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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选集 古道正见

佛为何开示蕴、处、界、缘起法门

(外道与众生皆于蕴、处见我)

<<杂阿含经>>

第157(45)经(上p157)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若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诸沙门、婆罗门,见色是我,色异我,我在色,色在我见。受……。想……。行……。识是我,识异我,我在识,识在我。愚痴无闻凡夫,以无明故,见色是我,异我,相在,言我真实不舍。以不舍故,诸根增长;诸根长已,增诸触。六触入处所触故,愚痴无闻凡夫起苦、乐觉,从触入处起。

何等为六?谓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如是比丘!有意界,法界,无明界。愚痴无闻凡夫,无明触故,起有觉、无觉、有无觉;我胜觉、我等觉、我卑觉;我知、我见觉,如是知、如是见觉,皆由六触入故。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触入处,舍离无明而生明,不生有觉、无觉、有无觉;胜觉、等觉、卑觉;我知、我见觉。如是知、如是见已,先所起无明触灭,后明触觉起」。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60(63)经(上p100)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比丘!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何等为五?诸沙门、婆罗门,于色见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见是我,异我,相在。如是愚痴无闻凡夫计我,无明分别。如是观,不离我所,不离我所者入于诸根,入于诸根已而生于触;六触入所触,愚痴无闻凡夫,生苦、乐,从是生此等及余,谓六触身。云何为六?谓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

比丘!有意界,法界,无明界。无明触所触,愚痴无闻凡夫,言有,言无,言有无,言非有非无;言我最胜,(言我劣,)言我相似;我知,我见。复次、比丘!多闻圣弟子,住六触入处,而能厌离无明,能生于明。彼于无明离欲而生于明:不有,不无,非有无,非不有无;非有我胜,非有我劣,非有我相似;我知,我见。作如是知、如是见已,所起前无明触灭,后明触集起」。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 法 概 论>>

凡宗敎和哲学,都有其根本的立场;认识了这个立场,即不难把握其思想的重心。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的,如不从有情着眼,而从宇宙或社会说起,从物质或精神说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义。

小如蝼蚁,大至人类,以及一切有情,都时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有情以此情爱或情识为本。由于冲动的非理性,以及对于环境与自我的爱好,故不容易解脱系缚而实现无累的自在。

世间离苦得乐的方法,每每是旧问题还没解决,新问题又层出不穷,总是扶得东来西又倒!这是由于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如从根本论究起来,释尊总结七苦为:「略说五蕴炽盛苦」。此即是说:有情的发生众苦,问题在于有情(五蕴为有情的蕴素)本身。有此五蕴,而五蕴又炽然如火,这所以苦海无边。要解除痛苦,必须对此五蕴和合的有情,给予合理的解脱才行。但根本而彻底的解脱,非着重于对有情自身的反省、体察不可。

如印度的顺世论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风四大所组成;又如中国的五行说等。他们都忽略本身,直从外界去把握真实。这一倾向的结果,不是落于唯物论,即落于神秘的客观实在论。

另一些人,重视内心,以此为一切的根本;或重视认识,想从认识问题的解决中去把握真理。这种倾向,即会产生唯心论及认识论。依佛法,离此二边说中道,直从有情的体认出发,到达对于有情的存在。有情自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缘成体。外界与内心的活动,一切要从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以有情为本,外界与内心的活动,才能确定其存在与意义。

有情为物质与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于物质,也不应偏于精神;不从形而上学或认识论出发,而应以现实经验的有情为本。

佛法以为一切是为有情而存在,应首先对于有情为彻底的体认,观察他来自何处,去向何方?有情到底是什么?他的特性与活动的形态又如何?不但体认有情是什么,还要从体认中知道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宗敎于人生,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很重要的。不过一般的宗敎,无论是自然宗敎,社会宗敎,自我宗敎,都偏于依赖感。自己意向客观化,与所依赖者为幻想的统一,成为外在的神。

因此有人说,宗敎是必然有神的。他们每以为人有从神分出的质素,这即是我们的自我、心或灵魂。如ji 督敎说:人的灵是从上帝那里来的。中国也说:天命之为性。藉此一点性灵,即可与神接近或合一。他们又说:人的缺陷罪恶,是无法补救的,惟有依赖神,以虔诚的信仰,接受神的恩赐,才有希望。

所以一般宗敎,在有情以外,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作为自己的归依处,想依赖他而得超脱现实的苦迫。这样的宗敎,是幻想的、他力的。佛敎就不然,是宗敎,又是无神论。佛说:有情的一切,由有情的思想行为而决定。佛敎的归依向上、向究竟,即凭有情自己合法则的思想与行为,从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净化自己,圆成自己。所以归依法,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为依归,归依佛与归依僧,佛与僧即人类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觉者;归依即对于觉者的景仰,并非依赖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从自己的信仰、智慧、行为中,达到人生的圆成。佛法与一般宗敎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视自力的净化,这所以非从有情自己说起不可。

[本段请自行参阅]

