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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施财是合理当然的吗?

僧人施财是合理当然的吗?


智光 佛教慈善,僧人施财的如理性很少被严肃讨论过

  时下,有许多以佛教寺院为背景发起的“慈善基金会”、“慈善论坛”、“慈善品牌”做得风生水起。一般认为,以弘法利生为“家务”的寺院和僧团,带头做慈善、救济贫困似乎具备天然的合理性。但热闹背后,这种千余年佛教史上罕见的大规模僧团“财施”现象却很少被严肃讨论过。

  僧伽布施 重在施法而非施财

  从“佛教票友”也常常耳闻的佛法常识来讲,“布施”的形式有三种:财布施、法布施与无畏布施。简单来说,财布施分为两种,一种是外财施,指将金钱、财产、食物等自身以外的物质等布施与人,另一种内财施是指将自身的身、肉、骨、血施予众生;法布施是将佛法智慧施与他人;无畏布施是在他人困苦惧怕时给予其勇气和安慰。

  在家人与出家人,在能够行持的布施类别上,可谓泾渭分明——俗世施者,多行外财施;出家者,舍家弃财,行比外财施更为珍贵的内财施、法施、无畏施。民国高僧守培法师曾以“僧伽布施的问题”为题,从教证、理证上以相当长的篇幅,对僧俗布施的不同进行了详尽甄别,并尖锐提出:出家人大行财施是佛法败相,是末法潮流!

  佛教戒律对僧人财施有明确规定

  或许令人匪夷所思,为何看似天经地义,被众人点赞的“佛教慈善”、“僧伽财施”会被一位高僧如此差评?因为佛教戒律中明确规定,比丘如果送在家人财物,是“破他家”,令其“折福”;如果住持将十方“常住”的庙产和财物,私行处分、或布施者,皆名“盗用常住”,或可视为“不净施”,甚至犯五种不应施中的第一条即“非理求财”。

  这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出家人为方便开遮,暂时权且积蓄个人余财,或可转施,但十方众僧之财属于十方僧众,万万不可转施,否则违犯盗戒。可见,布施虽是六度之首,但这一善行也须具备施者、受者皆不违理的条件,否则就好比无期的借贷,苦果的源头。

  但无论是调动别人的资财来做寺院的慈善,还是世俗居士借助寺院的背景来抒发自己的博爱之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鼓动僧团把大量精力投入到世间的慈善事业。脱离佛教教人了脱生死的终极意义,大面积地以人天善法来“顺应时代需要”,说轻一点,是佛教不健康的发展潮流,说重一点,是背离僧团布施佛法的主业,是不务引领众生出离娑婆的正业,甚至是一种“庙产兴学”的当代翻版。在我们痛击“挟佛敛财”这类大恶的时候,或许还应当注意有这样一类被俗人的爱心绑架、被世俗中所谓普世价值所引夺的“挟僧布施”现象,这或许是一种更为隐秘的“消费佛教信仰,消解佛教神圣”。

  佛教大道超越“人情”和“俗世”

  超越世俗、超越善恶乃至超越生死,才是佛法这个磅礴的智慧体系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或许可以把解决实际困难的慈善活动,做为弘扬佛法的手段和工具等等,但心里要有数,不能把手段当目的,把工具当理想,而在不知不觉中贱卖了佛教。

  当下,被称为是太虚大师提倡的“人间佛教”在教界占据主流,但其发展方向似乎已远远偏离了太虚大师的本意。在《佛乘宗要论》里,太虚大师曾警策说世间善法须以出世善法为本。而当下的“人间佛教”则令出世法近乎屈膝于世间法。忽略佛教的崇高性和神圣性,将佛教扭曲成以“佛教”为名,仅满足人间需求为目的的“人间佛教”,认可佛教适用于世俗的部分,而隐去甚至删除超越世俗的部分,都成为当下佛教发展中值得警惕的危相。

