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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选集 古道正见

杂阿含经选集 古道正见

杂阿含经选集 古道正见





【佛的出家】

出家的沙门行,为东方新宗敎的一般情形。然依佛法说:「家」为男女互相占有,物资私有的组合;依此发展下去,人世间的相侵相争,苦迫不已。出家,只是为了勘破自我,舍却我所有的,以求得解脱的生活。为了求得解脱,向南游行,参访了阿罗逻伽罗摩A^ra^d!a-ka^la^ma,郁头罗摩子Udrakara^ma-putra,学习高深的禅定。但学成了,却不能得到解脱,所以又到优楼频螺Uruvilva^村,专修苦行。调息、止息,节食,断食,这样的精严苦行,频临死亡边缘,还是不能解脱 ;这才舍弃了苦行,恢复正常的饮食。这样,舍弃王家的欲乐生活,又舍弃了盲目苦行的生活;学习,了解而又超越他,踏上又一新的行程。

[本段请自行参阅]

<<印度佛敎思想史>>  

【佛的悟道与弘法】

释尊受牧女的乳糜供养,在尼连禅Nairan~jana^河中沐浴,身体渐康复了。这才到河东,在现在的佛陀伽耶Buddhagaya^,敷草作座,于树下禅思。立誓说:「我今若不证,无上大菩提,宁可碎是身,终不起此座」。起初修习四禅,在禅定中正观缘起prati^tya-samutpa^da,终于证觉缘起的寂灭vyupas/ama,超脱一切障碍而成佛。释尊表达其自觉解脱的信念,如『五分律』说:「一切智为最,无累无所染;我行不由师,自然通圣道。唯一无有等,能令世安稳」。释尊修证的内容,称为「古仙人之道」,「古王宫殿」。释尊无师自悟,是独到的创见,而其实是无分于古今中外,圣者所共由共证的,永恒普遍的大道!佛法是与神敎不同的,佛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儿子或使者,佛是以人身而实现正觉解脱的圣者。

佛敎不是神敎那样的,以宗敎为「神与人的关系」,而是人类的彻悟,体现真理,而到达永恒的安乐、自在、清净。佛是人,人间的「勇猛」、「忆念」、「梵行」,神(天)界不及人类多多。所以究竟成佛,不是天神,也不在天上,惟有在人间,所以释尊说:「我今亦是人数」;「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释尊成佛后,四十五(或作「四十九」)年间,踏遍了恒河两岸,化导人类,不是神敎那样的,化作虹光而去。释尊是真正的「父母所生身,直登大觉位」;「即人成佛」,创开人类自己的宗敎。

释尊成佛后,曾作七七日的禅思,享受解脱的法乐。释尊感到正法saddharma的深奥,众生sattva的爱着,而有不想说法的传说,如『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五说:

「我所得法,甚深微妙,难解难见,寂寞无为,智者所知,非愚所及。众生乐着三界窟宅,集此诸业,何缘能悟十二因缘甚深微妙难见之法!又复息一切行,截断诸流,尽恩爱源,无余泥洹,益复甚难!若我说者,徒自疲劳」。

佛法是甚深的,但不是世俗学问的精深,而是众生本性(兽性、人性、神性)的症结窟宅,不容易突破,也就难于解脱。传说:自称人类、世界的创造者──最高神(印度名为「梵天」)殷勤的请佛说法:众生的确难以度脱,但也有利根而可能达成解脱的。释尊这才到迦尸Kas/i^国的波罗奈Va^ra^n!asi^,今Benares,为五(位)比丘初转*轮。传说轮王治世,有「轮宝」从空而行;轮宝飞到那里,那里的人就降伏而接受敎令。释尊依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而成佛,八正道就是法,所以说:「正见是法,乃至……正定是法」。 释尊依八正道成佛,为众生说法,弟子们依法修行,八正道也就出现于弟子心中。