<<佛法概论>>

五趣中,平常以为天上最好,地狱最苦,这是一般宗敎的传统见识。怕堕地狱,求生天国,是他们共同的要求。佛法独到的见地,却以为人间最好。

成佛,是体悟真理,实现自由。佛陀说法,即是宣扬此真理与自由之光。真理与自由,是天国所没有的,有的只是物欲与定乐。诸天是享乐主义者,不能警觉世间的苦难,不能策发向上,所以惟有堕落,不能获得真理与自由。

释尊曾说:「我今亦是人数」(增含四意断品)。这可见体现真理而解脱成佛,不是什么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间,才能禀受佛法,体悟真理而得正觉的自在,这是『阿含经』的深义。

我们如不但为了追求五欲,还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发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间才有可能,所以说「人身难得」。

佛法以有情为本,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么。佛常用「三处观」去观察有情,分别有情的真相。但有情的分别观察,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与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为静止的、孤立的机械分析。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如当作静止、孤立的去考察,就会发生错误,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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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

第59(62)经(上p98)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谓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生我见、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比丘!多闻圣弟子,有慧、有明,于此五受阴,不为见我、系着、使、心结缚而起贪欲。云何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见我、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比丘!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见色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

如是愚痴无闻凡夫,无慧、无明,于五受阴说我、系着、使、心结缚而生贪欲。比丘!云何圣弟子,有慧、有明,不说我、系着、使、结缚心而生贪欲?圣弟子不见色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识,不见是我,异我,相在。如是多闻圣弟子,有慧、有明,于五受阴不见我、系着、使、结缚心而生贪欲。若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正观皆悉无常。如是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正观皆悉无常」。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1785(133)经(下p495)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着?何所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不知本际」?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愿哀愍,广说其义。诸比丘闻已,当受奉行」。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诸比丘!色有故,色事起,色系着,色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首,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诸比丘!色为常耶?为非常耶」?答曰:「无常,世尊」!复问:「若无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世尊」!「如是比丘!若无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系着,见我,令众生无明所盖,爱系其头,长道驱驰,生死轮回,生死流转。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是故诸比丘!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如是见,闻,觉,识,求,得,随忆、随觉、随观,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有见言:有我,有世间,有此世常,恒,不变易法,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

若复有见:非此我,非此我所,非当来我,非当来我所,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多闻圣弟子,于此六见处,观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观者,于佛所狐疑断,于法、于僧狐疑断,是名比丘多闻圣弟子,不复堪任作身、口、意业,趣三恶道;正使放逸,圣弟子决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来,作苦边」。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51(268)经(上p73)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河水,从山涧出、彼水深驶,其流激注,多所漂没。其河两岸,生杂草木,大水所偃,顺靡水边。众人涉渡,多为水所漂,随流没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复断,还随水漂。如是比丘!若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色,言色是我,彼色随断。如是不如实知受……。想……。行……。(不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识,言识是我,识复随断。

若多闻圣弟子,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故,不乐着于色。如实知受……。想……。行……。(如实知)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故,不乐着识。不乐着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61(64)经(上p10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东园鹿子母讲堂。尔时、世尊晡时从禅起,出讲堂,于堂阴中大众前,敷座而坐。尔时、世尊叹优陀那偈:「法无有吾我,亦复无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脱此,则断下分结」。

时有一比丘,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云何无吾我,亦无有我所,我既非当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脱此,则断下分结」?佛告比丘:「愚痴无闻凡夫,计色是我,异我,相在;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多闻圣弟子,不见色是我,异我,相在;不见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亦非知者,亦非见者。

此色是无常,受、想、行、识是无常。色是苦,受、想、行、识是苦。色是无我,受、想、行、识是无我。此色非当有,受、想、行、识非当有。此色坏有,受、想、行、识坏有。故非我、非我所,我、我所非当有,如是解脱者,则断五下分结」。时彼比丘白佛言:「世尊!断五下分结已,云何漏尽,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告比丘:「愚痴凡夫、无闻众生,于无畏处而生恐畏。愚痴凡夫、无闻众生,怖畏无我无我所,二俱非当生,攀缘四识住。何等为四?谓色识住,色攀缘,色爱乐,增进,广大,生长;于受、想、行、识住,攀缘,爱乐,增进,广大生长。比丘!识于此处,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增进、广大生长。若作是说:更有异法识,若来、若去、若住、若起、若灭、若增进、广大、生长者,但有言说,问已不如,增益生疑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

比丘!离色界贪已于色意生缚亦断,于色意生缚断已,识攀缘亦断,识不复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受、想、行界离贪已,于受、想、行意生缚亦断;受、想、行意生缚断已,攀缘亦断,识无所住,无复增进、广大、生长。识无所住故不增长,不增长故无所为作,无所为作故则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脱,解脱故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比丘!我说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槃、灭尽、寂静、清凉」。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470(289)经(中p16)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愚痴无闻凡夫,于四大身厌患,离欲,背舍而非识。所以者何?见四大身有增、有减,有取、有舍,而于心、意、识,愚痴无闻凡夫,不能生厌,离欲,解脱。所以者何?彼长夜于此保惜系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痴无闻凡夫,不能于彼生厌,离欲,背舍。愚痴无闻凡夫,宁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识系我、我所。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或见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复小过。彼心、意、识,日夜、时克,须臾转变,异生异灭。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彼心、意、识亦复如是,异生异灭。

