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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译注

庚二如来解答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无染污相。何以故?是诸菩萨于初地中定于一切诸法法界已善通达,由此因缘,菩萨要知方起烦恼非为不知,是故说名无染污相。于自身中不能生苦,故无过失。菩萨生起如是烦恼,于有情界能断苦因,是故彼有无量功德”。

  佛解答说:凡夫生起烦恼,其相必是染污的,菩萨生起烦恼,却没有染污相。什么道理?凡夫愚痴,对一切法,没有正确认识,见到自己所心爱的就生起贪,见到自己所不爱的就生起瞋,若贪、若瞋,都从无知而来,所以是染污的;菩萨觉者,自入初地以后,就决定的对于一切诸法的法界,得到决定的认识,善巧的通达了。既对诸法有了正确的认,那就不论是善的、恶的,都能分别得出,所以地上的菩萨,要吗在现行中不起烦恼,若是出观生起烦恼,那他也知烦恼的过失所在,而不为他所扰,不是不知而妄生烦恼的,所以名为无染污相。凡夫生起的烦恼是染污的,所以就造种种的恶来,感受种种的苦果,因而烦恼在凡夫的身心中,就成为极大的过失。菩萨所有的烦恼,现起的既不染污,而且还常时的被伏而不动,所以决不由他引生身心的痛苦,无苦就无过失可言。集论说:“此诸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然此烦恼犹如咒药所伏诸毒,不起一切烦恼过失,一切地中如阿罗汉烦恼”。摄论说:“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智”。颂意是说:菩萨不把烦恼断尽,只是伏而不灭,使其不发生作用。如能害人的毒蛇,为他咒力所害,就不能发生作用了。为什么只伏而不断呢?因行菩萨道者,不能急断烦恼,否则的话,就堕入小乘的无余涅盘了。所以未成佛前,必须留惑受生死身,至金刚道才把一切烦恼断尽,证入一切智智。所以菩萨所有的烦恼,是没有过失的。凡夫生起的烦恼是染污而又有过失,当然是罪恶重重的了。因为烦恼一动,不特不能解决自他的痛苦,且会由此引发人类的惨剧,像世界上的无数大小战争,无不是由愚痴凡夫的三毒烦恼所造成的。觉悟的菩萨生起烦恼,不特在自身中能不生苦,且能断除有情界的苦因。这有两种解说:一说菩萨本可不起烦恼的,但为解决众生的痛苦,乃故意的生起烦恼,使众生见到菩萨的烦恼现前,发心修行断除众苦,如此,菩萨的烦恼,即成为断除众生的苦痛因素了。一说由菩萨的说法感化,众生依菩萨所说的而行,渐次断除身心上的烦恼,不再由烦恼而感受痛苦,因为生死苦痛,是由烦恼所招的,如此,断众生的烦恼,名断苦因。所以菩萨现起烦恼,不特没有罪恶,且有无量功德。瑜伽论说:“然诸菩萨由自烦恼,能作一切众生利益,生无量福”。摄论说:“谓诸菩萨由是品类方便善巧行杀生等十种作业,而无有罪生无量福,速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有众生要作无间大罪,菩萨知道了,若果没有好的方便阻止他,而又不忍眼看他堕落,那就不妨以恶止恶。如释尊为菩萨时,以怜愍心,为救五百商人的性命,宁愿自己堕落无间地狱,把一个恶心商主杀了。佛法概论说:“如有人残害人类——有情,有情因此遭受难堪的苦迫。如不杀这恶人,有情会遭受更大的惨运;恶人将造成更大的罪恶,未来会受更大的痛苦。那末宁可杀这恶人,宁可自己堕地狱,不能让他作恶而自害害他。这样,应以慈悲心杀这恶人,这不是杀一——少数——救多,是普救一切,特别是对于作恶者的怜愍。因为怜愍他,所以要杀他。但愿他不作恶业,不堕地狱,即使自己因此落地狱,也毫不犹豫。对于杀害这个人,是道德的,是更高的德行,是自愿牺牲的无限慈悲”。所以菩萨若从悲心出发,方便善巧的生起烦恼,行十恶业,这不但无罪,并能生诸功德,且更由此可以很快的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庚三当机赞叹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甚奇!世尊!无上菩提乃有如是大功德利。令诸菩萨生起烦恼,尚胜一切有情、声闻、独觉善根,何况其余无量功德”?

  这是当机者赞叹佛陀的功德伟大,所以特对世尊说:很希特很稀有的!世尊!我真没有想到最高无上的菩提,会有这样大的功德义利,完成了无上菩提的圣者,能使发无上心的菩萨,不论作何事业,都可超胜他人的所为!不说别的,单以使诸菩萨生起烦恼所得的善根,已经胜过一切有情所修的善根,胜过声闻、独觉所修的善根,何况更能使诸菩萨修习其余的无量功德呢?当更殊胜难得了!世尊!无上菩提有这样大的功德义利,叫我怎不称扬赞叹呢?原来,一个刚刚发心的凡, 夫,即已超过了二乘,何况地上的菩萨?智度论说:“阿罗汉、辟支佛虽漏尽,不如初发心菩萨;譬如转轮圣王太子,虽在胎中已且余子”。

  戊四明一乘

  己一当机请问

  观自在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若声闻乘、若复大乘,唯是一乘,此何密意”?

