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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四、结语:妄称成佛,以淫为教,嘱令保护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长水法师于《首楞严义疏注》云:“此文即同《涅槃经》云:未来世中,是魔波旬,渐当坏乱我之正法,乃至现比丘、比丘尼、及阿罗汉像,非法说法,非毁戒律,自言得圣,惑乱世间。


以此二经鉴于世间称圣毁戒者,非魔而谁?”因此,依佛在经中所记,末法时期,破坏佛法的,不是外道,不是世俗人,而是佛法中的出家法师。印之当今,乃知佛言不谬,真的就是这样:佛教中之法师自己破坏佛法;

大乘法师讲大乘经,却藉此因缘而破大乘——他每讲一部经,即破一部,乃至破坏无数部。又经云:“佛将涅槃,天魔作誓云:于佛灭后,我交依教出家,著汝袈裟,坏汝佛法,其可能否?佛即堕落泪曰:无奈汝何!

譬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身中肉。”澫益大师于《楞严经文句》云:“呜呼!读经至此,而不痛哭流涕、抚昔伤今,思一振其颓风者,其真魔眷属也已。”真有心人语也。又,“魔在末世,于佛法中,如法出家,身披袈裟,手持佛经,口说非法,以坏佛法”,与此最相符者,莫过于在大乘法中出家,受大乘信徒供养,而倡“大乘非佛说”者,贻误众生,促法速灭,其非悖佛忘恩(佛菩萨恩、大乘信众恩),心同枭镜波旬而何耶?

“皆言已成正遍知觉”:如想阴第十境,魔现形自称执金刚,或说自为法王、活佛等。《楞严经正脉》诫云:“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以圣必不泄也。”余则曰:即然“现通称佛”都是魔了,更何况徒自称佛、称法王,而没有半点通可现,连自身家都顾不了,顶多只是故弄玄虚,故作神秘状,搬神弄鬼,而令愚迷贪着的信徒,莫测高深、捕风捉影、穿凿附会,以讹传讹,误以为真,此即邪魔之下品者;然当今如是之下品魔,到处充斥,创派立宗,附于佛法,广设道场,遍布国际。有心之人,其不觳(hú)觫(sù因恐惧而发抖)哉?

“赞叹淫欲”:妄言以淫欲而证佛道,如诡称男女双修为“在刀口上修”,或“吃最后一块饼”,皆是最高的瑜伽,如是等惑人之言。

“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以淫导淫,师师相传。如是邪教,附于佛法,当今炽盛,为何正法弟子阅读此经而仍然不悟知,依然趋之若鹜,而以彼秽行为高?滋可叹可忧也。


又,这恐怕是一般人看经是看经,但经文跟现实情况却对不起来;因此虽然看了很多经,知道很多知识,但经是经,但经文跟现实,仍然两不相干,因此仍然不能活用,不能明辨。这是一种。第二种是由于自心贪着,以及业力故,而与邪法相应,因此,经虽是看了(甚至其人本身也讲解、甚至注述本经),仍然贪着愚迷,而为魔所用,因而仍自修、教他邪法。

第三种是自无宿慧,亦无福德,又爱人云亦云,随顺邪见,因此于如来正见不能信入,故虽看了经,亦无甚启示或警惕作用,更何况解悟,故只如视而不见,不得法味。以上三种情形,都变成末世魔王大张旗鼓的“本钱”,而此三种人亦于不知不觉间着了魔之道,入于魔教——实是冤枉可愍。

读者诸君当知:如来所记的末法乱相,如今皆已一一大量实现了!当今邪魔昌盛,佛弟子于择法、择师、择友、择道场、择住处(依止)时,其戒慎哉!

又,古来《楞严经》之注疏已经不少,为何还要再添一本《义贯》,其旨端在为读者诸君(或正修之士)于经文与现实之间,搭一座桥,以便会通,不致理与事,各不相干,此其一。其次,笔者依如来教而奉行、弘通此经,欲令末世佛子于古雅经文,普皆得解,但是不能只是有死的文字知解,而与“事”完全不相干,且笔者若不稍作点明,则不免乡愿之讥(乡愿者,见义不为、不言,八面玲珑的滥好人),因而读者虽了解经之文字,亦不能得到实惠、实用之益,从而令读经变成无用。

是故鼓起勇气,将现实真相,与经文对照,稍作点明,冀以此微言而唤醒梦中人,如是而已。惟愿如来加持,令此无上宝典,久住世间,普令众生皆得正修,永不堕魔事,不为邪魔外道所害,疾入无上菩提。