多闻圣弟子,于诸缘起善思惟观察,所谓乐触缘生乐受,乐受觉时如实知乐受觉,彼乐触灭,乐触因缘生受亦灭,止、清凉、息、没。如乐受,苦触……。喜触……。忧触……。舍触因缘生舍受,舍受觉时如实知舍受觉,彼舍触灭,彼舍触因缘生舍受亦灭,止、清凉、息、没。彼如是思惟:此受触生、触乐、触缚,彼彼触乐故彼彼受乐,彼彼触乐灭彼彼受乐亦灭,止、清凉、息、没。如是多闻圣弟子,于色生厌,于受、想、行、识生厌,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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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273)经(上p353)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有异比丘独静思惟:云何为我?我何所为?何等是我?我何所住?从禅觉已,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独一静处,作是思惟:云何为我?我何所为?何法是我?我于何住」?佛告比丘:「今当为汝说于二法,谛听,善思。云何为二?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比丘!若有说言:沙门瞿昙所说二法,此非为二,我今舍此更立二法。彼但有言数,问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缘眼、色,生眼识。比丘!彼眼者,是肉形,是内,是因缘,是坚,是受,是名眼肉形内地界。比丘!若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津泽,是受,是名眼肉形内水界。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内火界。

比丘!若彼眼肉形,若内,若因缘,轻飘动摇,是受,是名眼肉形内风界。比丘!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是无常之我,非恒、非安隐、变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剎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知、当喜、当念: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譬如明目士夫,手执明灯,入于空室,彼空室观察。

如是比丘于一切空行,心观察欢喜,于空法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我我所。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诸法无我、无常,乃至空我、我所。比丘!于意云何?眼是常,为非常耶」?答言:「非常,世尊」!复问:「若无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复问:「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宁于中见我,异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如是多闻圣弟子,于眼生厌,厌故不乐,不乐故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时彼比丘闻世尊说合手声譬经敎已,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后有,成阿罗汉。

<<佛法概论>>

依佛法说:有情的生死流转,世间的苦迫纷乱,根本为「我见」在作崇。我见,即人人于自己的身心,有意无意的直觉到自我。强烈的自我感为中心,于是乎发为一切颠倒的思想与行为。此自我,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有各式各样的名称,有各式各样的推想,成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论题。释尊即由此大彻大悟,而成为无上正觉者。

有情,即「我」的异名之一;此外更有「数取趣」、「命者」、「士夫」等。般若经总列为十六名。有情,即有情识者。我,即主宰──自在宰制者。数取趣,即不断的受生死者。命者。即寿命延续者。士夫,即作事者。这些,都约有情的各种现象而立名,本为世间的事实,但神秘者与庸俗者,不能正见有情的真相,所以神化起来。

如『杂含』(卷一0‧二七二经)说:「三见者,何等为三?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受、想、行、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

其中第三说,即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敎。他以生命自体为「我」,此我为实有的,智识的,妙乐的,常在的,为一一有情的本体。此有情的「我」,与宇宙本体的「梵」同一。起初,以此「我」为肉体──色的,以后发展到真我为智识的,妙乐的。依佛法说:这不外以色为我到以识为我。但婆罗门敎以为此色等即真我,与真我无二无别,是真常不变的。

释尊的时代,东方印度风行的新宗敎,以及在此气运中完成的学派,如僧佉耶、卫世、尼犍子,都建立二元论。以为生命自体,与物质世界各别,这都是命异身异的第二说。命异身异的「命者」,及即色为真常我的我,即神敎徒所拟想的生命自体,为生死流转中的主体,即一般所拟想的灵。

当时,有一分断见的顺世论者,虽在有意无意中,为实在的自我见所奴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而企图主宰一切。但他们以为我即是身,身体为无常的,可坏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无所谓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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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

此三见,在现实生活中,于有情自体而真觉为有我,并无差别;不过推论此我与身的关系如何,见地多少不同而已。以有情为本的佛法,即适应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

释尊的正观,即于蕴、处、界作深切的观察,否定这些异见,树立无我的有情论;净化情本的有情,使成为智本的觉者。

释尊的敎说,根本反对二元的立场。有情即身心和合的假名,决无离身心的我或命者。如『杂含』(卷三‧六三经)说:「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五取蕴)计有我」。又(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意法等例)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阴),此等法名为人」。又如说:「士夫六界」。这可见有情或我,即依五蕴、六处、六界而成立,没有离蕴、界、处的实我。

释尊于三处观察,不但离蕴、处、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罗门敎的真我说,也评为倒想的产物。他们以为色即是我,以及识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乐的。释尊却说:「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杂含卷一‧九经) 。又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杂含卷一一‧二七三经)。又说:「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观,知其如真」(中含分别六界经)。