  当机者问:如世尊你最初在阿含会上唯说声闻乘,次后在般若等会上广说菩萨乘,而最后到了法华会上又说若声闻乘、若菩萨乘,惟是一佛乘,所谓“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这样的前后所说不同,其间究有什么秘密的意趣所在呢?请佛给我一个明确的指示!

  己二如来解答

  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如我于彼声闻乘中,宣说种种诸法自性,所谓五蕴,或内六处,或外六处,如是等类;于大乘中,即说彼法同一法界,同一理趣,故我不说乘差别性。于中或有如言于义妄起分别,一类增益,一类损减。又于诸乘差别道理,谓互相违,如是辗转递兴诤论。如是名为此中密意”。

  佛陀解答:我之所以唯说一乘,其意趣本很多的,现在姑以诸法平等的意趣来说明。如我过去在声闻乘中,常常的宣说种种诸法的自性;如有时说五蕴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内六处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外六处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十八界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十二缘起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四食的诸法自性,有时说四谛的诸法自性,有时说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自性。虽说有这种种差别的诸法自性,但我一到大乘法中,就又说这差别的诸法自性,是同一法界的,在同一法界中,还有什么差别?所以约证悟法性真如说,三乘圣者虽不无浅深偏圆,但是共同趣向的;真如是我法二空所显的圆成实,菩萨以此出离,声闻、缘觉也由此解脱。本经无自性相品说的“皆共此一妙清净道”;法华经说的“三乘同入一法性”;都是约这同一法界、同一理趣说的。以此密意说为一乘,并不是没有诸乘的差别。但不理解我的密意的人,在这其间,就如言执义的妄起这样的分别:有的最初听我说出三乘,就一定执着三乘是真实的,三乘是一向不同的,不承认有什么不定种姓可以成佛,如是执着,名增益执。有的听我后来说出一乘,就一定执着一乘是真实的,一切众生都可成佛的,并没有什么不成佛的趣寂声闻,如是执着,名损减执。由于有这样的妄执不同,所以就辗转的兴起诤论,认为诸乘的差别道理,是互相相违的,如主张一乘究竟的,就说三乘是如来的方便谈;若主张三乘究竟的,就说一乘是如来的方便谈。各以其自己的主张,为究竟,为真实。殊不知说三乘不违一乘,说一乘不违三乘,三乘一乘,是决不相违的。这个道理,在前无自性相品的转究竟*轮的文中,已为详释,这儿不再说了。

  丁二偈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诸地摄、想、所对治,殊胜、生、愿及诸学,由依佛说是大乘,于此善修成大觉。宣说诸法种种性,复说皆同一理趣,谓于下乘或上乘,故我说乘无异性,如言于义妄分别,或有增益或损减,谓此二种互相违,愚痴意解成乖诤”。

  这是举颂重颂上面长行所说的诸义。初一颂是颂诸地、诸度,后二颂是颂一乘意趣。诸地摄,颂上四清净及十分,以此二者能总摄诸地的。想,颂上诸地名义,此中说想不说名者,因名是从想而起的,由想才有名的,所谓从因立名,所以名之为想。所对治,颂上诸地所需对治的二十二种愚及十一种粗重,以愚及粗重,是十地菩萨行之所对治的。殊胜,是颂安立诸地的八种清净。生,是颂诸地菩萨的殊胜生。愿,是颂诸地菩萨的大愿、妙愿。诸学,是颂诸度的差别诸门。至长行中的随眠等义,含摄在所对治里,所以颂文就不重颂了。末后二句,是劝学佛者,依佛所说的大乘诸义,去实际的修学,以期完成佛果位上的大觉。第二颂,是颂上一乘;第三颂,是颂于乘义上起执、起诤,如文可知。

  丙二奉持教名

  尔时,观自在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于是解深密法门中,此名何教?我当云何奉持”?佛告观自在菩萨曰:“善男子!此名诸地波罗蜜多了义之教,于此诸地波罗蜜多了义之教,汝当奉持”!

  佛给观自在菩萨详细的说明了诸地、诸愚、诸度、诸随眠后,观自在菩萨虽已明了其中所诠的教义,但能诠的教名应当叫做什么,以及怎样的去奉持这个教法,还不怎样清楚,所以特又提出来请示佛陀。佛陀,一方面告诉他叫做什么教名,一方面又告诉他如何奉持,由此可知佛陀的悲心是怎样的了!

  丙三显示教用

  说此诸地波罗蜜多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七十五千菩萨。皆得菩萨大乘光明三摩地。

  在深密法会中,听佛说了地波罗密多了义教以后,当下得到法益的,有七万五千菩萨。他们所得的胜利是:大乘光明三摩地。三摩地,是所修的定,这定修成功了,能够开发照了大乘教理行果的智慧光明;所以名为大乘光明三摩地。或说从此定中发出无分别慧光,照了真如之理,与佛所证的没有一点差别,所以名为大乘光明三摩地。或也可说从此定中发出智慧之光,破除阐提众生的无明黑暗,使之也能循着佛法的中道行,向最高的佛果迈进,所以名为大乘光明三摩地。十地中的第三地名发光地,所以有人就把这定配前三地。如此,可知听地波罗密多了义教的大众,已获得悟证三地菩萨的胜利了!前几品的说到闻法得益,都有声闻众,本品没有,这是什么道理呢?因本品是说的菩萨事啊!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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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译注(八)——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作者:程恭让释译 星云大师总监修

