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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律仪论

丑九、于他烦恼不制止

  颂曰:“虽有烦恼不对治。”

  菩萨若见诸有情应以种种忧恼辛苦加行进行调伏,或显现可憎之身语威猛相以令调伏,令得利益,除其忧恼,若不如是现行调伏方便,是有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若观由此令他有情,于调伏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虽不现行调伏方便亦无违犯。诸论也有解释为:令他少得义利,而自生大辛劳者。言少得义利多生忧恼者,有疏释云:“于他有情少得义利,而于自身多忧恼故。”《律仪二十颂新疏》云:“意谓于他有烦恼者,非但应施猛利加行,亦应施以柔和加行。”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若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子三、违犯忍辱有四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他骂等还报他,于诸恚者轻舍弃,

  他来悔谢拒不受,心于忿恼而随转。

  丑一、以嗔报嗔

  颂曰:“于他骂等还报他。”

  制此戒为遮止违犯沙门四法,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远离沙门四法是有染违犯。这里以骂为例说明,以嗔恨心诋毁骂詈他人。“他嗔报嗔”指说出粗恶刺耳的话,使他人产生愤恨的意乐。“他打报打”指捶打他人使他心中产生痛苦。“他弄报弄”指互相揭举过失短处。这三条的内容都包含在“等”字中。如果作这三条也是有染违犯,得恶作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嗔报嗔,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不得以嗔报嗔,以打报打。若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杀生报生,不顺孝道。尚不蓄奴婢,打拍骂辱,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况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萨,无慈心报仇,乃至六亲中故报者,犯轻垢罪。”

  丑二、犯他不谢

  颂曰:“于诸恚者轻舍弃”。

  制此戒遮止不能安住忍辱之因。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自己侵犯他人,或者虽然没有侵犯但他人误解认为侵犯。这两种情况随一发生后,菩萨由于嫉妒增上嫌恨心,或者心中怀骄慢,认为若对他如理忏悔谢罪是很羞辱卑下的,所以故意不忏悔道歉是有染违犯。如果由于懒惰懈怠放逸,不行悔谢,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条:一、就所为来说,以不忏悔谢罪的方便调伏他人。二、就所谢境来说:(一)是外道。(二)如果他人希望通过造作恶法罪业过才接受悔谢。(三)他人生性好斗,如果悔谢反而增加他的愤怒。(四)如果性情调顺堪忍,无论悔谢与否,其内心都没有什么变化。(五)如果他人不想接受,或因为悔谢反而使他人羞耻难堪。以上二类情况下虽不悔谢也不犯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过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争,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他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心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丑三、他犯不受谢悔

  颂曰:“他来悔谢拒不受。”

  颂中大意说明:如果他人以任何一种方式手段侵犯损恼菩萨,而后心性忧悔并如理如法平等地作悔谢,但菩萨心怀嫌恨想报复损恼他人,故意拒绝接受悔谢,这便是有染违犯。虽然对他人没有嫌恨心,不想去报复打击,但因为内心无法忍受而不接受悔谢,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条:一、就所为来说,如果想通过不受悔谢的方便调伏他人,使他人舍弃恶法,修持善法。二、就对境来说,他人虽然悔谢但是不如理如法,只是空口说白话,心不诚实。在以上二条开缘的情况下虽然不接受悔谢,但也不会犯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在《宝积经》中记载这样一个公案:迦叶佛时,有一沙弥已被授记为阿罗汉。尔时,有一比丘来对沙弥说:“你应当去舂米。”沙弥说:“稍等片刻,我有一点事情要做,做完后就去舂米。”该比丘发嗔恨心,愤怒地对沙弥说:“我把你仍进杵臼中,象舂米一样地舂捣!”这时沙弥心想:他如此恶言骂辱,我若报骂,必然使他转增愤恚。所以默然而住。过了一会儿,那个比丘愤怒少息,沙弥便到他面前忏悔说:“大德上座如此烦恼,都是我的过错。”比丘说:“你知道在迦叶佛的戒律中,对出家沙弥来说比丘为上座吗?”沙弥说:“这样说,我等出家,如何断除一切烦恼,解脱一切结使。发如前所说恶语,请你好好地说一说悔罪之法,从而使罪业消薄。”上座比丘不对沙弥说忏悔,嗔恨心仍然不灭,因为这件事,后来该比丘如坐肉杵臼34,受苦不息。

  丑四、持恶不舍

  颂曰:“心随忿恼而随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进行对治嗔恚。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持续不断地对他人发起忿恨之心,不观察嗔恚的过患,即便观察到它的过患也不如法加以对治,并且不愿断除舍弃此不良行为,是有染违犯。

  无违犯者:如果发心要对治并断除忿恨心,用种种方便遏制压伏,但终究未能彻底断除也不会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断彼故生起乐欲。”

  子四、违犯精进有三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贪求供事而摄众,懈怠懒等不遣除,

  贪说无义无利语。

  丑一、贪心摄众

  颂曰:“贪求供事而摄众。”

  倘若以非理作意贪著侍浴、敷座、役使等事,及希求供献财物等,以爱染之心管理指使徒众,是有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求恭敬供养承侍等,无爱染心管理徒众。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丑二、乐于睡眠

  颂曰:“懈怠懒等不遣除。”

  菩萨若以懒惰懈怠之心,耽著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贪爱不舍,是有染违犯。非时指于白昼非睡之时,非量指于夜晚,除中夜外,在初夜、后夜睡眠皆为非量。