从佛心而转到弟子心,降伏一切烦恼,如轮宝那样的从此到彼,降伏一切,所以名为转*轮。*轮,是以「八支正道」为体的。释尊与五比丘共住,开始僧伽sam!gha的生活──法味同尝,财味共享。不久,随佛出家的弟子,已有一百多人,释尊嘱付他们去分头敎化:「汝等各各分部游行!世间多有贤善能受敎诫者。……诸比丘受敎,分部而去」。释尊所宣扬的正法,迅速的发展。第二年,游化到王舍城,得到频婆沙罗王Bimbisa^ra的归依。佛的二大弟子,舍利弗S/a^riputra与大目揵连Maha^maudgalya^yana,也加入释沙门的僧伽。那时,出家弟子已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了。释尊「以法摄僧」,使出家众过着「和乐清净」的集体生活。

僧伽是「众」,是有组织的集合。在僧伽中,人人平等,依德化的法治──戒律而住。彼此间互相警策,互相敎诫,互相勉励,在和──团结,乐──身心安乐,清净──健全的僧伽里,努力于修证及敎化的活动。释尊曾劝优波离Upa^li住在僧中,劝大迦叶Maha^ka^s/yapa放弃头陀行而来僧中住。离众的精苦行,受到当时(东方)摩竭陀与央伽An%ga民间的崇敬,但释尊戒律的精神,是集体的僧伽;僧伽是佛法在人间的具体形象。释尊一直在恒河两岸,平等的施行敎化。五十多岁后,体力差些,虽也游行敎化,但多住在舍卫城。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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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

第468(287)经(中p1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我时作是念:何法无故﹝则﹞老死无?何法灭故老死灭?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无故老死无,生灭故老死灭。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广说。

我复作是思惟:何法无故行无?何法灭故行灭?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无明无故行无,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识灭故名色灭,名色灭故六入处灭,六入处灭故触灭,触灭故受灭,受灭故爱灭,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如是纯大苦聚灭。我时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道迹;古仙人从此迹去,我今随去。譬如有人游于旷野,披荒觅路,忽遇故道、古人行处,彼则随行。渐渐前进,见故城邑,故王宫殿,园观、浴池,林木清净。彼作是念:我今当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当知!我游旷野,披荒求路,忽见故道、古人行处,我即随行。我随行已,见故城邑,故王宫殿,园观、浴池,林流清净。

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丰乐安隐,人民炽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迹;古仙人去处,我得随去,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从彼道,见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灭,老病死灭道迹。见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行集,行灭,行灭道迹。我于此法,自知、自觉,成等正觉。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余外道,沙门,婆罗门,在家、出家,彼诸四众,闻法正向!信乐知法善,梵行增广,多所饶益,开示显发」。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释尊是人间的圣者,这本是历史的事实。但释尊又给予深刻的含义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含等见品)。这是说:佛是人间的正觉者,不在天上。天上没有觉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们与他的使者。释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没有冒充上帝的儿子与使者,向人类说敎。所以佛法是人间觉者的敎化,也不像神敎者,说经典──吠陀、新旧约、可兰经等为神的启示。这「佛出人间」的论题,含有无神论的情调。

天上,依印度人与一般神敎者的看法,是净洁的,光明的,喜乐的;而人间却充满了罪恶、黑暗与苦痛。但释尊从「佛出人间」,「人身难得」的见地否认他。理智的正觉,解脱的自由,在人间不在天上。所以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增含等见品),人间反成为天神仰望的乐土了。人生,不但是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乐,也不在乎尝受内心神秘的定乐: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人类的心眼,早被神敎者引上渺茫的天国;到释尊,才把他们唤回人间。

释尊出在人间,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释尊是人,与人类一样的生、老、病、死、饮食、起居、眼见、耳闻;这父母所生身,是释尊的「生身」。同时,释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觉缘起法而解脱的,这是释尊的「法身」。释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

佛陀是自觉者,不同声闻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觉谁奶师」的自觉。佛法由释尊的创见而流布人间,他是创觉者,所以称为佛陀。

这因为释尊在菩提树下,创觉缘起法性,离一切戏论,得到无上的解脱。佛陀的所以为佛陀,在乎正觉缘起法性,这是佛陀的法身。释尊证觉缘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觉缘起法的,也能证得法身;不过约闻佛的敎声而觉悟说,所以称为声闻。

释尊说:「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遗敎经)。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践而定。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有能见佛陀的所以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实现在人间。佛法的不断流行,有不断的勤行者,法身这才常在人间而不灭。「法身常在」的论题,是何等深刻、正确而有力!