  8净化的完成——真正的生命

  译文

  当时曼殊室利大菩萨禀告佛陀说:世尊!您曾经说过佛相应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佛与真理契合的“真正生命”有什么特征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大菩萨说:善男子!你如果依照菩萨阶位上那些能引导生命进化的修学方法去切实践修,从染污生命真实本性的事物中渐渐脱离出来,依据生命的圆满、安乐和自由,转化流转变异中的现实生命,依据最高最圆满的觉悟,转化痛苦烦恼的生存状态,当改变身心性命的工作圆满完成之后,修行人就获得全新的生命,我们称之为“得到相应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你们应当知道,由于两个原因,要去陈述“真正生命”的特征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真正生命”本身拒绝人们用寻常的心识去思考、或者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来描述。这两个原因是:首先,真正的生命,它不是世俗认识的思维对象,世俗认识中的名称、概念、命题、观念等根本不适合去描述它:其次,真正的生命,它是超越于任何功利活动之上的,这就是说,它的存在方式和运作方式与世俗生命活动完全不同。与“真正生命”相比,流转变异中的世俗生命正好具备与前者截然相反的两个特征:首先,世俗生命中的知识总是游离于真理之外 ,我们自认为在认识真理,实际上只是在做无谓的语言游戏:其次,世俗生命总是围绕生存问题而运转,现实生命的一切动机无往而不编织于实用主义的因果网络之中。

  曼殊室利菩萨又问佛陀说:世尊!那些接受四种真理而修行的人,那些思考生命流转过程而修行的人,他们在改变痛苦烦恼的非自由生命后所能获得的新生命也可以称作真正的生命吗?

  佛陀回答说:善男子!这两类修行人所获得的生命不能叫做真正的生命。

  曼殊室利菩萨接著问:世尊!那么他们究竟获得何种生命呢?

  佛陀说:善男子!这些修行人获得的生命可以称为“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它还不是“真正生命”。根据这种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可以说那些体会四种真理的修行人、思考生命流转过程的修行人以及圆满觉悟的佛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因为佛的生命也同样拥有这一特征:它已经解除了痛苦烦恼的不自由状态。可是根据与真理相应的“真正生命”,这三种修行人之间就大有差别了。总的说来,那从真理而来的“真正生命”同前两类修行人所获得的“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相比,它们在性质、功能和道业上的差别极其巨大,“真正生命”的优越性是语言无法称说、数字无法计算的。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现在想了解佛陀生命发生时的情况。

  佛陀说:善男子!那些与真理相应的诸佛,会变现他们的身体到宇宙世界里去做各种各样的救济众生之事业,这就像大地上诸种因缘条件辗转变化,因而万事万物的生机就能勃发出来。与真理相应的佛,他所变现的生命是由各种庄严事业积聚起来的,他是绝对真理在生存世界上的完美体现。你应当知道,对于佛为教化众生而变现的生命,可以说他有产生,至于那真正的生命,“产生”这一概念根本就不适合去表达它。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想了解佛为教化众生而变现的生命,这个“变现生命”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佛变现生命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佛在三千大千世界这个属于他教化范围内的种种生命存在的地方,或者选择握有巨大权力的贵族家庭,或者选择那些家资殷丰而又乐善好施的人家,佛可以在不同地点同时去变现生命,他进入母胎、诞生、长大、娶妻生子、离开家庭志意向道、寻求苦行的方式去达到解脱、摒弃苦行这种无效的方法、成就最高最圆满的觉悟,以上几个生命阶段按次序显现,这就是佛变现生命的一般情况。

  原典

  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请问佛言:世尊!如佛所说如来法身①。如来法身有何等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若于诸地波罗蜜多,善修出离,转依②成满,是名如来法身之相③。当知此相二因缘故,不可思议。无戏论故;无所为故。而诸众生计者戏论,有所为故。

  世尊!声闻独觉所得转依,名法身不?

  善男子!不名法身。

  世尊!当名何身?

  善男子!名解脱身④。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如来法身有差别故,无量功德最胜差别,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我当云何应知如来生起之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一切如来化身⑤作业,如世界起一切种类。如来功德众所庄严,住持为相,当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无有生起。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应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遍于一切三千大千佛国土中,或众推许增上王家,或众推许大福田家,同时入胎、诞生、长大、受欲⑥、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已、成等正觉,次第示现,是名如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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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法身:佛以“法”为身,故名“法身”;“法”既指存在的真实本性,也指由存在本性而融注的一切存在现象,因此佛以“法”为身,也就是以存在的真实本性作为自己的身体,今译为“真正生命”。

  ②转依:依据最高最圆满的觉悟,改变痛苦烦恼的生存状态,也就是“转烦恼为菩提” 。

  ③是名如来法身之相:遁伦解释说:“此中意谓,于诸地中修出离以为了因,显净真如转依成满,是法身相。”意思是说,通过在诸种修行阶位中勤勉不懈地修学止观,改变自己的思维结构,为真理之展示提供了认识上的基础和前提,这就能使存在的真实本性圆满显现出来,修行人通过践修实现存在本性的这一切活动就是真正生命的表现。