“近则九生”:若以百年为一生,则九生为九百年。

“多踰百世”:若以三十年为一世,则百世为三千年。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留愿入彼末法之中”:依唐玄奘三藏法师《大唐西域记》中载,于彼(唐)时仍有人见阿难尊者示现世间。详见《西域记》。故知阿难尊者真大慈悲,依佛教敕而未取涅槃,此正合于其在本经中之誓言:“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义贯】

“阿难当知,是”想阴“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 佛“法中”假示“出家修道,或附” 于“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为无上道之实证之门,“破佛”所制“律仪,先恶魔” 所附之“师,与魔” 座下之“弟子”以“淫”导“淫”师师“相传”,以行淫为修道,“如是邪精”迷“魅其心腑”,时间之长,“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 本来发心“真修行”之人,“总”堕“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亡“失正遍知” 觉之佛性,而“堕无间”地“狱”。

“汝今”既愿学菩萨,故“未须先”自“取寂灭”,将来“纵”证“得无学”果位,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 发“正”觉之“心”具“深信”(信一切众生皆具佛性)之“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 能“出生死,汝遵佛语” 勿取灭度,传示末法,“名报佛恩”。

“阿难,如是十种” 于“禅那”中所“现”魔“境,皆是想阴” 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不善,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众生”冥“顽迷”惑,“不自忖量”自己身分,既“逢此”已破色受二阴、圆定发明之“因缘,迷不自识”,想阴魔境,便“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大妄语成”,当“堕无间”地“狱”,受无量苦。

“汝等必须将如来”法“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破法害人,“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以“成无上”菩提“道”。

(注:本节在经文中为第九卷,在本书中为第十卷,为和经文一致,这里归于第九卷,识者分别之。此非成观法师《义贯》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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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第四节  行阴魔境

一、行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黏,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唯一精真。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注释】

“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平”,平等。“常”,常住之性定。“梦”,如梦。“想”,想阴。谓此人持心平等,常住于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皆已灭除。

“寤寐恒一”:“寤”,醒。“寐”,睡。谓睡时无梦,醒时无妄想,其心始终清净如一。

“觉明虚静”:本觉妙明之心,清虚寂静。

“犹如晴空”:以想阴尽故,心如晴空,回无云翳。

“无复粗重前尘影事”:“前尘”,现前五尘。“影事”,落谢之影,亦即法尘,以法尘全依想阴为体,想阴既尽,法尘便无所依,则此前尘便再也无法成就“落谢影像”之事。

“如镜鉴明,来无所黏,过无踪迹”:如镜中所现之影像,物来之时即现影,但镜体本身对镜中之影像却毫不粘着,因此物过影灭之时,镜体也不会将那些影像留下一点点痕迹。

“虚受照应”:谓彼心如镜一般,只是虚受鉴照及反应影像,而镜中之影像并无实体可得,故云“虚受”。

“了罔陈习”:“了”,了然,全然。“罔”,无。“陈”,旧。“习”,习气。谓完全没有旧时之习气可得。

“唯一精真”:“精”,识精。“真”,真体。此谓,一切虚妄影像皆灭,惟存一识精之真体,指第八本识。行者虽能至此境,然亦尚未达于究竟。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生灭根元”,指行阴,含第八识以及八识中的七识种子。以有微细生灭,为行阴之根本,所有生灭皆由此流出。在此之前,行者之行阴为想阴所覆,故不能见;如今想阴既尽,生灭根元的行阴从此披露。“披露”,揭开显露。

“十二众生”:既十二类生。

“毕殚其类”:“毕”,完全。“殚”,尽。

“虽未通其各命由绪”:“通”,通达。“各命由绪”,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亦即识阴。

“见同生基”:“同”,众同分。“生”,生死。“基”,基础。谓明见同分之生死基础,此指行阴,乃七识之种子。

“犹如野马”:“野马”,即野马尘埃,与阳焰同,亦即是海市蜃楼之义,谓但有其像,而无体可得。《庄子·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熠熠清扰”:“熠熠”,微明。“清扰”,其体轻清扰动,此为描写行阴幽隐微细之动相,亦即是其生灭之相。

“为浮根尘”:即浮根四尘,亦即指一切众生之根身。

“究竟枢穴”:“究竟”,究竟转依。“枢穴”,枢纽,即决定的关卡。谓众生之根身是否能转依,即以此行阴能否得破,作为决定之关钥。以有行阴故,生死门方开,根尘因此现出生灭;此相不尽,生死难脱。