  此戒的开缘:若就自身来说,因病无力,或由于行路困乏,或为断除懈怠等生起乐欲,虽复睡眠等,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

  丑三、空谈耗时

  颂曰:“贪说无义无利语。”

  菩萨若以爱染心虚度时日,喜乐谈说王臣、盗贼、妇女等世间事,是有染违犯。若因忘记本戒而现行者,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对闻者来说,若能护持自己心意,安住在正念当中,暂时在短时间内听闻,如此虽听,也不犯本罪。对说者来讲,因为事情希奇,暂时问他人,或者暂时回答他人问,如此虽说,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妄念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子五、违犯静虑有三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不求三摩地之义,不舍五盖静虑障,

  见味静虑为功德。

  丑一、不问禅法

  颂曰:“不求三摩地之义。”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加行的障碍。菩萨欲修禅定,但内心怀嫌恨,或因骄慢的缘故,不到上师处请求教授如何令心安住,是有染违犯。如果因为懒惰懈怠不去请求,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若自身遇疾病无有气力,或知道所求上师颠倒教授,或自己多闻能够令心安住,虽不请求亦无违犯。如果先前已得所应请求教授之法而不请求,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骄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高贵年宿,或恃大姓高门,大解大福,大富饶财七宝,以此骄慢,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咨受法师第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丑二、不弃盖障

  颂曰:“不舍静虑之障碍。”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正行的障碍。如果菩萨对于能障碍静虑的五盖,随意让它生起,容忍而不舍弃,是有染违犯。假若为了断除彼盖障生起乐欲,则不犯本罪。五盖如龙树菩萨于《亲友书》云:“嗔掉举恶作,昏睡贪欲疑,如斯五盖贼,常偷诸善利。”此中掉举与恶作合为一盖,昏沉与睡眠合为一盖。盖障引发之因及净除盖障之方便详见摄善法戒静虑度。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昏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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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三、贪味禅境

  颂曰:“于静虑味见功德。”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后行的障碍。菩萨自相续生起静虑时,贪著禅味,若生静虑喜乐时,见为功德,是有染违犯。若为断除贪著禅味生起意乐,则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

  又静虑生已,而能障碍其相续久住及胜进者,有四种烦恼:贪增上、慢增上、痴增上、见增上。如此四种烦恼应当断除。

  子六、违犯般若有八种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诽谤远离声闻乘,有自法藏勤彼乘,

  未精佛教勤外论,精勤外道复爱乐,

  毁谤远离大乘法,赞叹自己而毁他,

  闻说正法不往听,毁谤法师但依文。

  丑一、轻声闻乘

  颂曰:“诽谤远离声闻乘。”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轻舍小乘法。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产生这样的见解,并安立这样的观点说:“作为菩萨不应当听闻声闻乘相应的教法,不应该受持它的文句,不应该修学它的法义,因为听闻受持修学一点利益都没有。”这是有染违犯。

  宗喀巴大师说:“在此应当明确了知的是,这条戒与谤别解脱之根本罪有很大差别。因为有些缺少智慧的人颠倒妄执小乘法只是小乘人应当学,作为大乘菩萨就不须要了,不是真实究竟作诽谤,为什么会犯戒呢?因为大乘菩萨为普度一切众生,因机施教,所以对外道的论典都要勤奋研究,何况是佛陀金口所宣说的真实语,为什么不修学呢?所以佛陀大悲制此戒特为遮止一些浅学少知之人说不须修学别解脱法,造集谤法大罪。是将他们从谤法业障的大险坑之中救护出来的最殊胜教授,应当铭记心中。”

  开缘是:如果大乘行人一向欢喜耽著声闻乘法,为了劝他回小向大,对大乘生起信解,虽然如上劝说,但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于佛法。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35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丑二、废自大乘

  颂曰:“有自法藏勤彼乘。”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大乘行人不修自法固执他乘。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自己现前应当学习的大乘法藏舍置一边,不顾不理,但却对于声闻乘的法藏喜乐耽著,精勤修学,是有染违犯。菩萨应当对大乘法精研不息,并能兼带学习小乘法藏为佳。(注:此处按藏文是有染违犯,汉文为非染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丑三、勤修异道

  颂曰:“未精佛教勤外论。”

  制此戒为遮止喜欢修学外道论典。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现有的佛陀教法没有研究精通,而精勤修学外道论典是有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如果菩萨特别聪敏,对经论能很快领受,并能长时间忆持不忘,对于法义能思维通达,对佛法作如理观察后,得到俱行无动觉36的成就,这样的人每天用三分之二的时间修学佛法,三分之一学习外道,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通达,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法,正见、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学修习,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昙、杂论、一切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者。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丑四、乐嗜外论

  颂曰:“精勤外道复爱乐。”

  制此戒为遮止嗜好外道论典。颂中大意说明:菩萨为利益众生而学习异道论典及诸外明37,并善巧通达,不应贪著爱惜,应视如草药。药物在治疗疾病时不得不用,但又不能太爱惜了,若病已痊愈还不肯放下,或有病舍不得用,都是错误的。如果不是以这样的目的和方式去学习外道论典,而于最初当成心宝玩味,其次产生欢喜爱乐,最后沉溺染著,是有染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丑五、疑谤佛说

  颂曰:“毁谤远离大乘法。”

