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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严义疏注经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标其无体二。一举喻显妄。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 人喻真性。本自觉故。劳倦则眠喻无。明迷真。性不了故。睡熟喻动念现境。谓睡故成梦。梦具心境。心喻业转。境喻现相。寤喻事识。事识取所现境。分别染净。不了自心所现。见从外来。如忆梦中之事不得明了。故云览尘斯忆失忆为忘也。

  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已上总指生灭。结成意根。梦中现境因睡故有。脱礼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览而忆想。谓是其实。名为颠倒生住异灭。寤寐忆忘皆生灭也。法中亦尔。动心现境已是虚妄。事识不了见境实有。名为颠倒。境与分别。前后讹替念念移易。名生住异灭。览此生灭全归意根。熏习不断。念念分别。名意根耳。能分别意。所分别境。皆是觉性之中无明劳相 二约尘辨无。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 集聚也。中犹内也。吸撮皆取也。由生灭境。引发集聚内觉知性。此之觉知。常取生灭。于内分别。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内尘。以意根内缘不缘外故。即前文中聚缘内摇也。

  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拣异前五也。逆流犹返缘也。地处也。前五但顺取外境。不能返缘内尘。名此内尘为缘不及处。此不及处。唯意根合。即此合处。为意知根 二破成无相二。一标无生。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处。

  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花。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先约寤寐次约生。灭法喻虽二俱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次破根生。意根无相。约寤寐显寤能思察。寐则成梦。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开合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庄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觉也形开意云。寤寐无体。自随于身。非是意根。应知意根毕竟叵得。若从空生。故为不可 三结成虚妄。

  是故当知。意入处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处。此则正破境也。文二。一总征。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前已总标。今别征起以显藏性 二别破六。一眼色处三。一举事以征。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处以生门为义。六根六境是识生处。根已前破。今正破境。然亦以根相对而破。故双问色生眼生等也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见空非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对而破。此破色也。若见空时则无有色。根既生色。名为色性。应合销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显发一切都无。此则空现色销也。色相下有二义。一空不自显。由色所显。今既无色。从谁显空。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随灭。根既已灭复欲将何以了空质。此则空无色显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观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对而破。此破色也。色既生根。观空之时色已销灭。从谁生根而了于空。又色能显空。见空之时色已销灭。从谁显空。下色之一字。义含空能生见。例色应知。单破双结。妙尽译旨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见与见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无处所者无生处也。余文可见 二耳声处三。一举事以征。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此约耳听钟鼓二音。以破根境往来之相也。若知二俱虚妄。何往何来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破声来耳处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举喻。佛音声也。城耳根也。林钟鼓也。此声下例破。声既来汝耳边。此声已离钟鼓。只合汝自独闻。不合他人亦听。今且不尔。一切皆闻。应知声无来往。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破耳往声处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举喻。佛喻耳根。祇园喻鼓。城喻阿难。汝闻下例破。耳根既往鼓处。阿难应阙耳根。钟声与鼓齐鸣。不合更闻钟响。况余声耶。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双结不成闻义也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鼻香处三。一举事以征。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此中但问境之生处。不同前文根境对破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破根生也。初牒。称鼻下正破。称汝下纵破。设许汝鼻能生于香。生义虽成闻义不立。以但能出香。不从外入与鼻合故。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应常有香。若常有香。何须烧木方闻香气。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破木生也。此约所见烟相粗显而破。不论其气。若以烟表。实谓未通。故云其烟腾空未及遥远也。烟犹在近。闻已远通。故知其香不从木发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舌味处三。一举事以征。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标。在汝下五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从舌。味应无别也。若不下纵破。设若汝许味不别者。味既不分。何成知味。若变下破味变舌应多体也。初二句反破。后二句结破。此则以舌从味。舌便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三句正破。味若生食应不假根。无根别食焉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须有识。若无识者云何自知。又食下纵破。设许食自能知。即同他人尝味。何关汝舌之知。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醎味。既醎汝舌。亦醎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醎。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醎。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牒计审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俱醎。后二句醎同海旋。若俱醎者海鱼无异。既常下纵破。初四句互夺两亡。纵汝常受于醎。毕竟不能如淡。若无淡味。何显于醎。淡之与醎俱不安立。必无下二句结非知味。醎淡既不能分。不可说名知味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身触处三。一举事以征。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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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按摩之法常式皆然。故摩头也。此征能触在头在手。二俱有过。如下破之 二随计牒破。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显触乃得成。一有一无。故不名触。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各存两质破也。头手各有。则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难体。何体为汝。