【义贯】

“阿难,彼” 透过想阴十境之“善男子修三摩地”,其“想阴”若“尽者,是人” 持心“平”等“常”住性定,一切如“梦”之“想”阴已经“消”除“灭”尽,“寤”时无想、“寐”时无梦,其心清净“恒一”,本“觉”妙“明”之清“虚”寂“静,犹如晴”明之“空”回无云翳,以想阴已尽故,“无复”依于想阴之“粗重”现“前”五“尘”落谢之“影事”;


以无想阴之拘执故,其心毫无留滞,故“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 之“鉴明”,物影“来”现之时,镜于物影亦“无所黏”着;物“过”影灭之时,镜中亦“无踪迹”可得。彼心如镜,但“虚受”鉴“照”反“应”而已,并无实体于镜中来去,像灭之时,诸识中“了”然“罔”有“陈习”(旧习气)之迹象留下,“唯”存“一”识“精”之“真”体(第八本识)。

于是一切“生灭根元”之行阴本体“从此披露”显现,故得“见诸十方”之“十二”类“众生”,且“毕”竟“殚”尽“其类,虽”犹“未通”达“其各”自生“命”之根“由”端“绪”(识阴),但已明“见”其“同”分“生”死之“基”础(行阴),见其“犹如野马”尘埃、阳焰(海市蜃楼),“熠熠”微明、其体“清”轻微细“扰”动,是“为”一切众生“浮根”四“尘”所成之根身,能否“究竟”转依(解脱)之“枢穴”关键,“此则名为” 本心被“行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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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熠熠元性”: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即第七识。

“性入元澄”:“元澄”,本元澄清者,指第八识。谓此第七识性入于本元澄净之第八识。

“如波澜灭”:以行阴灭,一切识浪皆灭;由于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浪之潜流,真觉体性如湛然止水。

“化为澄水”:谓以行阴灭,行阴归入于识阴,故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水。

“众生浊”:前面经文中释“众生浊”云:“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

【义贯】

“若此”轻“清扰”动、“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第七识),其“性入”于本“元澄”清之第八识,“一”旦“澄”清了第七识行阴本“元”之种“习”,心海之中便有“如波澜”息“灭”一般,此时行阴之细浪尽“化为”识阴无浪之“澄”清流“水”,即“名”此为“行阴尽”相。“是人则能超” 越“众生浊”;超越之后,返“观其”行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幽隐”之“妄想以为其”生起之“本”。

三、行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㈠堕二种无因恶见(二无因论)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注释】

“凝明正心”:“凝”,定,不动。“明”,明觉、不惑。“正心”,正持其心,指不起爱求。

“方得精研”:因此才能精研而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现。

“穷生类本”:“穷”,穷究。“生类”,十二类生。“本”,生灭根本。

“于本类中”:“本类”,指行者之自类。

“生元露者”:“生元”,生灭之根元,指行阴。生灭根元之行阴显露。

“观彼幽清圆扰动元”:“彼”,指行阴。“圆”,圆遍十二类生。“扰动元”,一切扰动之根元,即七识。谓行者此时于定中观察行阴幽隐轻清、而圆遍十二类生之扰动根元。

“于圆元中起计度者”:谓此行者若于圆遍之根元中,起念计度,执为胜性;亦即,将所见到之行阴,计著为已见到一切法之究竟根本。此有二过,一者,不知这只是行阴之相,等行阴尽后,还有识阴,识阴尽后,方是本觉现前,故此行者离究竟证,还有一段距离,不应妄自以为已达究竟,以此不自忖量觉知,故为魔所趁。二者,此行者见行阴扰动之元,即迷而不知尚有不扰不动之真如,而亡失本修因,故入歧路,因此可见依“如来密因”而修之重要。

“坠入二无因论”:堕入两种无因的邪论之恶见。

【义贯】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不遭邪虚,于其“奢摩他”圆定“中,诸”透过想阴十魔境之“善男子,凝” 定“明”觉、不动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因此想阴“十类天魔不” 能“得其”破坏之“便”,如是“方得精”心“研”究而破想阴;想阴既破已,行阴即现,故得“穷”究十二“生类”之生灭根“本”(即行阴之体)。


“于”行者“本类中,生” 灭根“元”(行阴)已显“露者”,行者即于其定中“观”察“彼”行阴“幽”隐轻“清,圆”遍十二类生“扰动”之根“元”(亦即七识),而此行者若“于”彼“圆”遍十二类生之根“元中起”虚妄“计度”,执为究竟之胜性,“是人”即因此而“坠入”外道的“二无因”邪“论”之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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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本无因(过去无因恶见)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注释】

“见本无因”:见到此行阴生灭之本;本来无因。

“生机全破”:“生机”,生灭之枢机,即行阴。“破”,即显露。

“乘于眼根八百功德”:乘着清净的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故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