  制此戒为遮止诽谤智慧之境。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听闻大乘法藏中宣说异生及二乘难测难量的甚深真实法义,或说诸佛菩萨难以思议的威神力,内心不能接受,不生信解,憎恶厌弃而行毁谤,是有染违犯。其中对甚深法或大威神力任谤其一即得恶作罪。

  诽谤的方式有四种:一、谤大乘法所诠义下劣不是智慧所依处,并说由此不能引生义利。二、谤能诠句下劣不是福德的所依处,并说不能引生法义。三、谤说法者下劣,讲说不是如来所说的法。四、由于以上三种原因所以谤大乘法不能利乐有情。之所以谤法是因为内心的非理作意邪恶分别,或者毫无主见人云亦云而导致的。

  如何护心不造谤法重罪呢?常作如是思惟:当听闻甚深及最极甚深法时,心中难信难解,但这时应该强行让自己生起信解,毫无谄曲狡诈,应当这样忆念:“我现在没有无漏智慧之眼,只有随顺如来的佛眼去行持,对如来密意语言作诽谤,不是我所应该作的。菩萨以无知自居,信仰依赖如来,于一切法不现量观照知见。”这样忆念,于法即便不生信解,但没有诽谤,所以不犯本罪。龙树菩萨在《宝鬘论》中说:“如来诸密语,非易了知故,说三乘一乘,当舍置自护。舍置无罪恶,憎惟恶无善。”对初学者来说无法将一切佛法都理解接受,虽然不能信解,但把它放在一边,千万不要信口诽谤,就不会犯此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丑六、自赞毁他

  颂曰:“赞叹自己而毁他。”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毁坏智慧之果。颂中大意说明:若菩萨以染爱心及嗔恚心,在他人面前赞叹自己,毁谤别人,是有染违犯。此处所讲的染爱心,诸论师认为作骄慢心理解,所以与他胜罪中的自赞毁他有很大差别。

  此戒的开缘:就所为来说,一、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而摧伏外道;二、如果以此作为调伏他人的方便;三、为了让他人未生信者令生起,既生信者令增长坚固。这三种情况下虽然自赞毁他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丑七、不往听法

  颂曰:“闻说正法不往听。”

  制此戒为遮止失坏智慧的因——不往听法。颂中大意说明:菩萨明知有法师说法,论议抉择,因骄慢嫌恨,恚恼之心故意不去听闻,是有染违犯。因为懒惰懈怠心而不去听闻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类:一、就自身来说有七条:(一)如果不能判断所说法是正法等;(二)病弱无力;(, 三)知彼颠倒说法;(四)知所说法曾经多次听闻过,并已受持了达;(五)如果自己具足多闻智慧;(六)如果立刻于当前所缘境安住而能引发殊胜禅定;(七)因为智慧下劣为了受持巩固曾听闻过的法,或为摄心修定。二、就所为来说,为了护持法师心念。此二类情况下,虽不往听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议抉择,骄慢所制,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累,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毘尼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咨问。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咨问者,犯轻垢罪。”

  丑八、不敬说法

  颂曰:“毁谤法师但依文。”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失坏智慧的因——对闻法境作邪行。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说法的法师,故意轻视毁谤,心中没有以至诚心把法师观作大师佛陀、善知识,身不恭敬,并以言语呵责嗤笑调弄,讥毁法师“欢喜言辞只依于文,不重视义理,不依法义”,是有染违犯。这里所说依文不依义指诽谤法师说法文句优美华藻,但内容空泛枯燥无义。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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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违犯饶益有情戒之十二种恶作罪

  分三:一、失坏利他事业有四恶作罪;二、不作饶益有六种恶作;三、不作降伏(调伏)有二种恶作。

  子一、失坏利他事业有四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应助伴不往助,于有病人不供事,

  于他有苦不救拔,于诸放逸不教诲。

  丑一、不助八事

  颂曰:“于应助伴不往助。”

  如果菩萨对诸有情所作事应当助伴,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之心不为助伴,是非染违犯。所应助伴之事有八种:一、能够帮助成办之事;二、于道路往来有情应帮助和陪伴者;三、教人言语;四、事业加行;五、掌管财物;六、调解诤讼;七、吉祥聚会;八、福利事业。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无力;或先应允他人做别的事;或转请另外有力者帮助;或正在修习善法,不想间断;或自己愚钝不善于教授,虽不往助,亦无违犯。二、若于所作事,知其不顺正理;或知所作具有损害性;或知所作不如法,虽不往助,亦无违犯。三、若于应帮助的对境,知彼自能成办;或知求助者自有依怙,虽不往助,亦无违犯。四、若于随宜事,欲以方便调伏彼;或护持更多有情之心,使他们不生嫌恨;或为守护僧团纪律制度,虽不往助,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或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丑二、不看护疾病

  颂曰:“于有病人不供事。”

  菩萨若见诸有情遭受疾病之苦,因怀嫌恨心或恚恼心,于应瞻侍而不往供事,是有染违犯。如果因为懒惰懈怠之心不往瞻侍供事,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无力;或转请另外有力之人前往供事;或自了知所闻法难以受持,于所缘境难以摄心令定;或先应允他人,虽不供事,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病者自有依怙;或知病者能够自理;或了知彼长期被病所缠,自己能够支撑,虽不供事,亦无违犯。三、或因修持广大善业,为令所修无有间断,虽不供事,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缠,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梵网经》云:“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瘥38。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丑三、不济其苦

  颂曰:“于他有苦不救拔。”