起初,释尊为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财利共享」的原则。等到出家众一多,佛陀开始制戒,使他们成为和合的,称之为僧伽──众。释尊的所以「以法摄僧」,不但为了现在的出家众,目的更远在未来的正法久住。

佛法虽是探本的,简要的,却是完成的。在传布中,可以引申、阐发,可以作方便的适应,却没有修正或补充可说。所以佛弟子的宏扬佛法,是「住持」,应特别注意佛法本质的保持。

释尊的所以制律,以法摄僧,有十种因缘:「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稳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故」(磨诃僧祇律卷一)。这十者,是释尊制戒律的动机与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说是最后的目的。

从佛法的流行人间来说,法是释尊所开示的,僧是秉承释尊的指导而和合的;三宝综贯的佛敎,实等于释尊三业大用的流行。释尊本着自觉的达磨,适应当时、当地、当机者的性格、智能与希求,加以正确的敎导,佛法才成为流行于人间的。释尊的敎导,不只是言敎,还有身敎。

释尊的日常生活,处人处事,一切的语默动静,来去出入,无不以智慧为前导,无不与实相相应。这以身作则的身敎,训诲的言敎,就是释尊所用以表诠达磨──法的。释尊敎化的流行,构成缘起和合的佛敎。缘起是相依相成、综合融贯的,所以对身敎与言敎,有综合理解的必要!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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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

第542(379)经(中p106)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波罗抖鹿野苑中仙人住处。尔时、世尊告五比丘:「此苦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此苦集,此苦灭,此苦灭道迹圣谛,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圣谛,知当复知,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苦集圣谛,已知当断,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灭圣谛,已知当作证,本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当修,本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比丘!此苦圣谛,已知己知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此苦集圣谛,已知已断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灭圣谛,已知已作证出,所未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复次、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闻法,当正思惟时,生眼、智、明、觉。

诸比丘!我于此四圣谛,三转、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觉者,我终不得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为解脱,为出,为离,亦不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已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生眼、智、明、觉故,于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闻法众中,得出,得脱,自证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尔时、世尊说是法时,尊者憍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尔时、世尊告尊者憍陈如:「知法未」?憍陈如白佛:「已知,世尊」!复告尊者憍陈如:「知法未」?拘邻白佛:「已知,善逝」!尊者拘邻已知法故,是故名阿若拘邻。尊者阿若拘邻知法已,地神举声唱言:「诸仁者!世尊于波罗抖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三转、十二行*轮,诸沙门、婆罗门,诸天、魔、梵所未曾转;多所饶益,多所安乐,哀愍世间,以义饶益,利安天人,增益诸天众,减损阿修罗众」。

地神唱已,闻虚空神天,四天王天,三十三天,炎魔天,兜率陀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展转传唱,须臾之间,闻于梵身天、梵天乘声唱言:「诸仁者!世尊于波罗抖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三转、十二行*轮,诸沙门、婆罗门,诸天、魔、梵,及世间闻法未所曾转;多所饶益,多所安乐,以义饶益诸天世人,增益诸天众,减损阿修罗众」。世尊于波罗抖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转*轮,是故此经名转*轮经。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881(684)经(中p314)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比丘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解脱,是名阿罗诃、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识,亦如是说。若复比丘!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解脱者,是名阿罗汉慧解脱;受,想、行,识,亦如是说。诸比丘!如来、应、等正觉,阿罗汉慧解脱,有何种种别异」?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愿为说,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如来、应、等正觉者,先未闻法,能自觉知,现法自知,得三菩提;于未来世,能说正法觉诸声闻,所谓四念处,四正断,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是名如来、应、等正觉,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说道,为众将导;然后声闻成就随法,随道,乐奉大师敎诫敎授,善于正法。是名如来、应、等正觉,阿罗汉慧解脱,种种别异。

