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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彼以僧多败类而不肯皈依者,不知僧为何如人

印光大师:彼以僧多败类而不肯皈依者,不知僧为何如人

彼以僧多败类而不肯皈依者,不知僧为何如人


印光大师



     (其二)前后二书备悉。何君之人,盖英气重,而未闻儒、释圣人修己治心之法,故致受此境遇,其情景与俞净意公大同。然俞犹未深知净土法门,何若肯作已死复生想,将从前之英气改作谦抑自歉,则后来之造诣当比俞公高超多矣。

  彼初以僧多败类,不肯皈依,今以光亦败类之僧,尚欲皈依,实不知僧为何如人。光比吃肉喝酒之僧稍好点,而观音、势至、文殊、普贤等大菩萨,及未证法身,已断三界内之惑业之权位菩萨,及证缘觉果,证阿罗汉果之二乘圣人,皆属僧。若光者,去阿罗汉之僧,奚啻天地悬隔?何况缘觉,及未证法身之权位菩萨?又何况观音、势至、文殊、普贤之僧乎?彼只知人间吃肉喝酒之僧,即人间谨守清规之僧(以不注意故,亦作下劣不堪想)亦未闻见,况其他各大圣人之僧乎?光之为僧,下劣已至其极,彼尚欲皈依,则其他圣僧固亦在皈依之列。

  是所谓结果胜于俞公者,以由知净土法门,得以现生了生脱死,超凡入圣,以至渐渐进修圆成佛道也。

  其妻之肺病,虔念观音圣号,自愈。目屡好而屡暗,病在急躁。倘有涵养,再虔念佛及观音,当可一愈永愈矣,祈与彼说之。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张觉明居士书二”



 (其二)手书,并王、李、汪、朱之函,备悉。三人法名,另纸书之,祈为转交。王君之大愿虽可嘉,然于此时局危险之际,不知决志求生西方,尚欲待后出家,再诵若干经咒,以了大愿。又祈寿与愿齐,愿若不了,寿亦不终,直是痴人说梦。彼看净土书,完全不依书意,而自立章程。若不及时随分随力修持,不但所愿均同画饼,或致成神经错乱之病。此病甚易得,甚难愈。光老矣,一向直心直口,绝不敢顺人情,以取人欢喜,故为说破,免致受病。汪、李二君,质直无伪,颇可嘉尚。今为彼三人各寄《文钞》一部、《嘉言录》一本,并各小册,共二包,祈为分送。

  朱太然君,信中只用合十,则不敢认为皈依,彼之四圆香敬璧回。光虽不能宏扬佛法,决不敢自己轻慢佛法,亦令人轻慢佛法。为彼三人说,以后不许再来信,来决不复,以目力精神均不给故也。

  (其三)手书及朱太然书备悉。须知佛法,有住持世间法,有唯论理性法。住持世间法,若人不致诚敬,则不为说法。今世道陵夷,不能全依此行。故光于问法之函,任彼如何,亦为彼答。若太傲慢,亦当指斥其过,以不负彼之来意。唯求皈依者,若不用自屈之字,决不敢允许。以此允许,即是自轻佛法,亦令彼轻佛法。以彼或是不知礼仪,或是我慢自大。自大之人,何可与语?不知礼仪,必使即知。非求人恭敬,乃正不敢轻法与轻人也。不如此维持,则佛法便不能流通矣。

  唯论理性法,非凡僧所可行。唯大菩萨,又无住持法道之责任者行之,则有深远之益。凡夫行之,则破坏如来正法,为害不浅。如《法华经》常不轻菩萨凡见四众,皆为礼拜,云:“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四众有以杖木瓦石打之者,则避走远住,作礼赞叹曰:“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恐汝不知此义,妄生疑议,故为略说。若凡夫僧,断断不可依此章程。住持法道之大菩萨,亦当依凡僧之章程。如济颠之师乃出格高人,仍是绳趋尺步。济颠,则不守清规,显大神通。若谨守清规而显神通,则不能在世间住矣。唯藉此疯疯颠颠,以令人疑信相参,以密行教化,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议,以生正信心耳。世之无知无耻之人从而学之,何不学吃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学喝酒醉卧数日,而百千根大木从井中运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装全殿佛像之金乎?此种不思议事唯此种人行之则无碍,若谨守规矩之人行之,必定当下去世。否则,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

  朱居士之书为转,及此字祈令彼看。光目力不给,不多书。其净土法门与修持法则,自有《文钞》、《嘉言录》等已说之,亦不须详说也。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杨慧昌居士书三”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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