  如果菩萨见到有痛苦的有情,因怀嫌恨心及恚恼心,不予救拔,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之心不予救拔,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虚无力;或转请另外有力之人予以救苦;或自了知于所缘境难以摄心令定;或先应允其他人,虽不拔苦,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有苦者自有依怙;或知其人自有能力出离苦恼,虽不救拔,亦无违犯。三、若因修持广大善法,为令所修善法不间断,虽不救拔他苦,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如同病者,对所应遣除的痛苦,救拔方便,俱如前说。

  丑四、见作非理不正说。

  颂曰:“于诸放逸不教诲。”

  若菩萨见诸有情,为求现在未来事,所有行为不合理,不如法,但菩萨因怀嫌恨心及恚恼心,不为有情说如实正理,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之心不为宣说,是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一、若因自己不了知;或于应说法无有气力;或转请另外有威力者说,自己虽不宣说,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彼自有智力,自能悔除不如法事;或彼有其它善友导师摄受;或自了知,若为彼宣说如实正理,反生嫌恨,或出恶言,或颠倒受;或知彼性情乖僻,对所说正理不生爱敬,虽不宣说,亦无违犯。三、若欲以方便调伏彼,虽不宣说,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彼性弊乖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见一切众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当受三归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而菩萨入一切处,山林川野,皆使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是菩萨若不教化众生心者,犯轻垢罪。”

  子二、不作饶益有六种恶作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有恩德不酬报,于他忧恼不开解,

  于求财者不给施,不行利益诸徒众,

  不随顺他心意转,他有功德不赞扬。

  丑一、有恩不报

  颂曰:“于有恩德不酬报。”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有恩德之人作邪行。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对于有恩德的有情,不忆念恩惠,不想报答酬谢恩惠,不加倍报答或不作等量乃至少量的酬谢,反而怀嫌恨心,是有染违犯。由懒惰懈怠心不酬谢是非染违犯。

  此中开缘有三条:一、就自身来说,虽然精勤劳作想报恩德,但因为能力有限没能报答;二、就对境来说,他人不想接受;三、以不回报恩德的方法调伏彼,以上三种情况下,虽不酬报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有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丑二、不解他愁

  颂曰:“于他忧恼不开解。”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解他人忧愁。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见到他人丧失财宝亲属,处于困境之中,心中极度忧愁烦恼,因为怀有嫌恨心,不去开脱慰解,是有染违犯。因懒惰懈怠心而不开解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四类:一、就自身来说,患病无有气力;或先答应其他人;或请其他有力之人代替;或正精进修持其他殊胜善法;或自身愚钝不善巧教授他人。二、就所作来说,了知所作之事引生过患损恼与非法,且不合道理。三、就对境来说,若知求助者自力能成办;或知道他有依怙者。四、就所为来说,想以方便调伏他;或为了护念其他更多的人不生嫌恨心;或为护僧制。在以上开缘中,虽不开解他人忧恼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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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三、求不给施

  颂曰:“于求财者不给施。”

  制此戒为遮止不济贫苦之人。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自己有财物饮食资生众具,见到他人如理正当求助时,以嫌恨心及恚恼心,不行布施是有染违犯。由于懒惰懈怠及放逸心而不行布施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三类:一、就自身来说现在没有可以施舍的财物。二、就所施物来说,对现世与后世都有过患的非法物品;或对求者不适合的物品。三、就所为来说,打算以此方便调伏他;或若施给所求,对国王不合宜,为护念国王的心;或为护僧制。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丑四、不以财法摄徒众

  颂曰:“不行利益诸徒众。”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徒众的邪行。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已摄受徒众之后,以嫌恨心,不经常教授教诫他们。明知徒众资具匮乏,但却不为他们从净信的长者、居士、婆罗门的家中如法求化衣服,饮食,坐卧之具,医药用品及各种维持生活的物品,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及放逸心而不教授,教诫及求觅资财,是非染违犯。

  此中开缘有三类:一、就自身来说,若身有病无力求化;或请有能力之他人代替求化。二、就所为来说,若以此方便调伏他人;或为护僧制。三、就对境来说,知徒众们有大福德,或有能力自求衣食等;或已经得到正确的教授教诫了;或知外道混在徒众中无法被调化。以上开缘情况中虽不作教授教诫不给予资财也不犯本罪。所谓教授指第一次讲的开示教言。教诫指既教授后所作的补充及深广阐释。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余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丑五、不随心转

  颂曰:“不随顺他心意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随顺有情之心而转。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以嫌恨心,不随顺有情心念而转,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随顺他人之心,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类:一、就自身来说,身病无力,无法行动。二、就所为来说,若他所喜欢的对他并不适宜,或他以后自行损害,或反而会损害菩萨自身;虽然他所喜欢的是适宜的,但因为众多人不喜欢不适合,所以为护念众人心生不喜悦;或为护僧制;或为降伏外道;或以此方便调伏他。以上开缘情况下,虽不随顺也不犯本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受,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无违犯。”

  丑六、不赞有德

  颂曰:“他有功德不赞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有德者的邪行。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以嫌恨心对于他人的真实功德声誉不想显扬,对他人的善妙演说及观点,不加赞叹,是有染违犯。若以懒惰懈怠放逸之心而不称扬赞叹,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四类:一、就自身来说,病虚无力,不能赞说;或想等他人言谈完毕之后。二、就对境来说,了知他人禀性少欲,若赞他的功德反而不高兴。三、就所言说,他的功德与演说是相似不真实的。四、就所为来说,以不赞方便调伏他人;或为护僧制;或为遮止由赞叹而引生他的贪染,骄慢贡高过患等;或为降伏外道。以上开缘的情况下,虽不赞叹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骄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子三、不作降伏(调伏)有二种恶作