  对“人间佛教”的理解,是决定近现代汉传佛教的走向发展的命题。对于传统“佛教”搭配时髦“慈善”的看法,中肯也好,偏颇也罢,至少说明“佛教慈善”是个有待争锋而非天然有理的固定搭配。哪怕是台湾某些业已成熟的宗教慈善模式,参考借鉴之前也应有所拣选。冷观眼下学界、教界乃至社会对“中国佛教的慈善之路”的热切,或许这个命题本身的真伪,还尚待简别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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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当前非法的佛教场所很多,合法的寺院也会搞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其内容和他的身份不是很相符,但也的确让一些人因此走入佛教,从这点想,他们做的未必是坏事,我们去参加过这样的活动,这样会不会成为一名不合格的佛教徒?

  静波法师:我想还是那句话,我们要守法、要有道德、要遵守三皈依。个别人“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如果你不能做到后令入佛智,这种先以欲勾牵就是一种迷失。其实学佛有一种孤独和寂寞的感悟,如果你光图热闹,恐怕你永远都走不进佛门。只看外在,没有反思改变内在,这个已经不再是佛法了。热闹的地方犹如飞蛾扑火,这是很危险的。

  静波大和尚在另一段开示中说:当真理还在穿鞋,谣言已走遍天下。

  因为历史的原因,佛教一直被误解着,所以不明真相的人往往会把非佛教的东西当成佛教,准确的佛教知识一直不被更多的人们所了解。于是,佛教的信仰被扭曲了,表现形式也被颠倒了。

  很多的人认为佛教是“有神论”,直到今天还有人问我,出家人是不是可以成家,是不是可以吃肉的问题……

  真正的佛教信仰是要遵守法律,遵守道德,维系三皈依的。因此要符合以下三点:第一要正常、第二要正经、第三要自在。

  我们自己要努力,社会要重视,媒体要透明。在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文化的时代背景下,或许对佛教的正本清源是有益的,但如果单纯地追求利益,把佛教当成道具,那就不可能被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同,依然会朦胧和误会。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目前的时代,真理是那样幽晦难明,流言又是那样根深蒂固,以致于除非我们热爱真理,否则我们便不会认识真理。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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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皈依,是皈依佛、法、僧三宝。那么,这个僧是为我们传授皈依的师父吗?其实不然。我们皈依的是十方三世一切贤圣僧,皈依师只是引导我们通过如理如法的仪轨,在三宝面前庄严宣誓,并为这一宣誓作证。但并不是说,谁为你主持仪式,你就皈依了谁。所以,那种“我皈依了某某师父”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是不了解皈依的内涵所致。由此建立的,也往往是人情而非解脱的关系。

  那么,我们皈依的“僧宝”具有什么内涵呢?僧,梵语僧伽,不仅是人天导师,更是担当如来家业的栋梁,是正法久住的象征。如果没有僧众的内修外弘,化世导俗,也就没有佛法在世间的流传。

  皈依僧,是以贤圣僧具备的品质为究竟皈依处,那就是无漏慧和解脱德。但在事相上,这种皈依也离不开凡夫僧。比如我们发心皈依三宝,但没有因缘得遇圣贤僧,是否一等再等,不惜错失今生呢?其实不必。因为我们皈依的是十方三世一切僧宝,而不是某个僧人、某位师父。不仅如此,我们还要以佛、法、僧为完整的皈依对象,不可偏废。所以,只要师父了解皈依的仪轨,而你自己能够了解皈依的内涵,知道要怎么发心、怎么宣誓,就可以了。

  此外,皈依一切僧宝,并不等于亲近所有出家人。现实中的僧团往往是良莠不齐的,对于修学者而言,必须有选择地亲近善知识。不论《阿含经》,还是大乘经典,都一再强调善知识的重要性。所以说,皈依僧的重点不在于一次仪式,而在于选择未来生命的依止,选择具德善知识作为修行良师。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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