“业流湾环”:“湾”,业湾。“环”,圆环。随着业行之流,于业湾中,回环流转。

“八万劫外,冥无所观”:“外”,前后际,在此指前际。“冥”,冥然。谓于八万劫外之前际,冥然莫辨而无所见。此行者于是以为:在这八万劫外,前无因,后无果可得。

“亡正遍知”:即失去了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以无因论破坏正理因缘生法,令众生堕于无因无果之邪见,执无善恶、凡圣之因果,因此造善或修行,皆不得善报、亦不得圣果;而且造恶亦不受果报。以如是邪计,令众生不修善去恶,不修圣行,因此长劫轮溺不得出,是故无因论之恶甚大。

【义贯】

“一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见”此行阴的生灭之本,“本”来“无因”而起;“何以故?”(为何会有如是见?)由于“是人既得生” 灭之枢“机”(行阴)“全破”(全体显露),乃“乘于”清净“眼根”所具之“八百功德”,而能完全发挥其能见之量,因而得“见八万劫” 内“所有众生”,随着“业”行迁“流”于业“湾”中,回“环”轮转,不能自止,“死此生彼”,悉在湾内,“只见众生”于八万劫中“轮回其处,八万劫” 以“外”之前际,则“冥”然莫辨而“无所观”;于是他“便作”如“是”邪“解”妄计:“此等世间十方众生” 从“八万劫”以“来”乃“无因”而“自有”。“由此计度”,因而“亡”失如来所教之“正遍知”见,从而“堕落”于“外道”邪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此而“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②计末无因(未来无因恶见)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注释】

“是人于生”:“生”,诸众生。

“既见其根”: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之根,系无因而有。

“知人生人”:谓知人自然生人。

“乌从来黑”:“乌”乌鸦。乌鸦从来自然是黑的,没有什么原因。

“鹄从来白”:“鹄”,俗称天鹅,似雁而略大,羽毛全白,颈长,尾部与脚皆短,脚有蹼,能高飞,鸣声洪亮。此谓,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没有什么原因。

“人天本竖”:“人天”,人道与天道众生。“竖”,直立。人道与天道本来就自然是直立的,没什么其他原因。

“畜生本横”:“横”,横立、横行。

“白非洗成”:“白”,指众生之体白。

“无复改移”:“无复”未尝。“改移”,改变。

“而我本来不见菩提”:“本来”,从本以来,即八万劫前,亦即八万劫的开头。“不见菩提”,谓不曾见有任何一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换言之,即众生性中原本不含菩提性。

“云何更有成菩提事”:过去既然不从菩提生,未来如何能成菩提?亦即:既不从菩提生,则不具菩提性;不具菩提性,则不可能成菩提。这是因为此人为八万劫之见所囿,故不能见无量劫前,众生最初一念无明生起之前的本觉之性(菩提性),由于他自己不见而言无。

“一切物象,皆本无因”: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本无因而生(过去无因),劫尽之时,亦当无因而一切断灭,故一切皆归于无因无果,过去无因,将来无果。

【义贯】

“二者、是”于行阴圆元中起计度之“人”于过去见本无因,于未来则“见末无因;何以故?”以“是人于”诸众“生既”自以为已“见其”八万劫前之“根”,系无因而有,“知人”自然“生人”,非有他因,“悟鸟”自然“生鸟,乌” 鸦“从来”即自然是“黑”的,别无有因,“鹄”(天鹅)“从来”自然是“白”的,非有缘故,“人”道与“天”道众生“本”来自然“竖”着立,“畜生本”来自然“横”立横行。众生之体,其“白非洗”而“成”,乃自然而然,众生体之“黑”亦“非”由“染”所“造”,乃自然黑,如是等事“从八万劫” 以来,即“无复改移”。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 从“本”以“来”(在八万劫前)“不见”有众生是从“菩提”而生(此即因中无菩提),“云何”于八万劫后“更有”众生能得“成菩提”之“事”?(此是果中无菩提)“当知今日”所在之“一切物象”,于八万劫前“皆”从“本”以来“无因”无果。

“由此”心魔作祟而邪“计”筹“度”,谓一切自然而生、自然而灭,无因无果,因此“亡”失佛所教之“正遍知”见,“堕落”于“外道”恶见(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

“是”等“则名为第一” 类“外道”所“立”之两种“无因”恶“论”(本无因、末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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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堕四种遍常恶见(四遍常论)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