  《菩萨戒二十颂》云:

  不称他缘不治罚,不现神通怖摄等。

  丑一、应责不责

  颂曰:“不称他缘不治罚。”

  菩萨若见诸有情,应当以诃责治罚而降伏,或应当以驱摈等而行威折,但因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或虽治罚而不驱摈,如上所说,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及放逸等原因而不作治罚,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了知彼喜出粗言,不可与他言谈,不可疗治,并易生嫌恨,所以应当舍弃。二、若对彼治罚,令因此引发斗争,或会令僧喧杂,使僧团遭到破坏,若不治罚,亦无违犯。三、知彼有情内怀强烈惭愧,不怀谄曲,虽染疾病还可清净,若不诃责,不治罚,乃至驱摈,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宣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摈,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而菩萨不教忏悔,同住,同僧利养,而共布萨,一众说戒,而不举其罪,不教悔过者,犯轻垢罪。”

  丑二、应现神通而不示现

  颂曰:“不现神通怖摄等。”

  菩萨若具足种种神通成就,具足变现威力,对诸有情,应使恐怖者,能使恐怖,应摄引者,能摄引之。菩萨若见圣教中不持戒者,难消信施,若不现诸神通怖畏摄服,令彼免受如是信施,是名有犯,是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遇恶劣外道诽谤神通是因咒力或药力而显,不现神通恐怖摄引,即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著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无有违犯。”

  《菩萨戒二十颂》云:

  具足悲心与慈心,及善心者悉无犯。

  此二句颂词显示:对以上所述诸恶作罪,如果菩萨为了怜愍诸有情的缘故,以及因慈爱有情,对有情欲作饶益,或欲引导诸有情,虽有现行,而无违犯。这是对恶作罪总的开缘。觉贤论师说,颂词中“及”字包含“若心极烦恼,重苦受逼切,睡眠及狂乱,虽犯而无罪。”意指如果内心烦恼极重,及很重的苦恼逼迫下,或其心狂乱,或者睡眠,这几种情况下,虽然对诸恶作起现行,但不犯本罪。

  此外,需要强调一点,受持菩萨戒者,万万不可将原有的别解脱戒舍弃,若是在家人,应当遵守居士五戒;若是出家人,应当守持比丘戒、或比丘尼戒、或沙弥戒、或沙弥尼戒。在本论根本罪与恶作罪中没有含摄的其他不善行,如饮酒、食肉、贩卖、受别请、邪业觉观、冒难游行、不修福慧、为恶人说戒、不善知识等,请参考《梵网经》。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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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摄善法律仪

  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一、略说

  颂曰:摄善法戒学六波罗蜜。


  摄善法戒学处是行持布施、持戒等六度波罗蜜。讲解六度分七:一、各别相体;二、释词;三、分类;四、数量决定;五、次第;六、修持之相;七、利益。

  子一、各别体相

  六度具有四种不共法相,它所摄持的一切善根,以及与之相应的心所法即为六度的体相。六度是菩萨持的学处。

  四种不共法相(四种差别法):(一)治障:针对悭贪、破戒、嗔恚、懈怠、乱心、愚痴等违品,六度一一行对治。(二)合智:六度皆以智慧摄持,与无分别智共行,通达法无我。(三)满愿:施,于求财者,随其所欲而给与之;忍,于悔过者,与之欢喜;智,于有疑者随欲决断。(四)成生(成熟):先以施摄受之,后以三乘法随其根器而成熟他的相续,使其获得圆满菩提果。或先安立于戒等法中,后以三乘法使其成熟。《经观庄严论》云:“分别六度体,一一有四相,治障及合智,满愿亦成生。”

  子二、释词

  梵语巴饶模大,或般若波罗蜜多,意义为以超越一切世间者及声闻、独觉之善根,直接或间接到达究竟彼岸。分二:一、正趣彼岸智为真实般若度;二、已达彼岸智为究竟般若度。

  子三、分类

  于布施等六度,大法王无垢光尊者说:“诸佛子所学一切学处,主要为六般若波罗蜜39。六度各各又分为六,共三十六学处。”

  三十六学处,即是布施度之布施等六度各自的布施;六度各自的违品没有染污修行,属于六度各自的持戒;于六度各自的苦行能安忍,属于六度各自的忍辱;以意乐欢喜心去行持六度,属于六度各自的精进;以精进摄持心不散乱,属于六度各自的静虑;以三轮体空行持六度,属于六度各自的般若。如此成三十六学处。《现观庄严论》云:“由彼等别别,皆摄施等六,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经说。”

  子四、数量决定

  有关菩萨戒中持的学处可归摄在戒、定、慧三学中,因此,观待三学,数量可安立为六度之数。所谓观待三学决定数量者,戒学自性即是戒度。先要有布施,不贪爱资财才能真正受持,所以布施度是戒的资粮。既正受戒已,如他骂不报骂等,由安忍精勤守护,所以忍如眷属帮助护戒。也就是说,布施是戒学的因,持戒为体性,忍辱为戒学增上之殊胜缘。第五静虑度为定学,第六般若度为慧学,第四精进度为三学之伴。如《经观庄严论》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