复次、五学力,如来十力。何等为学力?谓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何等为如来十力?谓如来处非处如实知,是名如来初力。若成就此力者,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转于梵轮,于大众中能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于过去、未来、现在,业法受、因事报如实知,是名第二如来力。如来、应、等正觉成就此力,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作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应、等正觉,禅、解脱、三昧、正受,染恶、清净处净如实知,是名如来第三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知众生种种诸根差别如实知,是名如来第四力。若成就此力,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悉知众生种种意解如实知,是名第五如来力。

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悉知世间众生种种诸界如实知,是名第六如来力。若于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于一切至处道如实知,是名第七如来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于过去宿命种种事忆念,从一生至百千生,从一劫至百千劫,我尔时于彼生,如是族,如是姓,如是名,如是食,如是苦乐觉,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我于彼处死此处生,此处死彼处生,如是行、如是因,如是方宿命所更,悉如实知,是名第八如来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

复次、如来以天眼净过于人眼,见众生死时、生时,妙色、恶色,下色、上色,向于恶趣、向于善趣,随业法受,悉如实知。此众生身恶业成就,口、意恶业成就,谤毁贤圣,受邪见业,以是因缘,身坏命终堕恶趣,生地狱中。此众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谤贤圣,正见业法受,彼因、彼缘,身坏命终,生善趣天上,悉如实知,是名第九如来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复次、如来诸漏已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身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是名第十如来力。若此力成就,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如此十力,唯如来成就,是名如来与声闻种种差别」。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1241(1238)经(下p97)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波斯匿王独静思惟,作是念:世尊正法,现法,离诸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自觉证知。此法是善知识、善伴党,非是恶知识、恶伴党。作是念已,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独静思惟,作是念:世尊正法,现法,离诸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自觉证知,是则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佛告波斯匿王:「如是,大王!如是,大王!世尊正法律,现法,离诸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缘自觉知,是则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所以者何?我为善知识,众生有生法者,解脱于生;众生有老病死、忧悲恼苦者,悉令解脱。

大王!我于一时,住王舍城山谷精舍。时阿难陀比丘,独静思惟,作是念:半梵行者,是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作是念已,来诣我所,稽首我足,退坐一面。白我言:世尊!我独静思惟,作是念:半梵行者,是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我时告言:阿难!莫作是语,半梵行者是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所以者何?纯一满净,梵行清白,谓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所以者何?我常为诸众生作善知识,其诸众生有生故,当知世尊正法,现法,令脱于生;有老病死、忧悲恼苦者,离诸炽然,不待时节现,令脱恼苦;见通达,自觉证知,是则善知识、善伴党,非恶知识、恶伴党」。尔时、世尊即说偈言:「赞叹不放逸,是则佛正敎。修禅不放逸,逮得证诸漏」。

佛说此经已,波斯匿王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作礼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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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

【中道泛论】

人类的德行  佛法,不是为了说明世间,而是为了解放自己,净化世间。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知行综贯的宗敎,要从生活的经验中实现出来。说它是最高的哲学,不如说它是完善的道德,深化又广化的道德好。释尊从正觉中,开示了缘起支性,更开示了圣道支性。圣道是恰到好处的道德,是向上、向正觉所必经的常道,所以称为「中道」、「正道」、「古仙人道」。这是佛陀所开示的惟一的人生正道──八正道。