  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共成一体破也。初四句正破。若头与手共生一触。遂令二种合为一体。设许一体。触自不成。此结破也。

  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破转救也。初二句牒救总征。若汝救云。所生虽一。能生自二。云何令我头手不异者。此则一体之触为在何处。故云触谁为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在于手头则无用等。不应下破空生也。有形之法尚不能生。岂况空无而能成触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法处三。一举事以征。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意中所缘。三性之法。摄一切尽。自然而然故云生成。此所缘法。即心离心二俱有过。下文即破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尘。若非是尘。则不是心家所缘之境。何名法处。下破离心。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牒计双征也。初二句牒。则法下征。此法既离于心。更以知不知征而破之。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破有知也。初句夺成心量。离心之法若有知者。应名为心。异汝下更分即异以破。初二句破异。有知之法若异汝心。即同他人。异于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后二句破。有知之法既即汝心。即应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云更二于汝。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破无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审问何在。色空二事摄诸法尽。既非色空。今何所在。今于下二句。推无所表也。若此法尘亦色空摄。以何表示知是法尘。不应下二句破空外无成也。色空之内既无表示。不成此尘处有空外。以空无外故。心非下二句结无处义。如上推检。法尘不有。则心无所缘之境。从何以立处耶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二。一总征。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梵云驮都。此云界。界是因义。根境识三互为因故。又种族义。根境识三各一种族。又眼等六种族别故 二别破六。一眼识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佛于小乘方便教。说诸因缘法。今明第一义谛。因缘自然皆为戏论。故此牒而征之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无下四句。无境有识何用破也。既从根生即不须境。若无其境何所分别。所缘既无。能缘何用。汝见下四句。即能生识根无体破也。若谓根生。根非青等。是不可见。复无表示。根尚不立。识从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此色空相倾无识破也。初一句牒。空无下四句立理正破。既从色生。空现色亡。识应随灭。谁了虚空。若色下五句据理质破也。色若迁变。汝能了变。识元不迁。既无色相。从何界立。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此随变不变非界破。初二句随变无识破。色若变时识亦随变。名谁为识。不变下四句不变无知破。若不随变识则常在。元从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识中界知不知别。故云中离。若成别者。此识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两合。两合若成。有杂乱过。知与不知同一界故。界义应非。或离者开义。或犹无也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二耳声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 先破根生。此胜义也。初一句牒。动静下三句正破能生。若无前境。根自不成。由尘发知故。必无下况破所生。若实无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识。

  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破浮尘也。初三句纵破。设取浮尘之耳容有闻者。若无动静亦不成闻。云何下三句正责破也。如何将此可见浮尘杂色触法为识之界。则耳下二句双质二根。从何为界生耳识耶。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识因下根境俱亡破。声能生识。何假于闻。此亡根也。若无于根。声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俱亡。识从谁生。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 闻声同识破。初三句双牒。汝谓识因声生。又许因根有相。今闻声时即是闻识。

