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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⑶精魄离合、闻空说法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内外精研”:对内身外境精深研修,而达身境虚融。

“魂魄、意志、精神”:中土之医经云:魂在肝,魄在肺,意在脾,志在胆,精在肾,神在心。

“除执受身,余皆涉入”:“执受身”,能执受的身根。谓整个身体,除了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

“互为宾主”:因以定心精究内外唯空,遂令五内主神无所依附,流出于外,迭相依附,因而互为宾主。

“忽于空中闻说法声”:这是由于宿世所修习的闻慧种子,存于藏识田中,为定力所激荡,迸发而出,遂寄神魂而现说法声。

“此名精魄递相离合”:精离于本位而合于魄(魄为主,精为宾),或魄离于本位以合于精(精为主,魄为宾),故互为宾主。

“成就善种”:宿昔所成就的善因种习,由定力摄持所显之现象。

【义贯】

此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对“内”身“外”境“精”深“研”修,达于身境虚融之境。“其时”行者之“魂、魄、意、志、精、神”,整个身体“除”了能“执受”的“身”根之外,其“余皆”互相“涉入”,迭相依附,“互为宾主”。接着“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 如来“密义;此名” 于定中,身内“精魄”等,为定力所激,而“递相离”于本位、附“合”于他,且因宿昔所“成就”之智慧“善种”为定力激荡迸发,寄于离合之精魄所现之现象,故为“暂得如是”之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证”,非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之惑乱,坠于魔道。

⑷境变佛国

【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于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澄露皎彻”:澄净显露,皎洁洞彻。

“内光发明”:始觉之内光开发显明。

“十方遍作阎浮檀色”:十方无情界(依报),都成阎浮檀金之色。

“一切种类化为如来”:而一切有情类都化成如来。此则为“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之先兆。

“毗卢遮那”:梵文,义为日光遍照,为法身佛,又译为大日如来。

“踞天光台”:“踞”,据也,坐也。“台”,莲花台。坐于赫赫天光之莲花台也。

“此名心魂灵悟所染”:这是由于心魂中,依宿昔闻熏经教,今由定力所引灵悟之所染。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禅定“心,澄”净显“露皎”洁洞“彻”,始觉之“内光”开“发”显“明”,而显现“十方”无情世间(依报身)“遍作阎浮檀” 金“色”,而“一切”有情“种类”(正报身)皆“化为如来”;“于”此“时忽见”法身如来“毘卢遮那” 佛“踞”于赫赫“天光”之莲花“台”座上,有“千”化“佛围绕”四周,“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 于“心魂”中,宿昔闻熏经教,今由定力所引发“灵悟”之“所染,心光研” 穷发“明”,故得“照诸世界”,此乃定力所持,而“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人实“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然“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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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虚空成七宝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抑按降伏”:“抑”,抑止其心。“按”,按令不动。“降伏”,降伏其心。

“制止超越”:谓约束力,不令定力超过慧力,以维持定慧均等。

“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楞严经宝镜疏》云:“前见金界及如来者,乃为色变;此见空成宝色者,乃为空变。然此色空俱属色法,皆眼对之境,今既云变,则知色阴逮亦不久,而将破矣。”

“此名抑按功力逾分”:“逾分”,逾于常分。谓这是因定力抑按其心的功力超过常分,也就是定力的作用过大,胜于慧力,以致其心被逼迫至极,而焕然显现如是等境界。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细“研”修“妙明”闻性,以慧“观察不停”,时时“抑”止自心“按”令不动,“降伏”其心,作意“制止”定力使不“超越”慧力,强令定慧均等;“于”此“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然此诸宝色却“同时遍满”虚空界,相涉相入,“不相留”滞隔“碍”,且“青黄赤白” 各正色,皆“各各纯”一无杂而“现;此名” 定力“抑按”其心之“功力逾”于常“分”,而致定力的作用过大,胜于慧力,所显现之现象,“暂得如是”不久将息,“非为圣证”,欲现即现。若“不作圣”证之“心”,不取不著此境界,亦得“名”为“善境界”(没什么不好);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⑹黑暗中能见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研究澄彻”:精研细究,澄净其心,照彻前境。

“精光不乱”:精细之心光凝定不乱。

“在暗室内见种种物”:见种种室中本无之物。《楞严经正脉》云:“曾闻有人在静室中,忽见一人自地而出,一人从壁中来,(此二人)对语良久(后),各没原处,又有三五裸形人(裸身人),高二尺许,(偷)窃室中米,傍若无人也。”

“此名心细密澄其见”:这是因为心光细密,而得澄彻其见。

“所视洞幽”:所看到的洞彻幽暗之境。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精“研”细“究,澄”净其心,照“彻”前境,其“精”细之心“光”凝定“不乱;忽于夜半”,能“在暗室内,见种种” 室中本无之“物”出现,“不殊白昼”所见,十分明晰,“而暗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灭;此名心”光“细密”而得“澄”彻“其见,所视洞” 彻“幽”暗之境,“暂得”显现“如是”现象,不久将息,“非为圣证”,一证永证。若“不作”已证“圣”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惑乱,坠于魔道。