神敎者以为德行的根源是神的,德行只是人怎么服事神,人怎么体贴神的意思来待人,如离开了神,德行即无从说起。所以在神敎中,不但人的德行变成了神的奴役,而迷妄的宗敎行为,也被看为道德的,有价值的。释尊的中道行,与神敎相反,从人与人──自他的合理行为,深化到内心,扩大到一切有情,无边世界。从人本的立埸,使德行从神的意旨中解放出来。

『中含』『伽弥尼经』说:「梵志(婆罗门)自高,事若干天,若众生命终者,彼能令自在往来善处,生于天上」。这种神敎的祈祷,祭师的神权,佛以为,这等于投石水中,站在岸上祈祷,希望大石会浮起来。实则我们前途的苦乐,决定于我们行业的善恶,决不会因天神与祭师的祈祷而有所改变。所以说:「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无有是处」(长含三明经)。

神敎的祭祀万能,特别是血祭,释尊也反对他:「若邪盛大会,系群少特牛,水特,水牸,及诸羊犊,小小众生悉皆伤杀。逼迫苦切仆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号呼。……如是等邪盛大会,我不称叹」(杂含卷四.八九经)。「作是布施供养,实生于罪」(卷四.九三经)。

对于吠陀,特别是阿闼婆吠陀中的咒法,以及占卜星相等迷信,如『长含』『梵动经』说:「沙门瞿昙无如是事」。这些,都是无知的产物,凡是「见(真)谛人,信卜问吉凶者,终无是处。……生极苦……乃至断命,舍离此内,更从外(道)求……或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脱我苦者,终无是处」(中含多界经)。说得彻底些,如『杂含』(卷四十.一一一八经)说:「幻法,若学者,令人堕地狱」。总之,因神敎而引起的祈祷、祭祀、咒术,种种迷信行为,佛法中一概否认。

初期的宗敎,与种族相结合,成为氏族的宗敎。这才因种族的盛衰,而弱者的宗敎被排斥,宗敎就成为胜利者的特权。如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的上帝,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婆罗门敎为婆罗门、剎帝利、吠舍的宗敎,首陀罗没有依宗敎而得再生的权利。印度的四姓阶级制,不但是世俗的,而且与宗敎相附合。佛以为:「四姓皆等,无有种种胜(不)如差别」。

因为无论从财力说,从法律说,从政治说,从道德说(杂含卷二0.五四八经);从女人所生说,从随业受报与修道解脱说(中含婆罗婆堂经),四姓完全是平等的,是机会均等的。四姓不过是职业分化,人为的非法阶级──婆罗门假托神权的四姓说,等于「如有人强与他肉,而作是说:士夫可食!当与我直」(中含郁瘦歌逻经)。佛说四姓平等,即种族优劣的根本否定。这在宗敎中,佛法即为一切人的宗敎。所以四姓「出家学道,无复本姓,但言沙门释迦弟子」

男与女,约信仰、德行、智慧,佛法中毫无差别。如在家的信众,男子为优婆塞,女子即是优婆夷。出家众,男子为沙弥、比丘,女子即为沙弥尼、比丘尼。女众与男众,同样的可以修道解脱。依这道器的平等观,生理差别的男女形相,毫无关系。如『杂含』(卷四五.一一九九经)苏摩尼所说:「心入于正受,女形复何为」!女众有大慧大力的,当时实不在少数。

然而佛在人间,佛法的修学者与被救护者,到底是以人类为主。如基于自他和乐共存的道德律,杀生的罪恶,对于人、畜生、蝼蚁,是有差别的;对于畜生、凡夫、圣人的布施,功德也不同。如忽略这普度一切有情而以人类为本的精神,如某些人专心于放生──鱼,蛇、龟、鳖,而对于罹难的人类,反而不闻不问,这即违反了佛法的精神。

<<佛  法  概  论>>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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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修行的现觉】

佛法的中道行,为人类德行的深化又广化。它所以超胜人间一般的德行,即因为中道是依于正法而契入正法的。中道行是德行的常道,与世间常遍的真理相随顺,相契合,所以经中常说:「法随法行」。依中道行去实践,能达到法的体见,称为「知法入法」。体见正法的理智平等,称为「法身」。所以佛法是依法见法的德行,真理与德行,并非互不相干。依真理而发起德行,依德行去体见真理,真理与德行的统一,达到理与智、智与行的圆满,即为佛法崇高的目的。