  ④解脱身:指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遁伦在解释“解脱身”与“法身”的差别时说:〔二乘转依不名法身,以其未断所知障,由断惑障所显真如名解脱身,由解脱身三乘平等,由法身故有其差别。”这就是说:两种生命之间的差别表现在“断惑证真”这两个方面,首先,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是排除一切心理障碍而实现的,它尚未把知识障碍也全部排除掉,而真正生命、佛的生命则不仅排除了一切心理障碍,而且排除了一切知识障碍,换句话说,“解脱身”仍然是相对自由的生命,而真正生命则是绝对自由的;其次,与“断障”紧密联系的是“证真”,即通过排除生命内部的障碍使存在的真正本性显现出来,“解脱身”与“法身”由于在消除生命障碍的层次上有浅有深,它们透过障碍所显示的存在本性也就有了深浅差别。

  ⑤化身:觉者为救济众生变现而成的生命,由于变现生命存在于同其他生命共在的生存世界上,所以它和一切世俗生命一样,有生起、有变化、有消亡;另一方面,它又是真正生命的表现形式,是真理现实化在人间,所以它没有真实的生起、变化和消亡。

  ⑥受欲:指佛娶妻生子。

  译文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佛所说的经典可以看成是佛与真理相应的真正生命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表述真正生命的经典存在著,那些尚未能自我把握其生命流转方向的人必然能自我把握了,那些已能把握生命进化方向的修行人,就可以通过研究佛的教法经典而快速地解除痛苦烦恼。现在我想知道,那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经典分成哪几个部分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经典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经藏,二是律藏,三是论藏。

  曼殊室利菩萨接著问:世尊!那么,什么叫做“经藏”,什么叫做“律藏”,什么又叫做“论藏”呢?

  佛陀说:曼殊室利!如果我把同一性质的事物放在一起,分门别类地给予解说,这样来分析一切存在现象的经典就叫做“经藏”。我有时根据四样事物分析存在现象,有时根据九样事物分析存在现象,甚至有时根据二十九样事物来分析存在现象。

  究竟是哪四样事物呢?第一是接受教法、思考教法后引发出来的两种智慧:第二是归敬佛、归敬佛亲证的真理及佛施设的教法:第三是指帮助众生展开现实修行活动的三种学问,即戒律学、禅定学和智慧学:第四是走向真理的具体方法,共包括三十七种方法。

  究竟是哪九样事物呢?第一是构成生命现象的五种成分聚集体,包括肉体物质、感受功能、造相功能、心理欲念及意识活动等:第二是生命与外界接触后发生统摄作用,生命利用感知功能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产生感觉、知觉,并同时向环境有所摄取,用以维系生命的生存和发展:第三是生命活动具体过程的展开,这里陈述了构成展开过程的十二个环节:第四指生命的资生方式,资生方式有世俗生命的资生方式以及与真理相应的资生方式这两大类别:第五是关于染污生命的状态、原因以及净化生命的状态、原因的描述,这就是四种真理的相关教法:第六是对宇宙世界中各种存在现象的一个总体分类,包括自然界、生命现象、真理教法、真实的生命状态、诸种走向真理的修学方法等五大类:第七是能陈说真理的觉者,即佛:第八是被陈说的真理,即教法;第九是参与佛教会议的大众,这包括贵族、出家修行人、有学问的人、有财势的人、四种天界生命等。

  究竟是哪二十九样事物呢?第一指构成生命现象的五种成分聚集体:第二指由十二个环节组成的生命展开过程:第三指在无主宰存在的流转过程中执著有主宰、主体的实体式存在,这一错误观念成为招感未来生命流转状态的重要原因:第四指在没有实体存在的流转过程中执著有对象、客体的实体式存在,这一错误观念也是招感未来生命流转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五指培养注意力的四种方法,它们的主要原则是根据教法指导,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物之上,这样通过持久的努力使精神渐渐集中到真理之上:第六指通过反复研究教法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研究过程中需要极大的意志力之参与:第七指静中思维工夫,其主要特征是把认知对象体会为精神活动之展现,从而得以突破外在实体的顽固观念:第八指提高了的静中思维能力,此时精神已能持久地倾注于存在本性之上:第九指同解除生命流转之苦这一最高目标,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作准备的良善行为:第十指对世俗生命痛苦烦恼状态的全面认识和观察,这又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是对有欲念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其二是对没有欲念但有肉体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其三是对既无欲念又无肉体但残存思想活动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在第一种生命状态里,最主要的痛苦根源是颠倒性的知识和观念,它们是从对自我与对象这两重实体执著里引发出来的,在第二种生命现状里,思维方式仍然是邪恶的,第三种生命则稍稍能克服一些自我执著,但自我执著的烦恼潜势力仍然深深隐伏在他们的深层生命结构里:第十一指造成生命痛苦现状的基本原因:第十二指亲自体会到真理,也指被体认到的生命自由状态和存在真实本性:第十三指解除痛苦烦恼实现生命自由的具体修行方法;第十四指已直接“看见”真理,再也不会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去:第十五指在真理这一绝对知识指导下的关于存在特殊性的知识:第十六指与真理相应的认识之思维对象:第十七指对已被断除的后天烦恼和未被断除的先天烦恼都进行细致的观察:第十八指“看见”真理后仍然会偶而失控的心理状态;第十九指旨在调节失控状态的一些修行手段:第二十指绝对不会再失控的修行精神思维结构:第二十一指刻苦修学以期清除欲念生命状态中的身心烦恼:第二十二指刻苦修学以期清除没有欲念但有肉体的生命现状中的身心烦恼:第二十三指菩萨修行第八阶位创获的与真理绝对相应的精神结构:第二十四指与真理相应的智慧:第二十五指与真理绝对相应同时能体认存在各方面特殊性的智慧:第二十六指为了使生命进入一切顷恼不再存留的自由状态,应首先研究什么是真实的道理,什么是错误的妄见:第二十七指为了使生命进入一切烦恼不再存留的圆满自由中,首先致力于消除各种烦恼的现实活动:第二十八指在佛教教法中获得正知正见,尽管此种知见还未越出流转变动的范围,但已足够超过那些不按佛教教法修行的人在思维水平上达到的最高峰:第二十九是指虽然一些众生对我的教法产生了正知正见,但他不能在此正知正见的指导下,勤勉地展开修行工作,我就说他们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不是说要现实地产生出与真理不相应的错误观念才可以叫做“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 ,一个人虽然有正知正见,但他不能认真地改变自己的精神结构,不能认真地从事净化生命的实践,这就已经是“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

