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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深入学习入中论

下面破除唯识师举的其他比喻:

颂曰:
如同有翳诸眼根 鬼见脓河心亦尔
如同前说:“由翳力故见毛等。”如是等类皆当了知。

就像前面遮破唯识师所举的“以有眩翳的眼见毛发等相”那样,对于饿鬼生起见脓河行相的心识,以及其他成立“外境无有,内识实有”的譬喻也是一样的。
意思是说,前面唯识师举出“翳眼见毛发”的譬喻,说明毛发相在外境当中没有,仅仅以习气成熟的力量,生起带毛发行相的内识。中观师说,观待有翳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真实;观待无错乱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虚妄。
其他的譬喻也是一样。唯识师说:譬如饿鬼由于见脓河的习气功能成熟,虽然外境上没有脓河,但是会生起带脓河行相的识。我们就说,观待饿鬼的识,脓河相和见脓河相的识全部真实;观待人道,或者其他道众生的识,脓河相和见脓河相的识全部虚妄。
总之,不观察的时候,识境皆有;真实中,识境皆空。
以下是中观师的总结:

颂曰:
总如所知非有故 应知内识亦非有
如所知无自性,如是带所知行相之内心,当知亦自性不生。

总之,就像所知无自性或者不可得的缘故,要知道,带有所知行相的内识同样无自性、不可得。
也就是说,所知和内识观待而有,任何一者不可能独自存在。因此,没有离开所知单独的识,也没有离开内识独立的所知。

如云:“不知非所知,彼无知亦无,是故佛宣说,知所知无性。”

就像龙树菩萨所说:“由于知和所知互相观待,在真实中没有知,也就没有所知。既然彼所知没有,那么知也是没有的。所以佛说知和所知都是空性。”

又云:“诸识同幻化,是释尊所说,彼所缘亦尔,决定同幻事。”

龙树菩萨又讲到:“一切识就像幻化一样空无自性,这是佛的言教。识所缘的种种境相也是如此,决定如同幻事。”
其中“幻事”,指幻师幻变出来的事物。这些事物在错乱者前似乎有,但实际当中根本没有。比如,幻师念咒加持石块,结果空中现出一匹骏马。如果这匹马是实事,那么在你认为它存在的地方,应该能得到它。但实际上真正去寻找的时候,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叫做“幻事”。同样,一切识以及识的所缘都如同幻事一样,了不可得。

故执内识实有及谤外境定无,将堕险处。唯诸善士修大悲行,以教理密咒为挽持,使不颠堕。

所以,佛教内部的学人如果执著内在的心识实有,并认为外在的境相决定没有,这样就会堕在险处当中(也就是将堕入实执当中,无法契合实相)。只有诸位善士修持大悲心,以教理的密咒挽救、摄持他,才能使得他不颠倒堕落。

如是已说若离外境定无内识。今当更破唯事有性。

以上已经宣说,由于识和境互相观待,有则俱有,无则俱无。所以,并没有离开外境独自成立的内识。
下面进一步破除唯识师承许的“唯一依他起识有自性”的观点。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对方的观点。唯识师认为:没有真实的外境,现似的境相只是习气成熟的幻变,因此没有所取。既然没有所取,也就没有观待所取的能取。这二取的现相就是世俗,在真实中没有。然而变现它们的根源——依他起识真实。在这样一个实有的依他起识上,分离的能取所取不存在。依他起识以二取空的缘故,就叫做空性。
以下中观师遮破此“实有依他起识”。
首先讲到,既然承许依他起识实有,就必须有一个证知者来证成它,否则无法成立。

颂曰:
若离所取无能取 而有二空依他事
此有由何能证知 未知云有亦非理

如果说离开所取没有独立的能取,然而有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这个实法。那么,你所说的依他起识实有,是由什么证知这一点呢?如果根本无法证知,还说依他起识实有,这就不合道理。
因为,安立任何一种宗义,必须有决定的根据能够证成它。如果没有决定能成立的理由,还一口咬定所立的观点,那就等同随意而说,是不合理的。

若谓由能取所取二取空之依他起有者,此有汝以何识证知耶?若谓彼自证知不应道理。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如剑不自割,指不自触,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火不自烧,眼不自见。

如果说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实有,那么这个“实有”,你是以什么识来证知它的呢?如果说依他起识自己证知自己,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自己对自己发生作用,或者自己在自身上运转是相违的。就像剑无法割截自己,手指不能触碰自己,轻巧、敏捷的技人不能骑到自己肩上,火不能燃烧自己,眼睛无法见到自己那样。
我们知道,要想证知万法的真相,再怎么通过外在无情法的仪器等等,最终归根结底也要依靠有情的心识。只有心识才能作为观察者、证知者。所以现在就问对方:你是以什么样的心识,或者说心识以什么方式来证知“依他起识实有”呢?这里只有两种情况:或者识证知自己,这叫做“自证”。或者由自识以外的其他识来证知此识,这叫做“他证”。但实际上,自证和他证都不成立,此外也没有其余的证知方式。以下逐一破除:
这里首先讲到,自证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你承许依他起识实有。但是,实法自己证知自己是相违的,因此无法成立。所谓的“相违”是指自证中的“自”和“证”相违。因为说到“自”,就是独一无二,而谈到“证”,就必然要有能证、所证、证知三轮,才能成立这种运转。
以譬喻来说,首先“如剑不自割”:好比说宝剑不能割自己。其中“割”是运作,比如以剑割布。在这种运作当中,有能割的剑,以及所割的布。剑在自己之外的布上面发生运转,才成立“以剑割布”。但是,如果只有剑一个法,没有能割和所割,这样又怎么发生“割”的运作呢?所以说,剑不能自割。
同样,“指不自触”:比方说我们可以用手指触摸衣服。其中能触为手,所触为衣,这样因缘和合,就会发生“触”的运作。但是,手指自己没办法触到自己。因为没有分开的能触、所触,只是单独的一个实法,就不可能安立“触”的运作。有人说,我的拇指可以触中指,这不就是手指自触吗?这其实已经不是“自触”了。你观察一下就知道,拇指和中指是别别分开的两个法,有能触和所触,已经不是“自触”了。
另外,“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轻快、矫捷的杂技演员,能够顿时骑到别人肩上,但是无法骑到自己肩上。因为要有能骑、所骑,才能发生“骑”的动作,所以自己不能骑到自己肩上。
而且,“火不自烧”:火不能烧自己。我们知道,火能烧柴。其中能烧是火,所烧是柴,当火和柴的因缘一和合,柴就被火烧起来了,也就是发生了“烧”的运作。但火自己没有能烧所烧,所以不可能发生“烧”的作用。
最后,“眼不自见”:眼不能见到自己。“见”的运转,必须由根、境等的因缘和合才能发生。比如眼前有电视节目,眼和电视节目和合,就发生“见”的作用。如果只有眼睛自己,没有所见境,就没办法安立“见”。
像这样,包括我们各种的行、住、坐、卧、说话、办事、穿衣、吃饭、见、闻、觉、知等等,都叫做“运转”。你去观察一下,就会知道,这些“运转”都是因缘和合的现相,必须假借众因缘才能出现。一个独立自成的事物,是绝对没办法发生什么“运转”的。
因此可以证明,你们所说的以“自证”来成立依他起识实有,有自许相违的过失。因为,“自”就是“独一”,没办法分成两分。(如果能分为“二”,那就说明是假立的“一”,不是实有的“一”。)“证”,是一种运作。要说有“证”,就必须有能证和所证才行。也就是这二者和合,才能发生证知。既然你承许依他起识是独立的“一”,就永远是它自己,不可能分成两分。既然没有两个法,就没办法出现“证”这种作用。就像两个巴掌才拍得响,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一样。所以,以“自证”证成依他起识不合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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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讲他证也不合理:

此识亦非由他识证知违自宗故。汝说若有此识为余识境,即失唯识宗故。故此有之能知毕竟非有。

此依他起识也不是由其他识来证知的,因为“他证”相违于唯识宗自宗观点的缘故。如果你说此依他起识成为另一个识证知的境,那么,就会失坏你们唯识宗所许的“识外无境”的宗义。
为什么呢?如果你认为由B识去证知A识。而且A、B两识都是实法,那么,B识是能证,A识是所证,A识就成了B识之外的一个境。换句话说,你认为依他起识是实法,然后由另外一个识去证知它。那么,这个实有的依他起识,就成了有别于能证知识的所证知境。这样就成了识外有境。但是,唯识宗的宗义永远都是自变自缘。识自己变现境相,再去缘这个相,这个境相不是识外的法。所以,承许“他证”违背唯识宗自宗的观点。
因此,无论承许“自证”还是“他证”,这个实有依他起识的能证知者毕竟没有。自证方式的能知者是自己,但自己无法证知自己,所以安立不了;他证的能证知者是这个识以外的一个识,这样就成了“识外有境”,失坏唯识宗的宗义,也无法安立。因此,根本没有一个心识能够证知此依他起识。

若谓不知而有,亦非道理。

如果你认为不必有证知,依他起识一定成立。这就不合道理。
因为既然没有任何一个法能证实它,或者说整个法界当中,没有一个识能够证知你所谓的实有依他起识。这样连证知者都安立不了,你却说,法界中唯一真实的就是依他起识。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以下是唯识师的辩驳:

他曰:虽非他识能知,然有自证。唯由自证证知此识,故此得有。

对方说:虽然此依他起识不是其他识能证知的法,但是自证是有的。也就是唯一由自证来证知此依他起识,所以能成立依他起识实有。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回辨:

此亦非有。颂曰:
彼自领受不得成
若谓由彼自证证知自识,亦不成立。

这种自证也不成立。如果你说,由彼依他起识自领受,能够证知自己,这是不成立的。
下面首先讲对方成立自证的理由:

此中有许经部义。为成立自证故,谓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音声亦是,顿显自体及义。如是内识生时亦非渐知,是顿了自体及境,故定有自证也。

对方唯识师承认小乘经部宗所说的自证义。为了成立自证,首先从正面,以譬喻说明:
“谓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音声亦是,顿显自体及义。”就好比火生起的时候,并不是经过一段时间,渐次照明火本身,以及其他瓶子、桌子等。而是同时双照自体及瓶等的境。音声也是如此。譬如我口中说“瓶子”,这个“瓶子”的音声一显现出来,不必间隔一个刹那,顿时显现声音的自体,并且同时呈现出音声所诠表的意义。
“如是内识生时亦非渐知,是顿了自体及境,故定有自证也。”像这样,内识生起的时候,也不是有间隔,需要逐渐才能了知。而是识一生起,顿时明了自体以及境相。所以决定有自证。譬如说,当眼识生起的时候,既能明了眼前的境相,同时眼识能够明知自己。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识,都具有证知他境和证知自体的两种作用。
其实,如果识是假立的,这样说当然很好,能够成立。但是如果你说识是实法,那就无法避免前面说的自己无法证知自己的过失。
下面唯识师从反面,以理成立决定有自证:

即不许者亦必许有自证。不尔后时忆念其境谓先已见,忆念能领受境者谓我先见,皆不应理。以念唯缘曾领受境,识未领受,念则非有。

唯识师说:你即使不想承许,也必须承许有自证。如果不这样承许,一件事情经过之后,后来能够忆念当时的境相,说“我以前见过某种境相”,并且能够忆念当时领受境相的心识,说“那是我的心先前见到的”,这些全部不合理了。因为,忆念唯一缘着曾经领受过的境,如果当时的识没有领受,后来就没办法忆念了。
这里对方以理成立有自证,说明能够以自证成立依他起识。能成立自证的理由就是“忆念”。也就是通过现在能够回忆曾经领受过的境和有境,成立当时的“自领受”真实。

由无自证故,且彼自识不自领受,余识领受亦不应理。以由余识领受,犯无穷过。

如果你说没有自证,也就是过去在事情正发生的时候,自己的识没有自领受。那么,由其他的识来领受也不成立。因为由其他识来领受这个识,就会犯无穷的过失。
为什么由他识领受会有无穷的过失呢?

谓见青识,若由后起余识知者,彼能知青识之余识,复应更有余识领受,此后更须余识领受。故犯无穷。又应后识不缘余境,以初识继续所起诸识,皆缘前识为境故。诸有情类,是一识相续故。诸识次第起者,如刺青莲百瓣,由速转故,现似顿起。以是为断无穷过故,决定当许有自证分。

打比方说,生起了一个见青色的识,而且后来能够忆念这个见青色的识。如果当时见青色的识不是自领受,就只能由后起的其他识来领受此见青色的识。那么,这个能证知先前见青识的其他识,又由谁来领受呢?只有两种情况,或者自领受,或者无法自领受。如果它能够自领受,那么先前见青色的识也应当自领受。如果它不能自领受,就要由它后面的识来证知它。这样辗转下去,就要有无数的识来证知前一个识。但最终还是找不到一个证知者,因此会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另外,如果你认为当下的识不能自领受,而是由其后的识来领受它,那么后面现起的一切识都不能缘其他境,只能以前识为所缘境的缘故。而且,一切有情只有一个心识相续。这样一来,永远只能知道和最初见青色识相关的事,而对于其他的任何境相都一无所知。也就是说,第一个识了别青色;它后面的识证知这个见青色的识怎么了别青色;第三个识证知第二个识怎样证知第一个识能了别青色……这样一直延续下去,所有识只能是证知前一个识,再不会了知其他色声香味触等的境相了。
所谓诸识次第而起,就是指按照时间的次序,首先现起第一刹那识,再现起第二刹那识,再现起第三刹那识……这就好比用针去刺青莲花的一百瓣花叶,由于它运转的速度非常快,看起来就像一时之间刺穿一百瓣花叶。但实际上都是渐次的显现。同样,我们的心识相续也是次第而起,虽然现起的速度非常快,但所有的识都是后一刹那接着前一刹那而起的,这就叫做渐次生识。
像这样,当下的识如果不能自领受或者自证知,那么,一定是由其后的识来证知它,这样心识刹那刹那相续下去,就成了无穷无尽,永远没办法证知。所以,为了断除无穷过的缘故,一定要承许有自证分。
其实唯识师的观点里有错误,他说“初识继续所起诸识,皆缘前识为境。”意思是说,后识缘前识为境的时候,不会缘其他的境。但实际上,这只是第六意识的情况。因为第六意识每刹那只能现起一个识,不能同时现起几个。但是,无分别根识可以同时现起。比如,同一刹那,能够见色、闻声、臭香、尝味等等,也就是眼、耳、鼻、舌、身识能够同时现起。
下面唯识师总结,以后面有忆念,可以推知先前心识自领受:

如是后时起念俱念心境,谓我先见,亦得成立。若不由自证了知识体,则后起念不应道理。由于后时能起彼念,谓我先见,故可比知其能引生后时俱念心境之念者,实有能领受内识自体与彼境体之心在。故由后时念,即能成立有自领受。

总之,以后来能够起念,同时忆念心、境两者,说:“我想起先前见到的境,而且能够想起,我当时是以这样的心见到那个境。”这样以果推因,就知道当时就有双领受,也就是不仅领受了境,并且领受了心本身。上面已经排除了以他证的方式领受,所以必定是自领受,也就是自证成立。
如果不是由自证了知识的自体,那么,后来能够起念忆念前识就不合道理。这样就成无因有果了。如果先前没有领受过,后面还能够忆念,那么,从来没有领受过的东西,我们都应当能够回忆了。
由于后来能够起念说:“我先前见过某法”,所以由此就能推知,由于有此能够引生后来忆念心和境的“忆念”,因此,确实有能够领受内识自体的心,以及能够领受境相体性的心存在。
所以,由于后来有能够忆念先前的识和境的忆念,就能成立当时内识的自体有自领受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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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成立有自证,最后得出结论:

既有自领受则亦有依他起性。汝问:“此有由何而证知。”今如上答。

唯识师说:既然内识有自领受,就可以成立有依他起识的自性。你们前面问:依他起识由什么来证知?上面我已经回答:此依他起识现起的时候,自己证知自己。
意思是说,依他起识可以自己证知自己,或者说自己领受自己。不必别的什么方式,或者以别的识来证知它。
以下是中观宗的遮破:

今为显示彼答非理。颂曰:
若由后念而成立 立未成故所宣说
此尚未成非能立

现在为了显示唯识师的回答不合道理,中观师以“能立等同所立不成”来做破斥。
唯识师说:由后识能忆念先前的心、境二者,推知当时必定领受了这两种法。并且由于心以他识证知不合理,因此成立识现起的时候有自领受(能够自己证知自己)。
中观师说:由于你的能立根据——后识能够忆念,不成立的缘故,因此不能成为能立。所以,能立等同所立之宗不成。

且依成立实有,如是说者。由无自他生故,则彼念心毕竟非有。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

你们依于后识有忆念,来成立先前有实有自证。是这样来说的。但是,由于没有自生、他生等的缘故,彼实有的忆念心毕竟没有。这样又怎么能用未成立的忆念,来证成未成立的自证呢?
对方以后面的忆念识,证成前面有自证。我们现在对此观察:后来起的忆念识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只是不经观察,说有这样的忆念识现起,虽然可以在世俗中这么讲,但是不能做为成立胜义中有自证的根据。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胜义实相的问题。因此,以正理观察的时候,此忆念识无法成立。为什么呢?
“由无自他生故,则彼念心毕竟非有。”要知道,后面起的忆念作为果法,它由因缘而生。但是在真实中观察,一切“生”都不成立。因此“忆念”不可得。
首先“忆念”不是自生。如果是自生,自己生自己,那么,永远只能不断地生自己,不会出现后后其他的法。这样就会无穷无尽地生下去。而且,由于没有新得的果法,这种“生”也成了无意义。并且,“忆念”也不是他生。所谓“他生”指两个他性的实法,一者能够生另一者。但是,如果他性的因能够生他性的果,那么这个他性的因也应当能生自身以外的一切他性的法。是果和非果在他性上相同的缘故。这样就知道,自生、他生都不成立。同样,共生、无因生也不成立。既然“生”不成立,彼“忆念”也就不成立实法。
“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这样一来,在真实之中,成立自证的能立根据——忆念都不可得,又怎么能以一个自身都不成立的法,去证成自证呢?也就是说,能立尚且不成,更不可能由它来证成所立了。
下面中观宗以“因不成”破斥对方:

若依世间名言增上,亦无以自证为因之念。何以故?如火先成立者,方能以烟比知有火。如是要先成立有自证者,方能由后时所起之念,比知有自证。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

如果按照世间名言的方式,以果推因,也无法成立以自证为因的忆念。为什么呢?
首先讲比喻:“如火先成立者,方能以烟比知有火。”譬如,一个地方最开始没有火也没有烟,然后看见火,随后见到从火中出烟。这样就能成立火和烟是因果关系。这个关系先确立好了之后,再看到烟的时候,就知道它是火的果,才能通过有烟来推知有火。
“如是要先成立有自证者,方能由后时所起之念,比知有自证。”同样,首先要成立有自证,然后见到由自证中产生了忆念,没有自证就不会有忆念。这样建立自证和忆念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成立之后,再通过有忆念,推知前面一定有自证。可以这样以果推因。
“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有成立,是观察的对象。然而你却说此“忆念”是以自证为因的忆念,这怎么可能成立呢?
也就是说,首先要成立因,然后成立有此因则有彼果,无此因则无彼果。这样建立因果关系之后,才能说由于现在有这个果,能推知决定有它的因。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成立,自证和忆念的因果关系也没确定。又怎么能以现在的忆念来推知前面有自证呢?这是不合道理的。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立论不决定:

譬如见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见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以无彼珠,由降雨等及钻木等,亦有水火生故。如是此中虽无自证亦有念生,如下当说。

打比方说,虽然见到有水,但不能以此推知一定有水珠。同样,见到有火,也不能以此推知决定有火珠。因为以其他降雨等的因缘也可以出现水,以钻木等的方式也可以出生火。同样,即使现在没有自证,也可以有忆念出生。这个道理会在下文中讲到。
意思就是,现在还没成立自证和忆念有决定的因果关系,你仅仅见到有忆念,就说自证是忆念的因,这就犯了不定的过失。因为对于自证和忆念,一种情况是:由于先前有自证,才能出生后来的忆念。一种情况是:先前没有自证,也可以生起忆念。既然没有决定的因来证成这个问题,就不能一口咬定忆念的因是自证。当然,这里的“自证”,指实有依他起识的自证,我们要遮破的就是此实有自证。而假立的自证无法破除,是可以安立的。
下面中观师总结:

故以自证为因之念,若无自证,念亦非有。今为成立未极成之自证故,汝所说念尚未成立,故此念非有能立之用。如为成立声是无常,云眼所见性。且止如是推察,亦不应理。

总之,你们把“以自证为因的忆念”做为能立,并且说,如果没有自证,那么后来的忆念也不可能有,所以决定有自证。这个立宗是不成立的。因为,你现在要成立一个尚未极成的自证,但是你所说的能立——忆念还不成立。所以,在你的立论当中,“以自证为因的忆念”根本不能成为证成自证的能立,或者说没有能立的作用。就好比为了成立声音是无常,却以它是眼所见的体性为能立因一样。我们知道,眼所见是指色法,在声音上不成立,所以这个立宗无法证成。以这种方式来推理观察,也是不合理的。
这里对方的能立是“以自证为因之念”。也就是以自证作为因生起的忆念。而且说,如果有忆念,那么前提必须有它的因——自证。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有成立,就不能说有“以自证为因的忆念”。既然能立不成,也就无法证成所立宗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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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唯识宗承许的实有依他起识:

颂曰:
纵许成立有自证 忆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此因亦破诸差别

中观师说:纵然你们承许有自证,但是,以能回忆此自证识的“忆念”来成立自证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自证识是实法,忆念识也是实法,二者是他性的。就像他体的两个相续,一者不了知(没领受)另一者先前的心和境,就不可能生起对另一者先前心和境的忆念一样。以这个道理,也可以破除唯识师安立的其余各种差别。

纵许内识能了自体及境,然说念心能念彼等亦不应理,以许念心是离领受境心之他性故。如慈氏识之自证与领受境,近密之识先未领受即不能念。如是自身后时所生识,亦应不念未曾领受之心境,以是他故,如不知者身中之识。

纵然承许内识能够同时明了自体以及境相,然而说后来的忆念心能够忆念先前的境相和心识也不合理。因为承许忆念心是离开先前领受境相的心识之外的他性法。比如,慈氏的心和近密的心是他性,对于慈氏心识的自证和领受的境相,近密的心识先前没有领受,所以不能忆念慈氏先前的自证和领受的境。同样,自相续后面生起的识,也应当无法忆念它从未领受过的先前的心和境,因为是他性的缘故。就像无法了知他者心识的他相续之识那样。
意思是说,如果承许先前的领受识和后面的忆念识是他性,也就是它们各自持有自己的体性,互不观待。就像张三和李四的识一样,别别无关。我们知道,张三无法忆念李四曾经领受的境和当时的心,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忆念自己心上发生的事,其他人由于根本没有领受过那样的境和心,就不可能出生忆念。像这样,先前的识和后面的识也是别别无关,那么,由于后面的识没有领受过先前的境和心,就无法忆念先前识领受的境和心。
下面唯识师回辨:

若作是念:一相续所摄者,是因果法故,可有念者。

如果对方这样想:前识和后识是同一相续所摄的因果法,所以,应当可以由先前的领受出生后来的忆念。
意思是说,一般他性两个识,如果说其中一者能够忆念另一者发生的事,这当然不成立。但是,这里的前识和后识是特殊的他性,属于同一相续所摄,因此可以成立后识忆念前识的领受。
以下中观师破除唯识师的回辨:

此亦非有,何以故?曰:“此因亦破诸差别。”以此“是他故”之因,亦能破除一相续所摄,及是因果法等一切差别。谓领受心后所生之念心刹那,以是他故,如他相续之心,应与能领受之心,非一相续所摄,非因果法。故可以此“是他故”之因,广破一切也。

中观师说:即便像你所说,前识和后识是同一相续所摄。但是,只要承许识是实法,就绝对不成立忆念。为什么呢?就像颂文所说:“此因亦破诸差别。”意思是说,以“是他性故”这一个因,就能破除诸如“属于同一相续所摄”,“二者是因果法”等一切的差别安立。具体来说,在先前的领受心之后生起的一刹那忆念心,由于和前面的领受心是别别他性的缘故,就像他相续所摄的心识那样,后面的心应当和先前能领受的心,不是同一相续所摄,也不成为因果。
为什么呢?其实,只要你承许前识和后识是实法,就成了别别无关的他性,根本没有特殊他性和一般他性的差别。既然是他性,就像张三和李四的心一样,是别别无关的两法。其实就成了两种心,不是同一相续所摄。同样,既然是他性,二者都是独自成立的体性,互不观待。这样一来,即便没有前识,后识也能独自成立。而不是有了前面的领受识,才能生起后面的忆念识。所以二者也不成立因果关系。
总之,以“是他故”这一条理由,能够广破一切的差别安立。

问曰:若依汝宗当如何许耶?

唯识师问:如果依照你们中观宗,现在能够忆念先前发生的事,这一点应当怎么承许呢?

答曰:
由离能领受境识 此他性念非我许
故能忆念是我见 此复是依世言说

中观师回答:由于我们不承许离开先前能够领受境的心识,另有一种他性独立自成的忆念心,二者不是他性的缘故,后来能够忆念先前我见到了某种境等等。这是在不观察的情况下,随顺世间说有忆念。

若离能领受境之心,别无他性之念心,如前已说。由无他性之念故,其能领受心之所领受者,非后念心不能领受。故念心亦有境。能领受心之所知者,后念心非不能了知。故可念云,是我见也。

离开能领受境相的心,绝对没有独自成立的他性的忆念心,就像前面讲的那样。由于没有他性忆念心的缘故,先前的心所领受的境相,并非后念心不能领受。因此,后来忆念的心也有境相。先前能领受的心,当时所了知的事,后来忆念的心并非不能了知。也就是以缘起的力量,后来的心能够了知先前发生的事。因此后面心里会想:“我当时见到了某种境相。”
所谓“他性”,是指同时存在的两个实法,二者别别无关,就像东山和西山。这就不可能建立因果关系。正是由于前后的心识不是他性,二者都没有自性, 并且观待先前的领受心,能够出生后来的忆念心,所以,前后的心识能够成立因果关系。换句话说,由于前后的心识都没有自性,所以先前心识领受的境相,后来能够现起忆念,能够了知。其实这就是不可思议的缘起。

此复是依世间言说,非是观察所得,以虚妄义,是世间言说故。

这一切也只是依于世间名言的说法,不是观察所得。然而这只是虚妄义,是一种世间言说的缘故。
意思就是,只要一观察,无论是前面领受境的识,还是后面忆念的识都了不可得,无可言说。只是在不观察的情况下,依世间名言建立缘起律,会说“以前面的领受为因,后面能生起忆念,知道当时曾领受的境”等等。
下面中观师进一步说:

如是颂曰:
是故自证且非有 汝依他起由何知
作者作业作非一 故彼自知不应理

通过以上的观察就知道,自证尚且无有,因为从证知的方式或者证知者等各方面观察,都了不可得,无从证知。那么,你所谓的“依他起识实有”到底由什么来证知呢?要知道,作者、作业和作是不同的三分(也就是能证、所证,以及证知三分),而不是独自成立的“一”。既然不是“一”,以此法来证知彼法,其实就是他证。所以,你说“依他起识,由自证知”不合道理。

如云我自知我,其正了知之我,成所作业。即此所知,复是能知。此之作用,亦无别体。则作者、所作业、作用,应成一体,从不曾见有如是事。如斫者与树,及斫作用,非是一事。由此亦知自证非有,故彼识不能自知也。

首先举例来说,“如云我自知我,其正了知之我,成所作业。”比如,我们会说“我了解自己。”其中所了解的“自己”是所作业。“所作业”就是指所了知的事,这里是指我自己的状况等等。
如果是假立的,也就是有能了知的“我”,所了知的“我的情况”,以及发生的作用“了知”。那么,所谓“我自知我”只是假名的“自知”,实际上可以分成能作、所作,以及作用三分,这样不是实有的“一”,就可以成立。
但是,在“实有依他起识证知自己”这件事上 ,“即此所知,复是能知。此之作用,亦无别体。”所了知和能了知是一个。而且,了知的作用,也没有其他内涵,也是指这一个实有的识。这样一来,“则作者、所作业、作用,应成一体,从不曾见有如是事。”意思是说,作者、所作、作用三分就成了一体。但是,从来没有见到有这样的事。既然承许依他起识是实有的“一”,就不可能分成“三”。这样,无论是能作、所作,还是作业,都只是这一个依他起识。但是,能作、所作、作用无二无别根本无法成立。
为什么呢?要知道,发生任何一种运作的时候,“能作”、“所作”、“作用”这三分必定是不同的。打比方说,“如斫者与树,及斫作用,非是一事。”就像在“伐木者砍树”这一事件当中,必定有能砍的伐木者,所砍的树木,以及砍的运作。这三分因缘和合,才能成立“砍树”这件事。如果三分都是同一个事物,就什么也不会发生。或者说,能砍等于所砍,也就是伐木者都成树木了,或者树木都成了伐木者。或者说,作用也没有其他涵义,那么,伐木者就成了“砍”的动作,或者“砍”的动作就成了树木等等。但这是根本无法成立的。
同样,任何一种缘起事件,都是由多分因缘和合才能发生。在缘起上,能作、所作和作用各不相同,丝毫不会紊乱。“证知”就是缘起事件中的一种。现在唯识师说,依他起识实有,并且能够证知自己,所以叫做“自证识”。但是,“实有”就意味着“独一”,永远都只是一个独立的依他起识,不会发生任何因缘和合的作用。
结果,“由此亦知自证非有,故彼识不能自知也。”既然在独立的依他起识上面,不会发生任何缘起事件,就无法安立“证知”。这样就知道,自证不成立。所以,“实有的依他起识证知自己”不成立。

《楞伽经》亦云:“如剑不自割,指亦不自触,如是应知心,不自证亦尔。”

佛在《楞伽经》中也说:“就好比剑不能割自己,手指不能触自己,应当知道,实有的心识不能证知自己也是一样的。”
到此为止,对于唯识师说的“依他起识实有,以自证成立。”已经破斥完毕。也就是实有的“自证”不成立。那么,既然没有自证,你们所说的“依他起识实有”,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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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中观师进一步给对方放太过:

由无自证故。颂曰:
若既不生复无知 谓有依他起自性
石女儿亦何害汝 由何谓此不应有

由于没有自证的缘故,依他起识无法成立。既然依他起识根本没有生过,而且没有谁能够证知它,然而你却说“依他起识有自性”。同样,石女儿也没有伤害过你,你为什么说石女儿不应当有呢?
这里中观师以同等理破斥。意思就是,既然你可以承许从来没生过,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过的依他起识实有,也应当同样承许从来没生过,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过的石女儿有自性。

依他起性不自他生,如前已说,现今复说体无可知。如是若许既无有生,复不可知之依他起性,则与依他起性相同之法,复由何理,不许彼为有,彼石女儿亦于汝何害,汝不许为有。谓石女儿,离一切戏论,是圣智所行,是离言自性也。

依他起识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当然也不是共生或者无因生),所以“生”不可得。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进一步讲到依他起识的“体”也无可了知。也就是无论自证,还是他证,都无法成立依他起识有自体。像这样,既然你能够承许一个既没有生,又无法证知的“依他起自性”,那么,与依他起自性相同的事,有什么理由不承许它为“有”呢?也就是说,你应当公平合理,也同样承许石女儿为“有”。但是你却说石女儿不存在。那么,到底那个石女儿对你做过什么样的伤害,导致你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由此你就否认他的存在,不承许他为有呢?既然石女儿没有害过你,你就应当像承许依他起自性那样,承许此石女儿远离一切戏论,唯是圣者智慧所行的境,是一种远离言说的自性。
下面中观师继续给唯识宗放过失:

又汝前说:“是假有法所依因。”若有依他起性虽可应理。

另外,你在前面说,分离的能所二取法叫做假法,真实中不存在。二取空的依他起识实有,并且是变现二取假法的因,或者说,是二取显现的依处。如果依他起识有自性,这种说法就很合理。但事实并非如此。

颂曰:
若时都无依他起 云何得有世俗因
意谓诸世俗法都无实因也。故汝宗所说,世间名言之因,都无自性。

如果某时根本没有依他起识的自性,又怎么会有能生世俗万法的因呢?意思是说,世俗万法没有一个实有的因了。所以,你宗所说的世间名言之因,根本没有自性。
唯识师原本安立依他起识为世俗万法现起的因,有了实有的依他起识,才出现这一切如幻的二取显现。这样来安立名言。但是,现在依他起识不成立,这样,以依他起识建立的世俗万法也就无法成立了。也就是会招致以下所说的过失:

颂曰:
如他由著实物故 世间建立皆破坏

他宗唯识师以计执实有依他起识的缘故,世间名言的建立会因此全部失坏。

由无智慧执著实物,依他起法如未烧瓶,经汝观察如注以水。是则观待世间建立之坐、去、作、煮等及色受等,皆被破坏。故此唯有衰损,都无胜利也。

由于没有智慧,就会执著有真实的事物。唯识师承许依他起识是真实的法,认为以依他起识为基(也就是根源),才能变现出一切世俗的假法,才会有轮回、涅槃所摄的一切现相。这里,对方唯识师安立的教法体系,就建立在依他起识实有的基础上。这个基础一旦被遮破,整个教法的大厦就会倾塌下来。
现在中观师很不客气地说,“依他起法如未烧瓶。”也就是你所说的实有依他起法,就像一个没有经过烈火烧制的泥瓶坯子一样,很不稳固。
“经汝观察如注以水。是则观待世间建立之坐、去、作、煮等及色受等,皆被破坏。”经过你的非理观察,就像在未烧的泥瓶中注入了水,这个瓶子就会破裂。由于你们的智慧很差,所以,观待世间建立的行、住、坐、卧,来、去,能作、所作、蒸煮等等,以及外在的色法,内在的受、想、行、识等法,都被破坏了。
“故此唯有衰损,都无胜利也。”因此,你安立的“依他起识实有”的宗义,只会给你宗带来极大的衰损,没有任何利益。
唯识师以为,分离的能所二取相在真实中没有,这种虚妄的显现叫做“世俗谛”。然而二取空的依他起识真实中有,这就是“胜义谛”。但实际上,这种承许会同时失坏二谛。因为胜义中诸法空性,根本得不到实有的依他起识,所以会失坏胜义。并且会失坏世俗。因为名言谛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建立缘起律。但是,承许依他起识实有,就无法建立因果关系。比如,前识领受的境相,后识发生忆念,由于认为心识实有,就无法安立领受和忆念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先前熏入的种子功能成熟,后面现起带种种境相的果位识,这种因果关系也无法建立。就像前面讲的那样,此实有的“功能”,无论属于过去识、现在识,还是未来识,都无法成立。像这样,因果关系无法建立,整个唯识宗的教义也没办法成立。所以说“唯有衰损,都无胜利”。
因此,应该放弃此“依他起识实有”的观点,承许依他起识自性空,这样,一切世俗中的缘起律才能建立。否则,会失坏世俗中的一切因果关系。
以下中观师讲述,离开空性正道,将会失坏二谛,而无法获得解脱:

如是由自分别所立宗派,入彼道者。
颂曰:
出离龙猛论师道 更无寂灭正方便
彼失世俗及真谛 失此不能得解脱

像这样,以自己的分别安立宗派,不符合二谛的体性(或真相),如果入于这样的道当中,就会出离龙猛论师承许的空性之道。此外,再没有其他能够寂灭虚妄分别的方便。由此会失坏世俗胜义二谛,而不能得到解脱。
“由自分别所立宗派”:从某种意义来说,世间上的人都是“论师”,或者叫做“思想家”。因为人们会对于这个世界上的种种现象,以及它们内在运行的规律等等做出不同的解释。如果不是通过现证诸法实相的智慧,也没有依据佛的圣教量,仅仅凭着自己的臆想、猜测等等来创立的学说,都叫做“由自分别所立宗派”。这些宗派的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承许胜义中有实法。那么,具体都有哪些宗派呢?
首先,各种的外道,会安立最小粒子、道、自在天、自性、胜我等等是胜义中的实法。
内道当中,声闻乘安立胜义中有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他们认为,粗分显现法都是和合的假相。其中空间所摄的万法,剖析到最后,只有无方分的微尘;时间所摄的法,最终可以分到无时分的刹那。由这两种最基本的单位,组成世界上粗大的色法、心法。但是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是实法,否则不会出现这一切假法的显现。
唯识宗[1]认为,虽然在凡夫看来,能取的识和所取的境别别分离,但是这只是虚妄的现相,真实中不成立。同时,以二取空的依他起识实有。也就是依他起识真实中自性成立。
“入彼道者”,如果入于承许胜义中存在实法的道,那么,由于不符合无我空性的正理,由此就会“出离龙猛论师道”,也就是脱离了龙猛菩萨安立的空性之道。这样的结果就是“更无寂灭正方便。”意思是说,再没有其他能够寂灭一切戏论分别的方便了。为什么呢?
首先从圣教来说:我们都知道,“空性”是佛法的心要,就像《心经》中所说“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以无所得故……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像这样,唯有照见一切法空,才能寂灭颠倒梦想,证入寂静涅槃。
而且以正理观察:我们现在沉溺在三界轮回当中,不断地起惑、造业、受苦,根本原因就是有二我执。换句话说,由于误认为有实法可得,也就是认为有真实的补特伽罗——人我,以及认为有真实的其余诸法——法我;以二种我见引生二我执;由此出生二种生死,轮转不已。既然如此,要想寂灭二种生死,就要断除二种我执。也就是要把“错认”之处看清楚。只有看清楚诸法的真相——空性,才能不再起虚妄分别,从而断除颠倒执著。
所以说,离开空性正道,再没有其他方便能够断除二障、现前二智了。就像《般若品》中所说,道的主要是般若,其他一切布施等法都只是辅助因素。
这样就知道“彼失世俗及真谛”,凡是承许胜义中存在实法的宗派,就失坏了世俗谛和胜义谛。结果就是“失此不能得解脱。”由于失坏了二谛,而无法得到解脱。意思就是,由于不了知胜义空性,失坏了胜义谛。同时由于不能无误地通达一切显现全是假立,就无法正确地建立毫无紊乱的因果关系,也就是会失坏缘起律。这样就会失坏世俗谛。

何故失坏二谛便不能得解脱。

为什么失坏二谛就不能得到解脱呢?

颂曰:
由名言谛为方便 胜义谛是方便生
不知分别此二谛 由邪分别入歧途

因为二谛是方便和方便生的关系,其中名言谛是一种方便,通过它能够悟入胜义谛。如果不能善加分别这二种谛,就会继续出生不符合正理的邪分别。由此就会入于边见的歧途当中。
意思是说,如果没有通达离一切边的空性,或者说没有彻底照见诸法的真实性,那么,我们心中粗细的边见就没办法消除。即使能够脱离粗分的常、断见,但是细分的边见仍然存在。也就是说,见解上的障碍仍然没有消除,不能彻底地离念去执。
同时,心里还会有不如理的邪分别,或者说无法止息邪分别。结果,以邪分别的力量,心无法住于实相本位,还会不断地妄动,继续攀缘虚妄的法。这就叫做“戏论”。也就是说,由于没有如实通达空义,始终认为有实法,这样心就没办法彻底歇下来,还会不断地妄动。因此无法与真实义吻合,就会入于歧途当中。
以下月称论师引用佛经为证,详细阐述这个问题:

如《见真实三摩地经》(即《宝积经·见实会》)云:“世间智者于实法,不从他闻自然解,所谓世俗及真谛,离此更无第三法。”(“世间智者”指佛,或者称为“世间解”。)

经中讲到:“导师佛对于诸法的真谛,不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意思就是,不是依靠他人的语言,或者譬喻、推理等等来了解),而是自己现量证知了。佛说:‘一切万法的真实义不出于二谛——世俗谛和胜义谛,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谛。’”
万法的真实义有两个层面:一、妄识的行境,叫做“世俗谛”;二、圣者智慧的行境,称为“胜义谛”。前者只是相对的真实,后者是绝对的真实。所谓“相对的真实”是说,仅仅就无患根识而言,的确显现了诸法的种种行相。针对根识的境界来说,没有欺骗性,的确能得到这样的显现,所以叫做“谛”。但是,这些显现在真实中不存在,只是妄现而已,所以叫“世俗”。由于圣者根本定的智慧以无二的方式契证法界,所以,圣者智慧的行境叫做“胜义谛”或“第一义谛”,也就是“绝对的真实”。因为这是究竟的实相,没有超过它的义,所以叫“胜义”或者“第一义”。除了这两种“谛”之外,再没有第三种真实义。

