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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讲记

若计自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非一故勿许自生,以犯广说诸过故。

此类破也。若计自生。牒其计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出其过也。非一故,显现见相违也。勿许自生,劝彼洽其所执也。以犯广说渚过故,例释也。谓若当计种即是芽,能生即是所生,母应即是子女;能作即是所作,陶师应即是瓶瓮等,能烧即是所烧,火应即是柴炭等。现见母与子女,陶师与瓶瓮,火与柴炭,并非是一,故勿执自生,以犯如前广破诸过故。

若谓依他有他生,火焰亦应生黑暗,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同生。

此下破从他生。执他生者,内道小乘,大乘唯识,乃至中观宗清辨等,皆摄在内。彼依佛说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谓缘及所生果,各有自性,故从他生。谓色法之果定有二缘:若此一法正为彼法作因,如泥为瓶因,是为因缘。除因缘外余法助果生者,如作瓶时和泥之水,烧坯之火,名增上缘。于心法之果,则具四:前所熏成习气种子为因缘,心起时所对之境为所缘,同类心前念过去,为次念让出地位,为等无间缘,眼识生时,以眼根、空、明等为增上缘。』、乘、唯识中人,谓缘有性,果有作用非假立,亦有自性,故缘与果各有自性。果从缘生,故从他生。初句牒彼计云:若依他缘而有他果(因果自性各别,因对果名他,果对因亦名他也)。

因果各有自性,则因性非果性。因非果性能生果除因以外余一切法,应亦能生此果,俱非果性故。量云:非因应能生果,非果性故,如汝所执因。亦可破云:石头应生稻芽,非稻芽性故,如汝稻种芽性无别。一能生一不能生,不应理故。又非因若能生果,相违之因应生相违之果,火焰应生黑暗,其实不尔,是故不然。又非因能生果,石应生人,狗应生人头,人应生狗尾,鸦应生孔雀毛,孔雀应生鸦毛,一果应从一切因生,一因应生一切果,一切因应生一切果,因果混乱,成大过失。诸非能生者谓非因之一切法也。他性者谓非果性。因与非因,同非果性,故不应说前者能生,后者不能生也。

由他所生定谓果,虽他能生亦是因,从一相续能生生,稻芽非从麦种等。

此牒彼救也。初句谓果定由他生。第二句谓因于果为他,虽与非因同,然以能生故,名此是因。第三句谓能生因要具二义,一、要与果同一相续,如一人少年壮年,同是一人。二、要在果前,能生必在所生前故。一相续,简因以外一切非果性法。能生,简一相续中所生之果。是故麦种稻种,虽同非稻芽性,然稻种稻芽同一相续,故稻芽从稻种生,麦种稻芽,非一相续,故不从麦种生。此释通前非因亦能生果之难也。

如甄叔迦麦莲等,不生稻芽不具力,非一相续非同类,稻种亦非是他故。

此破彼救也。破云:稻种于稻芽,应非一相续非同类,非稻芽性故,如甄叔加麦莲等。种芽既各有自体,以何定其为同一相续同类乎?次破云:汝稻种应不生稻芽(或不具生稻芽之力),于稻芽非一相续非同类故,如甄叔迦麦莲等。甄叔迦,花树名。

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

此又就他性不成而破他生也。因果不同时,既为共许,故种时无芽。以无所对之芽故,种云何名为芽之他?要芽种同时,方能对芽自体,名种为他也。如对于名父,尚无有于,云何称父?第三句结他生不成。第四句劝舍彼执也。

犹如理现秤两头,低昂之时非不等,所生能生事亦尔。

此彼引佛语救也。佛说因果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因灭果生,同在一时。以生灭作用同时故,

生灭法因果一定同时,故无他性不成之过。

设是同时此非有。

此总破其救。谓纵许秤之两头低昂同时,因果仍不同时,故此所诤他性仍非有。又此因果,与秤两头,非尽相同。秤不低昂,两头同时可得,因果纵如汝许,亦唯于因灭果生时同时可得,不生灭时,即决不可俱得也。况因果生灭,不能同时,其理当如下释。

正生趣生故非有,正灭谓有趣于灭,此二如何与秤同?

此上一句释破。谓正生必非生已,乃趣向于生。既非生已,则其物尚无。故果正生时,果即非有,又正灭非谓灭已,乃趣向于灭。既非灭已,则其法尚有。故因正灭时,因尚是有。因有果无,云何如秤两头,同时俱有?

此生无作亦非理。

此破伏救。谓彼救言:因果二法虽不同时,因灭果生仍可同时,生灭同时,彼灭为此生之因,故可说从他生。此破彼云:所生之果无,故生之作用亦无,作用与法不离故。具生之作者既无,故不可说生灭同时。

眼识可离同时因,眼等想等而是他,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谓彼过上巳说。

彼复救云:佛说眼识生,有同时因,谓眼等根,及作意受想等心所,故因果同时无过,然佛说同时因果但说二法同时观待,未说各各实有自性。故此破彼云:若如汝计,眼识离眼根及想等心所,而有各别对立之自体,则眼识已有,何用再生。生已再生,等同自生有无穷之过。若谓于眼根等外,无彼对立眼识,则仍堕无他性之过,如上已说。

生他所生能生因,为生有无二俱非?有何用生无何益?二俱俱非均无用。

此以果有无四句,总破他生。所生,为果之异名。初二句问彼,汝所谓能生果之因,为生先有之果?为生先无之果?为生亦有亦无二俱之果?为生俱非有无之果?若因果有自性者,于此四句中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

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

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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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

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生,然不见有自性因果之他生也。彼由见有他生故,遂执实有他生。今所诤者,正诤世人所见他生,是否有自性,云何汝以彼见有“他生”,难我所说无“自性他生”乎?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一种体,说见真境名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此总解二谛也。于诸法上,见诸法真理者,即圣智慧,见虚妄现象者,即凡夫知见,颠倒心,错乱识。由彼智慧所见为真谛,颠倒心所见为俗谛,此龙树宗分别真俗二谛义也。上文通外难云:我今与汝抉择诸法有无自性,非诤诸法有无:等同说云:我与汝抉择胜义谛边事,非诤世俗谛边事。彼复问何为胜义及世俗,故今广释二谛也。

妄见亦许有一种,谓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

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此二颂分别正倒两种世俗也。中观宗清辨派,谓世俗谛中,境有正倒,心皆是正。境有作用者为正,无作用者为倒,如第二月,如镜中象。月称派谓,镜有倒正,心亦有倒正。皆有作用,作用各各不同,而无体性同。此二颂文正对清辨派而发也。妄见谓不见真实之见,即见世谛之见。明利根谓如眼无翳障,有患根如病翳眼。善根即明利根。有患根所见,较明利根所见,颠倒尤甚,名倒世俗。明利根所见境,惟有无明障覆之错乱,无现见颠倒因(如翳障等),为世人共知,较有患根所见为正确,对倒世俗,名正世俗。唯就世俗立为无倒真实,其余有患根所见,即世人亦知为倒,不待道理观察也。