于有情作蕴、界、处的正观时,确认为一切是无常的、苦的。非常住、非妙乐,婆罗门敎的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论,及超物质我的二元论,即以有情为身心的和合相续者。但又不落于顺世者的断见,从念念无常的相续中,展转相依的没有独存自体中,无我无我所,而肯定有情为假名的存在。

不离蕴、处、界,不即蕴、处、界,成立生死的系缚与解脱,所以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中论观业品)。有情为假名的,没有绝对的不变性,独存性──胜义无我;有相对的安定性,个体性──世俗假我,为佛观蕴、处、界的精义。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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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六师外道之非因计因

<<佛法概论>>

【无因邪因与正因】

人类文化的开展,本来都由于探求因缘。一切知识,无不从这察果知因中得来。不过因缘极为深细,一般每流于错误。在释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许多外道,他们也有讲因缘的。但以佛的眼光看来,他们所讲的因缘,都不正确,佛法称之为「邪因」或「非因计因」。还有一类人,找不到世间所以生灭的因果关系,就以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无因的、偶然的。这种无因论,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难得敎化的,要算非因计因的「邪因论」。佛法对于非因计因的邪因论,驳斥不遗余力,现略举三种来说:

一、宿作论,也可名为定命论。他们也说由于过去的业力,感得今生的果报。但以为世间的一切,无不由生前业力招感的,对于现生的行为价值,也即是现生的因缘,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间一切现象,都是由前生铸定的,那就等于否定现生努力的价值。佛法虽也说由前生行为的好恶,影响今生的苦乐果报,但更重视现生的因缘力。如小孩出生后,身体是健康的,后因胡吃乱喝以致生病死亡,这能说是前生造定的吗?如果可以说是前生造定的,那末强盗无理劫夺来的财物,也应说是前生造定的了。佛法正确的因缘论,是彻底反对这种抹煞现生的努力而专讲命定的。佛法与宿命论的不同,就在重视现生努力与否。

二、尊佑论,这是将人生的一切遭遇,都归结到神的意旨中。以为世间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这种力量,创造而安排世间的一切,对于这种尊佑论,佛法是彻底否定,毫不犹疑。因为世间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坏的,如完全出于神的意旨,即等于否定人生,这实是莫大的错误!不自己努力,单是在神前祷告,或是许愿,要想达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认决定一切命运的主宰,人世的好坏,不是外来的,须由自己与大家来决定。以上所说的两类思想,在佛法长期流变中,多少混杂在佛法中,我们必须认清拣别才好!

除此两种邪因论而外,有的也谈因缘,也注重自作自受,但还是错误的。像印度的苦行外道们,以为在现生中多吃些苦,未来即能得乐。其实,这苦是冤枉吃的,因为无意义的苦行,与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没一点因果关系,这也是非因计因。这可见一些人表面好像是谈因缘,究其实,都是邪因。

如人生病,宿作论者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尊佑论者说:这是神的惩罚,惟有祈祷上帝。有的虽说病由身体失调所致,可以找方法来治,但又不认清病因,不了解药性,不以正当的方法来医治,以为胡乱吃点什么,或者画符念咒,病就会好了。佛说:一切现象无不是有因果性的,要求正确而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可拢统的讲因缘。佛法所说因果,范围非常广泛,一切都在因果法则中。但佛法所重的,在乎思想与行为的因果律,指导人该怎样做,怎样才能做得好。小呢,自己得到安乐;大之,使世界都得到安乐,得到究竟的解脱。

<<杂阿含经>>

第55(272)经(上p82)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众中有少诤事,世尊责诸比丘故,晨朝着衣持铃,入城乞食。食已出,摄举衣铃,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树下,独静思惟。作是念:「众中有少诤事,我责诸比丘。然彼众中,多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见大师,或起悔心,愁忧不乐。我已长夜于诸比丘生哀愍心,今当复还摄取彼众,以哀愍故」。时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顷,从梵天没,住于佛前,而白佛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责诸比丘,以少诤事故。于彼众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见大师,或起悔心,愁忧不乐。世尊长夜哀愍摄受众僧,善哉世尊!愿今当还摄诸比丘」!尔时,世尊心已垂愍梵天故,默然而许。时大梵天知佛世尊默然已许,为佛作礼,右绕三匝,忽然不现。

    尔时世尊,大梵天王还去未久,即还祇树给孤独园。敷尼师檀,敛身正坐,表现微相,令诸比丘敢来奉见。时诸比丘来诣佛所,怀惭愧色,前礼佛足,却坐一面。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发持铃,家家乞食,如被禁呪。所以然者,为求胜义故,为度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究竟苦边故。

诸善男子!汝不为王、贼所使,非负债人,不为恐怖,不为失命而出家,正为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汝等不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实尔,世尊」!佛告比丘:「汝等比丘为如是胜义而出家,云何于中,犹复有一愚痴凡夫而起贪欲,极生染着,瞋恚、凶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诸根迷乱!譬如士夫从暗而入暗,从冥入冥,从粪厕出复堕粪厕,以血洗血,舍离诸恶还复取恶。我说此譬,凡愚比丘亦复如是。又复譬如焚尸火烬,捐弃冢间,不为樵伐之所采拾。