“众生为求安乐故,于善逝所生信心,如来悲愍于一切,为利世间说俗谛。”

“众生为求安乐故”:一切众生都有离苦得乐的愿望,下至蚊虫、蚂蚁,每天忙忙碌碌地生活,就是为了寻找安乐。尽管众生对于安乐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希求安乐的愿望是一致的。为此,很多人发现,依靠自己的力量没办法实现所愿,于是去寻找能够指示离苦得乐正道的导师。其中有善缘的众生,在一切内外道的导师当中,会选择皈依如来。
“于善逝所生信心”:这样的人对于佛生起了信心,发誓皈依佛;同时愿意依止佛的指示,实修离苦得乐的正道,也就是皈依法;并且依止同样修学佛法的人为助伴,这就是皈依僧。
“如来悲愍于一切”:如来彻见诸法实相,以悲心怜悯具有各种迷惑、邪见等的一切众生。
“为利世间说俗谛”:为了利益世间的众生,让他们最终入于不可言说的真实义,如来首先施设各种权巧方便,宣说了世俗谛。
实际上,世俗谛根本的见解就是缘起正见。因此,佛对于整个世俗的显现,按照众生的根机,或广或略地宣说了种种方便教法。让众生了解到一切世俗的万法,各具怎样的体性差别,缘起上是怎样的等等。让众生对于诸法的体性能够辨别清楚。这样之后,他的心就会从原来很粗的错谬恶见里拔出来,能够越来越深细地看清楚各种的世俗缘起差别。
比如,佛最开始让众生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乐;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以哪种因能感哪种果等等。这样,众生就会得到最基本的因果见,了解最粗分的业感缘起。人们过去由于不了解业感缘起,走的都是背离因果的邪道。在这上面辨别清楚之后,必定能够引生断恶行善的意乐和行为,从而步入人天乘的正道,实现一种相对的离苦得乐。也就是脱离恶趣,得生善趣。
之后,佛进一步为众生开示三世流转的现相,指示轮回和涅槃两重缘起。也就是宣说四谛法门,广说就是顺逆十二缘起。由此让众生对于缘起,出生更深细的认识。这样之后,众生就能明辨生死道和涅槃道的差别,他的意乐和行为就会转向解脱道。这时候,由于他对于世间、出世间能够抉择得很清楚,就会知道自己的心是怎么落在我执上,怎么起烦恼、造业,流转生死。同时,在行为上也会发生转变,会在出离心的摄持下,主动趋入无我之道。最后能够完全契合无我,时时住在无我的境界当中不动摇。这样,众生就能断除烦恼,脱离生死苦海,实现进一步的离苦得乐。
像这样,众生的心越来越细,能够明辨更深细的缘起理之后,进一步就要转到大乘道。这时,佛会为有些根机的众生开示阿赖耶缘起。这样众生就会知道,阿赖耶识当中有无量无数的种子,到功能成熟的时候,会现起各种各样的果相。其中有一个无漏种子,如果遇到相应的因缘,它就会逐渐地增长,最终成熟的时候就会成佛。懂得这一层缘起之后,就会相信众生都能成佛。也会努力地把握自己的身心,引入大乘道当中。
通过这些方便,众生的心远离了粗分的常、断见,内心稍微成熟,成为能接受胜义空性的法器。这样之后,佛就为众生宣说胜义谛,揭示诸法实相。让众生彻底契合实相,证悟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实现最究竟的离苦得乐。
所以,为了让众生真正入于胜义谛,佛首先宣说世俗谛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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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具体讲解佛怎样施设方便,为众生宣说世俗谛:

“人中狮子[2]设世俗,显示众生为六趣,地狱畜生及饿鬼,阿修罗趣与人天,下贱种姓高贵族,大富家庭与贫舍,奴仆之属及婢使,男女等类并二根,所有众生诸差别,佛无比者为世说。智者了知世俗谛,佛为利人故宣说。”

导师佛设立世俗谛的教法,首先为众生显示:在我们整个轮回当中,众生可以分为六趣。从下到上,有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人、天。有这样的差别相。在人道当中,也有很多的差别相。比如有下贱的种性,有高贵的种性;有富贵的家庭,有贫贱的家庭;有主人,有仆人;有男人,有女人,有二根(指具男女二根之人,以及黄门)。总之,在整个现相界当中,众生有无量无数的差别。像这样,如来以智慧照见一切差别现相,为世间众生宣说种种世俗法。智者由此能够了知世俗谛。所以,佛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首先宣说世俗万法的种种差别。
众生对于现相界当中的种种显现非常无知,根本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什么,其中一层一层的差别怎么来的等等。像我们南瞻部洲的人类,只知道地球上的事物,对于地球以外的星球了解得都非常有限。而且,在地球上,也只是知道人类和部分共居的旁生,根本不了解此外其他种类的众生。另外,在人类的范畴里,也只是对于心外的色法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对于自己内在的心王、心所了解的也是非常少。并且,对于种种现相的因缘果报也不清楚。总之,对于业感缘起、阿赖耶缘起等等完全不了知,这就是对于世俗谛极其愚昧的体现。
如来具有尽所有智,能够彻见一切世间的差别相。所以,佛首先让众生开出差别见。了解整个世界形成的因缘,以及果相的差别。最开始,佛为众生指示六道轮回的整体现相,比如在《正法念处经》当中,对于六道中每一道的具体情况,都做了非常广的解释。其次,针对人道来说,佛为我们讲述人道众生的各种果报差别。并且告诉我们,这一切苦乐、贫富、尊卑等的果相,并不是无因无缘而出现,或者由什么主宰者来安排,这一切都是自己往昔业习成熟的果报。像这样,对于各种的因和果了解之后,众生从这里才会得到因果正见。
下面讲佛为众生开示沉溺生死的直接原因:

“众生著此沦生死,不能脱离世八法,所谓利衰及毁誉,所有称讥并苦乐。得利即便生忻喜,失利便起嗔怒心,余未说者皆应知,八病恒损于世间。”