从法性空寂或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等法印说,这是法法如此的,可说真理无所不在。但有情由于「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拘束于狭隘的自我私欲中。所知所行的一切,不但不能触证这本然的法性,反而障碍他。

这样,有情住着五蕴,五取蕴成为炽然大苦。不知道无常而执常执断,无常也成为大苦。对于自然、社会、身心,弄到处处荆天棘地,没有不是苦迫的。这无明、我爱为本的一切活动,构成有情内在的深刻特性,沈没于生死海中。如不把这迷情勘破而解放过来,即永远在矛盾缺陷的苦迫中讨生活。

佛法的中道行,即为了要扭转迷情的生活为正觉的生活,扭转困迫的生活为自在的生活。这所以以实证此法为目的,以随顺此法的思想行为为方法,以厌离迷情而趋向正觉为动机。因此,专修取相的分别行是不够的,佛所以说:「依智不依识」。如专谈法法平等,不知行为有法与非法──顺于法与不顺于法的差别,也是不对的。所以说:「信戒无基,忆想取一空,是为邪空」。释尊的敎导修行,不外乎依法而行,行到法的体证。

依法修行,虽因为根性不同,不一定现生就达到见法的目的。但佛法对于法的体悟,决不认为要实现于死后,或实现于来生,实现于另一世界。佛弟子的依法修学,决不等到未来、他方,而要求现在的证验。如现生都不能体悟得解脱,将希望寄托在未来、他方,这过于渺茫,等于不能真实体验的幻想。所以佛法的中道行,重视「自知自觉自作证」。有人以为比丘的出家,为了希求来生的幸福,某比丘告诉他:不!出家是「舍非时乐,得现前乐」(杂含卷三八.一0七八经)。

现前乐,即自觉自证的解脱乐。关于法的体见,不是渺茫的,不是难得的,如佛说:「彼朝行如是,暮必得升进;暮行如是,朝必得升进」(中含念处经)。这是容易到达的,问题在学者是否能顺从佛陀的开导而行。

对于法的实证与可能,佛曾归纳的说:「世尊现法律,离诸热恼,非时通达,即于现法,缘自觉悟」(杂含卷二0.五五0经)。这非时通达,即「不待时」,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什么时候都可以开悟。即于现法,或译作「即此见」(杂含卷八.二一五经),意思是:如能修行,当下即会体悟此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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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

佛法对于如实证知的如此重视,即表示学者充满了──理智的、德行的佛法的新生命,不是传统的、他力的宗敎信仰而已。这是对于迷情生活的否定,转化为正觉生活的关键。

正觉的生活  随顺于法而现觉于法的中道行,即八正道。八者是正行的项目;而他所以是中道的,释尊曾明确的说到:「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是说一边。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者,是说二边。……离此二边,则有中道」(中含拘楼瘦无诤经)。

有人以为佛法的中道,是不流于极端的纵欲,也不流于极端的苦行,在这苦乐间求取折中的态度。这是误会的!

要知道一般人生,不是纵我的乐行,即是克己的苦行。这虽是极端相反的,但同是由于迷情为本的。情欲的放纵乐行,是一般的。发觉纵我乐行的弊病时,即会转向到克己的苦行。一般的人生倾向,不出这两极端与彼此间转移的过程中。不论纵我的乐行,克己的苦行,都根源于情爱,不能到达和乐与自由。

所以释尊否定这两端,开示究竟彻底的中道行,即是正见为导的人生。自我与世间,惟有智──正见为前导,才能改善而得彻底的完善。不苦不乐的中道,不是折中,是「以智化情」,「以智导行」,随顺于法而可以体见于法的实践。