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彼所计自性等,及计幻事阳焰等,此于世间亦非有。

此举倒世俗之例也。如被无明睡眠所扰害之外道,计自性、神我、大自在、梵天、毗纽天等,如彼痴人于幻象马计实象马,于阳焰计水,于世人共知虚妄之事,计为真实。此虽世间,亦不许有,故名倒世俗。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此因譬喻顺答前难也。谓如翳眼,于净椅上,见发蝇等。净眼不见,谓无发蝇。不能以翳眼所见发蝇,为作妨难。今说真理,应以圣智为量。世人之见,与圣人之见,无知乡愚与大哲学家,不可相提并论。云何以无净智凡夫六识所见,为圣人净智所见宇宙真理,作妨难乎?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名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此别释世俗谛也。世俗,谓障碍真实,犹如云翳。故即愚痴,名为世俗,以能障宇宙真理故。痴障性者;谓愚痴能障真实性。假法,谓因缘生法。彼,谓无始愚痴障。具缚凡夫,于因缘假法,由愚痴障,见彼为有性,不知是假,佛说名世俗谛。镜像阳焰,亦为凡夫所见,但凡夫亦知彼为假,故不名谛,但名世俗法。圣人后得智,亦见世俗谛,然知其如幻如化,乃是假有,故亦不名谛,唯名世俗法。故凡夫所见假法,圣人所见假法,皆唯名世俗也。

如眩翳力能遍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

此别释胜义谛。世间难解,无过诸法真实性。以众生无始以来,从未见彼,今欲为众生宜说诸法真实,等同为生盲说日,最易引生误解。如说真如,说如来藏,一类众生,复因此生执,不达真实,云何解释胜义谛?当观《维摩诘经》诸大菩萨声闻各说诸法实性已,文殊菩萨说,诸法实性不可说,次至维摩居士,默然无说。盖诸法实性,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可说示。说不可说,已如头上加冠,未免多余累赘,何况以种种相而宣说乎?然于不可说中,要依所说之一分,次第修行,方能自证离言实性,故仍有多种方便,勉为宜说。

佛说诸有智者以譬喻而得开悟,今此颂即以譬喻释胜义谛也。如患眩翳之目,见毛发等,周遍计度,颠倒执有。净眼见彼病眼所见毛发,体性本空,并无彼所谓毛发。毛发体性尚无,更无所谓长短黑白等差别矣。净眼所见无彼毛发,从本以来即无纤毫之体存在,非将彼弃去,始见为无,亦非另见为其他之物。此胜义谛,亦犹如是,即世俗谛在圣智中见为本不存在而已。

若许世间是正量,世间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此颂反难彼不应以世间现见为量。量者,谓不错谬之标准。,世人不唯于真实不能为量,即世间事亦多不能为量。人于所学,研究数十年,仍不能为正量者甚多。世人口是心非,笑里藏刀,受欺诳者,亦复甚多。况于真理乎?宇宙真理,非凡夫所见,为求见真实,乃修行求证。若凡夫能见真实,则已成佛多时,不须更求圣果,所修圣道,亦成无用矣。以愚夫所见为标准,亦显见其非理也。

世间一切非正量,故真实时无世难,若以世许除世义,即说彼为世妨难。

此一颂正答彼违世间现见难。谓世间一切六识,非观察真理之正量,故于观察真实时,不可以世间现见相违为难。若以世间共许之理,破世间共许之义,则可谓彼宗为有世间相违之妨难。譬如有人家中之瓶被窃,他人为言,汝瓶未失,本来无故,如梦中瓶。则可以世间现见有瓶为难也。世间仅殖少种子,便谓此儿是我生,亦觉此树是我栽,故世亦无从他生。

此颂进破彼虽世间亦不执从他生。谓世间人仅殖种子,便谓长大之儿是我生,仅殖树种于,便谓此树是我栽,可见世人于种子与儿童,树种与大树,视为一体,不执各有自性也。

由芽非离种为他,故子芽时种无坏,由其非有一性故,芽时不可云有种。

此答伏难也。谓彼难云:汝许缘生,岂非他生耶?答云;我所许因果,待因名果,无实因果。以芽与种非各有自性,故芽成时,种亦未坏,故不堕断边。以芽与种非有实一体性故,芽成时亦不可云种尚存在,故不堕常边。

若谓自相依缘生,谤彼即坏诸法故,空性应是坏法因;然此非理故无性。

此下三颂总出其执有自性他生之过。若谓必有自相始能成立因缘生,诸宗共许圣人见道时即达空性,圣人应是谤法,空性应是坏法之因,以诸法实有,观令为无,如有器皿,椎击令坏。然不可说圣人谤法,故诸法定无自性。

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名言谛即世俗谛,乃无始名言共许,非道理观察安立。若以道理观察,仅得真实理之空性,无世俗谛可得。以无可得故,即破世俗谛,破世俗,谛。即堕断见,故不应自出心裁;以道理观察,世俗谛有无自性。

于真性时以何理,观自他生皆非理,彼观名言亦非理,汝所计生由何成?

于抉择真性有无时,以一异等任何之理观察,自生他生有自性之因果,皆不可得。不唯胜义中不可得,即于名言中以如是理观察,有自性之生亦不可得。汝所计之有自性生何由成立乎?清辨谓名言有自性,胜义无自性,此说名言亦无自性,正破清辨,亦破一切实事师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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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像等法本空,观待缘合非不有,于彼本空影像等,亦起见彼行相识。

此喻显因缘和合,自有内外境生,不必有自性。如影像共许为空,然有镜、光明,人立在前,如是等因缘和合,则有影像生。彼不惟有像,能令见者眼识生起,且有作用,令照镜者依之得以修治面容。影像等者,谓阳焰、水月、梦境、谷响等。又如轻气、氧气中无水,和台则有水生。凸透镜中无火,置日光下角度适宜,则有火生。木中、钻中无火。,钻木亦有火生。瑟弦与指,各无妙音,和合则有妙音生。人食商陆,目中则见诸幻象,而牛则以为食料,并无异状。人食毒性则死,孔雀食之,毛愈光泽。是皆可见诸法无自法,而因缘和合,作用不无,不待有自性,方有因缘生也。

如是一切法虽空,从空性中亦得生,二谛俱无自性故,彼等非断亦非常。

此一颂以法合喻也。如上所举诸例,如是诸法虽无自性,而因缘和合时,从无自性中,亦有作用生,由因果于胜义谛及世俗谛中俱无自性,故因果非一自性故非常:非各有启性,故非断。