众生由于执著这些世俗的虚相,在生死当中不断地沉沦。直接原因就是无法脱离世间八法。也就是所谓的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其实,“世间八法”就是对于无数顺逆境界的一种归纳。也就是人们喜爱的四种境相,以及相对的四种厌恶的境相。)比如“利”和“衰”这一对,人们获得利益的时候,会立即生起欣喜,失去利益的时候就会生起嗔恼。从“得利生喜、失利起嗔”方面,类推其余三组也是一样。遇到顺逆八风的时候,人的心会生起各种的分别执著,患得患失。像这样,八种执著的病症恒时损恼世间,众生因此而不得自在。
世间人整天都在八法里面攀缘、执著、追求、取舍。在得到一点享受,获取一些名誉、地位等的时候,就会非常高兴。失去的时候,或者遭遇反方面的讥毁、痛苦等的时候,又会非常痛苦。像这样,缠缚在这些虚妄的境界当中,丝毫不得自在。
从这里就能看出,众生的忧苦都是由妄执引生的。也就是出现种种顺逆境界的时候,心会把这些现相当成真实,会不由自主地缘这些境相分别、执著。结果不得不被这些境相紧紧束缚住。要知道,世间八法也叫做“八病”,因为凡夫的这种忧喜状态都是颠倒的,会障碍智慧的显发。结果,本具的智慧光明,随着迷乱的因缘,就会出现无量无数的烦恼,发生无量无数的变化,出生各种蕴界处等的现相。
相反,在遇到这些境相的时候,如果能够不起执著,也就不会发生忧苦了。换句话说,知道这些顺逆境界都像梦中幻影一样,没有实义,只是一场空,得也不值得生喜,失也不足以为忧,这样就能脱离世间八法的缠缚。
打比方说,一个人梦见自己得到了万两黄金,欢喜若狂。一会儿又梦到自己突然破产了,万贯家财洗劫一空,非常悲伤。这就是因为他当时迷惑了,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如果他知道这只是梦境,当时心就会平静下来。会明白实际上从来没有失去过,也没有得到过什么。就不会再被这些幻境束缚了。
像这样,如果能够知道世间八法像梦一样,无有实义。这样之后,在一切时处当中,你的心就能宽宽坦坦,逍遥自在了。那时候,无论怎样的顺境风或者逆境风,都吹不到你。你会成为一个无喜无忧、如如不动的无心道人。那才是真正的快乐,真正的自在!
讲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众生正是因为对于这些世俗谛的虚相,妄起分别执著,认为有实法可得,所以没办法止息行业流转。佛完全了知众生迷惑的状况,知道众生执著眼前这些事物,会辗转不断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没办法解脱。
所以,佛为了救度众生出离轮回,直接针对世俗谛,首先宣说它是苦、无常、不净、无我的体性。以这些方便,使得众生对于世俗谛的认识由浅入深,由粗到细,这样逐步地遣除无明愚痴,断除粗分的执著。之后,把这些现相全部抉择为空,直接引导他看破、放下,他的心才能停止攀缘分别,止息无意义的求取,一步步地趋近胜义实相。通过这样逐步地引导,众生就会顺利悟入无我空性。然后再给他讲真如,才会知道真实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有这样一个成熟的次第。
下面讲众生颠倒执著的状态:

“谁说世俗为胜义,应知彼人慧颠倒。不净苦中说净乐,于无我性说有我,无常法中说是常,住此相中而爱著。”

谁把世俗万法说成胜义,(认为这些现相在真实中有,)要知道,这个人的智慧完全颠倒,深陷在邪慧当中。
其实,这就是我们这些众生普遍的状况。谁都认为大家生活在真实的世界当中,这里面有很多实义,值得追求。能够在这里得到真实的感情、成功、名誉、财富、地位,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等等。所以,会不惜一切地为此逐取。也会因为得到而狂喜,因为失去而悲伤,因为不得而焦虑等等。但实际上,这些事物只是妄心变现的虚相,根本不是真实。众生就是把这些世俗的妄相执为真实(或者说胜义),致使全部陷在颠倒的迷梦当中。
这些颠倒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种,也就是常、乐、净、我四种执著。
首先“不净苦中说净乐”,对于不清净的法说为清净,对于苦性的法说为安乐。
先说“不净中说净”:众生的五取蕴,从因至果,从粗到细,完全是杂染的体性。就粗大的现相而言,我们人类众生的身体,最初由内在的烦恼、业,外在父母的不净种子形成;之后在母胎当中孕育;在胎中,以母血滋养身体;住胎期满,从垢秽的产道出生;整个身体由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九孔常流不净;死的时候通体腐烂。总之纯粹是污秽的体性。从更深细处来讲,众生以三杂染为体,也就是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没有一丝一毫清净的法。但是众生还颠倒地认为身体是清净的,生命是纯洁、美好的等等。
再说“苦中说乐”:五取蕴纯一是苦,没有任何真实的安乐。最初由于无明迷惑,以烦恼造种种杂染的业,由此变现出千差万别的错乱现相。五取蕴当中储存着无量无数的烦恼种子和苦种子,只要没有截断苦因,遇缘就会变现各种苦相。整个迁流的过程,完全是苦的体性。整个轮回世间的因因果果,内情外器等等,无非是在这样一种,由苦因不断变现苦相的状况当中轮转。就像病因没有息灭的时候,根本没办法止息病相一样。
但是,众生在这样众苦充满的状况下,还天真地认为,轮回当中有真实安乐。其实,轮回里面所谓的快乐、享受等等,也是转瞬即空,很快又会落入忧苦当中。
“于无我性说有我”:另外,整个世界只是由迷乱因缘,不断地变现出各种果相,根本没有任何主宰性的“我”。只是不同的法,按照缘起律不停地生成、演化,毫不错乱地运转。这里面丝毫没有自性,没有主宰,只是唯法因生唯法果,而没有“我”。
但是,人们对于这一点完全不了知。认为人人都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因此,念念都是“我”字当头,认为“我”是最重要的,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展现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等等。
“无常法中说是常”:一切因缘造作的法都是无有常住的(最细的情况是指不住到第二刹那)。由于因缘只会显现一刹那的果相,所以,这个果相没有任何自主性,一刹那就灭了,绝对不会安住第二刹那。这样就知道,把这些刹那即灭的缘生法说成常住,完全是颠倒。
世人不知道有为法是无常的体性, 大家都说各种人、事等常有。像是永恒的爱情,永久的事业等等。像这样,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些无常法上面,最终只会给自己带来忧苦。
“住此相中而爱著”:众生就住在这些虚妄相当中爱著不已。
好比说一个疯子,眼前总是出现幻相,他会一直缘着这些幻相分别、执著,脱离不开。正常人认为什么也没有,但是疯子会认为这就是我的所爱。所以,他会常常在自己的幻觉和执著当中想着、爱着、苦着、盼着……
同样,具有四大颠倒见的世间众生,都跟疯子一样。他们心里都是妄想,说出来的都是疯话。他们会对于世俗中的不净说为净,对于苦说为乐,对于无常说为常,对于无我说为我。以妄想分别的力量,对于这些原本无常、不净、 苦、无我的妄相生起深深的爱著心。这种爱著是非常严重的病,只要还没有歇下来,就会不断地缘这些虚妄的现相追逐、求取,从中出生无穷无尽的苦。这就是世间悲惨的状况。

[1]这里说的“唯识宗”,都是承许依他起识实有的随理唯识宗,不包括承许依他起识假立的随教唯识宗。
[2]人中狮子:《大智度论》中云:“如狮子四足兽中,独步无畏,能伏一切;佛亦如是,于九十六种道中,一切降伏无畏故,名人狮子……得四无畏故,名人狮子
。”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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