我说此譬,愚痴凡夫比丘而起贪欲,极生染着,瞋恚、凶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诸根散乱,亦复如是。比丘!有三不善觉法,何等为三?贪觉,恚觉,害觉,此三觉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无量种种,贪想、恚想、害想,诸不善觉从此而生。比丘!贪想、恚想、害想,贪觉、恚觉、害觉,及无量种种不善,云何究竟灭尽?于四念处系心,住无相三昧,修习、多修习,恶不善法从是而灭,无余永尽。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乐出家,修习无相三昧;修习、多修习已,住甘露门,乃至究竟甘露、涅槃。

我不说此甘露涅槃,依三见者,何等为三?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多闻圣弟子作是思惟:世间颇有一法可取而无罪过者!思惟已,都不见一法可取而无罪过者。我若取色,即有罪过;若取受、想、行、识,则有罪过。作是知已,于诸世间则无所取,无所取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本段请自行参阅]

<<印度佛敎思想史>>

【第一章 佛法  第一节 佛法兴起与印度的时代文明】

    释迦牟尼(S/a^kyamuni,以下简称「释尊」)诞生于印度,宣扬「佛法」,为人类开显了真理与自由的光明。释尊的出现人间,有他的时节因缘,也就是印度当时的文化环境,有发生佛敎的可能与需要。说到印度文明,开拓者是西方移来的阿利安arya人。古印度文明史的开展,通常分为三期:殖民于五河地方时期,移殖于恒河流域时期,开拓南方时期。移殖恒河Gan%ga^时期,约从西元前十世纪起,为印度文明的灿烂时期;这又可分为三期来说明。

一、阿利安人向南移殖,以拘罗地方Kuruks!etra为中心,到达恒曲一带,这是婆罗门敎Brahmanism所说的「中国」。敎典方面,先集出古代传来(部分新出)的赞歌,为『梨俱吠陀』,『娑摩吠陀』,『夜柔吠陀』──三吠陀,吠陀Veda是用于祭祀的赞歌,对祭祀仪式的规定,祭式及赞词的意义,更作详尽记述的,成为『梵书』。那时的敎义,确立了婆罗门敎的三纲:吠陀天启,婆罗门至上,祭祠万能。「吠陀天启」是:古代传下来的宗敎赞歌,看作神的启示,作为神敎最有力的权证。

「婆罗门至上」是:神的启示,分人类为四种阶级:祭司的婆罗门Bra^hman!a,武士(王)的剎帝利Ks!etriya,自由工商的吠舍Vais/ya──都是阿利安人,享有宗敎的再生权。非阿利安的原住民,成为被奴役的首陀罗s/u^dra,死了完事,名为一生族。严格的阶级,出于神的意思;作为祭师的婆罗门,地位最崇高。「祭祀万能」是:神与人的关系,依于祭祀,祭祀为宗敎的第一目的。进而以为:天神,人,世界,一切因祭而动作,因祭而存在;天神也不能不受祭祠的约束。此外,古代阿闼婆阿耆罗Atharva$n%giras传来的,息灾,开运,咒诅,降伏的咒法,为一般人民的低级信仰,后来集为『阿婆婆吠陀』。

二、阿利安人渐向东移殖,恒河中河流出现了毗提诃Videha王朝,首府弥絺罗Mithila^,在今恒河北岸。毗提诃不是纯正的阿利安人,有悠久的王统传说。那时拘罗中心的婆罗门,着重于祭祀的事相,努力使他通俗化;而恒河中流,受阿利安宗敎文化的熏陶,开展出新的文化,就是古奥义书Upanis!ad。那时,苦行与隐遁者,渐渐多起来。隐遁者不再从事形式的祭祀,不再为衣食劳心,专心于禅思。这种似乎消极的学风,不但哲理深入,更有不受祭祀束缚的积极意义。

如迦尸Ka^s/i国的阿阇世王Aja^tas/atru,以「梵」brahma敎授吠陀学者跋梨格Ba^la^ki ;毗提诃王庭以祀皮衣Ya^jn~avalkya仙为中心,召开哲理的讨论会。奥义书的勃兴,由王家领导思想,「婆罗门至上」,不能不退处于受敎的地位。奥义书重视真我a^tman的智识,祭祀已不再是万能,所以说:「行祭祀苦行者入天界,于其中轮回;惟住于梵者能得不死」。吠陀也不过是名目的学问,与真我无关。奥义书的重要建树有二:一、真心的梵我论;二、业感的轮逥回说。从『梨俱吠陀』的创造赞歌以来,一元倾向的创造神话,经理论化而成宇宙的本原,为神秘的大实在。