智慧为眼目的中道,顺随法而达到见法,即进入了正觉与解脱的境地,成为圣者。到此,可说真的把握了,实现了佛法。然而依法见法的中道行,是为了解脱人生的系缚苦迫,为了勘破迷情的生活,实现正觉的生活。所以到得这里,有以为一切完成了;有以为正觉的生活,恰好从此开始,有此彻悟深法的正觉,才能「行于世间,不着世间」,作种种利他的工作,完成佛陀那样的大觉。

道德的意向  中道的德行,出发于善心而表现为合理的、有益自他的行为。又以合理的善行,净化内心,使内心趋向于完善──无漏。

惭与愧,可说是道德意向,一般人陷于重重的罪恶中,善根力非常微弱,惟有惭愧的重善轻恶,能使人战胜罪恶,使善根显发而日趋于增进。释尊说:惭愧是人类不同于禽兽的地方。这可见惭愧是人类的特点,是人的所以为人处。

什么是惭愧?在人类相依共存的生活中,自己觉得要「崇重贤善,轻拒暴恶」;觉得应这样而不应那样。换言之,即人类倾向光明、厌离黑暗的自觉。

这种向上的道德自觉,经常与「无惭」,「无愧」的恶行相起伏。但即使被压倒,惭愧的道德自觉,也仍有现前的机会,这即是一般所说的「良心发现」。如说:「内心负疚」,「问心自愧」。这道德意向的自觉,应使他充分扩展,成为德行的有力策发者。

但他不但每为无惭、无愧的恶行所掩没,由于有情是迷情为本的,智力不充分,不正确,离恶向善的道德判断,良心抉择,不一定是完善的,而且是常有错误的。这所以佛说:惭愧心「自增上,法增上,世间增上」。即是说:惭愧应依(增上是依义)于自、法、世间三者的助缘来完成。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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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自己:人类应自尊自重,佛说:一切有情有解脱分;一切有情有佛性。谁也有止恶行善的可能,我为什么不能?人人应努力于身正心正、自利利他的德行,圆成崇高的圣性。所以说:「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自我的卑劣感,自暴自弃,萎靡颓废,无论他的原因怎样,自甘堕落而缺乏自拔的向上心,在自觉的行为中,到底是不道德的。一切损他的恶行,大多从这自甘堕落而来。如能自觉人格的尊严,即能使向善离恶的惭愧心活跃起来。

二、依法:道德行为,虽因时代环境而多少不同,但绝非纯主观的,必有他的合法则性,德行是顺于法──真理的行为。由于理解真理、顺从真理(信受贤圣的敎授,也属于此),所以能趋向于应行的正道。佛法的依法修行而证入于法,也即此依法的最高意义。由于尊重真理,顺从真理,向善的惭愧心即会生起来。对于应止应行的善恶抉择,也必然的更为恰当。

三、依世间:人类生而为依存于世间的,世间的共同意欲,虽不一定完全合于真理,但世间智者所认为应该如何的,在某一环境时代中,多少有他的妥当性。所以离恶向善的惭愧心,不能忽略世间而应该随顺世间。释尊说:「我不与世间(智者)诤」。由于尊重社会意旨,避免世间讥嫌,即能引发惭愧而使它更正确。

从上面看来,道德是源于人类的道德本能,而他的引发增长到完成,要依于重人格、重真理、重世间。道德的所以是道德,应该如此非如此不可,即依这三者而决定。

这其中,真理──法是更主要的,惟有从真理的理解与随顺中,能离去自我的固蔽,促进世间的向上。同时也要从自我的解脱,世间的净化中,才能达到法的完满实现,即德行的完成。

<<法 之 研 究>>

法是我们的归依处,佛弟子应「念法」,「于法证净」无疑的。法随念与法证净的法,『杂阿含经』(卷二0)这样说:「世尊现法律,离诸热恼,非时,通达,即于现法,缘自觉悟」。玄奘于『法蕴足论』(卷二)译为:「佛正法善说,现见,无热,应时,引导,近观,智者内证」。这可以略为解说:佛的正法,是善巧宣说,说得恰如其分的──善说。