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

此下释业果性空之理。众生生自何来,死向何去,由何而有诸趣差别,为因果中最大问题。外道或执业非自作,由大自在等所作,或执业常,而必受果。佛法以三法印为与外道分界之鸿沟。第一法印即诸行(有为法)无常。外道所执业是造作,又有感果作用,是有为法,而又是常,是内道所不许,故非此处所诤。于佛弟子中,共许业是有为法之主要部分,有为法必是无常,故业刹那不住。然业必感果,如云: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如佛往昔见杀鱼,生一念随喜,于琉璃王诛释种时,以余习力,佛犹头痛,如是之例甚多。业既不住,又必感果,在造业以后,受报以前。何物持业力,令不失乎?萨婆多部谓有不相应行法”,非色非心,能持业力,令后受果,有实自性,名之为得。

复有他部,谓有不失法,喻如债券,贷方以钱与借方,到期持券索偿,本利不失,赖有此券,而此券是金钱以外之物。赖不失法,必有果以偿业,而不失法是业果以外之物。经部谓有内心相续,业力熏于内心相续,故后能感果。唯识谓相续是假,如旋火轮,不能持业不失必有体之阿赖耶,实有、无覆无记、不断;方能受熏持种不失。此各宗之说,后后较前转为细密,然皆执持业之法有自性。中观宗则谓因缘既无自性,业果如幻,不需实有持业之法,业虽先灭,后能感果,喻如磁石,远能吸铁。

且灭亦无自性,云何执业实灭?;小乘谓物无为灭,唯识谓先有后无为灭,又云灭是三有为相,云何无法为有为相,云何无法而是有为?故实无有自性之灭法。《华严经》谓灭有作用,十二因缘最后支死即是灭。死能,引痴及忧悲苦恼,故灭非无作用,是有为法。以灭雨力存,故缘不具时灭,若未受果未起对治,于缘具时,仍有力感果。由业无自性,故无需赖耶等实法以持之。以灭无自性有作用,故业灭后,犹能感果。

如见梦中所缘境,愚夫觉后犹生贪,如是业灭无自性,从彼亦能有果生。

此喻显业果性空,出《转有经》。谓如愚夫,梦见妙色,觉犹生贪。梦境无自性;觉后梦境已灭,犹有引贪之用;业无自性,虽作业已久,死时心中自有先业显现,感其果报。

如境虽俱非有性,有翳惟见毛发相,而不见为余物相,当知已熟不更熟。

此答伏难。若彼难云:若以业无自性故,谓灭已犹能感果,云何已感果之业与未感果之业,俱无自性,后不感果,前能感果耶?此答彼云:如龟毛兔角,与翳眼所见毛发,俱无自性,而翳眼惟见毛发,不见龟毛兔角。故已熟未熟之业,虽俱无自性;未熟之业能成熟,已熟之业不再成熟感果也。

故见苦果由黑业,乐果唯从善业生。无善恶慧得解脱,亦遮思维诸业果。

由上述之理,业果不惟不失,且不紊乱。由通达无实自性善恶之空慧故,能得解脱。故须知业果无自性。且汝所问果因何由不乱,未达空性证一切种智,佛不许问。以业果微细,乃佛智境,非凡夫境。若以比量妄推测,易坏缘起,或致狂乱故不许问。然如是因如是果,法尔如是,如人有两目一口,不知何故有两目一口,而具有两目一口不可谓无也。

说有赖耶数取趣,及说唯有此诸蕴,此是为彼不能了,如上甚深义者说。

此答伏难。若彼难云,汝谓无实阿赖耶,何故佛说阿赖耶乎?答云:众生无始执我,以阿赖耶代彼所执之我,先令明外境空,次明内心亦空,然后达佛一切法自性空之密意。以此之故,佛不惟说赖耶,亦说有数取趣,说无我唯有五蕴,说有如来藏等。譬如小儿执物不拾,必以他物方能诳取,佛去众生我执,方便说有诸法,亦犹如是,以彼众生,尚未成熟,若为说甚深义空性,彼或怖畏不能趣入,甚至引生断见,故须先以方便,渐次引导,所谓以楔出楔之喻是也。

如佛虽离萨迦见,亦常说我及我所,如是诸法无自性,不了义经亦说有。

此再以喻显佛有时方便说不实法有。如佛虽无我见,常说我往昔如何修行,我之声闻弟子等,如是佛虽见诸法性空,有时对一类之机,亦说诸法有。以饥未熟者,不堪闻甚深了义教故。如《法华》说一切众生皆可成佛,而先多处经中,说有五种种性,乃至说有众生决不成佛。何故先后如是违反,具如《法华》穷子喻释。

又空宗说有假补特迦罗,依彼造业受果,业果决定不乱,且能增长,未作不得,已作不失。极重之业,如五无间,现生必受。次重如杀盗等,多次生受广乃至极轻之业,后后生中,因缘会遇,亦决受报。众生各由引业所牵,往善恶趣。同生一趣者,引力决定相同,然由余满业差别,同一趣之有情,各有苦乐悬殊。如是业果之例,广如经说。

不见能取离所取,通达三有唯是识,故此菩萨住般若,通达唯识真实性。

此下三颂总出唯识宗。唯识宗云:六地菩萨所圆满造般若,即是通达唯识真实性。唯识真实性,即是离能取识无所取境,离所取境无能取心,三界生死唯识所变。

犹如因风鼓大海,便有无量波涛生,从一切种阿赖耶,以自功能生唯识。

如海本无波,然有生无量波涛功能,囚风鼓,动,则生波涛。从含藏一切种子之阿赖耶识,因业力风之鼓动,有前七识生起,亦犹如是;以无实所缘境,七识唯由自种子功能生,非依境生,故名唯识。《解深密经》、《摄大乘论》、《楞伽经》,俱如是说。

是故依他起自性,是假有法所依因,无外所取而生起,实有及非戏论境。依他起自性,实无异体能取所取,为现似能取所取所依之因。无外所取自能生起,体是实有,为假所依故;非戏论境,非言说戏论所缘故。

无外境心有何喻?若答如梦当思择,若时我说梦无心,尔时汝喻即非有。

初句此宗征问:汝说无外境可有内心,此无境心,以何为喻?汝若答云:如梦见山河大地,实无其境,而有心生。若我云:梦中之心有无,尚当思择。若梦境非有,梦中之心亦可云非有。梦中心无故,汝所云无境之心,即无同喻。

若以觉时忆念梦,证有意者境亦尔,如汝忆念是我见,如是外境亦应有。

汝若救云:因觉时尚能忆念梦,云我梦见山 -河大地,证有梦中意识。我云:汝所忆念梦见之山河大地,亦应是有。同为觉后所忆念故。若梦中境有,汝梦中心,即非无境之心。

设曰睡中无眼识,故色非有唯意识,执彼行相以为外,如于梦中此亦尔。

设汝又救云,梦中共许无眼识,故所见色非有。唯由意识,执彼自起影象,以为外境。梦中如是,醒时由意识执有外境亦如是。

如汝外境梦不生,如是意识亦不生,眼与眼根生眼识,三法一切皆虚妄,

余耳等三亦不生。如于梦中觉亦尔,诸法皆妄心非有,行境无故根亦无。

我谓,如汝所说识外之境,梦中不生:无法尘故,梦中意识亦应不生。梦中根境识三者,皆是虚妄,观待假立。待所见境,说有能见识,亦待能见识,说有所见境。梦中如是,醒时亦如是。所缘境无故;根亦无,根境无故,识亦无,根境识诸法,皆虚妄观待假立也。