  不闻非界。闻则同声 初句不闻无界破。若不闻识亦不闻声。能闻所闻俱无界义。后一句闻识同声破。可知。

  识已被闻。谁知闻识 成所无能破也。能了之识已作句闻之境。谁为能知知此闻识。

  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无知草木破也。了别既无。草木何异。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各生尚非。共生岂有此理。后三句显无根尘。对边立中。中既不成。边亦不立也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鼻识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先破根生。此以浮尘胜义二根双问。二俱有过。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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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破浮尘也。初句牒。次二句破。若取双爪。此乃身摄非属鼻根。设有所知。但名知触不名知香。名身下二句结非香鼻。鼻尚下指无界义。此下破胜义根。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 初三句牒计总问。以肉下破。浮尘是知。身自知触。非是鼻根也。

  以空为知。空则身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破空是知。初三句根无知觉破。如是下二句空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结无本体。

  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破香是知。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关汝鼻。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栴檀木 破转计也。初二句牒计。设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犹如鼻根由香故有。则彼下破。今四句质不生香破也。

  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 嗅根何气破。

  臭则非香。香应非臭 香臭相倾破也。非无也。无不闻也。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俱闻二体破也。鼻若生香。必不闻臭。必若生臭应不闻香。今既俱闻鼻须有二。二鼻若立两体还成。正为何体。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互即双亡破也。若汝不许鼻有二者。则香臭混然都无有别。以从一鼻之所流故。若无香臭。说何为知名生识界。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识因下五句举例夺破。眼能有见。见不观眼。香能生识。识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反覆纵破也。纵许汝识能知香者。此则不合言从香生。故云知则非生。设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识称了别耶。故云不知非识。香不因根。无有香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了香。非可说言因香有识。

  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总结破也。识既无生。根境不立。设有闻性皆虚妄耳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舌识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则诸下举无五味以问舌根。即无味自尝问也。

  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无随计破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无味之时味必境生。独有汝根焉能生识。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引例无知破也。从味所生岂合名识。故云识自为味。设许名识。亦不自尝。引例可见。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识必境生亦应多体。即识从于味。识即成多也。

  识体若一体必味生。醎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 若一体识必从境生。能生之境亦应一体。何分五别。分别下纵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别说为识耶。此则味从于识。味应无别。云何下一一句总责识体从二得名。根生境生二俱失故。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从合生。自性属谁而名界耶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身触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破根生也。观对待也。无二所觉为相待缘。独此身根无生识理。下破境生。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无身非觉破也。有身无触尚不成知。有触无身故非能觉。非身无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 此指现道理也。物无觉触之知。身则能觉于触。斯理昭然。明白可见。

  知身即触。知触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许触能生识。触则有知与身何异。应可身亦名触触亦名身。俱有知故。应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触所摄。以有知故。如所执触。汝所执触定身根摄。以有知故。如汝身根。斯则触既生识。遂令相即也。

  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 身触俱非也。以相即故遂令俱非。则触不成触。身不成身也。应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根。以有知故。如所执触。汝所执触定非是触。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将汝一因成我四量。令汝相即。亦令俱亡。身触下二句结无二位。下破离合。

  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触既合身。合应无二。唯一身根更无触位。后二句离应无触破。触若离身复何成触。如虚空相亦无触位。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识体也。触立则根立。内无则外无。根境不存。识何为相耶。

  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双牒反质也。三位俱空。识从何立 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识界三。一牒计双征。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二随计牒破。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先破根生。此离尘无体破也。初一句牒。于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若无法尘意根不起。离缘下二句例破所生。离前法缘。尚无根之形貌。况所生识。将何起用。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 此下同异俱非破也。此总问同异。识心第八也。思量第七也。了别第六也。七八二识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双问二俱有过。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识与意其体同者。识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破异。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 无识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应无下破。既识与意异。应一有所识一无了知。苟无了知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识。云何识意 设使此识有了别者如何辨异识之与意。此有识无异破也。

  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双结不成也。同义无凭。异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识生从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此明五尘不即意摄也。以各有所对故。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 总问法尘也。法尘之法故云法法。以别拣通也。