在奥义书中,称之为「梵」;如显现为人格神,就是梵天Brahman。有情生命的本质,称之为我。在生死历程中,人类似乎是迷妄的,虚幻的,然探索到自我的当体,到底与真常本净的梵是同一的,所以说「我者梵也」。自我是超经验的纯粹主观,所以是「不可认识的认识者」;此「唯一不二的主观,即是梵界,即是最高的归宿,最上的妙乐」。至于业感轮回samsa^ra说,是在生死的相续中,依自己的行为──业karman,造成自己未来的身分,如说:「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业,依业而有果」报。奥义书的业力说,与真我论相结合。「我」为自身的行为所限制、拘缚,从此生而转到他生。

对照于自我的真净妙乐,加倍感觉到人生的迷妄与悲哀,因而促成以后解脱思想的隆盛。真我论,为吠陀文化的开展,而业力说却是时代的新声。有人请问死后的归宿,祀皮衣仙说:「此不可于众人中说,惟两人间可传」,所说的就是业。在当时,业是新说而不公开敎授的,所以耆婆利王Prava^hana-jaivali对婆罗门阿尔尼Udda^ lolaha-a^run!i说:「此(轮回)敎,直至今日,婆罗门未曾知之」。这一东方思想,业力与真我相结合,而后随业轮回中,首陀罗人如此,阿利安诵习吠陀,也不过如此。反之,如依智而悟真我,首陀罗也能入于不死的梵界。奥义书的精神,显然存有革新婆罗门敎的意义。这是阿利安人文化到达东方,展开温和的宗敎革新的前奏。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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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毗提诃王朝没落了。约在西元前六世纪初,恒河南岸,以王舍城Ra^jagr!ha为首都的摩竭陀Magadha,建立尸修那伽S/ais/una^ga王朝。摩竭陀也是毗提诃族;而恒河北岸,形成小邦自立。恒河两岸,杂有非阿利安人的东方,受阿利安文化影响,展开了思想的全面革新,这就是反婆罗门的沙门s/raman!a文化。沙门,本为婆罗门敎所规定的,再生族晚年,过着林栖与隐遁期的名称。东方不受婆罗门敎的限定,不问阶级,不问老少,都可以过沙门的生活,因而游行乞食,从事宗敎生活的沙门团,流行起来。当时的思想,属于剎帝利,然沙门不分阶级,为种族平等的全人类宗敎。沙门团很多,佛敎称之为外道的,著名的有六师:富兰迦叶Pu^ran!a-ka^s/yapa,末伽黎拘舍罗子Maskari^-gasli^putra,阿夷多翅舍钦婆罗Ajita-kes/akambla,鸠(罗)鸠陀迦旃延Kakuda-ka^tya^yana,散惹耶毗罗梨子San~jaya-vasrat!i^putra,尼干陀若提子Nirgrantha-jn~a^tiputra,六师都是东方的一代师宗,有多少学众随从他(尼干子即耆那敎,现在还有不少信徒)。

六师有共同的倾向:一、分析人生(宇宙)的要素,大抵是二元论的,是机械的「积集」说。如阿夷陀立五大说:人死了,属于物质的,还归于地、水、火、风(四大);「诸根」──感觉与意识的根源,归于虚空。人的生死,不过是五大的集散。末伽黎以为:地、水、火、风、空、苦、乐、生、死、得、失、命(自我),为宇宙(人生)的根本要素。鸠鸠陀立七要素说:地、水、火、风、苦、乐、命(或加虚空为八)。尼干子立六根本事:命,法(动)、非法(静止)、时、空、四大。二、论到事物的认识时,散惹耶是这样的:如有人问有无后世,他是不以为有的,也不以为无的,不反对别人说有说无,自己却不说是非有非无的。他的真意不容易明了,所以佛敎称之为不死矫乱论amaravikknapa。末伽黎以为一切都可说,可从三方面去说:可以说是,可以说不是,也可以说也是也不是:这恰好与散惹那对立。尼干子立或然主义,以为同一事物,可从七方面去说:如一、瓶是实;二、瓶非实;三、瓶也实也非实;四、瓶不可说;五、瓶实不可说;六、瓶非实不可说;七、瓶也实也非实不可说。新宗敎的思辨,多少了解事物的相对性(似乎否认真理的怀疑论)。

三、论到行为的善恶时,阿夷多以生死为五大的集散,否定善恶业力(轮回)的存在。富兰那是无因论者,以为生死杂染与清净解脱,非人类意欲的产物,实为偶然。末伽黎为必然论者,以为生死轮回的历程,有一定的时劫,人类对解脱没有丝毫的力量。鸠鸠陀为要素不灭说,以为杀生并不损害任何物,无所谓杀生。这四说,似乎都达到了善恶业果的否定。然六师都是沙门,过着出家的,游行乞食的生活,到底为了什么,要过这样的宗敎生活呢?如尼干子,以「业」为自我命不能解脱的要素,所以要以严格的苦行来消灭宿业,防止新业。在「内的苦行」中,有禅定。末伽黎初从尼干子派分出,信仰轮回与解脱,但认为必然而有一定期限的,所以今生的行为,什么都与解脱无关。他的生活,也有苦行、禁食等行为,有时却又饱食、美食。他说「淫乐无害,精进无功」,耆那敎指责他为妇女的奴隶。