佛的正法,能在现生中悟见,而不是非要等到来生的──现见。八正道与烦恼不相应,是清凉安隐的──无热。应时,或译不时,佛法不受时间的限制,什么时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有引向通达的能力──引导;能随顺于如实知见──近观。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觉自证的,称为智者内证。所以,「法」不是别的,是从圣道的修习中,现见缘起与寂灭而得自觉自证。方便的开示中,这就是法,就是我们的归依处。这一切是本于佛的现正等觉而来。

<<杂阿含经>>

第980(760)经(中p375)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世有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何等为三?谓老,病,死。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世间若无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者,无有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世间亦不知有如来说法,敎诫敎授。以世间有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故,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世间知有如来说法,敎诫敎授」。

诸比丘白佛:「有道、有迹,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者不」?佛告比丘:「有道、有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何等为道?何等为迹?修习、多修习,断此三法,不可喜、不可爱、不可念?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587(395)经(中p12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波罗抖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间者,一切众星亦不出于世间,昼、夜、半月、一月、时节、岁数、克数、须臾皆悉不现;世间常冥,无有明照,唯有长夜,纯大暗苦现于世间。若如来、应供、等正觉不出世间时,不说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现于世间,世间盲冥,无有明照,如是长夜,纯大暗冥现于世间。若日、月出于世间,众星亦现,昼、夜、半月、一月、时节、岁数、克数、须臾悉现世间,长夜明照出于世间。如是如来、应、等正觉出于世间,说苦圣谛现于世间,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现于世间,不复暗冥,长夜照明,纯一智慧现于世间」。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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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

第480(299)经(中p4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时有异比丘来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谓缘起法,为世尊作,为余人作耶」?佛告比丘:「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时彼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佛法概论】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

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

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敎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

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敎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敎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归依法】
法,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离文义法,又不可着在文义法,因为文义只是佛法流传中的遗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

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杂含卷二八. 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

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

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解脱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他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说:「若胜义法,唯是涅槃」。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

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与如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能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敎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敎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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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之 研 究>>

从圣典看来,法的内涵,极为深广;法所表示的意义,也不一致。在佛法的流传中,「一切法」成为熟悉的成语,善恶邪正──一切都是法。如一般人说到法,就会想到『俱舍』的七十五法,大乘的百法。一切一切都是法,这样的意义,当然也是古已有之。但着重于这样的法,与如来出世宣扬正法的根本意义,显然有了距离。法被偏重的泛称一切,习惯了也就忽略法的本义。如西藏所传,弥勒所造的『辨法法性论』(法尊译,汉藏敎理院刊本),竟然说「法为生死,法性为涅槃」。法被局限于生死流转的一切有漏法,与法的本义──法是归依处,到了恰好相反的一面。

关于「法」的含义,『原始佛敎思想论』(汉译本六九 ── 七0)引觉音的法有四义:敎法、因缘、德、现象。而以为应分为敎法与理法;而理法有现实世界的理法,及理想界的理法。我在『佛法概论』,曾类别为文义法,意境法,归依法。而归依法中,又有真实法,中道法,解脱法(第一章第一节)。现在看来,依法的不同意义而作不同的分类,是可以的。但从含义的不同,发展的倾向,以探求法的根本意义,还嫌不够。所以再以「法」为对象,而作进一步的探究。

古代有「智所知」,「识所识」,「通达(慧)所通达」论门。说一切有部阿毗达磨论师,以为一切法是智所知的,也一切是识所识的,通达所通达的。但大众部等却说:「一切法处非所知,非所识,是所通达」(异部宗轮论)。大概的说,这是以为,识所认识的与般若所通达的不完全相同。阿毗达磨者的见解,自有他的思想渊源,有他的独到见地。但如以法为有是「识所识」的,有是「通达所通达」的,在说明上,倒不失为善巧的方便。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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