  原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凡有几种一切如来身所住持言音差别?由此言音所化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缘此为境速得解脱。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言音略有三种:一者契经①,二者调伏②, 三者本母③。

  世尊!云何契经?云何调伏?云何本母?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摄事④显示诸法,是名契经。谓依四事,或依九事,或复依于二十九事。

  云何四事?一者听闻事⑤;二者归趣事;三者修学事;四者菩提事。

  云何九事?一者施设有情事⑥;二者彼所受用事;三者彼生起事⑦;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净事;六者彼差别事⑧;七者能宣说事;八者所宣说事;九者诸众会事。

  云何名为二十九事?谓依杂染品,有摄诸行事;彼次第随转事;即于是中作补特伽罗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作是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依清净品,有系念于所缘事;即于是中勤精进事;心安住事;现法乐住事;超一切苦缘⑨方便事;彼遍知事;此复三种:颠倒遍知所依⑩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⑾故,内离增慢遍知所依处⑿故。修依处事;作证事;修习事;令彼坚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缘事;已断未断观察善巧事;彼散乱事;彼不散乱事;不散乱依处事;不弃修习劬劳加行事;修习胜利事;彼坚牢事;摄圣行事;摄圣行眷属事;通达真实事;证得涅盘事;于善说法昆奈耶中世间正见,超升一切外道所得正见顶事⒀;及即于此不修退事,于善说法毗奈耶中,不修习故说名为退,非见过失故名为退。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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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契经:又称“经藏”。

  ②调伏:又称“律藏”。

  ③本母:又称“论藏”。

  ④摄事:指把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事物分门别类地放在一起给予解说。

  ⑤听闻事:指接受教法,思考教法而引发的两种智慧,此依遁伦所说。

  ⑥施设有情事:讲述构造有情生命的各种成分聚集体,即“五蕴”学说。

  ⑦彼生起事:讲述生命展开的过程、环节等,即“十二因缘”学说。

  ⑧彼差别事:指对包括生命现象在内的整个宇宙世界的分类说明,即“五界”学说。

  ⑨超一切苦缘:苦缘,指引发痛苦烦恼的原因、条件,意即解除生命一切流转之苦。

  ⑩颠倒逼知所依处:指对欲念生命生存现状之观察。颠倒,即各种错误的知识、观点和观念。遍知,指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痛苦烦恼。

  ⑾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指对没有欲念但有物质性肉体的生命现状之观察。情想,即欲念、欲望之意;邪行遍知,指由于贪恋安宁安乐的精神境界而引起的痛苦烦恼。

  ⑿内离增上慢遍知所依处:对既无肉体又无欲念但残留思想活动的生命现状之观察,这是指“无色界”生命。“增上慢”指强烈的、显在的自我观念执著,“无色界”中的生命虽然放弃了自我观念的显在形式,但主体执著的心理潜势力仍然在生命结构中滞留、保存著,所以它仍然是痛苦烦恼的世俗生命。

  ⒀外道所得正见顶事:佛教外的其他各种学理在思维水平上可能达到的最高峰。

  译文

  曼殊室利!我在有些经典中为体会四种真理的修行人和希求成佛的修行人各自制定了一些他们应该遵守的戒律,与此同时也陈述了与戒律有联系的一些相关事项,这一部分经典即叫做“律藏”。

  曼殊室利菩萨又请问佛陀说:世尊!您在经典中为菩萨们制定的戒律,其内容共有哪些部分呢?

  佛陀说:善男子!这部分“律藏”内容共有七个方面:一是讲述接受戒律时应举行的相应仪式:二是针对一些重大罪行的制止戒律,这些重大罪行包括杀害、偷盗、邪淫、谎言等;三是详细规定具体戒律的适用范围:四是从理论上说明处于流转变异生存状态中的众生有违犯戒律的潜在可能性:五是从理论上证明那些在精神改变上取得很大进步的修行人不再有违犯戒律的潜在可能性:六是规定修行人从犯戒状态摆脱出来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七是讲述一些修行人接受戒律一段时间后又摒弃戒律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曼殊室利!我在一些经典中,从十一个方面来研究存在现象,对之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和讨论,这部分经典就叫做“论藏”。这里说的是哪十一个方面呢?第一是存在流转变异的方面,第二是存在的真实本性,第三是三十七条引向真理的认识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第四是讨论八个类别的事物,第五是走向真理的方法本身,第六是 消除一切痛苦烦恼后所获得的功德,第七是如何接受觉者的智慧,又如何把觉者的智慧传达给他人,第八是能够染污修行方法的一些事物,第九是实现真理的辅助性手段 ,第十指那些染污修行方法的事物所带来的错失,第十一则指实现真理的辅助性手段所带来的乐观成果。

  所谓存在流转变异的方面,这指的是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是根据五种事物的成分聚集体假说有生命现象存在,而此一生命被一般众生以“自我”统摄起来;其二是意识处处计较而虚构的实体存在样态;其三是指依据因缘条件流转的生命现象、生命过程、生命活动等。

  原典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声闻及诸菩萨,显示别解脱①及别解脱相应之法②,是名调伏。

  世尊!菩萨别解脱几相所摄?