⑺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刀斫”:“斫”,砍、斩。

“曾无所觉”:“曾”,乃,竟然。“觉”,感觉。

“烧爇”:“爇”,即烧也。

“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併(bìng并)”,併销。“排”,排遣。谓这是因诸尘併销之际,排除四大本有之性。以六尘即四大所成故。六尘既销,四大之性亦亡。

“一向入纯”:以一向返照专切,故入于纯觉之境,而如遗其身。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圆入虚融” 之境,其“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纵使“火烧、刀斫,曾无所觉” 知。“又则火光”熊熊亦“不能”焚“烧”令“爇,纵”以刀“割其肉”,却“犹如削木,此名”诸“尘併”销之际,而“排”遣“四大”之“性”,以此行者“一向”返照专切“入”于“纯”觉之境,而致遗身。此乃以定力所摄故,“暂得如是”显现,不久将息,“非为圣证”究竟之境。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之所惑乱,而堕魔数。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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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上见佛国下见地狱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净心功极”:净心观照之功用,至于极至。

“此名欣厌”:“欣厌”,指欣厌之心。谓欣净土,厌秽土之心。此为由于平日闻经教中言净土、秽土,熏习成种,成为欣厌之心。

“凝想日深”:“凝”,凝定。“凝想”,为定中之观想。谓于定中观想净秽二土,日久功深,即定力与观力皆深。

“想久化成”:“想”,观想。观想久之,观想成就,因此由观想力变化而成。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成就清净”之心,复以此“净心”观照之“功”用至于“极”致之时,“忽见大地”及“十方山河皆成佛国” 净土,“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 如“恒”河“沙”数“诸佛如来遍满”虚“空界”,其所在处“楼殿华丽”。又行者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皆“得无障碍。此名”闻经熏修所成“欣”净土、“厌”秽土之心,于三昧中“凝”定观“想日”久功“深”,观“想久”之,由于观想成就,变“化”所“成”之境;然“非为圣”人究竟之“证”,不久将息。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⑼遥见遥闻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市井”:“市”,原义为商场。“井”,水井,引申为众人聚集之处。《史记正义》:“古未有市(古代还没有正式市场的时候),若朝聚井汲(早上大家聚在井边打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商人于是把货物拿到井边来卖),故言市井(所以这样子的临时市场称为‘市井’)”故以现代人言之,“市井”即是闹市、或市中心(downtown)。

“此名迫心”:这是因禅定力压迫其心。

“逼极飞出”:逼到极处,令心飞出。

“隔见”:“隔见”,隔物能见。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定“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能“遥见远方”之闹“市井”邑、大“街”、小“巷”,以及“亲族眷属;或”亦得“闻其”互相共“语”之声。“此名”因禅定力“迫心,逼”到“极”处,令心“飞出,故多”能“隔”物而“见”然此“非为”如同“圣证”之天眼,乃偶尔如是。若“不作”已得“圣”证之“心”,不取不著,亦得“名”为“善境界”;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惑,坠于魔道。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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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妄见妄说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销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注释】

“见善知识形体变移”:“见善知识”,指见自己成为善知识。“形体变移”,且见自己的形相改变,变成佛身,或成菩萨身,或化为天龙鬼神、诸天男女等身。

“少选无端种种迁改”:“少选”须臾,极短之时,少时。“无端,无故,“端”,端绪,缘故也。谓在须臾之间,毫没来由地,就作种种形貌上的改变,亦即谓乍现神通变化之相。

“此名邪心,含受魑魅”:这是因为此行者防心不密,故令邪魔入于心,以致含藏魑魅精怪于心。

“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或被天魔乘其不备,入于心腹中。

“无端说法,通达妙义”:以魔住于心腹故,便能令他发起狂慧,且令他无端(毫无来由的)就说法。且其所说之法,又似通达无上之妙义;虽然是行者在说,但实是魔力使然。又,其所说法,看似通达无上妙义,其实含藏着无量误导众生入邪见的邪慧在内。

【义贯】

楞严三昧行者“又以此” 定“心研究”到至“精”至“极”之处,此时忽“见”自身成“善知识”,且自见“形体”相貌迁“变”改“移”,(或变佛身、菩萨身、或化现天龙鬼神、金刚明王等身),“少选”(须臾)之间“无端”(无故)而作“种种迁改”,似现神通变化,“此名”为“邪”入于“心”,以此行者防心不密,故“含”藏领“受魑魅”精怪于心,“或”是“遭天魔”乘其不觉,暗中“入其心腹”,发其狂慧,令他“无端说法”,且其所说似“通达”无上“妙义”,(虽是行人自说,其实却是魔力所持使然。)若能“不作”已证“圣”之“心”,不取不著,“魔事”不久即自然“销歇”;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而贪爱取著其境,“即受”诸魔“群邪”所乘所坏,堕入魔道。