  子五、次第

  《经观庄严论》云:“前后及下上,粗细次第起,如是说六度,不乱有三因。”六波罗蜜次第有三种分类,一者前后,二者下上,三者粗细。前后次第,就是依靠前者,后者得以生起,因为行布施,不顾惜资财,所以能受持戒律;因行持戒律,所以能行持忍辱;因行持忍辱,所以能发起精进;因常精进,所以能生起禅定;因安住禅定,所以能解了真实法义,生起智慧。下上次第,就是前前为下,后后为上。如布施为下,持戒为上;持戒为下,忍辱为上;乃至静虑为下,般若为上。粗细次第,就是前前为粗,后后为细,如布施为粗,持戒为细;持戒为粗,忍辱为细,乃至静虑为粗,般若为细。

  子六、正行修持之相

  布施度正行是离贪求,既不求今世回报,也不求后世果报的修行;戒律度正行是离后有,即不求后世善趣的安乐之修行;忍辱度正行是对一切普遍能忍,即对一切众生无有憎恶的修行;精进度正行是生起诸功德,即于归摄自他之一切善根生起欢喜心而精进修持,并能增上诸功德的修行;静虑度正行是修禅定并舍弃色界及无色界的禅定,即远离色界四禅及无色界四空定,安住出世禅定的修行;般若度正行是智慧合于方便之行,即不远离大悲方便的般若修行。

《思益经》云:“网明尊谓梵天言,若菩萨舍一切烦恼,名檀波罗蜜;于诸法无所起,名尸波罗蜜;于诸法无所念,名羼提波罗蜜;于诸法离相,名毗离耶波罗蜜;于诸法无所住,名禅波罗蜜;于诸法无戏论,名般若波罗蜜。”《经观庄严论》云:“离求离后有,遍布诸功德,修禅舍无色,智合方便行。”

冈波巴大师在《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中说:“六波罗蜜多之体相者:(一)能消除贫穷故名布施;(二)能获得清凉故名持戒;(三)能忍受嗔恚故名忍辱;(四)能作诸胜行故名精进;(五)能持心于内故名静虑;(六)能知胜义实相故名般若。”洛钦大译师说:上述六种正行修法,分别都需要具备:一、信殊胜,即具有菩提心;二、事殊胜,不是个别物布施等,而是入一切根本善法;三、所为殊胜,即为了利益一切众生之加行;四、方便善巧殊胜,即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五、回向殊胜,回向于无上正等正觉;六、清净殊胜,即直接对治二障种子的修行。

  于六波罗蜜多应当平等修持。《集诸法方广经》云:“佛言,慈氏,若于我六波罗蜜诸菩萨正觉行中,彼愚痴人妄作是说,唯般若波罗蜜多应知是菩萨学处,云何学余波罗蜜多,余波罗蜜者,彼为过失。佛言,慈氏,于汝意云何,我为烁迦尸王脱虎子命,施自身肉,为无智不?慈氏白言,不也,世尊。佛言,慈氏,若修菩提行,六波罗蜜行之所相应,发善心者,颇不成熟善根不。慈氏白言,不也,世尊。佛言,阿逸多,汝亦于六十劫集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波罗蜜多,皆共集行,又愚痴者作如是说,唯一正理是菩提道所为空性行,是正理者得本然清净等。”佛陀呵责所谓空性行是唯一菩提道,呵责“唯般若波罗蜜多应知是菩萨学处”,所以,六波罗蜜多应当等行,不可偏废。

  子七、利益

  分二:一、六度各别的利益;二、修持六度之果。

  丑一、六度各别的利益

  六度各个均具四种功德。云何为四?一、广大功德。发心为利他,所缘境为自他一切有情获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果位,故称广大功德。二、无求功德。不求今生回报及来世人天善趣的果报等,远离六度各自的违品,故为无求功德。三、殊胜功德。将一切众生安置于善趣及三菩提之安乐果位,故为殊胜功德。四、无尽功德。六度之修持,被空悲双运的方便及殊胜回向摄持,所以永无竭尽而恒时增广,故为无尽功德。如《经观庄严论》云:“广大及无求,最胜与无尽,当知一一度,四德悉皆同。”

  丑二、修持六度之果

  分二:一、暂时之果;二、究竟之果。

  寅一、暂时之果

  《宝鬘论》云:“施受用戒乐,忍光泽进威,禅寂慧解脱。”由布施感得受用圆满的果;由持戒招感善趣的安乐;由忍辱感得身相光泽;由精进行持善法感得威光赫奕;由静虑令沉掉烦恼寂灭;由智慧能解脱三有。

  寅二、究竟之果

  以六度当中的福德资粮获得佛的色身(化身、报身),以智慧资粮获得佛的法身。《经观庄严论》云:“初二为福体,第六即是智,余三二聚因,五亦成智聚。”应知布施持戒二波罗蜜为福聚体,般若波罗蜜即为智聚体,忍辱、精进、禅定三波罗蜜通为福、智二聚之因。复由般若能回向故,一切诸波罗蜜皆成智聚。《宝鬘论》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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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二、广说

  分六:一、布施波罗蜜;二、持戒波罗蜜;三、忍辱波罗蜜;四、精进波罗蜜;五、禅定波罗蜜;六、般若波罗蜜。

  己一、布施波罗蜜

  分四:一、体相;二、释词;三、分类;四、摄义。

  颂曰:为遣贫穷施财法无畏。


  子一、体相

  指具有四种不共法相40之布施的善心及种子,或者以善舍之心发起身语业,圆满布施波罗蜜。《菩萨戒品》云:“云何施自性,谓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思41,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何为布施的体相?即诸菩萨不顾惜自身之一切资具,以无贪之念和与生俱来的慈悲所发起布施财物之身语二业。