【注释】

“于圆常中”:于圆遍、相续之常相中。

“四遍常论”:四种遍常之邪论。

【义贯】

“阿难,是” 正修“三摩”地“中”之“诸善男子,凝”定不动“明”照不惑,“正”持其“心”,不起爱求,故“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修圆定,照破想阴,行阴现前。于是“穷”十二“生类”生灭之根“本”(行阴),“观”察“彼”行阴(七识)“幽清”恒“常扰动”之“元,于圆” 遍、相续之“常”相“中起计度者,是人” 即“坠入”外道“四”种“遍常”之邪“论”中。

1. 类别

①计【“心境为常”】恶见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心境性,二处无因”:“穷”,穷究。“二处”,心与境二处。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为从何而起,然发觉心境二处皆无生因,亦即没有发现能生心境二处者;换言之,心境本身即是源头。

“修习能知”:即依其研究心境之修习而得知。

“不曾散失”:故能生已灭,灭已又再生,于是生生不息。

“计以为常”:故计心境二者以为遍常。

【义贯】

“一者,是, 人”欲“穷”究“心”与“境”之“性”,以求一切法之本元,然而发觉心境“二处”皆“无”所从生之“因”(亦即,无物能生心境二者);复依其穷究心境之“修习能”得“知二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相续不断,故彼心境皆“不曾散失”,方能生已灭,灭已生,生生不息;以此见故“计”心境“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②计【“四大是常”】恶见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注释】

“穷四大元”:研穷四大之本元。

“四性常住”:计四大之性为常住。

“咸皆体恒”:其四大之体性皆是恒常。

【义贯】

“二者,是人”研“穷四大”之本“元”,而计“四”大之“性”本来“常住”不坏。彼由“修习”而“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一切“众生所有生灭” 皆从四大而来,然彼四大本身“咸皆体”性“恒”常,“不曾散失”,故众生得以生灭相续不断,以此见故,“计”四大之性“以为”普遍“常”住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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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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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计【“八识为常”】恶见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注释】

“六根、末那执受”:“六根”,指六根所摄之六识。“末那”,即第七识。“执受”,即为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

“心意识”:“心”,第八识。“意”,第七末那识。“识”,前六识。

“本元由处”:本元生起之处。

“性常恒故”: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缘故,而计心意识为常。(以见心意识相续不断,则计以为不坏不灭;以其不坏不灭故是常。)

“穷不失性”:穷究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不坏不灭。

【义贯】

“三者,是人” 于定中“穷尽六根”所摄之六识、及第七“末那”识,以及末那所“执受”为我之第八识,如是于“心、意、识中” 求其根“本元由”生起之“处”,计其“性”为“常恒故”,而不知其为行阴相续之由。由其“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此生彼,虽“循环”辗转,然此八识却从“不”曾散“失”;因此而谓从“本”以“来”识性“常住”,复“穷”此循环“不失”之“性”,以为是不坏不灭而“计以为”普遍“常”住。

④计【“想阴尽为常”】恶见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注释】

“既尽想元”:“想元”,想阴之根元。谓想阴之根元既尽,行阴即显。

“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理”,于生灭的道理中。“流”,迁流。“止”,息止。“运”,运行。“转”,转变。这些都是想阴的施为之相。此谓,想阴既灭,想阴之生灭于理中更不应再有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施为之相出现。

“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既然“有生灭”之想阴既已永灭,他便以为按理而言,他自然已证到了“不生不灭”的境地。但是此时他的想阴虽灭,而行阴尚未灭,因此行阴微细之生灭相(此正是第七识之种子),仍有微细的流注生灭相,是故他实非已达真不生灭。按《楞伽经》义而言,此时为已经灭了“相生、相住、相灭”,然犹未能灭“流注生、流注住、流注灭”。

“因心所度”:“心”,自心。“度”,计度。谓由于自心计度。

【义贯】

“四者,是人既” 已“尽”了“想”阴之根“元”(想阴已尽),因而他以为此想阴之“生”灭于“理”上言之,“更无”复出现迁“流”、息“止、运”行、“转”变等种种施为之相的道理,因他以为彼有“生灭”之“想心”(想阴)“今”既“已永灭”,于道“理中”而言,他“自然”已经“成”就了“不生灭”之法体;然而他的行阴未灭,故仍有行阴的微细流注之生灭相,因此他实尚未达真不生灭之境,不过“因”他自“心所度”忖,而“计以为常”住不生灭。

2.结语: 堕为外道(圆常论)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注释】:本节从略。

【义贯】

“由此”自心魔作崇,邪“计”心境、四大、八识等为“常”住不生灭,不达诸法无常之性,因而“亡”失如来所教“正遍”之“知”见,而“堕落”于“外道”(即学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乱自他“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二” 类“外道”所“立”之“圆常”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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