【诠论】

前面色阴九境,经文皆明言是定力所致,而这第十境却独说是邪魔入心的魔事,这是因为大定即将成就,色阴即将破,因此惊动了天魔前来破坏。

四、结语:迷则成害,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禅那”,此处为禅定的总称。“现境”,所现境界。谓这十种在禅定中所现的境界。

“皆是色阴,用心交互”:“色阴”,谓行者在色阴上用功,欲以定力破色阴。“用心”,正定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谓行者欲破色阴时,其禅观正定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故产生这种种现象。

“逢此因缘”:逢此十种暂现即隐的因缘。

“迷不自识”:痴迷不自觉识,那些都只是禅那中一时的境界。

“谓言登圣”:“谓”自谓。自己宣称自己已登圣证。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于“禅那”正定中所“现境”界,“皆是”行者欲以定力破“色阴”时,正定禅观与习气妄想两种“用心交互”陵替激荡,“故现斯”不平常“事”。

然而,“众生顽”钝痴“迷,不自”以正念“忖”度思“量”,不理智地自觉:你以一介博地凡夫,如何即能忽得圣证?故“逢此”十种暂现即隐之“因缘”,由于痴“迷不自”觉“识”此乃定中一时所显境界,便自妄“谓言”已“登圣”证,如是即“大妄语成”,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当依”吾言,“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趁虚而入,“保持”如来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远离邪伪,令其得“成无上”菩提“道”。

【诠论】

以上色阴十境,皆是修正定者所现之境,于此十境若生贪着,即成魔事。

问:“但当今末法之中,许多人很明显地并未修什么定,更遑论首楞严三昧了。他们只是稍微念念佛、或念念经咒、偶尔打打坐,就着魔了,这是为什么?”

答:“这是因为末法中,众生障重、福薄,不堪修行,(无福消受佛法如是大福大慧之事),因此稍一修行,便有怨亲债主或鬼神来娆乱,尤其是当其人修行若有不如法之处,或师心自用,虽想受用佛法中的妙法,却又以慢心而不肯归依三宝,目空一切,觉得当今无人可当得我师,我即自己看经自修便了;因而成了盲修瞎练之辈。又,此人即使归依,心中也从未真正服膺任何一个人;当今这种人非常多,皆成所谓“无师自修”。此种慢心如山、师心自用之人,若再加上心又贪着种种境界,或贪神异、“灵验”之事,及贪世间五欲,便特别容易着魔,或为魔所附。其实,学佛人,既自谓为佛弟子,而又不肯归依三宝,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魔事,只是微细不显而已;若因缘成熟,其魔事便更加扩大。”

问:“经文中说:‘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这应是指修定的人而言;但现在很多人,既不修定,更未得定,就有如此魔事:自言证圣、成佛、成地上菩萨,或小乘果位,乃至为人印证成道,怎会这样呢?”

答:“这种人虽未修定得定,但其慢心特大,贪着特盛,修行却特别不如法,故魔见其‘奇货可居’,可作‘成魔’的‘第一等人才’,因此便善加利用,飞精入体,令其自以为疾速‘成就’,妄觉自己由初果而二果、而三果、乃至四果,位位高升;或由大乘诸贤位,速入菩萨初地、二地、三地等,乃至见性、开悟、大彻大悟、或自成金刚上师、活佛,都不须人教授。简言之,皆是魔见此人乃‘不世之才’,其材可用也,故不须修定得定,就能疾速着魔。”

问:“有没有任何避免魔事最简便的方法?”

答:“有。只要不贪着,魔即无可奈何。须知魔以及魔使,好有一比,有如金光党,你若不贪便宜,亦不贪奇异之事,金光党便对你无可奈何。但你若心贪小便宜,金光党人一看便知:‘这家伙是凯子’,你便难逃魔掌。又,魔及妖人,犹如魔术师,他变的花样之所以能赚得掌声、赞叹、乃至钦敬,或钱财,完全在于你不能识破他的技俩,看不出他的破绽,于是你在不知不觉中,便被他赚了。然而一旦有人识破他的瞒天过海之术,他便没得玩了。魔亦如是,你一旦觉知、识破他要玩的技俩,他便玩不成了(诡计不能得逞)。再说,着魔或着金光党的道,其实都是‘半自愿的’。就如催眠术一样,依行为心理学研究所知,只因为‘你想被催眠’,所以你才能被催眠成功;你若绝不想被催眠,或者根本‘不信那一套’,催眠术对你就失效了。天魔、妖邪、金光党、魔术师等辈所作之事业亦如是,你若不信他那一套(常自觉知:没有那么好、那么便宜的事),自心不贪不取,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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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阴魔境

一、受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着“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受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魇魅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受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5-16 13:47 编辑 ]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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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时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着‘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

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5-16 13:47 编辑 ]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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