此中犹如已觉位,乃至未觉三皆有,如巳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

如已觉之位,在无明痴睡中,根境识三,皆觉为有,如是梦未觉时,梦中根境识三亦皆有。如睡觉后梦中根境识三皆无,如是无明梦觉,三者亦无。故曰诸法皆虚妄也。

由有翳根所生识,由翳力故见毛等,观待彼识二俱实,待明见境二俱妄。

此破伏救也。彼若救云:若拾梦喻,以翳眼为喻。如翳眼见毛蝇等,应是境无识有。此破彼云:病眼见毛蝇等,由于翳力,生如是识,非由识力。待彼翳眼,所见毛蝇,境识俱实。待无翳眼,所见毛蝇,境识俱妄。

若无所知而有心,则于发处眼相随,无翳亦应起发心,然不如是故非有。

此进破彼本计无外境有心也。初句牒彼计,后二句出过,第四句结破。若如汝计,无所知境而有心生,则于翳眼见毛发处,令无翳眼随其处观,亦应起见毛发等识。然于毛发处,净眼不见毛发,故无外境之心非有。

若谓净见识功能,未成熟故识不生,非是由离所知法,彼能非有此不成。

上三句出彼救,下一句破救。彼若救云:净眼由见毛发错乱识之功能未成熟,故见毛发识不生,非因无所见毛发境也。此破彼云:汝所谓彼功能,我尚不许有,云何以彼为因?此有能立不极成之过也。此所谓功能,即唯识说种子。

已生功能则非有,未生体中亦无能,非离能别有所别,或石女儿亦有彼。

此以三世推其功能不可得。谓汝所说生识功能,若识已生,何用功能?故功能非有。若识未生识体未生,亦无生此识之功能。如人有子,方能说为此子之父。要有此识,方能简别,此是生此识之功能。无能简别之识,则无所简别之功能。若许有离能别之所别,亦应许有生石女儿之功能,二者同是毕竟无故。

若想当生而说者,既无功能无当生。

上句牒彼救,下句出彼过。彼若救云:虽识尚未生,以当生识故,说名生识功能,如煮饭未熟,不说煮米,而说煮饭,织布未成,不说织线,而说织布,以当成饭、当成布故。此破彼云,以米与线有,当成饭与布,故假说饭布。汝所说功能,尚未成立,依何物说,彼物当有识生?若谓饭布假有方可为喻,若谓饭布实有,则喻亦不成。我说汝识非有,汝说有功能能生识。我说汝功能非有,汝又说,以当生识故有功能。说识时以功能为证,说功能时又以识为证,二者之因俱不极成,均不能成立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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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互相依而成者,诸善士说即不成。

若汝谓待能生之功能,有所生识,待所生识,有能生功能,二者互相观待而成。龙树提婆诸善、士,即说互相观待成者,即是自性不成。汝所谓成,即我所说不成,汝与我说相符,更无争论之处矣。

若灭功能成熟生,从他功能亦生他。

此破过去识功能,上句牒彼计,下句出彼过。若,汝谓有种现熏生之理,前识灭后有熏成之功能,此功能成熟,能生后识,则仍是从他生他,如是眼识灭之功能,亦应生耳识,张三识灭,亦应生李四之识。

诸有相续互异故,一切应从一切生。

此破伏救也。有相续者,对相续而立名,如一串珠,名一相续。此中一一之珠,名有相续。彼救者云:已灭眼识功能与眼识同一相续,故前识灭能生后识。眼识与耳识,张三之识、与李四之识,非一相续,故此灭不能生彼。此破彼云:纵许汝前识后识同一相续,然前念后念之心,正同粒粒之珠,各各互异,,前识生后识仍是从他生他,有前破他生所出一切生一切等过也,

彼诸刹那虽互异,相续无异故无过。此待成立仍不成,相续不异非理故。

上二句出彼救,下二句破。彼救云:一相续中,诸刹那念念之心,虽互异,然相续是一,无有异性,故无从他生之过。此破彼云:所谓相续,尚待成立,以彼为因,仍不能成立汝宗。以相续与有相续,若各有体,应如贯珠,离珠有绳可得,离“有相续”,应有“相续”,独立可得。今离念念各别之心,无一独立相续之心,敢汝所谓相续,应唯许仍与念念之心不异。若许与念念之心不异,即一相续人之前刹那,仍与后刹那异体,不兔他生之过,故非理也。

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

此以喻显不成一相续。慈氏与近密,是二人名,如云张三李四。如慈氏所有色蕴,与近密所有色蕴,由所依处不同故,非一相续,如是汝计前念识与后念识,自相各异,非同一时,而言是一相续,不应道理。

能生眼识自功能,从此无间有识生,即此内识依功能,妄执名为色根眼。

此下三颂,唯识重申彼宗,此一颂显无离识之根。谓阿赖耶识中,有生眼识功能。若依此功能成熟,于一刹那顷有眼识生起,即此内心识起时所依之功能,不知者即妄执为以净色为体之眼根,实无离识之眼根也。眼如是,耳等亦然。

此中从根所生识,无外所取由自种,变似青等愚不了,凡夫执为外所取,

如梦实无余外色,由功能熟生彼心,如是于彼醒觉位,虽无外境意得有。

此二颂显无离识境。此中,谓于唯识宗中。从眼根所生识,无有处境,但由自种子变似青黄赤白长短方圆等相,愚夫不知唯识所变,执为外境,如于梦中,实无山河大地,由功能成熟,生似见山河大地之心,如是于醒时,虽无外境,意识得有似外境现。此因上文多方征难,彼往复设救不成,故言汝未达我唯识宗义,重申其说。第一显无根可有识生,次二显无境亦有识生也。

如于梦中无眼根,有似青等意心生,无眼唯由自种熟,此间盲人何不生。

此下四颂重破彼所申义。上三句牒彼计,第四句难彼。若如梦中无眼根,但由自种熟故,有,似青等外境意识生起:此醒时盲人亦无眼根,何不能生眼识乎?

若如汝说梦乃有、第六能熟醒非有,如此无第六能熟,说梦亦无何非理?