  子二、释词

  梵语曰檀那,意为能遣除他人贫穷,译作布施。

  子三、分类

  分三:一、财施;二、法施;三、无畏施。

  《经观庄严论》云:“具住不悭故,法财无畏三。”

  丑一、财施

  清净的财布施可从三个方面来说明:(一)清净的施物可分内外两种。内施物是指自己的身体。《无贪子请问经》云:“若来乞手,即予以手;若来乞足,即予以足;若来乞眼,即予以眼;若乞身肉,即予身肉;若乞身血,即予身血。”但此处应注意的是,初发心修行的菩萨,尚未证入自他平等的境界时,不可能将身体予以割截布施。

《入行论》云:“心要之义未净前,不可轻易施此身,自利利他此人身,应善维护作大事。”外施物指那些合法取得的东西,如饮食、衣服、象马、车乘、儿女、妻妾、金银、珠宝等。(二)清净的受施者有四种:上师三宝等是功德殊胜的受施者;父母恩人等是蒙恩深重的受施者;病人或无依无怙的可怜人是正受痛苦的受施者;自己的仇敌等是对我作损害的受施者。(三)布施的方式:应具足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成就菩提去行布施。在布施的时候,应心生欢喜,以诚挚的心恭敬地行布施。布施之后无有丝毫的后悔心。行布施时不要伤及自己的眷属,即便财物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在施舍时,眷属们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如果用抢夺、偷取等方式得来的财物布施是不可以的。

  行布施首先应从布施微小物开始,逐渐行大布施,这样练习修行而利益众生。如《入行论》云:“佛陀先令行,惠施蔬菜等,习此微施已,渐能施己肉。”财施又包括普通布施、广大布施、极大布施。布施饮食、衣服、马车等财物,属于普通布施。只要自己的意乐清净,所舍施的财物无论大小都可以,如《三十五佛忏悔经》中说:“乃至施与傍生一口食物(也可获得诸善根)。”我们如果依靠佛陀所说的陀罗尼与密咒之力,仅仅作一滴水、一粒米的布施,也能利益恒河沙数的饿鬼。作素烟、荤烟等佛事也能对空游饿鬼有极大的利益,依此(焦烟)使那些以有情生命为食的厉鬼非人暂时享用焦烟味得到满足,并依靠法施(念诵仪轨等)令它们相续获得解脱等,此后它们不再损害有情生命,从而解除许多众生死亡的怖畏,因此也是无畏施。

布施自己的儿女等亲眷及自己拥有的骏马、大象等自己最为珍爱之物,属于广大布施。布施自己的身体、生命及肢体等,属于极大布施。例如,大勇王子将自己的身体布施给母虎,龙树阿阇黎将头施予乐行王子。但这些行为除了得地菩萨之外,凡夫人不能实践。如《入行论》云:“悲心未清净,不应舍其身,若能成现后,大利因应舍。”若无清净悲心,不应行布施身体。如果能成就现在或后世的大利,应当舍自己的身体。我们内心应将自己的一切受用乃至身命无有贪执地回向众生,并且发愿以后能够真正地行极大布施。

  菩萨不应行不清净的布施。不清净的布施包括四个方面:(一)心不清净的布施,指因邪心或下劣心而行布施。菩萨不应为损害他人而行布施,不应为沽名钓誉而行布施,不应为了竞争而行布施。《菩萨地论》云:“菩萨不应当为了杀害别人,困缚别人,或是为了处罚,或监禁,或驱逐的目的而行布施。菩萨不应为了美名或赞美而行布施,不应为了竞争而行布施。”菩萨也不应当为了来世不会贫穷,或为了得人天受用福报而行布施。

(二)施物不清净的布施。菩萨不应布施毒药、弓箭、武器等对有情构成伤害或造成痛苦之物;菩萨不应将自己的父母布施给别人,也不能将父母作抵押品;如果子女及妻妾不愿意时,也不能将他们布施给别人;为了敛财而布施也不应该。《梵网经》云:“若佛子!不得蓄一切刀、杖、弓箭、矛、斧、斗战之具及恶网罗罥,杀生之器,一切不得蓄。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不得蓄杀生具。若故蓄者,犯轻垢罪。”《宝鬘论》云:“菩萨不应布施毒药、炽火、武器等对受者构成伤害之物,或乞者为伤害别人而索求之物。”

(三)受者不清净的布施。如果邪魔的眷属来向菩萨索身,菩萨不应施与身体或支分;对魔鬼加持的众生及神经错乱者,菩萨不应施身。因为这些人的精神不能自主,对他们行身施毫无意义。(四)态度不清净的布施是指在心不欢喜时、愤怒时及忘失正念时的布施。这种布施也是不应作的。菩萨不应以不恭敬的态度作布施。不应对来乞者嘲笑、恐吓或威胁而行布施。

  丑二、法施

  首先应当观察求法者的法器,以大悲心布施与众生法器相应的正法,使听法者心生欢喜。《月灯经》云:“法施应如是,若人来求法,初不为广说,亦不立即说,应善观彼机,若确属法器,不请亦说之。”《菩萨地论》云:“法施者,是说应该无错谬说法,随根器之不同而说法和坚守菩萨学处的根本教义。”施与正法,指为他人灌顶、传法、念传承等,使他人心相续趋入善法。但是,在我们尚未根除私欲之前,虽然表面上成办利他之事,也只如影像而已,不能究竟利益众生。

