执竟。
  
壬三 结害嘱护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如是十种禅那:谓透过行阴十境,识阴未曾起执,总属禅那善境。中途成狂,因依迷惑者:未至圆通中间,或遭枝歧,如前八种各起狂解,因依颠狂见解,不自觉知,故曰迷惑。又于未足中,生满足证者:未至寂灭现前,即生满足证,保果不前,自谓已足;如后二种,定性声闻、辟支是也。然究其所以,实非外魔来扰,皆是识阴将破未破,用心不纯。妄念与正念,交互而起。若妄念胜时,故生斯位。斯位即前十执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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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此警惕显害。众生顽而无知,迷而无识,不自思忖量度,逢此境界现前,各以所爱而取。先习迷心者:积劫熏习,偏爱邪种,迷暗自心。今于定中,所现境界,适与先心相似,投彼病根,发其痼疾,即便欣取,而自休息。前八种,于自所计果,拟是毕竟所归宁地,将谓即是安身立命之处,如第一所归果,第八炽尘果是也。后二种于自所证果,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妄言究竟极证,如第九趣寂果,第十湛明果是也。
  
然此等,未得言得,未证言证,故云大妄语成。虽皆为妄语,而害分轻重,外道邪魔八种,所感有漏,禅福之业终尽,必堕无间之狱,此约害之重者言之。声闻缘觉二种,现前所证,乃是无漏所感,必无堕狱之事。惟是不成增进,永闭化城,不达宝所,此约害之轻者言之。其害虽分轻重,而于圆通中,皆为魔障耳。
 
 癸三 嘱令保护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消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歧路。
  
汝等,存大悲救世之心,秉如来觉他之道,将此辨魔法门,于我灭度之后,正法寖衰,邪法增炽,传示末法之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斯义:即中途成狂等,十种差别之义。既经觉了,颠狂知见自息。前七是见,第八具见爱,以却留尘劳故。二乘,于界内见爱虽尽,而界外见爱犹存。其于涅槃,则迷真执似;于谛理,则厌有著空,不达法空,但求自利等,皆颠倒分别见也。以上诸见不生,故云无令见魔,自作沉孽。自作者:显非外魔来扰,乃是心中见魔之自作耳。沉孽:谓沉重罪孽,如外道邪魔,报终堕狱;声闻辟支,永闭化城皆是也。
  
保绥哀救,消息邪缘者:绥安也,保绥禅定,哀救行人,消磨息灭邪见之缘。邪缘,即前颠倒分别见爱,全障真正知见。今既息灭,则障尽理现,令其身心,自然得入佛之知见,从此为始,成就圆通,中中流入萨婆若海,直至成佛,不遭歧路;所谓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也。二详分五魔境相,一大科竟。
  
庚三 结示超证护持 分二  辛初 先超证  二  后示护持 辛初分三  壬初 诸佛先证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
  
如是,指法之词。法门,近指识阴,辨魔法门,远该前四阴。先过去世,恒沙劫中:远指多劫也。微尘如来者:极言其佛之多也。前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乘此心开者:每于一阴未开之时,须要依此法门,而辨别之,不为十种魔境所惑,方得透过。一阴如是,诸阴皆然,识阴若尽,则任运得成无上佛道矣!
  
壬二 识尽所超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
  
识阴若尽者:将齐此以明超证也。则汝现前诸根互相为用,六根之体,固属圆融,六根之用,亦复不隔,每一根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当圆教初住,圆通之位;五阴既尽,解六结,越三空,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时也。从互用中者:此即从初住位中,便能入于菩萨金刚干慧,此干慧即前之干慧地,初住已证。耳根圆通,名为金刚三昧,干慧亲依而立,故特称金刚之名。此即一超直入,等觉后心,盖促举始终也。下圆明精心,于中发化者:略表中间,廓周法界曰圆,寂照无边曰明,前偈云: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此即圆通体也,故号精心,谓纯真无妄之妙心。于中即于初住至等觉,两楹之中,发起神通变化。如观世音,获二种殊胜,发三种妙用也。
  
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
  
首二句以喻明。琉璃:喻圆明精心;含月:喻于中发化。谓圆明精心,性具神化,不碍发挥运用,洞照近远。如论悟证,已齐佛果。如是乃超十信、十住等,意以初住为能超,中间诸位为所超,下入于如来,妙庄严海;亦即以初住为能入,妙庄严海为所入也。此中复超十信者:全显此经十信,乃初住开出。于地特言菩萨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圣位耳。皆以金刚利智修断,故言金刚十地,与前干慧位中,金刚不同,彼指耳根圆通,是诸位通依,故置诸位之初,此显地上金刚,坚利之智,能断微细无明,故标十地之首。
  

《正脉》云:于等觉复言圆明者:见始终惟此一心,怛至等觉,则发化之极也。按天台言:圆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凉言:解行在躬,一生圆旷劫之果,皆从初住超之。盖初住名发心住,以是义言,从初发心,即成正觉。旧注谓从七信超之,未敢闻命;大抵详究圆家,只有二位:一断前通惑,从满观行,一超直入初住,中间更不取证。二断后别惑,从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觉,中间亦不取证。而佛于圆家,仍列多位者,有二意:一者、为引渐机,令欣从圆顿也。二者、见佛眼明,极能于至迅速者,见而分析也。譬于飞隼上山,虽至迅疾,然亦自下历上;但眼钝者,终不能彻见,而分析之,故须佛眼也。
  
壬三 圆证极果
  
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入于究竟如来,圆极之果。妙庄严海者:以万德庄严果海,各尽其妙,是为福究竟。圆满菩提者:以证得一切种智,圆满无余,是智究竟。归无所得者:以契合性真本有,不从外得,是理究竟。上二句显修成,后一句显性具,盖从性起修,修还契性,离性真外,无有少法可得矣!前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不从人得也。初先示超证竟。
  
辛二 后云护持 分三  壬初 首明遵古辨析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
  
此是举古佛辨魔法门,先佛授受,修习大定,增进圣位之心要也。奢摩他止定之中,用毗婆舍那观慧,定慧均等,因中始觉智明,分析微细魔事。先佛是过来人,古语云: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自然不错。则今之所说,亦唯遵先佛仪范也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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