上一句牒彼救,下一句难。汝谓睡时无眼根,然有第六意识功能成熟,故有梦中所见外境,盲人无眼根,醒时亦无第六意识成熟功能,故不见外境。若醒时无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何故睡时有第六意识功能成熟?既俱同无因,我说睡时亦无第六意识成熟功能。亦何不可?若梦中有,醒亦应有也。

如说无眼非此因,亦说梦中睡非因,是故梦中亦应许,彼法眼为妄识因。

上句牒彼计,下三句破。汝能谓醒时无眼,非此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梦中睡眠力,乃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何故睡眠能为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之因乎?若汝不能说明何故睡眠为意识功能成熟之因,则睡眠非彼成熟因也。若汝无因而说睡眠为梦中意识因,何不许彼梦中所见山河大地等法,及眼根,为虚妄意识因乎?亦可许有虚妄根境为梦中妄识因也。

随此如如而答辩,即见彼彼等同宗,如是能除此妄诤,诸佛未说有实法。

此总斥其非也,随此唯识宗人,如何如何答辩,总见彼所举一切因喻,等同彼所立宗,均尚待成立。以唯识说有实法,空宗一切不许是实法,故对空宗决无极成因喻可得,故所举因喻,均尚未成立也。以因喻无故,所立宗决不能成,故应息此无境唯心之妄诤。且不唯空宗说一切法不实,诸佛亦未说有实法,如佛说三界唯识,亦据十二有支无明缘行,行缘识故。以识为三界生死之因,故说三界唯识,亦未说唯识是实法也。

诸瑜伽师依师教,所见大地骨充满;见彼三法亦无生,说是颠倒作意故。

此破伏救。若彼救云:诸佛弟子,依师长教修不净观,观成之时,则见大地白骨充满。此所见白骨,外境非有,而不净观有,可见无境有心。此破彼云,彼习不净观诸瑜伽师,所见白骨,其根境识三法,皆无自性。以定中无眼识故。彼能见眼识当知是假。眼识假故,眼根亦假。根识假故,所见境亦假。佛亦说不净观是颠倒作意,故非离境实有内识。

如汝根识所见境,如是不净心见境,余观彼境亦应见,彼定亦应不虚妄。

此颂反难。谓如汝说不净观识是实有,则不净观识所见白骨之境,余未修观人观彼境亦应见白骨,许同是境无识有故。如汝身根识所见之境,一人能见,余人亦能见。然未修不净观者,实不见白骨,故汝说非理。且汝谓彼不净观识实有,是彼定应不虚妄,亦违佛说不净观是颠倒作意之教也。

如同有翳诸眼根,鬼见脓河心亦尔,

此类破余喻。唯识宗人又谓,佛曾说喻云,如人见清水,鬼见脓河,鱼见房舍,天人见为琉璃,习空定者见空,同于一境,随心所见不同。可见境无心有。然佛于此喻中,惟说境非实,未说见彼之心实有也。故破彼云:同一境上,由业力故,诸趣所见不同。如前说于无毛发境,由翳力故,翳眼见有毛发。鬼见脓河等心非实有,亦如翳眼见毛发等心非实有也。

总如所知非有故,应知内识亦非有。

此二句总破。所知谓境。若谓心有;境亦应有;若谓境无,心亦应无,二无差别故。

若离所取无能取,而有二空依他事,此有由何而证知,未知云有亦非理。

此下破依他起性实有。上二句牒彼计,次二句征彼因。若汝谓无异体能所取,而有二取空之依他起性,既无能所取,此依他起性,因何证知其有?若不知而云有,无是理也,

彼自领受不得成;若由后念而成立,立未成故所宣说,此尚未成非能立。

此破自证分,唯识宗人以为二取既是假必须有依他起事,为二取分别所依。如瓶是假,必有地大(泥土)为依,不能依虚空假立为瓶。又如绳上,蛇觉是假,然要依实绳起,不于无绳处起蛇觉。由彼不说能取所取,互相观待假有,故执定自二取空之依他起寓言自性之内心,为二取所依。然既云离言自性,何由知有?如前一颂所征,唯识宗人释云,即由自心知有。若由他心知有,是则无穷。故云:此心自能证知,此自知之心,名之曰自证分,即是识体。故此初句破彼云;彼自证分不能领受自体,以作用不能于自体转故,如刀不自割,指币自触,火不自烧,灯不自照,故心亦不自缘。既心不自缘,云何自见自体耶?第二句牒彼救。

唯识宗人救云;由后能忆念前我曾见境,故定有自证分。若前未经之境,必不忆念。若今忆念我昨曾见:某境,昨日见时,必曾有领纳“我见某境”之心。见境者为心,此心若又为他心领纳;是则无穷。故彼见境之心,自体领纳自体,是则无过。《成唯识论》、《因明论》,均作如是释也。此破彼云:汝所谓后念,是否实有?若谓后念假有,既非唯识所许,亦不能证成实有之自证分。若是实有,又非我许。故若以后念为因,而成立未成之自证分,此所宣说后念之因,尚未极成,故不足为能立因。

纵许成立有自证,忆彼之念亦非理,他故如未知身生,此因亦破诸差别。

此纵破后念,亦即破自证也。汝自证依后念为因而立,后念不成故自证不成,今纵许汝自证巳成;以自证为因,而生后念,亦复非理;以自证分与彼后念,是异体故。设许自证分能生后念,于已知者能引生后念,于未知者应亦能引生彼念,其为异体同故。然现见慈氏所知,近密不忆,故汝说非理。诸差别者,谓与此类似之计执,所谓能生因,因果法,一相续等,此因谓“是他故’之因,即以此是异体故之因,能通破上列诸计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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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离能领受境识,此他性念非我许,故能忆念是我见,此复是依世言说。

此答伏难。唯识宗人难云,汝不许自证引生后念,汝中观念心所云何生乎?此答云:观待假生。因前见境心,故引后念,因后念故知前见境,二者互相观待而有。故我不许有离领受境识之他性(异体)后念,然许假有忆念我见之念心所。亦复是依世间言说许有忆念,非许有自性后念也。

是故自证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作者作业作非一,故彼自知不应理。

汝谓由自证分,知有依他起,又由后念,证有自证分。今后念既不成,即自证分尚且非有,由何知有依他起乎?若谓由自证分自知有者,不应道理,能知所知知之作用三者不应是一,犹如能作所作与作用不应是一也。

若既不生复无知,谓有依他起自性,石女儿亦何害汝,由何谓此不应有。

总结破依他起。上文既破自生他生,故依他起不生;此又破自证分,故依他起无因能知。既不能生,亦不能知,而汝强谓有依他起,似此无理妄执,妆何妨谓石女儿亦实有,何故汝谓石女儿不应有耶?

若时都无依他起,云何得有世俗因?如他由着实物故?世间建立皆破坏。

出离龙猛论师道,更无寂灭正方便,彼失世俗及真谛,失此不能得解脱。

此二颂出彼破世俗谛过。唯识宗谓要有实依他起性,始有世俗假法施设名言所依。今既无实依他起,D佳识宗世俗谛以何为因而立?以是之故,他唯识宗,由执实有内识依他起性故,转致一切世间共许名盲安立假法,皆不得成,适以破坏世俗谛也。龙猛论师,以胜义无自性,世俗有因果,安立二谛,为断烦恼证解脱之正方便。今唯识宗人,出于龙猛正轨,既失俗谛,亦失真谛,何由得解脱乎?