  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前五句。正显无体。法尘即前五之影。故离五无体。生则下四句牒破转救也。设汝救言。色及余法虽非意境。生灭二种正是法尘者。若尔生灭无体。全是色等。若起若止。无别生灭在色等外。

  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正破识界无体也。所因即法尘。法尘尚不可得。岂生汝识。能所俱无立何为界三结示虚妄。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三(之一)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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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三(之二)

    长水沙门子璇集

  二重约七大会相。然大之为名。本乎世谛。小乘法相。说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复分内外。说此名为诸法自相。寂而不圆。犹为诸法共相所拣。粗而且浅。是佛如来随他意语。世间安立。有名无实。虽名为大大义不成。胜义谛中所说不尔。谓周遍含摄。体无不在。物无不是。非因待小。当体受称。故名为大。今此经中所说七义俱名大者。七义之中摄一切法。谓空有根尘色心性相。尘尘法法无不周遍。无不含容。破彼权见令知实义。如下文云。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斯则会相即性。性遍相遍。方称胜义至极之大。岂同权教说名自相。文三。一伸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 叙昔闻也。

  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 难今说也。排推摈弃也。

  唯垂哀慜。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求开示也。方便安立。说有四大因缘和合成诸变化。第一义中。诸法不生。今则无灭。生灭去来本如来藏。今以世谛疑第一义。故有斯难 二许宣三。一指意标示。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 因缘和合四大发明。皆小乘法。诸法不生唯如来藏。即第一义 二牒疑举阿。

  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慜 缠绕疑惑也。诸佛秘密靡不皆知。故云说药。今闻诸法皆如来藏。名真药现前。举昔方便疑今真实。名不能分别 三敕许伫听。

  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敕听许宣。现未俱益二正说二。一立理总非。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虚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初四句牒所计。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大性自体非和。则不和诸大。如空与色碍无碍异。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体自是和合。即成生灭。始终即生灭也。生死下释相。初句释相成。次句释相续。谓生能成死等。死能续生等。谓现在生续过去生也。如旋下二喻。初喻相续。次喻相成。如文 二举性别破七。一地性四。一举事以标。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 邻虚无方分微也。即是极微。色边际相。微尘有方分微也。今经指有方分微。名色边际相。随经所出。不须和会 二立理广破。

  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依标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成色。方曰相成相续耳。

  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观此一邻虚尘。用几虚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虚合成邻虚 此下依理广破。此合空成色非理也。汝许析色为空。应许合空成色。邻虚极小成用几空。若合邻虚。自成方分。不成邻虚。

  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 合色为空义乖也。虚空至大。邻虚至小。析小成大。为用几尘。

  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 双非色空互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类自合非互相作也。

  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重责合空义失也。析色明空教观俱有。合空成色内外无凭。前文云。犹如虚空不知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续。皆为虚妄 三会通实理。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此明真色。初一句指本迷。如来下三句显法体。如来藏即一法界心中道第一义谛也。性色真空即俗之真。性空真色即真之俗。皆言性者。显即中之真俗也。斯则举一即具三。言三体即一。非纵横并别名秘密藏。此真地大也。清净下二句叙德量。无妄相应具无漏法故名清净。非是有为故云本然。无所不在故云周遍。此则种性体德体量悉具足耳。若识此法。成三妙观。方知一尘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众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尘中即见卢舍那。即见自己。即见一切法。如一微尘。一切法亦尔。下皆准此。随众生下显随缘也。众生十界漏无漏异。业亦不同。所感色法净秽殊等也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凡外小乘禀权教者。皆名无知。不了实义故名为感。执成名相故称曰为。皆是下总斥虚妄。识心虚妄。颠倒从生。因迷积迷。何实之有 二火性四。一总标无性。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缘生之火本无主宰。无主即无性也。因缘和合虚妄有耳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 举事也。阳燧出火镜也。

  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民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卢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 引例也。举众以明和合也。因别成总。总必有别。故引三人。显其异也。瞿昙此云地最胜。亦云日种。优楼频螺此云木菰林。