《优婆塞戒经》云:“能说法者复有二种,一者清净,二者不清净。不清净者复有五事,一者为利故说,二者为报故说,三者为胜他说,四者为善报说,五者疑说。清净说者复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后为说,二为增长三宝故说,三断自他烦恼故说,四为分别邪正故说,五为听者得最胜故说。”说法者应发清净心而说,心不清净不当说。阿底峡尊者说:“证悟了空性并且具足神通之时乃可摄受眷属;自利断尽之时乃可行饶益他众;获得见道之后方可超度亡灵。”仲敦巴格西回答说:“自相续无有任何修行验相及证悟的初学者以正法饶益众生也不会有益,他们的加持犹如倾倒空器一般,从彼不会得到任何加持,窍诀犹如未经按压的酒糟酿出的薄酒一样,无有任何纯酿的滋味。”因此,自己未曾实修而为他人讲经说法,对他人无有任何利益,若依靠传讲佛法而收集供养及财利,则将正法作为得财之商品了。所以,我们的私欲未断尽之前,应以自己念经、诵咒、读诵佛经论典等回向众生,作水施、施身等。当私欲完全断尽之时,一刹那也不应住于安闲寂乐之中,应时时刻刻以正法饶益有情。

《正法念处经》云:“若人能说法,利益于他人,其人如父母,示以涅槃城。若为他人说,一句之善法,则为善导师,为众生所尊。”《集诸法方广经》云:“佛言,善男子,若如来灭后,于我已说法中,随所爱乐如其信解为众人说,于彼会中若一众生身毛喜竖,或堕泪悲泣,当知是为诸佛即可。”《迦叶请问经》云:“不求利养心清净,施法与人世尊说。”《圣集论》云:“不为利养故,为众生说法。”又云:“为除众苦故,为世间说法。”若菩萨行法施,能速见诸佛,常侍佛侧,圆满一切愿望。如《宝鬘论》云:“于诸听法者,无覆行法施,能常伴佛侧,众愿得满足。”

  丑三、无畏施

  分二:一、暂时;二、究竟。

  寅一、暂时

  指对病魔、盗贼、猛兽、国王、非人及水火zai 难等怖畏作救度。世尊曾宣说:“一切有为善法中,救护有情生命之功德利益最大。”所以菩萨应当广行放生,大量救护有情的生命。具有权势之人应下令禁止渔猎,有时可将被宰杀的牛羊及濒临死亡的鱼儿、虫蝇等救脱出来。我们应当在实际行动中想方设法饶益众生,使众生脱离种种怖畏。

  寅二、究竟

  对堕于三恶趣的众生及处在轮回中的痛苦有情,菩萨应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作救度,这是究竟的无畏施。

  在家菩萨以布施财物为主,出家菩萨以布施正法为主,无畏施为在家与出家共同所应行持。

  《摄波罗蜜多论》云:“布施根本菩提心,勿弃如此能施欲,世间具此能施欲,佛说此为施中尊。”我们应当忆念修习菩提心,菩提心为诸行所依,愿证菩提,即是能舍一切之根本,所以对此心应励力修学。我们已于诸佛菩萨前发菩提心,誓愿修持六度万行救济众生,所以应当尽力修持三种布施。若连微小物也不布施,经中说这种人堕饿鬼趣,并且失坏菩萨律仪。

《入行论》云:“因悭未施与,经说堕饿鬼。”我们自己这个不净之身刹那生灭,种种将养惜护也无有意义,一切财物无有坚实,会被国王、盗贼、水、火及不肖子孙所败坏,不如将其布施而成为坚固财。马鸣菩萨说:“所有资财物,眼见己财宝,分散属诸家,如能速疾施,无能侵夺者。若人悭不施,终为他所夺,现在恶名闻,来生多贫乏,是为最愚痴。”其实若施心清净无需很多财物也可获得大果报。

若以大悲菩提心摄持,以密咒佛号作加持,仅仅布施一粒米、一滴水也能饶益无量有情。如蒙山施食、焰口、火施等可使很多有情众生获益,不仅使他们得到财食的满足,遮止魔祟厉鬼的损害,并且他们因听闻佛号经咒而在相续中种下解脱的种子,故能同时满足财、法、无畏三种布施。纵然不能圆满行持上述仪轨,也应在吃饭时念几句观音心咒布施七粒米,举手之劳而功德无量。我们只要留心,生活中布施的机会很多,如倒茶汤时念佛号咒语亦成布施,或于旁生耳边念经咒佛号等,随力救度怯弱危难有情,令其身心远离怖畏灾厄等。如《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

  子四、摄义

  如果诸菩萨真正受持菩萨律仪,而后修学大乘菩萨布施之道,当先了知现在修学的开遮学处,并精勤学修,特别要对治对身体、财物及善根的悭吝,励力增广能舍之心。若没有这样薰修,就

  会心生忧恼;若能够这样薰修,则于来世用少功力就能圆满布施波罗蜜多。若舍弃布施学处,则于现世也被严重过患所染污,于未来世中心不趣入或极难趣入诸菩萨行。总而言之,修布施度应如土美仁波切的《佛子行三十七颂》所说:“欲菩提者应舍身,何况一切身外物,是故不望报异熟,布施便是佛子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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