这应该是适应情趣、境遇,什么都不勉强,过着任性随缘的生活。真能任性随缘,现生自在,非有相当的定力不可。散惹耶的不知主义,似乎是怀疑真理,其实是了解认识的相对性,所以「中止认识」,而想直下忘念去体验真理。从忘念去体验,当然是重于禅定的。富兰那为偶然论者,主观的意欲及依此而有的行为,对轮回与解脱来说,都是无关的,解脱可于无意中得之。他与鸠鸠陀与末伽黎的学说有关,都被称为邪命派Ajaveka,那他当然会倾向于任性随缘的生活。

阿夷多,或者以为是唯物论的,感觉论的,以快乐的满足为目的,这应该是不对的!如以享乐为目的,怎么会度着出家乞食的生活?他的名字,有「毛发衣」的意思,可见是过着极简单生活的学派。过着极简陋的生活,不受物欲的干扰,而求现生精神生活的解脱自在,这不会是修苦行的,但可能修习禅定。总之,六师的宗敎生活,是修定主义,苦行或是任性的随缘,以求人生苦迫(现生或来生)的解脱。

    神意论者,定命论者,无因的偶然论者,道德的引起怀疑,行为又或苦或乐趋于极端。时代的思想界,活跃而陷于混乱。释尊适应于这一情形,在理性与德行的基础上,后来居上,建立实现解脱的正道。

<<错误的无我观>>

根据佛敎的说法,有下列三种错误的无我观(或内含「无我」的观念):无作见(行为无效论)、无因见、空无见。在佛世时,能和佛敎相抗衡的哲学观是六师外道,这些宗敎师提出和佛敎不同的敎义,他们的敎义充满极端的无我观,其中有些观点非常地精深微妙,致使一些如国王的高层人士,把它们误认为是佛敎的观点,而因此接受,即使到了今天,这些观点也仍然可以和佛法抗衡。

【富兰那迦叶儿—任何人不论在行善或作恶,都没有「自我」存在】

没有功德,也没有罪业;没有善,也没有恶;没有杀、盗,也没有邪淫;而且也没有因为造作这些行为所犯下的罪业。即使有人杀死所有的动物,将它们的尸体切成碎片,将这些碎肉堆满整个阎浮大地(印度大陆),也只是有这种行为,而完全没有罪恶;即使有人行祭祀,或布施世界上所有的苦行者及婆罗门,也只有这个动作,而没有任何功德;即使有人在神圣的恒河左岸或右岸做了以上的行为,也不会有一般人所相信的功德或罪业。

【末迦利瞿舍罗—生命自然运行,没有力量能染污或净化他】

生命只是完全自然的一团东西,它根据自己的特性自然运行,当它必须在某一种状态时,就会不断地停在该状态中,直到停止或不留痕迹地自动消失为止。人既不能使它成为行善或作恶的「自我」,也无法改变它,更无须担忧如何加速净化自己,以停止轮回或获得解脱,即使真的这么做了,其结果也会和什么都没做一样。这就好比一团纱球,一个人握住线一端的结,当此人握着这个结,将纱球丢出去时,纱球将会一面滚动一面解开,愈滚愈小,最后当纱球滚完时,它就会自己停下来,所以没有必要去使它停下来。生命也是如此,它在生死轮回中滚动,同时自己会解开,渐渐变得纯净或完全自动解脱,没有人可以加快或延缓这个过程,因此没有原因或力量能够污染或净化它。所谓「好的行为是净化的因,坏的行为则是染污的因」,其实这两者都只是骗人的幌子罢了!

【阿耆多翅舍钦婆罗—没有任何事物存在】

    完全没有任何东西存在。人们受惑于称呼这个或那个东西是什么和什么,例如他们说有父亲、母亲、老师、专家、尊重、慈善、此世界、他世界、天神、苦行者和婆罗门等,他们各有不同的地位,必须如何又如何地互相对待。事实上,这只是虚妄的幻相,人只是元素的合体,当分解时,所有的元素将分离并回归成原来的自然状态,当人死时,他的下场只是被火化成灰烬,既没有灵魂,也没有任何地方去的「自我」。像祭祀这种善行,只是将祭品烧成灰烬,既没有功德,也没有受益人,完完全全没有任何事物存在,慈善是懦夫所设的,而且他们宣称这将带来善果,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只是一种空谈罢了!世间既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没有恶棍,也没有智者,只有元素的集合体,当人死时,就完完全全地销声匿迹。