  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牒征可知 二依理推破。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 破日生也。从日至手。四万由旬。凡所照处何不遭热。而独烧汝手中艾耶。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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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 破镜生也。前四句正破。后三句纵破。火能克金。遇必融泮。外能烧艾。内合镕镜。今汝不然。应非镜出。

  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 破艾生也。艾若出火。日镜不合何无火出。若必待合然后火生。显非艾出。

  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 总结无从也。三处不出。火从何生。应知必无。

  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破和合无因也。日镜非近。无和合义。缘中既无。非缘有火必无此理 三会通实理。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 明真火也。初句指本迷。如来下三句显法体。清净下二句明德量。并如前解。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显随缘亦如前解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如文可知 三水性四。一总标无性。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缘水无常故云不定。随物流止即不定相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迦毗罗云黄赤色。斫迦罗云轮。钵头摩云赤莲华。诃萨多未详。此皆外道也。太阴精月也。方诸出水珠也。太阴当中。以珠向之而求水也。月珠虚空三处。征讫二依理推破。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 破月生也。前五句正牒破。月去人间如日之量。故云远方。月光照处皆合成流。何独珠出。流则下四句双结非也。照处皆流。何用珠出。设无流者。显此水性不从月来。

  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 破珠生也。珠若生水。合常有流。不待照月何无水生。

  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破空生也。空若生水。有空皆水。谁不受溺。以空遍故水亦周遍。人天水陆应不各存。滔水没也。

  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 总结无从也。月从天升。珠持手内。盘由人置。水自何来。

  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月精无从自有 破和合无因也。言水精者。是太阴精之所流故。缘中尚无。非缘岂有 三会通实理。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节释如前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四风性四。一总标无生。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 风性无状。动静以表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 僧伽梨大衣也。袈裟云坏色。衣动于此。风拂于彼。二处及空三皆不生。应知虚妄 二依理推破。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 破衣生也。前五句披衣离体破。风性不静。若生衣中应见飞动。今何不然。我今下六句举例无风破。佛今垂衣不见飞摇。独汝袈裟云何风出。衣中未必有潜风处令衣不动。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 此下破空生也。此正牒破。空若生风。何须假汝动衣方有。

  空性常住风应常生 此下展转难也。今二句随空常在难。空性无灭。风合常有。不动衣时何无风出。

  若无风时。虚空当灭 无风空灭难也。若空生风。风不起时应是无空。

  灭风可见。灭空何状 灭空无办难。物不动时应知风灭。空若灭时以何表办。

  若有生灭。不名虚空 生灭非空难。虚空无为。为无生灭。今有生灭。不名无为。

  名为虚空。云何风出 反结空不生风也。风性摇动。虚空寂然。岂有寂然而生摇动。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破面生也。初二句牒。从彼下四句破。被拂之人面若生风。应合顺吹汝当受拂。汝自整衣。不干风出。云何其风反吹彼面。

  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 重审也。衣面空异。动寂体殊。风从何来吹拂其面。

  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心无从自有 破和合无因也。动寂不同故云性隔。心即是性。文变故尔 三会通实理。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五空性四。一总标无性。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空无有质。离色之处即显是空。以对待故。故无性也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旋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 举事也。刹帝利云田王。婆罗门云净志。毗舍云坐估。首陀云农者。颇罗堕云利根。亦捷疾。旃陀罗云杀者。

  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出多少。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标征也。随出土之多少。则见空之浅深也。虚空与色二俱是假。互相因有。体不离色。今此推征令知虚妄 二依理推破。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 破无因生也。空若无因。凿前何无。凿后何有。无因不成。

  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虚空因土而出 破土生。此正破也。前三句牒破。土若生空。土出井时。应见虚空出土入井。若土下四句结非。若见土出不见空入。云何言空从土而有。