  善男子!当知七相:一者宣说受轨则事③故;二者宣说随顺他胜事④故;三者宣说随顺毁犯事⑤故;四者宣说有犯自性故;五者宣说无犯自性故;六者宣说出所犯故;七者宣说舍律仪故。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以十一种相,决了分别显示诸法,是名本母。何等名为十一种相?一者世俗相,二者胜义相,三者菩提分法所缘相⑥,四者行相⑦,五者自性相,六者彼果相,七者彼领受开示相,八者彼障碍法相,九者彼随顺法相,十者彼过患相,十一者彼胜利相。

  世俗相者,当知三种:一者宣说补特伽罗故,二者宣说遍计所执自性故,三者宣说诸法作用事业故。

  注释

  ①别解脱:修行人应当恪守的戒律。

  ②别解脱相应之法:与戒律相关的事物。

  ③宣说受轨则事:阐述接受戒律时应举行的相关仪式。

  ④宣说随顺他胜事:阐述针对一些严重行制定的禁止性戒律。

  ⑤宣说随顺毁犯事:详细规定具体戒律的适用范围。

  ⑥菩提分法所缘相:三十七条通向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内容。

  ⑦行相:指八个类别的事物。

  译文

  所谓存在的真实本性,这就是我前面曾提出的七种存在本性之说。

  所谓三十七种认识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总起来说也是我们知识的本体。

  所谓概述八个类别的事物,事实上是侧重研究跟修行有关的事物:第一是观察什么是事物中的东西,第二是观察存在现象中哪些是假借语言概念成立而其自身其实并不存在的东西,同时观察佛陀陈说教法的一些原则;第三是观察那些染污众生本性的事物给众生带来的错失,第四是观察净化生命的事物给众生带来的利益,第五是观察教法中各种道理的真实意义,第六是观察流转众生中包含的因果原则,第七是研究教法中的各种道理,第八是观察教法提示的具体修行方法。

  所谓观察真理,实即观察存在的真理本性。所谓观察存在中假借语言概念成立的东西,包括五类成分聚集体复合而成的生命现象,人们在这个复合体中执著有统摄性的、主宰性的自我之存在:也包括意识处处计较而虚构的一切事物之实体:还包括佛陀为了陈说真理而使用的一些陈说原则,例如:对任何人的讲说都一致的说法,在有些时间、地点这样说、另外一些时间、地点则那样说的说法,只问而不回答的说法,干脆搁置起来不予讨论的说法,声明不可用语言表述的说法,无人来问而自陈真理的说法等等,佛陀的教理陈说不仅为了表达真理的需要,而且需要考虑时间、地点、听众接受的可能性等等诸多因素,因此这些说法原则的成立,即表明不可对具体教法过于执著。

  所谓染污生命本性的事物给生命带来的错失,我已经在很多地方以很多方式讲过了。所谓净化事物给生命带来的利益,也在很多地方以很多方式讲过了。所谓观察教法中各种道理的真实意义,也就是观察这些道理究竟归向什么,究竟引导什么,究竟以什么作为目的。这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讨论:第一,有关存在本性的教法,这里所谓〔存在本性〕将把修行人导向什么?第二,有关亲身体证的教法,这里“亲身体证”究竟引导人体认什么呢?第三,佛陀的全部教导究竟以什么作为归宿呢?第四,佛陀告诉我们要远离两个错误的极端,那么远离两个错误的极端究竟远离什么呢?第五,教法中在阐述最高生命状态时,常用“不可思议”一词来表示其特质,那么,〔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第六,佛陀的全部教法可以被看成一个首尾一贯的整体,而在佛陀施教的具体历史阶段,乃至于在同一部经典中不同的地方,却又常常有诸多分歧之处,这样安排教法的意蕴又到底何在呢?

  所谓观察生命流转过程的因果原则,也就是观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流转变动著的生命活动状况,包括生命现象产生、持续和消亡的阶段性,也包括贯穿在三个发展阶段以及三个时间维度里的因果转化之原因、结果等,我已经在很多地方把促成生命变动的原因条件概括为以下四项:其一,生命现象中一切活动的直接原因,这可以看成是身心内部的诸种推动力量;其二是精神活动持续变动的条件,这是指,在精神活动的具体展开过程里,凡在前的精神活动都为在后的精神活动开辟了道路:其三,作为认知活动的对象能辅助认识活动发生,因而对象是认知活动发生的外部条件:其四,其他一切有助于生命活动发生的事物也都是生命活动中的原因和条件。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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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胜义相者,当知宣说七种真如故。

  菩提分法所缘相者,当知宣说遍一切种所知事故。

  行相者,当知宣说八行观故。云何名为八行观耶?一者谛实故,二者安住故,三者过失故,四者功德故,五者理趣故,六者流转故,七者道理故,八者总别故。

  谛实者,谓诸法真如。安住者,谓或安立补特伽罗,或复安立诸法遍计所执自性,或复安立一向①、分别②、反问③、置记④,或复安立隐密、显了、记别、差别。

  过失者,谓我宣说诸杂染法,有无量门差别过患。功德者,谓我宣说诸清净法, 有无量门差别胜利。理趣者,当知六种:一者真义理趣,二者证得理趣,三者教导理趣,四者远离二边理趣,五者不可思议理趣,六者意趣理趣。流转者,所谓三世三有为相,及四种缘⑤。