【波拘陀迦旃延—行为只是元素正向和反向的移换】

    所谓的生命只是地、水、火、风、乐、苦和生命力等七种成份的组合体,每一种成份都不能再分离成较小的元素,它自己就是稳定的,没有人能使它感到痛苦,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它,它既听不见也不能聆听,既不能爱也不会生气,也不能做任何事。因此,即使有人砍下另一人的脑袋,或将别人的身体切成大大小小的肉块,也不算对人做了任何事,因为没有人能再切元素,只能在这些原子间穿透或通过,就如同刀子切过水一般,只是组成水元素的原子分离,让刀子通过而已;没有人能养育、压抑、杀害或支持任何人,只有这些元素间正向和反向的移换而已。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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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若耶毗罗提子—任何事物都不能被定义】

    任何事物既不能被定义,也不能以任何名字来称呼,因为它不是任何东西。由以下的问答可以得到证明:

「人死后是否重生?」「不!」

「人死后是否不再重生?」「不!」

「人死后是否有时重生,有时不再重生?」「不!」

「人死后是否既不重生也非不重生?」「不!」

「人死后是否有时不重生,有时也非不重生?」「不!」

这些例子是用来表示任何东西均不能加以定义。

【尼干陀若提子—消除罪业以证得永恒的「自我」】

    想要成为解脱系縳的人,就必须努力以便最终达到四个重要的阶位,即以防范罪业的「法」来防范罪业,践行能够导致解脱罪业的「法」,以消除罪业的「法」来消除罪业,经由消除罪业的「法」而达到庄严崇高生命的顶点。当他做到这些以后,他就被认为证得「自我」,修行圆满,获得永恒和不朽。

<<印度佛敎思想史>>

当时印度民间的风尚,有的贪着欲乐,主要是在家的婆罗门bra^hman!a;有的过着苦行dus!kara-carya^生活,主要是出家的沙门s/raman!a。极端的倾向,是不正常的。释尊揭示「中道」,对时代的一切,是摄取精英而吐弃糟粕。对西方传统的婆罗门敎,几乎全部的否定了。如所说的创造主──梵天,释尊批评为:「若彼三明婆罗门无有一见梵天者,若三明婆罗门先师无有见梵天者,又诸旧大仙──三明婆罗门阿咤摩等亦不见梵天者,当知三明婆罗门所说(梵天)非实」。

「梵志[婆罗门]自高,事若干天[神],若众生命终者,彼能令自在往来善处,生于天上」。不问人的行为如何,以信神及祈祷为生天法门,批评为如投石到水中,而在岸上祈祷,希望大石的浮起来。祭祀,特别是牺牲的血祭,释尊以为:「若邪盛大会,系群少特牛、水特、水杇,及诸羊犊,小小众生悉皆杀伤;逼迫苦切仆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号呼。……是等邪盛大会,我不称叹」;「种种供养,实生于罪」。所以当时人说:「沙门瞿昙呵责一切祭法」。至于『阿闼婆吠陀』的咒法,占卜等迷信,「沙门瞿昙无如是事」。这只是愚人的迷信,所以「见(真)谛人信卜问吉凶者,终无是处。……生极苦……乃至断命,从外(道)求……一句咒……百千句咒,令脱我苦……,终无是处」。 真正体见真谛的智者,是不会从事这类迷妄行为的。

彻底的说:「幻法,若学者令人堕地狱」。总之,因神权而来的祈祷,祭祀,咒术,给以彻底的廓清。对于四姓阶级,是社会发展中的分工,无所谓优劣。假借神权而来的阶级制,「如有人强与他肉而作是说:士夫可食,当与我直」!这种人为的阶级制,是没有接受义务的。但有关人生道德,婆罗门称之为法dharma的──正常生活,善良风俗,释尊摄取他,使他从神权与阶级不平等中脱离出来。破除神权与阶级制,祭祀与咒法,把人类的合理生活,确立于社会关系,彼此应尽的义务上,显出了「人间佛敎」的特色。奥义书upanis!ad的思想,如依业karma而有轮回,依智jn~a^na而得解脱,释尊大致是看作事实的;但生死的根源,是烦恼Kles/a。释尊是东方的,所以理性是出发于现实,不是形而上的玄想。

彻底的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而否定常、乐的真我a^tman。也就因此,不是见真我以契入梵界,而是从无我nir-a^tman以契入正法。因奥义书而来的苦行与瑜伽yoga,释尊曾修学而又舍弃了。摄取他的精义,用作修证的方便,而不落入苦行与修定主义。释尊所说的正法,是东方的,如重现实,重变化,重自由思考;主张种族平等,反对吠陀Veda权威,与东方沙门团,采取一致的立场。然而,一、抨击极端的纵欲与苦行,唱导不苦不乐的中道说。

二、对阿耆多Ajitakes/akambala「命即是身」的断灭论;尼干子Nirgrantha-jn~a^tiputra等「命异身异」的二元论;「色(心)是我,无二无异,常住不变」的梵我论,一一的破斥,而宣扬无常、无我的缘起中道。三、对于否定道德,否定真理的倾向,释尊举扬正法saddharma──中道行,如实理,究竟涅槃,给以「法性、法住、法界」的意义。这是道德与真理的肯定,实现绝对的理想。 释尊从自觉的圣境里,陶铸东西印度文明,树立中道的宗敎。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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