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人歧途。

上二句释自安立世俗谛之理,下二句显唯识宗之失。于胜义谛虽一切无自性,然要通达缘起方能通达性空,亦要由世俗谛名言为方便,方能通达胜义谛,故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为方便所生果。唯识宗人,不善巧分别此二谛理,由执心实有境全无之邪分别,出离正道,入于歧途。

如汝所计依他事,我不许有彼世俗,果故此等虽非有,我依世间说为有。

此破伏难,显自宗所立世俗谛异唯识宗。唯识宗人既观破讫,不能成立彼宗,乃转难中观宗云:如我依他起不成,汝之世俗谛亦应不成。故此答彼云,如汝唯识宗所计实有自性之依他起,我不许有如是之世俗谛;我所说此等世俗谛虽无自性,然众生无始习见为有,为不坏名言成解脱果故,我依世间亦说为有。

如断诸蕴人寂灭,诸阿罗汉皆非有,若于世间亦皆无,则我依世不说有。

此显我说世俗有唯依世间说也。若世间皆如阿罗汉,已断诸蕴入寂灭涅檠,无世间现见一切相,则我依世间亦不说有世俗谛也。

若世于汝无妨害,当待世间而破此,汝可先与世间诤,后有力者我当依。

此显彼破世俗犯世间相违,我不犯也。谓中观说依他起无自性,观待胜义有而说,不与世俗相关,故决无世间相违之过,若汝唯识宗观待吐间而破世俗谛,决犯世间相违之过。若汝不犯世间相违,当可依世间而破世俗谛。我无始以来,正为不能破此世俗谛,流转生死。汝试先共世间诤论,最后若汝有力能胜,我当从汝,以我正求破此世俗谛故。然汝决犯世间相违,故我不从汝,汝不能破我世俗谛也。

现前菩萨已现证,通达三有唯是识,是破常我作者故,彼知作者唯是心。

此通《华严经》义,显己宗无违教失也。《华严经》说现前地菩萨通达三有唯识者,是破外道月执“常我”作者,说彼六地菩萨知作者“唯”是“心”,“唯”字简外道所执常我等,非简外境也。

故为增长智者慧,遍智曾于《楞伽经》,以摧外道高山峰,此语金刚解彼义,

各如彼彼诸论中,外道说数取趣等,佛见彼等非作者,说作世者唯是心。

此以《楞伽经》证《华严经》所说唯心是破外道作者也。《楞伽经》有颂云:馀说数取趣,蕴、相续、缘、尘、自性、自在等,我说唯是心,”余谓外道等。佛说彼所执一切造作世间之因,皆非世间作者,唯心乃为世间作者。此间第二颂,即引楞伽颂文意也。高山峰喻外道邪执,金刚喻佛语。金刚杵能摧大山故。此《楞伽经》颂文,亦可解彼《华严经》义,为令已解华严所说唯心者更增智慧故,再引佛于楞伽所说,以证华严说唯心,是破外道作者,非破外道也。

如觉真理说名佛,如是唯心最主要,经说世间唯是心,故此破色非经义。

此释“唯心”语有省文,谓具足应说世间“唯心最主要”,以是作者故。说唯心者,乃将“最主要”三字省去而说。喻如佛是“觉悟”之义,“觉悟真理”者名佛,说佛即将“真理”二字省去也。故唯识宗以此所说“唯心’为破外色,非经义也。

若知此等唯有心,故破离心外色者,何故如来于彼经,复说心从痴业生。

此反难彼也。若如汝说,佛知一切法唯有心,故说唯心是破离心外色者,何故如来即于《华严经}中,复说心从痴及业生?如六地说十二因缘,说无明缘行,行缘识等,何不唯说识支?要并说其余十一支何用?又识必待无明行等颠倒因缘乃生,无缘则不生,故亦当知非有自性也。

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从业生,心已断者业非有。

此释唯心为主要之义也。《宝积经》说;“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此即世间种种差别,以心为主之义,亦即心为作者之义。故佛说唯心,在破离心之作者,非破离心之色法。喻如两王争夺王位,胜者唯放逐国王,而自统治其人民,并不将国内人民驱除。作者之地位,喻如王位,心外余一切法,喻如人民也。

若谓虽许有色法,然非如心为作者,则遮离心余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此破彼转计;经虽许有色法;然不许色如心能为作者,故说唯心,意仍简色。上二句牒彼计,下二句破云,如汝所谓,则“唯”字之义,仍在遮离心之色法非是作者,并非遮此离心色法盲彼是无也。

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若许现起真实智,行者五蕴皆非有。

此总结色心俱有俱无不可说无境唯心也。就世间理,五蕴色心皆有:就现起真实智之行者所见,五蕴色心皆无。

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可执五色,《般若经》中佛俱遮,彼等对法俱说有。

此引教证也。若说无色,心亦应无,《般若经》中佛说色心俱自性空故。若说有心,色亦应有,《俱舍》,《集论》等,说五蕴俱有故。

二谛次第纵破坏,汝物已遮终不成,由是次第知诸法,真实不生世间生。

上二句总非彼执,下二句总成此宗。汝物谓汝所执识,汝所执识已为我破遮,终不能成,汝虽不恤坏二谛,以种种计执来救,亦是徒劳;由上推察之理,是以成立我宗,知诸法就胜义谛一切无生,就世俗谛一切生。

经说外境悉非有,唯心变为种种事,是于贪着妙色者,为遮色故非了义。

此下四颂释经说唯识是不了义教。唯识宗人若难云:《楞伽经》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此明言无外境,唯心变,汝说显与《楞伽》圣教相违。此答彼云:即于《楞伽经》中,复有颂云: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即彼经亦已自说唯心之教,乃是对治有情,随机施教,方便而说,非 J义教也。由对贪著妙色有情,为治彼贪著,说色非有,遮彼所贪著色境,故说唯心,非说实无境,唯有实心也。

佛说此是不了义,此非了义理亦成,如是行相诸余经,此教亦显不了义。

依教已证唯识是不了义,依理亦然,其理如次颂所说。以此例余与此相似之经。如《解深密》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又说三性三无性等,皆由《楞伽)之教,可显是不了义。

佛说所知若非有,则亦易除诸能知,由无所知即遮知,是故佛先遮所知。

此释其理。佛说所知境无,众生若了达境无依此修行,久久亦能自悟,既无外境,云何得有内心?由佛详尽无所知境时,即含有遮能知心之义故佛先遮所知境,究竟于能知之心亦遮也。故知唯遮境者,是不了义教,俱说性空方是了义。