  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 此转破也。若不见空出土入井。则土因空果二无有异。土即是空。空即是土。土出井时。何不见空从井而出。

  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 破凿生也。前三句正破凿出。若凿出空。凿自出空。云何见土从井而出。不因下三句反破不因。土因凿出。空因何有。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虚空因何所出 再审二处也。土从地中运凿移出。故云地移。

  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此破和合。重结无因也。凿空二体也。虚实二义也。岂相符顺而称和合。余文可知 三会通实义三。一类通前义。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前三句。显虚空之大义也。虚空若从因缘所生。体非周遍。复是动摇。岂名为大。夫言大者常遍为义。常故无生灭动摇。遍故时处悉有。若因缘生。此有彼无。现有未无。缘会则生。缘离则灭。今此不尔。本如来藏。本自周遍。本不动摇。故名为大。当知下六句。类前四性同受大名。咸称大者。皆周遍故。无动摇故。是藏性中真功德故。无方大用遍一切处作利益故。岂同方便有名无实而称大耶 二斥劝研详。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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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生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无圆实智故名昏。不了常遍故称迷。若虚空性有出入等。则体非常。亦无遍义。岂名为大。故劝详审也 三正会今理。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例前可解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六根性。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与识同名大者未见经出。诸圆实教。圆观诸法根境识三周遍不动。虽有其义。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为最后究竟垂范也。文四。一总标无性。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此约四句以征。谓一也。异也。亦一亦异也。非一非异也 二依理推破。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此破一也。前四句牒计。则明下四句立理。若与下六句推破。见与境一。境灭见亡。如何分办明之与暗。若明下三句结非。明暗自殊。见不随灭。应知此见不与境一。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破异也。初三句牒计。汝离下四句正难离境何相。离明下四句结成毕竟无体。上皆正破。明暗下三句结破。并可知。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 破两亦也。同即一也。明暗互灭故云相背。若与一同见即随灭。如前所破。明暗虚空离此无见。亦异不可。

  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破双非也。空见无辨。故非不一。明暗自迁见无生灭。故非不异。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 重审也。劝细审详。四境之中从何有见。

  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破和合无因也 三会通实义三。一类通前义。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见闻觉知同名大者。盖常遍故。如前文释 二斥劝研详。

  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生灭同也。非生灭异也。为同为异两亦也。见闻既真。四句叵得。不动周遍。其大者欤 三正会今理。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见触觉知。妙德莹然。遍周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曾则也。听嗅尝触者。鼻舌二根境合始觉。故名尝触。觉触身也。觉知意也 四结责迷情。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七识性四。一总标无性。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二举事广破二。一举事标征。

  汝今遍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根能照境如镜照物。识能了境分别自他。此识分别为从何生 二依理推破。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破根生也。有相有见。相无见无。根尚无形。识从何发。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破境界也。相见相待。无见无相。相犹不立。从何有识。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 此下破空生。初二句审定不由根境也。非见下正破。前三句非见不辨四境破。非相下三句。非相不立五根破。相即是缘。四境既无即所缘境灭。所缘既无五根何有。上皆牒破不假根境也。

  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正破识从空生也。非相非见。故云二非。即正指空也。同无者如龟毛兔角毕竟无故。若言其空是有体者。岂同物像可形可状。又此虚空昏纯无辨。无辨之空若有所生亦应无辨。故云欲何分别。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破无因也。日中无月。既无见月之识。应知非是无因而有。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 重审生处也。晴即浮尘。境即明暗。成有成无即虚空也。识动下二句结非和合。动谓能了别也。澄谓但照境也。

  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前二句例破余识。闻听即耳鼻。觉知即舌身意识。不应下二句结无生处。识起缘由。故云识缘 三会通实义三。一类通前义。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初二句能类。当知下所类。了别谓识。见闻谓根也。是生识之根。故云了别见闻等 二斥劝研详。

  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同异如根中破。空谓空生。有谓根境。非空有谓无因也 三正会今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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