  注释

  ①一向:指对任何时间、地点都普遍适用的说法。

  ②分别:对有些对象适用,而对另外一些对象则不适用的说法。

  ③反问:只提出问题却不给予回答的说法。

  ④置记:干脆置而不答的说法。

  ⑤四种缘:事物产生、变化和消亡的四种条件。这四种条件是:其一,因缘,指产生事物的亲因、内部条件;其二,等无间缘,指心理活动前后相续的关系,其中,在前的心理活动为在后的心理活动之展开开辟了道路;其三,所缘缘,即指认知活动中的对象是认知活动得以产生的一个条件;其四,增上缘,其他一切有助于事物发生的事物,它们虽然不能直接引发出某种生命行为,但它们为引发此种生命行为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条件。

  译文

  所谓教法中的各种道理,归结起来指的是下面这四种道理:其一是原因与结果相互依存的道理,其二是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的道理,其三是为了成立一个论点,选择适当的论据、组织适当的论式去证明它,这是有关逻辑学的道理:四是指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也就是事物中本来具有的道理,这是不待任何人力的参与或改变的。

  什么叫做原因与结果相互依存的道理呢?这是说,一切存在现象、一切生命现象,其产生、变化和发展都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这些条件有的与事物有极密切的关系,有的关系则比较疏远,有了这些“亲因”和“疏因”,也就有了生理和心理的展开,如果没有这些内在和外在的条件,生理、心理的一切活动就将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原因与结果间相互依存的道理。此外,我们之所以运用语言可以对事物有所陈述,正因为被陈述的事物作为依据才使陈述有了可能,被陈述的对象与陈述问因而也体现了因果之间相互依存的道理。

  什么叫做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的道理呢?这可从三个方面来观察:首先,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产生某种独特的功用,例如眼睛能看见物质现象、耳朵能听见声音等;其次,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能成就某种新的东西,例如被称作“坚硬”的物质元素在和其他物质元素以一定方式复合以后,就能产生出可以茁生万物的大地来:其三,事物产生以后就能较为稳定较为持续地发挥其具体功用。

  什么叫做逻辑学的道理呢?这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你自己的论点得到证明,同时也藉此让别人发生觉悟。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运用论式去证明论点的方式可能有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是正确、有益的,有的则是错误、有害的。我们如何确保论证方法的正确性呢?我们如何去识别错误的论证方法呢?根据五个特征,我们说某一论证方式是正确的、有益的:根据七个特征,我们说这一论证方法是错误的、邪恶的。

  足以标明论证正确性的五个特征是:其一,论式成立的内容是我们日常感觉知觉可以感受到的:其二,虽然我们的感知功能无法直接感受到,但可以在感知经验基础上类推到的;其三,可以引同类事物作例证的:其四,论式的每一个成分、论证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完全具足、圆满成立的:其五,佛陀亲自陈说过的,这一陈说必然是净化了的。

  什么叫做日常感觉知觉可以感受到的呢?例如,我们说一切生理活动、心理活动都变动不居,这个论题所成立的内容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里能够见到或体会到生命现象的变动不居,所以这一论题的内容无疑是确立的。此外,像〔一切生理心理的活动过程都具有逼迫生命本性的特征,一切存在现象里都没有主宰实体的存在”等等,这些说法包含的内容也是我们在现实存在中可以直接体会得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里都能充分品味生命痛苦烦恼的存在品性,也能充分体味存在的无实体性,因此,以上论题中的道理是毫无疑问的可以成立的。

  什么叫做在感知经验基础上可以类推到的呢?这是说,有一些论题,例如下面这些论题:“生理心理的活动过程中,哪怕是在最短的时间单位里,生命活动也是生生灭灭、变动不居的”,还有,“未来世是存在的” 、“良善行为与邪恶行为都不会马上消失掉,它们会在一定条件下继续发挥其影响”等等,这些论题所反映的生命内容不是单纯运用感知功能就可以直接观察得到的,但是我们现实的感知功能的确可以观察到事物表层那些粗显变化、变动等,在此感觉基础上,我们就可类推到事物深层的变化、变动等:其次,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看到生命的生存状态有种种差别,而这些差别又的确跟他们的生存活动有关,这样我们就类推到,现实生命既然有这样那样的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将来总是要发生作用的,可见未来世是确实存在著的:再次,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的确看到生命有痛苦、也有欢乐,而这些痛苦和欢乐又的确同他的思想和行为有著密切的联系,这样我们就类推到,现实生命里既然有这样那样的思想和行为,那么这些思想和行为将来在一定的条件下势必又会导致痛苦和欢乐,可见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是不会消失掉的。总之,我们运用感觉作为基础,运用日常生活经验作为基础,就可对一些感觉不到的事物进行类比、推理,这就可以证明某些论题是正确的。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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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道理者,当知四种:一者观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证成道理①,四者法尔道理②。

  观待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生诸行及起随说,如是名为观待道理。

  作用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得诸法,或能成办,或复生已作诸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

