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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无生忍,乃破无明、证法性

印光法师:无生忍,乃破无明、证法性

无生忍,乃破无明、证法性


印光法师



    至于悟无生以后,护持保任,销熔余习,彼自了明,何须预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否则,纵令饮者说得十分的确,而未饮之人,究不知其是何滋味。以居士将此悟无生忍看得容易,恐自己或悟而不知保任护持,致余习复蒙,得而复失,故有此问。

  真无生忍,实非小可,乃破无明、证法性,最下者为圆教初住菩萨,即别教之初地也。谈何容易!祈且依印光《文钞》所说而行,待其悉知净土法门之所以然,及信、愿、行俱能不被一切知识、异说所夺,此后若有余力,不妨兼研诸大乘经论,以开智识,以为宏净土之根据。如是则虽是凡夫,可以随机利生,行菩萨道。

  且勿妄意高远,恐或于事理不清,则难免着魔。永嘉某居士之长信(注:“复永嘉某居士书五”)专治此病。彼病与汝病,名目不同,性质是一。光固不愿多说,祈于彼信领会之。

  须知悟后之人,与未悟之人,其修持仍同,其心念则别。未悟无生者,境未至而将迎,境现前而攀揽,境已过而忆念(“攀揽”二字,赅摄好恶憎爱,勿谓好爱为攀揽,憎恶为不攀揽)。悟无生者,境虽生灭,心无生灭,犹如明镜,来无所黏,去无踪迹。其心之酬境,如镜之现象,绝无一毫执著系恋之思想。然虽于境无心,犹然波腾行海,云布慈门。

  凡世间纲常伦理,与夫上宏下化之事,必须一一认真实行,虽丧身命,不肯逾越。且莫认作于境无心,便于修持自利利他、上宏下化之事悉皆废弛,则是深着空魔,堕于顽空,由兹拨无因果,肆意冥行,乃成以凡滥圣、坏乱佛法、疑误众生之阿鼻地狱种子矣。此中关系,甚深甚深,光固不得不为略陈其利害也。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袁福球居士书”



  《心经》,于《弥陀经》前后念,亦可。以经初念莲池海会佛菩萨三称之故,当于《弥陀经》、往生咒念完,再念《心经》。

  埵,读朵音。获,得也。无生忍,即于一切善恶凡圣境界,了无一念生心动念之相可得。《金刚经》谓三心了不可得,即是无生忍之注脚。且勿谓于一切境了无一念生心动念,便成枯木寒灰。正所谓寂然不动,如明镜之空无一物,感而遂通,如明镜之有形斯映。正当有形斯映时,仍然空无一物。唯其空无一物,故得有形斯映。无生忍,仿佛如是,祈善会之。能证乎此,则入大菩萨位矣,非尔我之所能即获也。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宁德晋居士书”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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