如是了知教规已,凡经所说非真义,应知不了而解释,说空性者是了义。

总结了不了义差别。既知佛教之仪则如此,应知诸经偏就世俗谛而说者,是不了义,说一切法自性空者方是了义教也。

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

第三破共生。计共生者如印度尼乾于外道等计执,尼乾予以九句义解释宇宙,谓命非命,法 (善业)非法(恶业)等。命谓命根,为有情本体,常住相续,通前后世,约等于数论之神我。有情从命根生为自生。又要由善恶业及父母等因方能生,故亦是他生。无情界如芽从种生是自生,从水土日光是他生,故有情无情一切法,皆自他二因共生。

但从自生,有常生及因果无别等过,但从他生,有一切生一切等过,共生应无二过。此破彼云;汝之共生,从自生之一分,有自生之众过,从他生之一分,有他生之众过,上说自生他生诸过,俱为汝共生所犯。再者世间现见一粒沙不能出油,千万粒沙中亦不出油,即见各各不能生者,合亦不能生。汝谓自他各不生,合则能生、既违真实,亦违世间,二谛俱不许也。自生、他生,各各尚不成,何况自他共生乎?

若计无因而有生,一切恒从一切生,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第四破无因生。计无因生者,如印度断见外道,顺世外道,主张无前世后世,以非所见故。彼谓一切法唯由四大微尘造成,等于现代所谓,原子,然彼更将之汇为地水火风四大类也。四大变化,能起心之作用,喻如酒,唯由水米火候曲药等变化,即能令人醉i发生心之昏沉掉举等,自然无因。以彼不许有业报,业报非所见故。又现见无情界种种差别,亦是无因。如果非抟而圆,叶非剪而尖,花不染而红,雪不洗而白。因此彼不许有造物主神我等,以现有情无情一切无造作因故。总之不许有因生,以有因必有自生他生共生等过故;因执自然无因而生,以为如是则离彼诸过。

此宗之见最粗浅,其过亦粗大易见,经论中破此等见之处甚多,《瑜伽师地论》有寻有伺地亦广破,此间但总略而出其过。初句牒其计,次句总出其过后二句就世间现见破。佛法说诸法有因,有二种理:一者诸法无常,刹那不住,若无因果,前法灭后后法不生,诸法应成断灭。二者,诸法差别,定各有因,若是无因,应无差别。

以有因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感乐报,恶感苦报,情非情界种种差别,皆悉得成。若诸法各各无因,即不须决定之因,一因应生一切果,一切因应生一果,总之,即一切因可生一切果。又无因之时,亦应有果,无因之地,亦应有果,即一类之果应处处常常生起,充遍十方三世,惟是一法,诸法云何得成?既不须因即可有果,世间之人,今年亦不须更留谷种,明年田中自有稻生,有是理乎?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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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繁华世间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此以差别证有因也。取谓可取差别相,繁华言差别众多。众生若无因,应无差别相可见,如空花无因,亦无色香差别可见。今现见众生贫富苦乐智愚贤不肖众多差别,飞潜动植之类,差别更复无量。如豆种圆,豆子亦圆,麦种长,麦子亦长;可见由因不同而差别。世间既有差别,应知有因。如自心者,即以彼外道自心为喻而破也。汝执无四之心,即因宗派知见而起:即汝举心动念,莫不有因,云何说一切无因也?

汝论所说四大种,汝心所缘且非有,汝意对此尚愚暗,何能正知于他世?

此破彼执唯四大种进破无他世执,彼谓四大种实有自性,此有自性四大种于前破诸法有自性时,已经破讫,汝执为有,彼实非有,彼为汝心之所能缘,汝对之尚且愚暗,不达彼是缘生无性无常,何况最极微细之他世,乃圣人天眼通境,非汝境界,汝何能判断乎?且汝说无他世,为未见说无?为见无说无?他世若无,汝即不能现见,以他世空,是无为法,不能为现量所缘故。若空能为现量境,虚空亦成有为矣。若汝以比量成无他世,汝又不许比量,唯许现量为能立。汝既现比二量均无从知他世无,说他世无,当是依汝未见而说。汝所未见遂说为无,别人若见,应说为有,汝一人之见云何能为标准?

若云:他世定无,我未见过,如石女儿,等于说云:佛非一切智人,能穿衣吃饭说话走路故,如我及一切凡夫,同一非理。亦同说云:佛亦非佛自称一切智人故,如过去某某仙人等。如是说无阿罗汉,无一切智,无解脱,无解脱道等,均同此破。

彼他世时汝自体,于所知性成倒见,由具破见同依身,如计大种有性时。

此以彼计大种是倒见,例彼破他世亦是倒见。所知性谓宇宙万有。量云:汝破他世时见,于所知性是颠倒见(宗),以具彼见同依之身故 (因),如计大种有时见(喻)。意谓计大种有自性者是汝自身,破他世者亦汝自身。汝计大种有自性既是倒见,汝破他世亦应是倒见,一既不可信余亦不可信也。

大种非有前已说,由前总破自他生,共生及从无因生,故无未说诸大种。

此释计大种是倒见之理。前总破有自性生,已说一切法无自性。大种在一切法内,亦无自性。既已成大种无自性,今执有自性大种,故是倒见,不须更成也。

由无自他共无因,故说诸法离自性,世有厚痴同稠云,故诸境性颠倒现。

上二句总结诸法无自性生,以有自性生于四种生必居其一,今四种生不成,故诸法无自性。下二句答伏难。或难云:诸法既无自性因何众生执有自性?答:由无始浓厚愚痴力故,如稠云覆,不见天宇真象,故诸境界似有自性颠倒显现。

如由翳力倒执发,二月雀翎蜂蝇等,如是无智由痴过,以种种慧观有为。

此举喻也。翳力,喻无明力。翳眼或见发,或见二月,或有圆圈如孔雀翎眼,或见黑点如蜂蝇等,或见空花乱坠,皆非有见有,喻无自性见有自性。无智凡夫,以无明愚痴过患,用种种邪慧观察有为缘起之法;无自性中见有自性,亦犹如是。

说痴起业无痴灭,唯使无智者了达,慧日破除诸冥暗,智者达空即解脱。

此答伏难,谓或问言:汝说缘生即无自性,云何佛说十二因缘,唯令众生了达无我耶?答曰,不然。佛说无明缘行等流转之理,又说无明灭故行灭等还灭之理,若于钝根者唯能令破我执,于利根者亦能令彼即由此悟入性空,以性空慧破无明暗,即得解脱。“痴起业”谓无明缘行,“无痴灭”谓无无明则行灭也。