  证成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令所立所说所标义得成立,令正觉悟,如是名为证成道理。又此道理略有二种:一者清净③,二者不清净④。由五种相名为清净,由七种相名不清净。

  云何由五种相名为清净?一者现见所得相⑤,二者依止现见所得相⑥,三者自类譬喻所引相⑦,四者圆成实相⑧,五者善清净言教相⑨。

  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无常性,一切行皆是苦性,一切法皆无我性,此为世间现量所得,如是等类是名现见所得相。

  依止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刹那性,他世有性,净不净业无失坏性,由彼能依粗无常性现可得故;由诸有情种种差别,依种种业现可得故;由诸有情若乐若苦,净不净业以为依止,现可得故。由此因缘,于不现见可为比度,如是等类是名依止现见所得相。

  注释

  ①证成道理:指为了成立一个论点,用适当的论据和论式去证明它。

  ②法尔道理:指事物中本具的道理。

  ③清净:指正确的论证方法。

  ④不清净:指错误的论证方法。

  ⑤现见所得相:依据日常感知功能可以直接感受得到的知识。遁伦解释说:“现所得相者,据粗一期,死生无常逼迫等苦、有所为作不得自在、无我等性,名为世间现量所得。”他这里所谓的“据粗一期” ,即“依据日常感觉知觉功能”之义;“现所得相”,也就是我们日常感知到的知识。根据唯识教法,感知所得的直接知识要想保证其不证自明的确凿性,还需要补充一个前提,即生理器官必须是健全无病的。

  ⑥依止现见所得相:即以日常感知所得的知识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加以比较、推理而获得的知识。

  ⑦自类譬喻所引相:自类,性质相同的一类事物;譬喻,即举例证。例举一个事物作为例证,这个事物具有某方面的特性,由此类推与该事物性质相同的同类事物也必然具有这一特性,这实际上就是通过类推而获得的知识。

  ⑧圆成实相:知识的来源正确,判断的论据正确,论证的论式正确,这样作出的判断就叫做“圆成实相”。

  ⑨善清净言教相:善清净,指智慧;言教,指佛陀教法。佛陀的教法道理系从与真理相应的智慧中流出,因此能作为可靠的知识标准。

  译文

  什么叫做同类事物的例证呢?现在,我们要讨论我们这个由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构造而成的身体,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是有生有死、变化无常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身体也像那些事物一样,有生有死,变化无常: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在其现实存在中充满了痛苦烦恼”,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在现实存在中也充满了痛苦烦恼: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是受拘束而不自由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是受拘束的不自由的,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事物是有盛有衰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必然是有盛有衰的,因此企求用种种手段来保护它,养育它,追求长生不老,这些观念当然也就是错误的。

  什么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呢?如果我们以我们自己的感知经验、感知基础上的推理以及同类事物的例证等来作为论据,就必然能使所成立的论题得到圆满的确证,这就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

  什么叫做佛陀亲自陈说的?这就是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依据自己体会到的境界,对存在本性所作的种种说明。例如,我不止一次地说过,在最圆满的生命境界里,不再有痛苦烦恼的扰动,我的这些话,还有我对存在本性、生命本性作的种种说明,它们都是对超越性真理的表述,所以,它们是可靠的知识标准。

  善男子!根据以上所说五个方面的特征,即可确知:我教法中成立的一切理论都是确然不拔的,都是真实无妄的,所以你们可以按它们指示的路去修行。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那成就了最高觉悟的修行人,他身上有哪些特征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与真理完全相应的人,他身上有这样五个特征:第一,如果他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那么他的真理之音必然到处传播:第二,他的身体相貌上有三十二处美好庄严的地方:第三,他具备十种超常的认识能力,能够彻底消除众生愚昧无知的心理状态:第四,他对一切事物都已获得圆满真实的知识,所以他能无所畏惧地陈说与真理相应的教法,他不会被其他的理论所驳倒,相反,他的教法能使其他一切世间学理相形见绌、不攻自破:第五,根据他的教法,一般人按照八条正确的生活道路走下去,就能够控制住痛苦烦恼的盲目躁动,获得生命进化的初步成果。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具三十二相、能够彻底消除众生的愚昧无知、其教法能伏外道、圣道沙门现世即得成就,以上五种可称其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根据日常生活中真切的感知经验,根据从感知基础所作的正确类推,根据佛陀教法中的知识标准,即可确证一个论式是正确的、有益的、净化的。

  原典

  自类譬嗡所引相者,谓于内外诸行聚中,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死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等种种苦相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不自在相以为譬喻,又复于外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衰盛以为譬喻。如是等类,当知足名自类譬喻所引相。

  圆成实相者,谓即如是现见所得相,若依止现见所得相,若自类譬喻所得相,于所成立决定能成,当知足名圆成实相。

  善清净言教相者,谓一切智者之所宣说,如言涅盘究竟寂静。如是等类,当知是名善清净言教相。

  善男子!是故由此五种相故,名善观察清净道理,由清净故应可修习。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智相者,当知有几种?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略有五种:一者若有出现世间,一切智声无不普闻;二者成就三十二种大丈夫相;三者具足十力,能断一切众生一切疑惑;四者具足四无所畏,宣说正法,不为一切他论所伏,而能摧伏一切邪论;五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八支圣道四沙门等,皆现可得。如是生故、相故、断疑网故、非他所伏能伏他故、圣道沙门现可得故,如是五种当知名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如是证成道理,由现量①故,由比量②故,由圣教量③故,由五种相名为清净。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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