若谓诸法真实无,则彼应如石女儿,于名言中亦非有,故彼定应自性有。

此外人反难也。若谓诸法,就胜义中无,应于世俗中亦无,无石女儿于胜义无,于世俗亦无。然诸法于名言中有,不同石女儿,故彼诸法定有自性。

有眩翳者所见境,彼毛发等皆不生,汝且与彼而辩诤,后责无明眩翳者。

此答彼难。意谓无自性之法,有毕竟无,如石女儿等,有非毕竟无,如世间共许诸法。譬如有眩翳者,所见毛发之境,与石女儿同非实有,然眩翳者唯见毛发,不见石女儿。汝可先诘眩翳者,何故唯见毛发不见石女儿,然后再诘责无明眩翳所惑众生,何故唯见山河大地不见石女儿。汝若知眩翳者,不可诘难;即知世俗有者非定有自性也。

若见梦境寻香城,阳焰幻事影象等,既同不生非有性,汝云何见应非理。

此进难彼自识所见。若汝梦中,见汝亲属,或于海市蜃楼,见有楼阁城阙,或于幻事见象马等,或临镜时见汝影象,此所见诸物,既与石女儿同志是不生无有自性,云何汝不见石女儿,唯见汝之亲属,乃至唯见汝自身影耶?是唯有质之于汝矣

此于真实虽无生,然不同于石女儿,非是世间所见境,故汝所言不决定。

此结出真实无世俗有也。此宇宙万有,真实虽无自性生,然是世间所见境,不同石女儿,故汝言真实无者,名言亦无,理不决定。真实无者于名言中,或有或无,无者石女儿等,有者因缘生法也。

如石女儿自性生,真实世间俱非有:是诸法自性生,真实世间皆悉无。此反破彼诸法有自性生二谛俱无也。如汝所说诸法自性生、真实无故,世间亦无:如石女儿自性生,于真实无,于世间亦无也。

故佛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离生性,复是自性般涅槃,以是知生恒非有;

此引佛语结出本来无生;寂静者,谓无杂染。佛说诸法无自性生故,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故知诸法决非自性生!

如说瓶等真实无,世间共许亦容有,应一切法皆如是,故不同于石女儿。

前释胜义无世俗许有,对一般盲。今专对小乘人说也,瓶衣等物,小乘亦许真实无,名言有,故一切法亦真实无名盲有,不同石女儿真实无,名言亦无也。

诸法非是无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缘生。

此总结归缘生也,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更非由大自在等邪因生,大自在若先能造众生,今时何不见彼造众生?众生若由彼造,自作之业则无用。众生由大自在所造,大自在复由谁造?若复有造大自在者,由他所造,则非自在。

且能造复有能造,是则无穷,若大自在不待他造,众生亦不待大自在造。故如是邪因非有,然月称论师亦不许无世间现见生,故说应许因缘和合无自性之生。

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诸分别能观察;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

此下五颂释通达缘生之功德,最大者即为无邪分别。知缘生故;知无自性,即非一异自他等分别所能观察,故能破一切常断等恶见网,

有性乃生诸分别,已观自性咸非有性彼等即不生,譬如无薪则无火。

此颂释成分别不生。以有自性始起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邪因生等邪分别。由缘起理观察,已知一切法咸无自性,以无自性故,彼等分别所依之基础,即根本铲除,故分别不生,如无薪则火不生。薪喻执自性,火喻诸自他等分别。

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智者说灭诸分别,即是观察所得果。

此进显灭分别之利益。众生由邪分别执着诸法,始起贪嗔,流转生死。分别为绳,能缚众生。能灭分别,即无烦恼,而得解脱。龙树等地上菩萨,说由观察缘生,灭诸分别。即所欲证之果,故说缘生之理。

论中观察非好诤,为解脱故显真理,若由解释真实义,他宗破坏亦无咎。

此更进显造论所为。中论二十七品,以一异等,观察世出世间诸法,皆无自性,意在破执诸法实有之见,非破彼法。由大悲心,为令众生得解脱故,显示真理,非为显己智慧辩才而好诤也。:或谓:汝虽自言不好诤,而尽破他宗,独扬己宗,岂非好诤?此答彼云:以彼邪执,为真理障,欲显真理,彼如蔓草当路不得不除,故破他宗,亦无好诤之咎也。

若于自见起爱著,及嗔他见即分别,是故若能除贪嗔,观察速当得解脱。此显自宗非妄分别,虚妄分别者,由于爱自见,此我所学,我师所授,则坚持不舍,非我所学,以违我故,则于彼起嗔,任意诽拨。既有成见在中,故不辨是理非理;而成虚妄颠倒之计执。若能除门户之见,于自宗无贪,于他宗无嗔,方能平心静气,唯依真理观察。由此始能速见真理断烦恼得解脱。自“彼非彼生岂从他”等至此,破法我执意。

意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此下抉择人无我。此一颂显何故破我。萨迦耶见,如初地中释,即是我见。六地菩萨有智慧者,见贪嗔痴慢等烦恼,及其引生生死中三苦八苦无量诸苦之过患,,皆由我见而起。由有我故,自他分别,趋乐避苦,利已损人。若无我执,则举世皆成大阿罗汉矣。既知我执为系缚之因,即知欲求解脱,应以此为下手处所,对治目标。然此我执,既非色法,不可椎之令破,如碎瓶瓮;亦不可拔之令出,如剜针刺。我执唯是自心,自心云何可以去除耶?以是之故,必须观察我执如何生起;然后能知对治之法。如知人必饮食,始能长养,断其饮食,彼自然不能生存。长养我执者,即其所缘之我,“我”为彼我执所缘之境,是彼所依。若能破我,坏其所依,我执即灭。故修行人,第一先破我。然佛亦不说毕竟无我,唯说非实有我。我若实有,我执即无法对治,解脱亦决不可得。若抉择究竟,知实无所执之我,即知必能得解脱矣。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此下抉择我执所缘境。自此颂下五颂;破离蕴我为我执境。印度外道中,除断见外道而外,皆许业果通三世。断见外道,谓我与身俱存亡,等于说色蕴是我。其余外道,皆计离蕴我。以色身生不俱来,死不俱去,现见人死则躯体坏灭,‘故色蕴不能通三世。受等四蕴,对境则生;缘不会则不生,既非常住,亦不能通三世。

故必有离蕴之我,以身为旅舍,从生至生,为造业受果之生。此一颂出诸外道计执。最基本者,为数论外道,其计执在抉择法无我时已述之。唯上文重在破其自性,此处重在破其神我,故更出其所计神我。彼所计神我,有九种条件,一、是受者,能享受苦乐。二,是常法,能通三世,常住不变。三、无喜忧暗三德。四无作,遍一切处故。五、非作者,不造业故。其余胜论外道,计我有德,是作者,以及诸派外道,所计神我之条件,虽稍有差别,而谓离蕴、常住、有自在则大体相同。

如石女儿不生故,彼所计我皆非有,此亦非是我执依,不许世俗中有此。

此一颂破常我。彼诸外道所计常我,皆非实有,以不生故,如石女儿。若常应不生,若生应无常也。况此所计之离蕴我,纵有亦非众生我执所依,以世间亦不许有具足此等荒谬条件之我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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